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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1879-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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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全齐了?”
老亨特拉尔闻言一皱眉头,沉声道:“约翰,既然你要的材料已经全齐了,那为什么今天又让汉斯去买什么硫酸?你知不知道那是非常危险的东西,一个不小心就会伤害到自己?”
“啊?”
听到了外祖父颇为不悦的质问,约翰先是一怔,随即笑了。
从新泽西回来之后,祖孙两个之间的关系顿时便缓和了许多,老亨特拉尔已经好几天没有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过话了。不过今天听到这些,约翰非但没有不舒服,反而有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赶在外祖父发火之前,约翰连忙解释道:“先生,我买硫酸并不是为了制造灯泡,而是为了制造电池!”
“电池?那是什么东西?”
闻言一愣,老亨特拉尔赶忙问道。
“呃……”
约翰有些头疼的挠了挠头发,沉吟了好一会儿之后才开口说道:“这么和您说吧,您知道煤油灯要想亮起来是需要煤油的,对吧?”
“废话!”
老亨特拉尔眼睛一瞪,没好气的说道。
耸了耸肩,约翰笑道:“这就是了,那么电灯如果要亮起来的话是需要电的,我们家里并没有发电机之类的设备,而且它们也太贵了,所以我就想用硫酸和铅等东西自己制造一个电池,给将来制造出来的灯泡供电……唔,就和为煤油灯提供煤油是一个道理!”
约翰这么一解释,老亨特拉尔顿时便明白了。
不过……
老亨特拉尔的脸色并没有放松下来,他皱着眉头问道:“约翰,你竟然还会制造这什么……”
“电池!”
约翰连忙再次说道。
“对,电池!”
老亨特拉尔的目光紧紧的锁定在外孙的脸上,沉声问道:“这种东西你又是从哪里学会的?如果说你懂一些物理和机械的知识,看了灯泡之后就能大致猜出它的结构我相信,但是这个电池呢?”
在外祖父那灼灼的目光注视下,约翰却没有一点儿紧张的意思,他一脸平静的笑道:“这是我从一本书上看的,大致明白了它的原理,觉得挺简单的,所以想着自己尝试着制造一下。”
“书上看的?哪本书?”
老亨特拉尔紧追不舍的问道。
眉毛微微的抖动了几下,约翰笑道:“我忘记名字了,不过是您书房中的一本书,如果您有兴趣的话回头我可以找出来给您瞧瞧。”
“我书房里的书?!”
老亨特拉尔登时张大了嘴巴,一脸的难以置信。家里确实有一个很大的书房,而且里面也有数百本书,但是除了一些艺术、哲学的书之外,大多都是商业上的报纸和书籍,怎么可能有这种玩意儿?
不过这一次不等老亨特拉尔开口,约翰就接着解释道:“应该是一本有关商业情报的书,英国人写的,上面有关于这种硫酸电池的说明。嗯,我记得对它的评价是寿命太短,又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影响了价值什么的……原理很简单,欧洲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发现了,在东方的时候有人教过我,所以我一看就想起来了。”
“呼……”
听到这里,老亨特拉尔长长的舒出了一口气,总算是从刚才的状态中放松下来了。不过转瞬之间,他看向外孙的目光就再次变得炽热了起来!
只是一份商业简报而已,竟然就能让他从中看出电池的制造原理,从而想要试着做出来?
这小子真的是个天才?!
看着外孙沉吟了好一会儿,约翰都觉得有些不自在的时候,老亨特拉尔这才目光一松,点了点头道:“好吧,不过这个硫酸必须等你的灯泡制造好了之后才会给你买,而且一次只能买短时间够用的分量!”
说完不等约翰回答,老亨特拉尔就转身打开了房门,走出去之前还撂下了一句话:“五分钟之后晚餐开始,别迟到了!”
“卡塔!”
