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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女配逆袭记-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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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移斗转,时空变换。
“九大人,又有新人成神了吗?怎么需要您亲自接引?”
一个身穿白色盔甲,英武非凡的人拱手问道。
“不该问的切勿多嘴。”
“少主呢?”
虚九又恢复了往日的高冷模样,厉眸一扫,凌厉的问道。
“少主……”
“少主他被族长撤下了少主之位,关在了离魂渊。”
一听离魂渊三个字,虚九心神大乱,他从来没有想过家主真的会这般翻脸无情。
离魂渊常年迷雾笼罩,再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神被关押在离魂渊内都会神体和灵魂一步步分离,然后成为养料,练成一个丹药。
虚九来不及跟默璃解释什么,就快步朝着离魂渊的方向跑起。
默璃一脸茫然,好吧,谁让她这里就虚九这么一个熟人呢?
第七百七十七章结发为夫妻(大结局尾章)
本打算阻止的侍卫看到默璃手中的海神剑,所有的不敬都压在了心头,偃旗息鼓了。
海神剑竟然出现在了一位新成神的少女手中,这件事情必须尽快上报。
因着海神剑在手,默璃畅通无阻的随着虚九到了离魂渊。
离魂渊就如它的名字一般带着浓郁的不详气息,悲剧色彩。
踏入其中,默璃觉得自己本来强行突破的神体摇摇欲坠,周围飘荡不散的雾气仿佛是要巨大的黏力,要把她的精神,灵魂吸附而出。
默璃停下脚步,安定心神,然后才一往无前的踏入了其中。
迷雾之中还是迷雾,望不到尽头,看不到希望。
一处山洞突兀的出现,门口带着黯淡的星光。
没错,就是星光。
那个人无论到了何处都有无数的星辰之力陪伴。
默璃本以为会看到多么凄惨黑暗的画面,可是事实却证明她想太多。
山洞因为有了微弱的星光之力,迷雾中出现了亮光,使得山洞不仅不可怕,反而多了几分朦胧美感。
星光缥缈处,一身青衣的挺拔男子静坐其中,琴音袅袅,茶香弥漫,若是忽略了经久不散的迷雾,怕是会觉得这个男子在度假。
默璃看了虚九一眼,这就是你说的生不如死?
如果生不如死是这个样子,那她还是喜欢这样。
“你怎么会来?”男子第一句还能坦然开口,只是当他想明白缘由,再也淡定不了。
“你竟然强制突破神体,知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后果。”
默璃看着男子那张对她来说格外熟悉的脸,突然有些自嘲,嘴角处溢出笑意。
“我该叫你什么,前男友,老公,亦或者说司懿,师父,还是其他?”
默璃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很不好,迷雾的拉扯力让她本就烦躁,看到这张脸就更加烦躁。
虚九眨了眨眼睛,这里貌似没有他什么事情了。
于是,十分有眼色的虚九就退了出去。
“你喜欢哪个称呼,就叫哪个吧。”男子微微笑了笑,成为一个普通人,他的气息多了几分柔软和豁达。
“不过,我更喜欢老公这个称呼,结发为夫妻,不管怎样我们都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虽无夫妻之实,但却有夫妻之名。”
“你呢,你是喜欢哪个称呼,前女友,还是妻子,亦或者是娘子?”
