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杀手正传-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已经连续五天没抓到虫子。中间虽然也移开院子里的花盆,抓了两只潮虫和小蜈蚣,但是派蒂都不感兴趣。我发现它还是爱抓飞的。也可能因为这些“阴暗处”的东西,皮太硬,不可口。
在外面受挫折,只好回来找自己人出气。在这个绝粮五天的紧要关头,我也显然不能不动用“预备基金”了,我的“自己人”和“预备基金”,正在瓶子里,自从它的丈夫逃跑,又被派蒂杀掉,它不但没有殉情,而且心广体胖,已经长成一只特大的母蛐蛐了。
母蛐蛐就像母鸟般颜色晦暗,蹲在巢里孵蛋的时候,很不容易被发现。母蛐蛐不叫,只是安安静静地吃,我在瓶子里放了些饼干屑,又撤了些肉松,还摆了个棉花球,每天在棉花上滴一些水,它就扒着喝。
这蛐蛐使我想起小时听过的童话故事——患有深度近视的老巫婆,抓到一个小孩,觉得小孩太瘦,就关在笼子里养,打算养肥了再吃。每次老巫婆走到笼子前面,叫小孩伸手给她摸的时候,小孩都伸过去一根树枝。老巫婆就摇摇头说“还是太瘦”。
多好的童话故事啊!像“虎姑婆”似地,成为小孩“美丽童年”的“丑恶点缀”,一辈子不曾忘,且不忘记说给自己的孩子听。
现在这母蛐蛐就是我养的小孩隔一阵子看看,长大没有?长肥没有?最丰腴的时候,就可以“送进宫”了。我应该早想到这些,如果早早多抓些蛐蛐,养在一起交配,生一大堆小的,到这岁寒时节,不是就可以喂派蒂吃了吗?
哈哈!记起一个老同学从陕西回来说的笑话。
有一天他在朋友家做客,看到门口许多狗跑来跑去。就问朋友“都是你的狗啊!”“是啊!”“很漂亮!”“你最欣赏哪一只?”我这老朋友就指了指其中一只。
没过多久,朋友斟上了酒,又端来一锅下酒的好菜,香极了!就是刚才指的那条狗。
哈哈!让我又记起一件更好笑的事。
当年我播新闻,前面一条新闻是某国际保护动物团体的负责人来台湾访问。后面接着就是一条专题,报导台北近郊的“狗农场”。
一大群狗在笼子里对人吠,一黑、二黄、三花、四白。据说在狗农场里工作,最重要的是不可跟狗建立感情,要使狗对你吠,使它恨你。然后有一天你杀它,才不会不安。你可以自我安慰:谁让你对我吼?使我先杀你。
我把装母蛐蛐的瓶子拿起来,放在灯下看。看看里面会不会已经有了小蛐蛐。
没有!她嫁了最少两任丈夫,可惜,都没生育。倒是第一任丈夫先进了她的肚子,第二任丈夫进了派蒂的肚子。现在她也要进派蒂的肚子。
多麻烦哪!搞都搞不清。一个进了一个肚子,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全送作了堆,化成一堆屎,如同所有的丑闻、绯闻,到后来全是“落花都上燕巢泥”。伟大的人物,像法国前总统密特朗,在生前要瞒着大家有“私生女”的事实。但是才死,私生女就成立基金会,掌管了老爸的“智慧财”。
活着时候的“绯闻”,死后就成为浪漫的“韵史”,甚至被人传诵的故事。说“这个伟人也有平凡人的缺点,使他更令人觉得亲和、可爱而真实。”
只是如果那个闹绯闻的是女人,即使死后才被发现,似乎在历史上,无论中外,都难得到这“可爱而真实”的称诵。反而被冠上一大堆难听的封号。想想,提到武则天,有几个人知道她也曾知人善任,有一番政绩?只怕先想到张宗昌、张易之这些“面首”。
大概因为写史的多半是男人吧!我常想,如果把全部人类史由女人重新写过,会是怎么样的一番景象?