房门被关上了。
屋内的约翰无声的笑了。
看了看刚刚到手的材料,又看了看桌上一把充满了东方韵味的竹制扇子,约翰摸索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眼中充满了笑意:“托马斯·爱迪生先生,既然决定抢了您影响力最大的发现之一,那么让您花费时间和心思最多的发明又该怎么办呢?这可真是一个让人烦恼的问题啊……”
第十四章 中央公园()
时间一晃,又是半个多月过去了。
亨特拉尔家的生活一如既往的瓶颈,老亨特拉尔每天忙着管理自己的公司,而小亨特拉尔先生自从开始了自己“伟大”的实验之后,就把自己关在了“实验室”里面,每天忙碌着自己寻找灯丝替代品的工作。
当然,这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而已。
家里的其他人,包括老亨特拉尔都不能随便进入这个实验室,所以别人也不知道他到底忙活的怎么样了。所以也就没人知道,就在材料买齐的第二周,约翰就已经把灯泡做出来了!
对于一个21世纪的人来说,只要参加过类似的兴趣小组,都不算很困难。
唯一困难的是这个时代可没有21世纪那么多现成的材料,很多东西都需要约翰自己动手制作,因此直到十天之后他才用第一份硫酸电池进行了检验,而成功的代价是手上划出了几道口子,腿上被不慎迸出的硫酸烧出一个黑点。
只不过“研究”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拿出去容易引起麻烦,所以约翰并没有马上告诉外祖父。在他看来,用上一两个月的时间,实验个二三十种材料才算是勉强可以拿出手了。为此他只能让成本高一些,很可能会达到汉斯所说的一千美元……
点亮了电灯之后,约翰的心中大定,重新把注意力放在了书上面。
这个年代没有电脑,没有网络,外面又是零度以下的冬天,约翰也没有兴趣让人带着自己到处跑,所以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看书这么一条路了。因此每天吃过了早饭之后,他都会跑回自己的实验室,锁上门看报纸或者老亨特拉尔的藏书,然后时不时的搞点儿动静出来,让别人以为他是在继续鼓捣那些东西。
这一天早上,吃过了早餐之后约翰顺手拿起老亨特拉尔看完的报纸,就想回屋,结果被外祖父给叫住了:“约翰,今天是周日,就不要再做什么试验了。斯通先生约了我今天一起去中央公园消遣……我刚才出门看了一下,是个去公园的好天气!”
“中央公园?”
约翰闻言心中一动,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个所谓的中央公园,约翰可以说是久仰大名了,最先知道这个地方是从前世看过的一部美剧《老友记》中的咖啡馆名字,只是可惜来纽约的第一天没能有机会进去。
只不过……
“您是说斯通先生?那位斯通夫人的丈夫斯通先生?”
约翰想起了那个外貌可爱,但是却曾经惹得他勃然大怒的女孩儿艾玛,着了眨眼睛问道。他对那个女孩儿的印象可谓极深,自然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是的,就是那个斯通先生。”
老亨特拉尔老神在在的说道:“虽然冬天的中央公园远不如夏天那么美丽,不过人也相对要少上许多,还是值得去消遣一下时间的。”
作为一名商人,和自己的合作伙伴除了利益上的共享之外,日常保持亲密的私人关系也算得上是一种投资,因此当斯通先生写信给老亨特拉尔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不过约翰却撇了撇嘴道:“我记得那位斯通夫人不是喜欢舞会吗?怎么突然想起来去公园了?”
虽然对中央公园很感兴趣,但是现在约翰心中可有些不太情愿。虽然天气是很好,阳光也充足,但是他知道纽约的气温依然是会在零度以下,在这个没有羽绒服的时代,稍微有点儿风就能吹死人的!而且他很清楚老亨特拉尔的古板,绝对会要求他穿着正式的衣服出门,那就更受罪了!
听他这么一说,老亨特拉尔不乐意了,沉着脸说道:“斯通先生可不是那些肤浅的大商人,对于舞会的态度和我一样。”
作为一名传统的商人,老亨特拉尔无疑有着许多古板的理念,比如他直到现在依然对工厂主们非常不感冒,自觉高人一等,再比如说对上流社会们趋之若鹜的奢华宴会更是看不惯,除非必要时是绝对不会去参加的。
“那为什么不去听歌剧呢?这不是绅士们最喜欢的消遣方式吗?”