嬉皮笑脸的模样让人根本看不出他有任何的痛苦。
可是,这山洞中明明设置了阵法,在源源不断的把男子的灵魂力量吸附而出。
默璃拥有神体面对这种吸附力都有些头疼,何况是一个普通人呢。
他笑的越是干净,越是真诚,默璃的心就越是像被针扎一般。
“瑾谦……”默璃嗓子有些干哑,思虑半晌还是叫出了这个曾经她最熟悉的名字。
前男友这种生物啊,默璃虽然当初对他也并不热络,但是不能否认这个男人都曾经光明正大的跟她在一起。
他们的名字,距离的格外近。
“打一架吧。”默璃觉得这一刻她手痒的不行,实际上就是心里有些不痛快。
虽说是打架,其实就是默璃完虐男子。
当看着男子浑身狼狈的倒在地上喘粗气的时候,默璃弯了弯嘴角笑了起来。
这次的笑声中,多了几分真实。
“默璃,你其实不必为我做到这种地步的。”男子擦了擦嘴角的血迹,看着笑的洒脱娇媚的默璃,看似轻松的说道。
默璃挑眉,千万不要自作多情。
“本姑娘也就是想着两不相欠罢了,你可别脑补太多。”默璃毫不留情的踹了蔚瑾谦一脚,本姑娘不适合风花雪月,只适合拳脚相向。
“可是,现在突然觉得活着也不错哎。”默璃的声音带着浓浓的调笑意味,玩世不恭。
“对了还得请你帮个忙,这是小和尚的一缕魂魄,以你的身份想来可以想办法让他转世的。”
默璃把一个小玉瓶放在了男子手心里,嘱咐道。
魂飞魄散,再无来生是默璃不想看到的。
“你呢,你想过你自己吗?”男子接过玉瓶,神色莫名。
她替所有人考虑好了退路,唯独把属于她自己的路堵死了。
此时此刻,他竟不知是该说她薄凉还是温情了。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像本姑娘这样无恶不作的人,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死去呢。”
默璃无所谓的拍了拍男子的肩膀,痞里痞气。
男子出神的望着身边的女子,这么多年,他好似都没有真正的了解过她。
喜欢吗?爱吗?
究竟是爱而不得的执念多一些,还是真正的深情多一些,说起来他自己都有些辨别不清楚。
“你替我解了那个世界的危机,认真算起来对本姑娘有大恩。”
确实是大恩,默璃自己都不确认如果她自己出手能不能完美没有后遗症的解决。
“不要这样看着我,否则我会觉得你爱上了本姑娘。”默璃一巴掌把男子的脸呼了过去。
明明说好要当一个安静的美女子的,结果千万年过去她还是她。
“蔚瑾谦,感谢你赐予了我千万年的寿命,漫长的任务世界中我学到了很多,也看到了很多有趣的事情,遇到了一些有趣的人。”
“最最重要的是,这一次我成了爸妈的骄傲。”
默璃靠在山洞的石壁上,笑容浅浅的说着,岁月安好,静谧。
如果可以,蔚瑾谦真想这一幕无限的延长。
她在他身边,她是他的。
“当年年少无知,所以有些话,有些举动难免伤害了你,所以对不起。”
对不起三个字让蔚瑾谦的眼睛微微有些发涩,可是这不是他所等的。
“我这个人向来独来独往,不喜他人代我受过。”说话间,默璃吻向了男子的嘴唇,蜻蜓点水,顷刻间整个人化为了漫天的星光,璀璨无比。
这是默璃在告别,向这一生有些混乱的人生做告别。
无论是她在意的,还是在意她的,总归是要有一场郑重的告别仪式的。
悄无声息的消失,她一点都不喜欢呢。
这个亲吻是她这辈子做过的最胆大,最亲昵的举动,却与男女之情没有什么关系。
这个男子是她人生岔路的开始,也是她的结束。
空气中有一声轻叹,似是默璃最后的的叹息,没有人知道她是释然,还是不舍,亦或者是纠结。
一切发生的很快,快到变为一个普通人的蔚瑾谦根本都没有反应过来。
他此生执念的人,就这样化为了漫天星光,与迷雾分庭抗礼。
星光不断的涌入他的体内,他的体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再是普普通通的神体。
可是,他想要相伴一生,亲手造出的神不见了,成全了他。
一切都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跌落神坛时,他没有哭,如今他却哭的像个孩子。
他知道,她是在告诉他,互不相欠,一别两宽,万望心安。
她不喜欢欠他,不喜欢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她一直都是这么绝情啊。
