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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女配逆袭记-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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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抢劫是要看对象的,贫苦人家的不抢,孤儿寡母不抢。
抢到吴晔身上只能说是他那辆亮瞎眼的马车还有那几个大箱子太扎眼了。
就差身上明明显显的贴着老子是土豪,你们快来抢的话了。
这样的大肥羊,不抢就是脑子坏了。
本着劫财不劫色的想法,这一帮并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土匪打算抢了那几个大箱子就上山。
可是奈何吴晔自寻死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学富五车的书生,一定可以高中状元。
等他高中状元之后,一定要派兵来剿灭这帮土匪。
这话都说出了,卧龙寨的人怎么可能放他离开。
于是,五花大绑,吴晔被绑上了山。
吴晔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确确实实表现出了身为文人士可杀不可辱的风骨。
卧龙寨的人并没有杀他,只是把他关了起来,吃喝都没有少。
慢慢的我也开始于卧龙寨中的人接触,先是那些小姑娘,然后是一些热血青年。
他给他们讲述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给他们树立土匪是可耻的观念。
那些老一辈的土匪自然是大怒,想要杀掉这个妖言惑众的人。
可是,这个时候的吴晔已经拥有了一大堆的粉丝,年轻一辈的少男少女大多数折服于他的文采学识之下,纷纷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
同时,吴晔又找上了程鸢,说他自愿留在卧龙寨做一名教书先生。
虽说那个时候山里的土匪还不知道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但是也知道土匪非长久之计。
这些年来因为他们低调,所以才没有官府来剿灭他们。
只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好运会一直陪伴着他们。
为人父母,不论是以前多么罪大恶极,如今心中都会有些许柔软,下意识的便会为子孙后代着想。
就这样,吴晔成为了卧龙寨里的教书先生。
吴晔长相文雅,谈吐不凡,寨子里不少少女都心存思慕,偏偏我也不接受不拒绝,就是这么耽搁着。
所以,当吴晔站在程鸢面前说,他愿意娶程鸢为妻的时候,程鸢是茫然的。
自从告白开始,吴晔就成了程鸢的护花使者,今天送花,明天送情诗,后天送吃食,简直是花样百出。
程鸢再怎么心智成熟,都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
父母早逝,所以她才被迫在各位叔叔伯伯的扶持下撑起了卧龙寨。
在吴晔日复一日的糖衣炮弹下,程鸢的那个小心脏就开始为他跳动了。
程鸢本以为自己爱上了这个男人,就可以相知相守,恩爱一生了。
可是,一直温柔体贴,浪漫文雅的吴晔却变了个样子。
忧心忡忡,经常长吁短叹,让程鸢心疼不已。
