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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倾天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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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子将十枚铜钱放在少年身边,又从怀里摸出一个药包,轻轻搁在地下,随即无声走了出去。
他走到巷子外,似乎心情萧索,仰头长叹了口气,日光洒在他脸上,近乎透明。
忽然一个声音,冷而静地问,“你为什么要给他铜钱?”
太史阑从巷子里的暗影走出来,问。
男子回首,看见她并没有意外,依然是那坦诚从容的态度,“他每天要上交给这条街的花子老大五文钱,但他病了,完不成,会挨打。”
“那为什么给十文?”
“还有五文给他买包子吃。”他微笑,“梨花街第二家王记的包子很好吃,你有空去尝尝。”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买包子给他吃?”
“别看那里没人,等会其余乞丐都会回来。”他丝毫没有不耐烦,平静解释,“看见了,不会给他留下的。”
“这么同情,为什么不干脆收留他?”太史阑并不因为他的好态度而稍减犀利。
“他不肯走,说要等人。”他叹气,轻揉眉心,忧愁的姿态又是一种风情,几个路过的女子,都忍不住偷偷瞧他。
“你有金子,为什么不给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你知道的。”他眼神纯净而通透。
太史阑默然,明白他的意思,这竟是一个细腻的人呢,为一个乞丐也想了那么多,知道给金子反倒可能给那小乞丐带来麻烦,所以不惜当街拦人借钱,用金叶子换铜钱。
“你可以在店铺先用金叶子换了铜钱,为什么非要找女人借。”太史阑居然还是不依不饶。
“这附近的店铺,今天……”他为难地看看四周,“也就剩王记包子铺还开张着,但也找不开金叶子,至于寻找女子……”他微微一笑,“今天街上女子多,而且女子,总是比较好说话的,除非……”他忽然不说话了,望着太史阑的眼神带着笑意。
太史阑不做声。
明知对方的意思是“除非像姑娘你这样不好说话的”,明知他这话,带温柔的批评,试探的调侃、小心的取笑,亲昵而有分寸的放纵,种种般般的细微滋味,她应该不习惯,应该反感,应该转身就走,不知怎的,看见那人平静而浩瀚的笑意,忽然就心情平和。
那个人,连阳光路过他身侧都温柔。
太史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两人在街角默默相对,二月春风,自墙上的常春藤上穿过,簌簌荡起翠绿的光影,那些影子投射在他眼眸,依稀也是一片醉人的春意。
太史阑忽然扬扬头。
“走。”
她当先就走,那人怔了怔,举步跟上,一边问,“姑娘,你这是?”
“王记的包子真的很好?”
“嗯。”
“那就尝尝。”
“好。”
“有没有酒?我想吃包子下酒。”
“我知道有个地方酒很好。”
“那好。”
“可是……我最后一点金子,用完了。”
“我请你。”
他忽然站住了,她也站住,回头,看见他的笑容。
不是先前谦虚有礼,对谁都一样的温良的笑意,而是一抹奇异的,动人的笑,从唇角慢慢弯起,缓缓染上脸颊,再蔓延到眼底,眼睛里因此落了日色霞光,渐次点亮,璀璨壮丽,像雨后刹那,一线惊虹,掠过最高的山巅。
他说:“好。”
第十六章 陌上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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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记包子铺的包子,城外“迎香”酒馆的酒。
确实是很好的搭配。
太史阑拎着一纸袋的包子,那男子拎着酒,两个人是一路逛着出城的,太史阑从小到大,一向什么事都亲力亲为,正准备一手包子一手酒,酒坛子已经被男人平静而坚决地提了过去。
“有男人在的地方,怎好叫女人拎酒坛。”他说。
太史阑眼睛微眯,想着此刻如果三个死党在,八成要笑得贼兮兮互相拍肩膀,咬耳朵夸一声“天生的绅士”,景横波一定会立即勾住那家伙脖子问人家姓名年龄工作工资家住哪里是否父母双亡是否没有大姑子小姑子……
不过太史阑喜欢的却是他包容一切的态度——关键并不在于他帮女士拎酒坛,而是在这男尊女卑,女人抛头露面都难的男权主义社会,他平静接受了一个女子关于喝酒的邀约。
此刻他走在她身边,并行,修长的手指扣着酒坛,散逸而出的酒香,不抵他唇边笑意醉人。
“这里不错。”他指指前方一处茵翠的小山坡,刚被春风抚绿的土地,点缀淡蓝的小花,坡下垂柳依依,和流过的溪水一般线条柔软。
看起来很配他,像他喜欢的地方。
太史阑席地坐了下来,以为他不会坐,结果他在她身侧自如坐下,伸直修长的双腿,比她还要惬意。
纸袋打开来,王记包子铺的包子果然不错。
皮薄馅大一包油,雪白的褶子因浸润了汤汁而微微透明,一点翠绿的葱花,从精美的褶口探出来。
太史阑也不让他,慢慢吃了一个,要去拿第二个的时候,一双手忽然伸了过来。
是他,倾过身子,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根细树枝,剥去了树皮,露出干净的白茬,他用这个做筷子,小心地挑去包子口上的葱花。
太史阑手一顿。
她刚才吃第一个包子的时候,对葱花多看了一眼,这样他就知道自己不喜欢葱花?