在洞口守着的虚九似是预料到了什么,想要冲进洞里,只是星光和迷雾把洞口死死的堵上了。
经年弥漫的迷雾散开了,璀璨明亮的星光也消失殆尽。
恢复神体的男子,终于可以破开了默璃的禁锢,把最后的点点星光握在手心里。
一闪一闪……
神高高在上,睥睨世间万物,只是神之上还是天道。
没有人知道那天山洞中男子与天道做了什么交易,只知道曾经的天才少主回来了。
不,应该是比以前更加的惊才绝艳了。
当之无愧的神,当之无愧的神之主宰。
只是,再也没有人见过他笑,见过他皱眉,见过他生气,仿佛在恢复神体的那一刻,七情六欲尽被他抛却。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每件衣服心口的位置都有点点星光,星光一点一点在变化,像是有一天可以衍化为漫天星空一般。
熟悉他的人都知道,神族最珍贵的信仰池中浸泡着一个玉瓶,没有人敢碰,也没有人能碰。
海神剑作为神族当家主母的见证再也没有认主,神剑至此以后再也没有出鞘。
整个神族,除了虚九,除了没有情绪的男子,也只有那天那个侍卫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那个女子成就了少主的主宰至尊,而少主也就此沉寂,等待着那点星光再次散发光芒。
……
一切都在结束,一切皆在孕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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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王者荣耀男神手札
简介
致力于用大乔横扫整个王者峡谷的安乔被自己钟爱的大乔小姐姐坑了。
“可还喜欢?”
“喜欢。”
“那随我离开可好?”
“不好……我喜欢男人……”
“我知道啊,那你不想去看看一步杀十人,千里不留行潇洒自由的李白吗?不想去看看红发银甲,一诺一生的韩信吗……”
随着大乔清澈空灵的声音,安乔越来越挣扎。
怎么能够只是看看呢,最起码要亲亲抱抱举高高啊。
不过,谁来告诉的这辈子有记忆以来第一个举高高是被李白小哥哥的剑挑着呢?
“大乔,你出来我们谈谈人生,怎么说我们名字都相似啊。”
……
……
是的,你们没看错,依旧是快穿,但是会写王者荣耀里的漂亮小哥哥小姐姐。
嗯,谁让我这半年沉迷于王者不可自拔的。
甜甜的,想来是不会失望的。
七月中旬约起哦。
……
……
……
接下来就是隆重的推书时间了。
《天降萌妃:嚣张王爷独宠小吃货》
初见她是被皇子公主争抢的袖珍犬,他是高高在上,嚣张跋扈的小皇叔。
再见,她摇身一变成了大将军府的呆萌吃货。而他是一个致力于把吃货拐回家的腹黑主。
当呆萌不通世故爱美食的她,遇到嚣张跋扈又腹黑的他,会撞出什么样的火花。
“小皇叔,我饿了。”
“哦,是吗?正好本王也饿了。”
于是,小吃货又一次被腹黑的饲主吃抹了个干净。
“你,你,你骗人……”小吃货揉揉饿的咕咕叫的肚子,红着眼睛控诉道
(附上读者评价:女主该呆时呆,该精时精。在男主身边蠢萌蠢萌的,不在时又会坚强起来。虽说也是傻白甜文但是女主至少不会从头傻到尾,不在男主身边的她是脆弱而坚强的分得清是非对错。在男主身边的她是肆无忌惮的蠢萌傻白甜。颠覆了以往我看的傻白甜小说里女主的形象。这本书的女主无疑是塑造了傻白甜完美的逆袭形象。才看了几章就深深的喜爱上了女主。只是看到男主身上的责任为天下百姓而不得不舍弃女主时,虽然知道这不是他的错,虽然知道他很爱女主虽然最后也没舍弃女主,但在我心里还是留下了好深的怨念。大概是我看惯了其他小说里男主所说的天下与我何干,宁府天下不负的感情。乍一看到责任感极强的男主一时适应不了。瞬间就开始对男主好深的怨念。大大加油!一定要颠覆逆袭傻白甜在小说迷心目中的形象。)
没错,女主是又傻又白又甜,但不是傻白甜,相信我。
不信我,也该信读者啊,你们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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