恋爱中的人是傻瓜,这句话一点儿没错。
一句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土匪,希望他过正常人的生活击溃了程鸢所有的心房。
正好,朝廷招安,在吴晔的劝说下,程鸢带着卧龙寨所有的人接受朝廷的招安。
可是,等待他们的不是正常的生活,而是屠杀。
程鸢看着自己的玩伴,长辈,一个个倒在血泊中,卧龙寨一片火光。
她的心上人,吴晔站在官兵之中,被人恭敬的唤了一声大人。
程鸢知道,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可是,她如今什么都做不了了。
吴晔亲手把剑插进了她的身体里,一脸的鄙夷打碎了她心中所有的痴迷。
或许是上天保佑,带着剑跳下山崖的她竟然侥幸捡回了一条命。
当她养着身子恢复行动力回到卧龙寨,当初世外桃源一般都卧龙寨已经成了废墟一片,出了烧焦之后的黑土,再不剩其他。
除了她之外,卧龙寨的上千号人都死了。
而吴晔却因为剿匪有功,加官进爵,还成了皇上的乘龙快婿。
传闻公主姿容清丽,温柔贤淑。
世人皆称公主与驸马爷金童玉女,天作之和。
为了报仇,程鸢以歌姬的身份进入了公主府。
在公主府内他见证了吴晔与公主的相亲相爱,当初卧龙寨的一切被吴晔视为耻辱。
而程鸢这个女人,更是耻辱中的耻辱。
所以,当初他才会毫不犹豫的把剑插入程鸢的腹中。
第六百六十六章山大王抢亲记(四)
(四)
一个歌姬怎么可能有机会杀了驸马爷呢,时间不久,她就被吴晔发现了。
“卧龙寨不过就是我成功路上的踏脚板,你不过就是我的耻辱。”
程鸢受尽了凌辱,死后又被扔进了乱葬岗。
而吴晔则是一生顺风顺水,从驸马爷到皇上。
没错,皇帝只有一子一女,太子暴毙,当初的那位公主就成为了皇太女。
一个自尊心极强的男人怎么可能满足于皇夫这样一个位置呢,更不要说他只是后宫中众多男人之一。
几年筹谋,他把江山收归己有,成为了人生赢家。
剧情到这里戛然而止,原主心愿第一,带领寨子里的人摆脱土匪的身份。
第二,让吴晔一辈子都只能做土匪。
接收完剧情,默璃睁开眼睛,有些不知道该评价原主还有吴晔。
站在吴晔的角度,完全就是个励志剧,从一个没落家族的小少爷成为了开国皇帝,这得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站在原主的角度就是一个被骗财骗色,然后寨子被灭的可怜人。
谁对谁错,她不做评价,反正她是原主请来的,自然要站在原主的立场。
想想原主的那两个心愿,默璃觉得还是挺犀利的。
看不起土匪,就让吴晔一辈子只能做土匪,这个想法还真是深得他心。
默璃把吴晔那几个大箱子里放的书一把火烧了,看看他以后还怎么装逼。
不就是能认几个字,然后上了几年学,真当自己是当世大儒。
这几箱子的书就是吴晔哄骗寨子里的小姑娘的利器。
要说学问,默璃自问不会比吴晔差。
也就是寨子里没有个读过书,认过字的人,所以才会被吴晔这个虚有其表,一瓶不满,半瓶晃荡的人忽悠。
所以,她要做的就是那个在前的金玉。
她倒要看看有了她,吴晔那点儿哄人的小把戏还能不能忽悠了别人。
“大当家的,你找我们来有什么事儿?”一群大老爷们坐在大长桌子边,看着默璃。
虽然原主年幼,但是这些人还是蛮信服她的。
默璃掏了掏耳朵,这说话声音跟打雷似的,吓了她一跳。
“今天把各位叔叔伯伯召集在一起,是想考虑一下我们卧龙寨的未来。”
“叔叔伯伯们也知道,祖辈们当年落草为寇实在是逼不得已的事情,这些年来,为了躲避朝廷的剿灭,咱们卧龙寨数次东躲西藏。”
“我倒是无所谓,但是咱们寨子里那些还在牙牙学语的孩子们呢?”
“难道因为我们是土匪,所以子孙后代就一定得祖祖辈辈是土匪吗?”