母蛐蛐进了罐子。蛐蛐和蜂蝶类的个性不同,它不属于天空,而属于土地。所以一进去,就往枯叶和虫尸之间钻。好像把头埋在沙里的鸵鸟,可以忘记外面的世界。
派蒂是顺着树枝走到瓶底的。很轻松地从后面下手,把母蛐蛐夹在手里。蛐蛐不像马蜂,有明显的三节和“蜂腰”,派蒂的吃法也就不同。它由屁股尖尖的地方咬下去,似乎知道这里没有“毒针”。
肚子被咬开了,流出许多白白的汁液,像是肥肥的油脂。突然使我想起前些时在台湾,一位计程车驾驶对我说的——“刚才有个女人坐我的车。这女人真大胆。她居然主动告诉我,说她才去找了牛郎。”那位驾驶兴高采烈地大笑着:“你知道她怎么说吗?她说她是要报复她丈夫,她丈夫既然敢出去找女人,她就去找男人。还说……”驾驶忍不住笑得没办法说下去,等了好几秒钟才出口长气:“她居然说回去都不洗,就要找她丈夫办事,大家一起来,在里面碰面!”
“会写历史和出去玩的男人要小心了。”看着母蛐蛐一点一点进入派蒂的肚子,也是两个公的,在里面碰面,我心里有些悸动……
黑手党
十一月二日
每天吃完中饭,我都要独自坐在花窗前,望着院子发呆好一阵子。这是我培养情绪,把脑海悬在“想”与“不想”之间,让灵感飞进来的时刻。
院子里种了二十多棵枫树,多半都是小叶的日本丹枫。似乎不过几天,全变成了艳红色,“霜叶红于二月花”,这句诗一直到来美国,看了秋景,甚至可以说一直到我搬入长岛,看了自己的院子,才能深深感觉。因为那些枫叶是横着摊在我的窗前,从屋里望出去,不见整棵树的外形,也不注意叶子的形状,就给人一种春花烂漫、铺天盖地的感觉。
但是最近这美艳的景色,非但不能使我怡然,反而造成我的焦虑。
太多事情没能解决。虫子抓不到,几天也抓不到一只小虫,眼看我的派蒂就要饿死。饿死倒也罢了,问题是能找到一个也就不能产卵,完成她生命循环的责任。对!当然有太多人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一辈子没有夫妻缘。但是因为派蒂由我管,每天把它关在笼子里,没有机会像外面的“豪放女”,常有跟异性眉来眼去的机会,所以它的不嫁,就仿佛把女儿成天关在家里,训以“人生大义、男女礼教和子孙教道”的父母,当孩子因此磋跎了青春,错过了姻缘父母是难辞其咎的。
记得儿子上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开玩笑地说:“你应该还是个处男吧”,他居然大为光火好像我瞧不起他。我当时一惊,心想,是不是如果有一天女儿长大了,我这样问她,她也要生气?
“守贞”不是一种光荣吗?一个男孩能不轻易尝试肉体的媾合,把他的第一次给自己的伴侣,不也应该自许吗?抑或年轻一代已经另有想法,如同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一开头说的——“一朵被提炼过的玫瑰花,总比自生自灭地萎在枝头,多些生的情趣吧?”他们居然把“对自己身体的开发”,视为成熟的一项指标,认为一个只知道探索外在世界,却不能解放自体的人,是青涩的呆子。
想到这些,我就对派蒂多了一分心情的负担。
除此之外,眼看就到我要回台湾的日子,等着谘商的青少年已经排好了时间,可是,我走了之后,谁来喂派蒂呢?“
不错!全家都很喜欢她,女儿把她视为“小孩”,我的老婆也不讨厌她。但不讨厌是一回事,照顾是一回事,当我把捕虫和喂食的工作交给他们的时候,“爱”可能就要变质了。
别说对待小动物了,人与人,甚至父母与子女之间,不也如此吗?常听作父母的人,多么操心孩子,认为自己女儿、儿子自从嫁娶了那个“混蛋”和“贱人”之后,就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只见他们操心、咒骂、落泪,当你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帮他们带带孩子,或给他们一些经济援助”的时刻,可能脸就转开了,再不然骂:“那是活该,自作自受,谁让他当年不听我的话,现在我也帮不上……”
现在问题来了。怎么弄吃?怎么养她?谁为她每天喷水以维持潮湿。谁拿鸭嘴笔喂她喝水?谁出去抓虫,再小心地把虫放下去?又由谁来为她继续找对象?