他却很专心,抿着唇挑去葱花,此刻两人靠得极近,他半个身子倾在她面前,气息浅浅,并没有现今男子流行的熏香,只有一点极淡的木香,极干净极醇和的那种,闻起来让人想起冬日里温暖而干燥的木屋,被深红的火堆逼烘出属于千年木质独有的暖香。
一缕乌发散在他额头,被日光打亮,透过镀成淡金的发丝,看见睫毛纤长,碎光迷离。
四面忽然太安静。
鸟不鸣,花轻歇,溪水静谧,风如低吟。
太史阑没有让,也没脸红。
“你的名字?”她忽然开口,还是平日语气。
“李近雪。”他挑去所有葱花,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随意地坐回,答。
“为什么把所有葱花都挑掉?你也不喜欢?”
“我喜欢。”他说。
太史阑看他。
“可我不知道你下一个挑选的包子是哪个。”他笑,“或许你看这个比较白胖,或者你看那个秀气点。”
“包子都是一样的。”她摇头。
“不,不一样,不仅是包子。”他笑意若深,“世间万物,无一相同,单看你有没有那份心情去辨别并从中得到乐趣。”
“什么样的心情?”她默然半晌,问。
“闲适而善于发现美。”他答。
她又不说话了,这回却仔细找了一个包子,看起来很可爱的。
雪白的包子让她想起了什么,便问:“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和你本人有点不搭,雪那么冷。”
“我是孤儿。”他的语气就像在说他出身良好,毫无不适,眼睛弯弯甚至还带笑意,“养父发现我时,我躺在树下雪地中,养父是个私塾先生,通达文字,因此给我取名近雪。”
她喝了一口酒,古代的酒淡,所谓佳酿也不过就是甜米酒,她皱皱眉,放下酒坛,道:“好名字。”
“我也觉得是。”他喝一口酒,吃一口包子,忽然偏头看她,“不喜欢这酒?”
“不喜欢。”
“我可以猜猜为什么吗?”他语声轻缓,“你喜欢烈酒,火一般的灼热,喝下喉咙像撒进一把钢针,从咽喉一直戳到胃里,然后砰一声,烧起来。”
她沉默一会。
“很好,很形象。”她说,语气有点冷,“但我不喜欢别人这么猜我。”
“不是猜你。”他轻轻吁一口气,“好,既然你不喜欢猜,那我就直接问你,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说。”
“你不像一个爱管闲事的人,也不像一个会被轻易感动的人,那你为什么会跟着我,会因为我给了那孩子十文铜钱而请我吃饭?”