默璃敲了敲桌子,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听她说。
因为都是一些粗糙的汉子,所以默璃也不需要像大家小姐一样咬文嚼字,反正也不会有人觉得不成体统。
“想必各位叔叔伯伯也想为寨子里的孩子们请一个先生,甚至觉得吴晔出现的时机刚刚好。”
“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他出现的时机也是太巧了些。”
“刚才随我一同下山的人肯定知道,一开始我们并没有劫人的打算,是他一直在口口声声的说着,所以我们才连他一起打包回来。”
“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设想一下,这个人其实一开始就是打着进入山寨的注意。”
默璃说道这里便停了下来,看着一帮看起来面相粗狂的男人。
默璃知道再粗心的人,也有粗中有细的时候。
只要她善于引导,那么这些人自然能够想到吴晔的不妥之处。
“大当家的意思是说这人是官府的奸细,想要把我们一网打尽?”终于有人悟到了默璃所要表达的意思。
“我是这么猜测的,至于事情的真相是什么,还有待考察,但是我们要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另外,要照看好自家的孩子,尤其是些刚刚及笈的少女。”
“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是也有一定道理。我们寨子里长大的姑娘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很容易被那个读书人的花言巧语所骗。”
默璃想了一下剧情中寨子里可能发生的情况,不放心的嘱咐道。
心思单纯的小女生,最容易被花花肠子的吴晔所骗。
“大当家告诫的是。”
“但是,大当家的这跟我们做不做土匪有关系吗?”一个看起来呆头呆脑,孔武有力的中年人摸着脑袋问道。
“国家平稳,剿匪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必须得先有个退路。”景烨敲击着桌面,淡淡的说道。
说起来这帮土匪还真不是什么称职的土匪,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就连抢劫都只抢一些看起来家境还算殷实的人。
“大当家有什么安排?您一向比我们这些大老粗主意多,这一次还一样,听你的,你说我们做。”
对于大家伙儿的反应,在默璃的预料之中。
原主的奶奶是个世族小姐,而母亲也是正经人家的姑娘,据说还是秀才之女,只不过,秀才体弱多病,早逝,所以才留了一个孤女。
说起来,原主也算是这座寨子里最有文化的一个人了。
“先建个学堂,让孩子们启蒙,了解一下外面的世界,不能让他们以为这个世界除了土匪就再也不能做其他。”
“我就来做着第一任的夫子,以后找到合适的再换,你们觉得呢?”
默璃发现这卧龙寨的人对原主有盲目的信心,她本以为原主这么一个孤女一定是没有实权的。
接收了剧情,默璃才知道这些人简直唯命是从。
剧情中,吴晔带着官兵上山,这些上一辈的人都在前赴后继的保护着原主离开。
如果不是他们,原主连跳崖都时间都没有。
“你们也知道娘亲曾经带来不少书,我自小也被娘教书识字,虽说文化不怎么高,但是做启蒙应该还是可以的。”
默璃紧接着说了一句。
“大当家出手肯定没问题。”
默璃眨了眨眼睛,这简直就是她一个人的天下啊,说什么都没人反对。
“除此之外,咱们要慢慢融入这附近的十里八村。”
第六百六十七章山大王抢亲记(五)
(五)
“这些年来,十里八村的孤女嫁入咱们卧龙寨的也不少,而我们也从没有打劫那些老百姓,所以融入应该也不难。”
“你们说呢?”默璃看向坐在长桌两边的中年男人,说起来这些人中有不少人的妻子都是普通百姓。
“大当家的,虽然我们的名声不凶恶,但是百姓还是不怎么喜欢与咱们有交际。”
“就算咱们进村买个什么东西,大家都是警惕的不行。”
说话的是默璃抢劫时跟在身边的大汉,脸上狰狞的疤痕,绝对有止小儿啼哭的效果。
“王叔,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见你都会被吓哭的,何况那些百姓呢?”
“你就是太凶了点儿,咱们寨子里有不少面善又好看的小青年,让他们去。”
“帮孤寡老人扫院子,洗衣服什么呢,可以先试着去做做。”
“说不定还能解决咱们寨子里的光棍问题呢。”
“山脚下那一片无主的荒地,咱们可以用来建房屋,到时候每家一栋小别墅。”
卧龙寨附近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绝对事宜人居住。
“大当家的小别墅是什么?”对于默璃口中蹦出来的新鲜词汇有人很是不理解。
“就是房子里面比较高级的。”默璃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别墅三个字,让她画个建筑图可以,至于建造还得请能工巧匠。
“大当家,我们没钱……”磨磨蹭蹭半天,寨子里的二当家憋出了这样一句话。
“钱,我来想办法。”
“这寨子的历史也有七八十年了,看着这摇摇欲坠的模样,心还真是有点儿慌。”
“各位叔叔伯伯的孩子还小,这四处透风的房子也不是那么回事。”
“还有寨子里的那群倒是婚假年龄的小伙子,这个样子还是个土匪身份,哪里还有人敢来娶。”
默璃觉得空间里那些金银财宝堆得都快像小山一样了,不用搁着也是浪费。
她贪财,但也不是个守财奴。
在她看来,钱挣来就是用来花的,不花钱为什么要挣呢?