老婆说得好——“你干脆把她带回台湾好了,台湾暖,有虫吃,你可以天天去公园抓虫。”
可是我已经打听过了,带小动物进去,要先检疫,带着检疫证书通关。有些还得存在“关上”观察好长一段时间,派蒂不能活几天?又有谁会照顾她?连我教秘书打电话去问怎么带螳螂进去,人家都当她是开玩笑。
提到秘书,她确实给陈维寿老师打了电话,陈说他自己现在没有螳螂,会问问学生,又给了他家和办公室的电话。我昨天夜里打去,他说学生也没有,大概“季节该过了。”
我当时心想,难道在台湾,虽然四季都不太冷,螳螂也得按照那注定的生命循环交替的“时间表”过日子,如昆虫书上所说“以卵过冬”?我也想,是不是有些虫卵会像郁金香的鳞球一样,非得用低温催生不可。
三十年前,我从国外带了几个郁金香球回台湾,种了都不发。倒是其中有一个最烂的,原本要扔掉,被我老母以为是洋葱,放进冰箱好一阵子。当我把它“救”出来,又当笑话种下去之后,没多久就抽叶、绽放了。
坐在花窗前,我不再能凝神冥想,还有个原因,就是因为我总得注意外面的动静。草地上有没有黄蜂在飞?花上有没有蜜蜂光顾?很奇怪,好几次看见“蜂影”,在我的窗前一掠;等我冲出去,却不见了。
今天又是这样,一溜烟、一溜烟地出现“蜂影”,但都飞得太快,真是“来无影、去无踪”。突然想起以前杀死的那一窝蜂,也是进进出出,交通频敏,却快得教人看不清。对!说不定这里,也就是我的花窗附近,正好有一窝蜂,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穿起夹克往外走,决定去守株待蜂。
天已经相当凉了,尤其是午后,窗前的花圃落入梧桐树的阴影,就有了冬意。更讨厌的是,没了阳光,连飞虫也看不清了。
我相信黄蜂除了在花间穿梭,是慢慢飞,其他时间一定飞得极快。如同开计程车的人,空车找客人的时候慢慢开,客人上来之后就突然加快。有目标的人,快,而且少出事;没目标的人,慢,又易出事,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我是不是眼睛有毛病,患了“飞蚊症”?明明看见一道黑影飞过去,为什么跟着又什么都找不到?
我开始探着步子进入花圃。这花圃原来不过一公尺,经过我一年年扩张,已经有三公尺半的“纵深”,至于“横幅”更有十公尺以上。
即使是自己的花圃,长久不进入,也会成为蛮荒。最起码有了蛮荒的恐怖感;怕什么怪虫跳出来、怕长了“毒藤(poison ivy)”,怕生了带刺的草。如同久久不联系的朋友,见了面,先得有一番“试探”的感觉。
许多一年生的草花,都已经凋零了。有些草花的种子,一碰就会爆开,好像会咬人的小虫。我顺便拔了几棵野草;在树林中,它们努力地长高,下面全不生叶了,长长的茎,有一公尺多,细细的,连着浅浅的根,轻轻一拔就起来了。这道理很简单,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而直”,它们根本自己不用“站着”,只要挤在树丛中就成了。
正弯腰拔草,突然耳边“嗡”地一响。一道黑影快地掠过,正掠过我的手,穿进树丛。
我赶紧站直,不再动,避免被出来巡逻的队员攻击,我已经确定——这里住了一窝蜂。
那是一种土蜂,也就是“黄夹克”,它们衔泥在窗根和墙缝间作窝。以前我不清楚,直到前两年,看到一只啄木鸟,啄我的窗棂,才发现上面一堆堆的黄泥,里面住了许多土蜂。现在我猜,又有了一窝。
我静静地等着,这一静,就天机乍现了。简直是一只接一只,在进进出出,而且一碰到我的窗脚,就不见了。
我跳出花圃,换个角度看,原来它们是住在我的窗子里。我的花窗是用铝条作“窗框”,那铝条是中空的,正好有一头露在外面,而且朝下,淋不着雨。这些聪明的“黄夹克”,居然就住在里面。真没想到,我天天在院子扫黑,其中有不少“主犯”,却出于我自己的门墙。
我冲回屋子,找出那瓶“杀蜂剂”。费了好大力气,才找开盖子。但是刚举起,又放下了。
我为什么杀它们?如果为了派蒂,杀死的蜂,身上全是毒药,根本不能吃。如果为了自己,它们从来不曾主动出来螫我,我又很少进入花圃。甚至可以说它们帮我传播花粉,跟我不是“敌人”,而是“共生、共荣”。
我现在要的是一只、两只,或每天收拾个一两只,好作出点成绩。何必把它们全杀死呢?何况这“杀蜂剂”罐上写着可能会腐蚀油漆类的建材,搞不好把窗子外面的白漆全腐掉了。
只是,我怎么抓这一两只呢?