太史阑注意到他提及那乞丐时,用的称呼是“孩子”。这让她改变主意,决定回答。
“答案很煽情,我不喜欢说,但我可以告诉你。”她一眨不眨看着虚空,眼神直直的,像刺,不管前面是什么都要刺过去,“我和三个同伴,以前都是孤儿,我是她们中最大的,她们被抱进所里时还是婴儿,我却已经三岁。三岁,记得很多事情。”
她一顿,他递过一个包子,她咬一口,狠狠地。
“我记得我是个乞丐,在天桥下和母亲睡在一起,白天她都会出去,晚上给我带来吃的,我们日子过得不差,因为我会一点点本事,她能靠我这本事卖点废品,混个肚饱。”
“因为她在乞丐中算混得好,引起一些人嫉妒,乞丐也是要被收保护费的,那条街的大哥来收钱的时候,别人就说她有钱,让多收点。”
风有点凉,包子应该冷了,他递过来的包子却还很热,散发着喧腾的香气,她也没在意。
“那天我抱了只狗回来,妈说那狗像名贵品种,乞丐养了怕要招麻烦,我不肯,正在这时,收保护费的来了。”
她抿着唇,眼神静而冷,是一片早已凝结的冰。
往事砸碎岁月时空,狠狠撞来。
“没钱?”那青皮混混拎起幺鸡,大笑着旋转,“没钱交费,有钱养狗?还是这种阔太太养的狗?你他妈的敢骗我?”他语气忽转狰狞,狠狠将幺鸡往地下一掼!
“别打我的狗!”她扑过去,被那混混一脚踢开,撞在桥墩上一声闷响。
“别打我女儿!”原本谦恭赔笑,一脸哀求的女子顿时尖叫一声,也扑了上来,指甲在对方手背上留下几道深红的印痕。
“哎哟!敢挠老子!”混混一把揪住她头发,龇牙咧嘴,“你他妈的去死!”抡住她瘦弱的身子往外一推。
恰在此时,一辆小车呼啸而过。
从此后她梦端,常见一片飞溅的血红。
……
她的沉默令他也沉默,似乎明白她此刻心情,并没有追问,倒是太史阑很久之后,自己道,“我报了仇。”
“那小混混后来跌倒了,落地的时候,地下有一块尖头朝上的碎灯管。”
言语很淡,心却微微的凉,眼前春光明媚,却又仿佛是那年冬天飘雪的街角,那街角很冷,地上并没有尖头朝上的碎灯管,有的只是一块碎成无数的玻璃,那小混混搡出她母亲,却因为用力过大,自己也失去平衡,倒下去时,她在刹那间伸出手,覆盖在那块碎玻璃上,轻轻说:“回来。”
半截灯管在一瞬间回复原状,先刺穿了她幼嫩的手掌,再刺入倒下混混的后背。
那日浑浊的鲜血流遍她手掌,连带她的胳膊也被压折,她面无表情听着肉体被刺穿骨骼被压碎的声音,咬破了唇。
那日研究所正好有人路过,看见了她恢复灯管那一幕,将她抱回了研究所。
从此开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新人生。
……
她说话只分想说和不想说,从不掩饰,因此她说“我报了仇”而不是“老天帮我报了仇。”
苍天不仁,凭什么给它担好处。
他不知道听明白了没有,慢慢咬了一口包子,唇角的笑意散了些。忽然再次将酒递过来,柔声道:“喝一点会舒服点。”
太史阑有点诧异地看着他,虽然相处时间短暂,但她看出李近雪是个非常善解人意的人,向来只有为别人着想的,再不会勉强人,她已经明确表示不喜欢这酒,他竟然劝她喝。
不过此时心中忽起燥热,忽觉这酒似乎也很有诱惑力,她接过,咕嘟咕嘟灌了两口,那种燥热立时平复许多。
眼看天色不早,她也打算告辞,还没开口,李近雪忽然脸色一变,“小心!”
眼前一花,他身形已经到了面前,淡淡木香传来,下一瞬太史阑已经被他拉起狂奔出数步,只听得身后夺夺连响,风声劲捷,李近雪头也不回拉着她跑,太史阑却执拗地回头向后看,只来得及看见刚才两人坐过的地方,齐刷刷插着一排羽箭。
李近雪的手托在她腰侧,妥帖而又不失分寸,她觉得一股热流从腰间传入,顿时身轻如燕,跑起来丝毫不费力气——这就是传说中的武功吗。
“往山上走!”李近雪一声低喝,牵着她直奔不远处的鹿鸣山,她来不及多想,身后人不依不饶追上来。
“咻!”,一道羽箭呼啸割裂空气,深青的箭头狠狠旋转着,扑向她肩头!