再说了,这寨子里的都不是些什么穷凶极恶之人,反而憨厚的可爱。
有一个赤城之心,对原主也是真心实意,这就足够了。
“大当家的,你可不要为了那些小家伙做什么危险的事情,到时候我们可怎么向你爹娘交代。”
一听说默璃自己想办法,这些人就自行脑补了很多。
什么来钱最快,不是杀人越货,而是抢官银,但那是掉脑袋的事情啊。
默璃扶额,谁说土匪都是一往无前的,看她手里就有善良怕死的土匪。
“你们别乱想。”默璃眉头紧皱,不知道该什么解释钱财的来源。
“不瞒大家说,当年我奶奶跳崖前把祖传的极品暖玉戴在了我爹脖子上,然后又给了我。”
“奶奶家世乃是一等一的大家族,所以那块玉想来也是很不错的。”
默璃假装在脖子处摸了摸,让从空间里拿出一块儿上好的玉佩,放在了桌子上。
“大当家的,既然是老当家留下来的,那也是一份念想,你可得好好留着。”
没有一个人想着当了换钱,而是拼命的往默璃手里塞。
嗯,这是一群可爱的人。
“各位叔叔伯伯,爹爹也是希望咱们寨子里越来越好,先当了,然后等以后咱们有钱了再赎回来。”
“等明日二当家和三当家就一起进城把玉佩给当了吧。”
“咱们这小县城或许不行,得去一个大点儿的城市,八千两是底价。”
本就是极品暖玉,再加上空间灵气的滋养,在识货之人眼里定然是无价之宝,八千两已经是最少的了。
“八千两?”默璃的话一出,在场的人一个个惊讶的张大了嘴。
他们抢劫了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银两,原来咱们大当家的竟然是个大富豪。
“嗯。明天一早你们就去,房子得提前建好。”
“硬件条件摆在那里,才能让村里的姑娘放心,有个保障。”
“回去告诉自己的孩子,明天开设学堂,有兴趣的可以来,学堂就设在寨子中的小楼里吧。”
……
一场回忆决定了寨子接下来的走向,可是默璃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
对了,寨子的名称。
算了反正已经回来了,明天再说的。
这么高大上的名字,哪个皇帝能容下。
卧龙,隐居或未露头角的杰出人才,现在看来原主那个爷爷也真是敢想。
要不留着也行,把不就是杰出人才吗,大不了因材施教把他们都培养出来就是了。
寨子里的人大多数都人都有武学底子,虽然都是些三脚猫的功夫,但是最起码是有底蕴的。
嗯,她可以教他们习武,至于在学习方面有天赋的,那可以走科举这条路。
不过,基础的启蒙和知识是每个人都必须学的。
大字不识一个的莽夫终究是走不远的。
原主需要她带领寨子里的人摆脱土匪的身份,她自然需要好好的筹划。
再加上寨子里的这些人虽然粗俗,但也很可爱。
嗯,她看着顺眼,多尽几分心力又如何。
设想着卧龙寨的今后发展规划,默璃沉沉的睡了过去。
至于吴晔那个小白脸,默璃压根儿就没有放在心上。
吴家曾经是老牌贵族,在京城那也是钟鸣鼎食之家,可惜后辈不争气,几代都没有个人才出现,再大的家业也会被败完。
到了吴晔这一代,也就是挂着个勋贵的名头,实际上连个普通的富庶之家都不如。
否则吴晔也不会另辟蹊径想要当卧底一举拿下这个盘踞了几十年的土匪窝,建功立业。
在真正的世家大族里,又有多少人会选择让自己的嫡长子尚公主。
也只有这种没落家族,想要崛起,才会走这条路。
一旦尚了公主,也就意味着仕途到头了。
毕竟前朝曾经发生过驸马叛乱的事情,所以以史为鉴,本朝便有了驸马不得入内阁掌兵权的律法。
若不是太子暴毙,吴晔到头也只能是个驸马爷了。
现在想想,太子的死也是蛮蹊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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