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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夫临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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烁在池塘, 看哪我把它紧握在手掌。 来吧噢来吧,河水在荡漾。 跟我跳进去,永离这地方。 三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无可媲美的人! 她象一颗晨星, 升起在幸福年华之初, 她的肤色白皙,闪光明亮, 一双讨人喜欢的眼睛, 甜蜜的双唇, 不多讲一句话; 挺直的颈项,耀眼的Ru房, 头发如真正的青天石; 手臂赛似黄金, 手指犹如荷花的苞蕾, 宽宽的臀部,纤细的腰, 两腿走路美无比, 高雅的步子踩着地, 步步踩着我的心。 她令所有的人引颈翘望。 她拥抱的人多么幸福, 除了她,我心中没有别的人! 她在外面散步, 宛如又一个太阳。 3.颂歌二首 一 《献给俄塞利斯之歌》 因太阳神把对他的敬畏, 置于人,神,灵魂与死者的心中。 他被授予对太阳城的统治权; 伟神出现在杰都, 主的畏惧在双丘; 伟神的惊骇在罗斯都, 主的敬畏在亨尼斯; 主的权力在坦嫩特, 伟神的爱在世上; 主的名誉在宫殿, 伟神的荣耀在阿拜多斯; 他取得胜利,名列九神之前, 因他在赫尔威尔殿被杀。 二 《献给阿顿神的圣歌》(选) 啊,太阳神阿顿,生命的创造者, 东方破晓, 您的美充满大地。 您美丽,伟大,光芒四射, 高踞在每块土地之上。 您的光辉拥抱大地, 直至您创造的土地边际。 大地生辉,是您在光明之地升起的时候。 是您作为白日之阿顿照耀的时候。 当您驱走黑暗, 当您洒下光辉, 上下埃及便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 人们起床,是您唤醒了他们; 他们洗净身体,穿好衣裳, 他们举臂为您的出现致敬。 整个大地焕发出生机, 动物吃草, 树木生长, 鸟儿飞出巢, 用羽翼向您的神灵致礼。 兽群欢跃, 飞鸟翱翔,盘旋, 您照耀着我们,赋予它们生命。 船只南航北驶, 道路通行,因您已升起; 鱼儿在河水中穿梭, 因为您的光辉照到了海洋。 4。劳动歌曲两首 一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拎着一袋袋小麦和谷物, 谷仓满出来了, 但还是承受捆扎。 压沉了河里船只的, 是重载的谷物, 虽然我们的心已四分五裂, 但还得拖、举、再拖。 二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几千年来人都得戽水, 要推动的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水, 噢——刹立——柴巴迪! 在无情的无影的太阳炽烈的光里, 我们站着戽水使田地结果。 当我们心脏炸破时没人会哀悼我们, 噢——刹立——柴巴迪! 附: 《喝得我神去眩晕》 喝得我神去眩晕, 摘取生命的欢欣, 别听你邻人的议论, 欢乐绝不会太过分。 直喝得神去眩晕, 斟满了再狂饮, 斟满了十八樽, 直到我所有的渴望, 无名而烧焚 熄灭在我的灵魂之中。 (注:这十首诗里,有的没有题目,我便采用原诗的第一行为题。) 赏析: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 ——《古埃及诗歌十首》赏析 前记 数年前读过一本书,叫做《古埃及文化求实》,里面译出的一些埃及古诗,译文与内容均至善至美,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近,和诗人朋友沈方讨论外国诗时,又想起了这本书里的译诗,就挑了五首我认为最好的请朋友看。后来意犹未尽,又从《尼罗河传》一书中抄了五首埃及古诗,才集成了我所谓的《古埃及诗歌十首》。 这么好的诗,光干巴巴的抄在一起似乎有些单调,因此我觉得只有再把我对它们的理解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记录、摘抄出来,才不枉我对古埃及文化的景仰和古埃及诗歌的喜爱。便又花了几个晚上与白天的工夫,写了下面的文字,算做个人赏析。 同时,我又请沈方为我写一些“上档次”的赏析,想最后加到里面,因为我毕竟一点也不懂诗歌,只会胡说。可是,看了他写的《诗歌的原始样式》一文后,感觉加到我这里不合适,因为那篇文字本身就是一篇完整的有独到见解的好文字,就不好在这里沾朋友的光了。