第十七章 天降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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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李近雪忽然将她轻轻一托。
她身子横开半尺,羽箭咻地穿过她的衣袖,将衣袖撕裂,她甚至能感觉到冰冷铁腥的箭头擦过手臂内侧,触觉滑腻像幼时在溪边无意抓过的蛇。
衣袖一裂,什么东西掉了出来,此刻她和他正仓皇逃奔,也无暇顾及,眼看东西便要飘落路上。
她心中忽然若有警兆,觉得好像有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正在发生,低头一看,将要飘落的是一张纸,好像正是失火那晚在邰世兰房里找到的那张。
似乎没什么重要,可是她还是一边跑,一边握住了衣袖。
衣袖上的裂缝渐渐弥合……
李近雪只顾拉着她逃离,头也不回,两人直奔鹿鸣山,原想着山上开阔,而且今日人多应该可以阻止丧心病狂的杀手,不想两人都不熟悉路,上山方向又不对,几番奔跑之下,竟然越走越偏僻,越走越崎岖,人更是一个都没碰着。
“前头没有路了!”李近雪忽然停住脚。
太史阑稳了稳呼吸,一抬头,发现不知何时两人已经奔到了一处崖边,正想穿越的人生果然狗血,到哪都能遇见断崖,一边断然道:“我不跳崖!”
她才不要更狗血的跳崖遇见残废大师九阴真经华山风清扬神仙姐姐啥的!她只知道跳下去更可能会成瘸子!
“你想到哪去了?”李近雪失笑,一拉她的手,“你看。”
太史阑这才看见,现在所处的山好像是地裂造成的,只是一座小山,断崖之下树木荫蔽,看不见底下景物,好像隐约有流水和平地,对面是真正鹿鸣山的高大山体,一处微微凸出的平台,就在不远处,大约有一丈多的距离,平台上山石嶙峋,隐约还有深黑的洞口,很好的遮蔽点,就算被人追过去,从山洞里应该也能找到躲藏的地方。
太史阑想着李近雪也许能跳过去,自己就有点麻烦了。
断崖下生着一些藤蔓,李近雪扯了扯,对她笑道:“咱们过去。”
“怎么过?”
“我最近有伤,轻功打了折扣。”他笑得抱歉,“没法带你一起过去,这藤蔓也太细,只怕系不住两个人,我先过去,然后甩藤蔓将你扯过去。”
太史阑点点头。
她平静而毫无质疑的态度,在生死之前也毫不打折扣,李近雪看了她一眼,眼睛弯弯微有笑意,柔声道:“放心吧,等我接你。”
太史阑拍拍腰间口袋,“记住,包子还没吃完。”
这就算是她的关心了,李近雪眼神更亮,似有星光闪烁,随即对她一笑,抓着藤蔓,跨越山涧。
太史阑眼看他衣袂飘飘,仿佛只是一抬脚,身子已经越过了崖面,他飞跃起来的姿势很好看,像一尾游进大海的鱼。
眼看他一只脚已经即将踏上对面断崖青黑色的山石,她的眼神刚刚放松了些,忽然听见一声短促的“哧”。
这一声,没之前那些风声凶猛隼利,却更加快而凌厉,她的耳朵刚刚捕捉到那点声音,随即便感觉身边空气被劲风撕裂,衣袖嗤啦一声再破,一道银光掠过她身侧,直奔对面——
她眼睁睁看见那点银光,没入李近雪肩背!
仿佛是个慢动作,银光掠过、没入人体、血色洇出、他晃了晃、已经点在山石上的足尖微微一撤、身子向后一仰……
太史阑忽然向前冲去,将要冲到崖边时,霍然一蹲,蹲下时已经扯住了崖边的藤蔓,随即身子纵起,跳崖!
呼地一声她身子降落,刚落半丈就被藤蔓扯住,细弱的藤蔓危险地颤了颤,终究还是拉住了她的身体。
太史阑不看危险的藤蔓,也不看被粗糙蔓枝割破的手掌,腿用力在山崖上一蹬,身子已经荡起!
人在半空,身子摆荡,一只手臂直直伸出去,一抄。
她想要捞住他!
一切不过一瞬间,惊变乍起时她的反应、肌肉爆发力、肢体协调能力、速度都已经爆发到了巅峰,动作协调流畅准确得令人无法相信她没学过一天高深武功。
这也是她,一生至此做得最好的一次。
“呼!”
她竟然一次就准确地荡到了李近雪身边,他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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