如果把塑胶袋对准它们的洞口,飞出来的一定进入袋中。但这时若有回来的,八成要螫我。相反地,对着外面,很可能骗一两只归心似箭的,但窝里的千军万马,又必定立刻出兵,我不可能招架得住。
我该怎么办呢?
我走回屋子,坐在窗内静思。突然神清气爽,作出决定——不抓。
我发现它们的窝距离派蒂家不过三公尺,前些时那只被派蒂咬死的螳螂则是在窗上抓到,等于在那蜂窝的旁边。
我相信这里有着世世代代的螳螂家族在繁衍。它们都以这里为中心,向外发展,也在这里觅食。
我甚至想,必定有许多螳螂站在蜂窝门口,手到擒来,过一生。最早选择在这里生根的螳螂妈妈是多么伟大啊!
当然,那些蜂也很伟大。它们可能明明知道家旁住了“魔王”,却按时缴保护费,宁愿牺牲一些亲人的生命,来换取和平。
想起我在台北住的大厦,以前二楼开了一家赌博电玩店。大概怕警察,而在大楼门厅里装了一架闭路摄影机。后来电玩店关了,摄影机也拆了,好多住户居然怀念“当年”。因为那一阵子,大楼住户很少失窃,窃贼都怕被拍下来。
也想起纽约的小意大利区,居然是曼哈顿唯一能够夜半三更带着女朋友散步的地方。因为它是“黑手党”的地盘,谁敢在那儿作案,就可能躺在某个高速公路的旁边,或被绞肉机绞成狗饲料。
小意大利区开了许多雅致的餐厅、酒吧,保留了最原味的“爵士乐”,还开了一大堆画廊。
每次半夜,走在小意大利的街头,都觉得很像世外桃源,很幽静、很讽刺!
第十章 柳晴花明·绝处逢生
蔫土匪
十一月四日
虽然昨天夜里四点才睡,早上却十点就醒了。走出卧室,屋子里静悄悄的,拉开冰箱,连牛奶都没了。想到昨晚老婆说今天要带三位老人家一起去买菜,中午顺便带汉堡回来。
只好又回去睡,睡不着,躺在床上想心事。想派蒂也一样没有食物,兀自攀在罐口的纱布上不知道是否也在睡觉?或在想心事?
当所有的虫子都死光了,作为一只螳螂,就算能不饿死,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许多人都“耻为天下第二名手”,不为冤仇,也无宿怨,只因为你是可以与我争雄的人,为了证明我最强,我就要跟你斗,把你解决,从此确认我是“东方不败”。
看看派蒂,她的屋子里满地的虫头、虫肢,每个进来的昆虫,就算跟她差不多,甚至比她还高大,都死在她的手下。她证明了自己是“东方不败,只是这”不败“,又如何。
“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或许正是描写这种人的心理。两个抢匪,连手出击,抢到了金银财宝;当天晚上,虽然四野无人,敌人全都死光、跑光了。两个人相对,反而睡不着——各自防着对方。
那些超级强国也一样,唯恐敌方先发动核子攻击。便联合盟国,处心积虑地冷战,用尽办法分裂敌人。拆掉他的核子弹头、移开他瞄准的同标、甚至降下他的旗子、害死他的人民。只是,当这目标达成,原来的盟友又可能成为了新的“令我寝食难安的敌人”。
所以这世上的武器永远禁不了。国要与国斗、族要与族斗、人要与人斗、一家人也要争斗。各种动物、昆虫,更在进化中不断改进防御和攻击的能力。防御自己被别人猎杀,也攻击别人、猎杀别人。就算人类,原来强大的“犬齿”退化了,不再能狠狠地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想,人是用大脑改进猎杀和防循的技巧。不再当面斗刀斗剑,并不表示变温柔了,而是避免了正面的肉搏,却在按钮时,能更狠毒地置对方于死地。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什么是“适者”?适者是禁得起被杀,又懂得去杀的生物。
与世隔绝的“乌托邦”,只怕非但不能造成物种的进步,而且会造成退化。
原产模里斯的“渡渡(Dodo)”,因为生活在没有天敌的小岛上,明明可以是会飞的鸽子,却长得又大又胖,胖得飞不起来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