但我要向朋友们推荐他的那篇文字,看了我下面介绍的创作背景等,再看他的那一篇,也许领悟得会更深一些。 凡在下文中摘引的文字,我都尽可能的注出引自何一种书,交叉引用时,往往难以详注,只好从略,好在文末附了主要参考书目,我所摘编的文字基本全在那里面,朋友们可以参看。 (一)两点准备 (1)古埃及文学简述 在赏析之前,要做两点准备工作。第一,需先对古埃及文学有个大致的了解。下面的介绍抄自 《古埃及文化求实》: 古埃及从王朝时代开始出现文字,祈祷文和自传是两种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祈祷文比较刻板,自传则比较自由,所以后来终于发展成真正的记事文学。 古王国时期,产生了一种教谕文学。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这些思想家创造了许多箴言与教条,用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这种形式和内容的作品,则被称为教谕文学。 中王国时期,涌现出大量的文学作品,形式多样。这一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古典时代。 新王国时期,在阿赫那顿(即阿门荷太普四世)实行宗教改革后,出现了“超然存在”和“宇宙神教”。同时期的圣歌,反映了对“超神”即“众神之神”的崇拜。 这一时期出现的情诗,内容独特,富有情趣。这些情诗充斥大量文学游戏、比喻和冷僻字眼,情人间以兄妹相称。 这一时期的祭祀文学也比较发达,其代表形式为“亡灵书”。 (2)古埃及王朝的划分 第二,需了解古埃及王朝的划分和这十首诗的大致创作时代。 我们知道,古埃及史上共有三十一个王朝。但为研究方便,常有学者把这些王朝划分为这样的五部分:早王朝(公元前3100-2686),古王国(前2686-2181),中王国(前2181-1567),新王国(前1567-1085),后期埃及(前1085-332)。对括号中的具体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统一,我这里采用的是《剑桥古代史》中的分法。 我抄出的这十首诗,基本上都是新王国时期的作品。其中,“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献给阿顿神的圣歌”三首,肯定是新王国时期的诗作;“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中王国到新王国之间的作品;“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是中王国时期的作品;“献给俄塞利斯之歌”这首,根据诗意推测,很可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因为“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而这首诗恰好反映了这种思想。 (二)现在是赏析时间 (1)洞彻生命与死亡的诗 准备工作作完之后,可以具体来谈了,先谈前两首。 一位古希腊人说过,埃及人的生命在于为死做准备。这话有一定道理。古埃及人非常热衷于修 造坟墓,雕刻墓室,把尸体“精工细作”成木乃伊——这些“为死做准备”的工作的确曾耗掉了他们的很多时光,也说明了他们是相信灵魂再生,迷恋死亡的。 其实,古埃及人对死亡的迷恋和敬重,只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和敬重。生命是快乐的,死亡是恐怖的,但如果死后可以再生,那么死亡也就不再恐怖,甚至是值得迷恋的了——他们的这种看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古埃及人对生命才是更为看重的。 所以多数古埃及人对人生的态度往往是积极的,现实的。他们知道,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活着的时候应该充分享受生活,人生的意义也不在于为死做准备。 在中王国时期创作的一卷纸草上曾经写着这样一句话:“愉快地享用自己的财富,什么也不要拒绝”。同期的另一首诗里则这么说:“快活些吧,驱走有朝一日你将成为幽灵的想法!人生在世,须及时行乐!任何美好的东西都不能带到彼界,到了那里决无回头路!” 由此可见,古埃及人对生与死采取的是什么态度。“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这首诗反映的就是这种态度。你看,诗人分明认为人一旦死亡,欢乐也就随之消逝,所以还是“寻欢作乐在今朝”的好。同时,诗人对死亡也不那么恐惧,因为他觉得死者的亡灵能走上“阳光普照的路”。不过,诗人对灵魂再生说到底还是有些怀疑的,因为他也不清楚“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总的来看,诗人认为,既然“死亡不分今和明”,生命又是如此短促,还是该珍惜人生,时刻“欢笑”。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这一首,从表面上看倒验证了那个希腊人的话,但其实又未必尽然。 这首诗是组诗“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中的一首,创作于第四王朝,属中王国时期的作品。它属于教谕文学类,但却一反传统的宣扬厌世思想。我们已经知道,多数的古埃及人虽对永恒世界十分向往,对生活的态度也很积极,而这组诗的作者却只想从死亡中寻得解脱,这是为什么呢?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点,让我先把这组诗的大概内容从《古埃及文化求实》里抄出来: 一个人遭受不堪忍受的重荷,想一死了之。他的“巴”(巴,即灵魂。被画做长着人头,人手的鸟的形象。我用的电脑里自从存了一幅巴的图片后,从此就有灵性了J)被他对生命的抱怨所激怒,威胁要离开他。他十分恐惧,因为没了巴,他就不能在死后升天。(古埃及人认为,人死后,巴可以飞走,但其尸体仍是巴依存的基础。)所以就请求巴不要离开,也不要反对他对死的追求。巴鼓励他享受人生,不必烦恼,最后巴终于被他说服,答应和他在一起。此人对痛苦的倾诉和对死的渴求,是通过四首抒情诗表达的,这里选的是其中的第三首。 读罢此诗,你会发现,诗人既洞彻了死亡,也洞彻了生命。诗人也曾热烈地追求过生活,但最后,他发现生命虽绚美如荷花,但亦短促如急雨,生的快乐即使再值得追怀,终究不能成为永恒。相较之下,死亡才是永恒的,就像“荷花的芬芳”,“雨过后的晴天”,既能让人沉醉,又能给人带来绝对的平和。所以,诗人一心等待着死亡的造访,其渴切的心情就像等待与久别的亲眷重逢时一样。 我不能否认这一点,即生命短暂,死亡才属于永恒。但是,如果你对人生不加以积极的追求,你的死亡也不会属于永恒,只会显得毫无价值。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诗人一定是遇到了某种无比沉重的打击,才失掉了生存的欲念的,这原因可能和社会的动荡有关,更可能和诗人本身的遭遇有关。不管怎样,都应该明白这一点:诗人曾经是热爱生活的,你不能说他的生命一直是在为死亡做准备的,他的求死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所以才能得到巴的理解。 这首诗运用了大量生动形象的比喻,从味觉、视觉、感觉等角度对死亡的永恒美做了极其艺术化的表述,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对生命和死亡怀有的感情。如果诗人在诗里一味的抱怨生命,赞美死亡,其艺术感染力绝不会有这么深。相反,诗人恰恰是借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及其予人的愉快感受来描摹死亡,所以才让你在阅读时不觉的产生接近死之永恒的美感和快感,一点感觉不出诗里面有什么悲观、颓废的成分。只有在放下这首诗时,你才觉得不该对生命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可你若再读这首诗,可能又不这么认为了,这正说明这是首具有极高艺术感染力的好诗。 (2)感情炽烈的情诗 下面来谈这三首情诗。 新王国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情诗,其特点前面已经介绍过,这里我要说一下它们的艺术价值。别的我不知道,但就这里的三首看,它们几乎都堪与《旧约》或《诗经》中出现的情诗媲美,前两首甚至在某些方面犹有过之。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两首,不但“表现手法自由”,“内容独特”,感情也格外的的真挚、奔放、健康。它们都选自切斯特 #8226;贝蒂纸草的第一部分,属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该纸草的第一部分共有三组诗,前者选自第一组,后者选自第三组。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这一首所运用的比拟十分新奇。男青年在夜晚到情人门前叩门而得不到回应,但又不甘心走开,因此对着这扇阻挡了爱情脚步的门产生了奇特的联想。在幻觉中,他把门想像成能决定爱情命运的神,准备向其献祭,以期得到它的赐福,见到心爱的姑娘。这种比拟虽然出人意料,细想来却也还在情理之中:爱情容易使人产生幻想,所以为神圣的门所阻的情郎,自然会把门看作神,对其产生敬畏感。他对门的献祭,也就是对爱情的献祭。在他看来,和情人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何况是她家的门?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是疯狂的,但能疯狂到什么程度,看了这首诗就可以知道大概了J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首诗里的男子,虽然没能对门产生幻觉,但却对爱人产生了“幻觉”。实际上,他比那个在情人门外徘徊的男子更可怜,这不但是因为他对爱人的渴望与仰慕比上一首诗里的男子更重,更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在“暗恋”,那姑娘可能根本都不认识他。但也就因此,他的感情才格外的真挚、热烈。 恋爱中的中国男子,能够“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在这个埃及男子的眼里,他那“在水一方”的情人,却远远胜过“西施”,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女神。诗里运用的大量比喻则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他所爱的人,既像晨星,又像太阳,身体的各部位几乎都闪闪放光,连走路的姿态都凡人难比,世间女子哪里有这样的神采?尤其是她的手臂,居然“赛似黄金”——就是神像也没这么完美呀,除非是活生生的女神才可以。这些比喻虽然很夸张,但却不嫌过火,正好把男青年对爱人的强烈感情一点不剩地表达了出来——若是他的爱人听到了这些赞美,恐怕是要立刻嫁给他吧。 我认为我读过的古代情诗里,对女性美的描绘、赞颂之词无出其右。我们中国的古诗里也有这样的诗句,可和这首诗里的描绘比起来,往往逊色许多。不信我们拿中国古代描摹女性美最著名的那首“硕人”(《诗经 #8226;卫风》)中的部分段落来比一下。请看这几行对美丽的庄姜的描写: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可见,我们国产美女原来是这个样子:手如白茅的嫩芽,一碰就会掉落;皮肤如冻结的脂油,一捅就会破,弄不好还会满手油腻;脖子就更可怜了,像天牛的幼虫一般,估计也就像钢丝那么细——这么细的脖子怎么能支撑那大脑袋呢?我真好奇;她的牙也糟糕至极,竟如葫芦的籽一样,虽然白而齐,但毕竟不很结实,可能啃一块鸡骨头就能硌碎十几颗,除非光喝水;她的脑门方方正正,像某种虫子,眉毛则细得像蚕蛾的须子… 看到这里,我感觉这位美女活脱脱是一个怪物,若勉强算作人的话,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畸形人,没有半分可爱之处。可就凭这些可怕的描写,居然能过渡到下面两句美到极点的诗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是匪夷所思。 金性尧先生曾经认为“硕人”是我国早期写女性美最突出的一首诗,但我觉得,这首诗虽然尽够“突出”,但实在是美的诗句只有我刚才举出的这两行。 当然,古今的审美情趣可能不太相同,有的古人愿意拿天牛的孩子比做美人的脖子也很自然,因为她觉得那才是美,所以我刚才的“译文”里有不少开玩笑的成分。 不过,同是描写女性美的古诗,为什么我觉得埃及的那首看起来那么感人,夸张而不过分?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审美情趣相同。可为什么我不“从周”,反要“从埃及、希腊罗马”的审美情趣呢?那是因为两点:第一,有些审美情趣今天已经不能全部接受;第二,有些审美情趣根本就是以病为美。 我这里说的“以病为美”倒不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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