约翰有些不死心的接着问道。
“记住,千万不要在斯通先生面前提歌剧!”
听了约翰的问题之后,老亨特拉尔脸色一变,急声说道:“斯通先生的哥哥就死于二十年前的阿斯特剧院骚乱,非常忌讳别人和他谈这个,明白吗?”
“明白了。”
约翰顿时吓了一跳,连忙说道:“好,我这就去换衣服。”
已经不容他拒绝了,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之后他早就摸清楚了自己这位外祖父的性子,知道对方虽然确实很看重自己,不惜投入重金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而且原本如坚冰一样的态度也渐渐开始软化了,但是传统的大家长作风依然根深蒂固,如果自己拒绝了那可都是事儿啊!
很快,两人就坐着马车出门了。
确实就像斯拉克先生所说的那样,亨特拉尔家距离中央公园并不算远,二十分钟后他们就来到了公园的门口。车夫亨利第一时间跳下马车,跑去售票窗口买票了。
“你要干什么?”
看到坐在门口的约翰伸手去开车门,老亨特拉尔眉头一皱,用手杖敲了敲地板沉声问道。
“不是要下车吗?”
约翰眨了眨眼睛,有些不解的问道。
老亨特拉尔微微怔了一下,疑惑的问道:“谁告诉你要下车了?中央公园很大,我们距离和斯通先生约定的地点还有很远的!”
“啊?!”
这下子,约翰彻底惊奇了起来:“难道说中央公园允许马车进去?”
“为什么不允许?”
让约翰没想到的是,老亨特拉尔甚至比他还要惊奇,瞪着眼睛反问道。
看到外祖父的表情,约翰表情一黑,知道自己闹了一个大乌龙了。不过他心里依然是惊奇不已,在他的记忆中,公园这种地方似乎是不应该允许车辆进入的,难道说老美的公园竟然大到这种程度,能让马车在里面来回跑不成?
“哼!”
看到外孙这幅样子,老亨特拉尔不由得再次敲了敲手杖,冷哼了一声。
再一次的,老亨特拉尔心中对请家庭教师更加倾向了,因为相对于科学知识而言,他认为约翰更加迫切需要的是音乐、艺术、哲学和一些西方生活常识的教育,而这些东西往往由家庭教师来的话会更加效率一些。
两人说话间,亨利已经从售票窗口处跑了回来。
“亨利,公园的门票多少钱?”
眼见老亨特拉尔似乎又有训斥自己的意思,约翰心中一跳,连忙大声的问道。
“步行3美分,坐马车的话每个人6美分,先生!”
亨利大声的回应了一句,随即就驾驶着马车驶入了中央公园。
……
看了书评区的争论,觉得没有必要,大家都心平气和一点嘛。
在此说一下,我无意写太超时代的东西,之所以前面写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内容是因为那个时代的医学需要,没有物理化学等学科的突破就没有现代的医学发展。另外,像量子力学什么的听起来就很高深啊,真心不懂,哈哈,我只会写一些我懂得东西,其他的就算了。
再者说,在那个时代这些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第十五章 help!()
“听说在东方也有很多优秀的园林,你去看过吗?”
马车驶入了中央公园之后,习惯于沉默的老亨特拉尔突然开口问道:“相比较于中央公园呢?你认为两者有什么分别?”
“东方园林倒是去看过一些。”
认真地看着窗外的景色,约翰漫不经心的回应道:“我觉得东方的园林注重意境……怎么说呢?就是精神上的表达,一草一木、一石一亭,在设计者的心中都是有特殊含义的。至于说中央公园的话……抱歉,我对此了解的很少,暂时还不知道。”
“嗯。”
老亨特拉尔淡淡应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马车在祖孙俩完全没有意义的搭话中行驶了十几分钟,最后在一片草坪边上停了下来。
“先生,我们到了。”
亨利迅速的跳下车,打开车门恭声说道。
约翰先下车,双脚着地后不由自主的紧了紧自己的领子,虽然没有风,而且天空的太阳很给力的晒着大地,不过从马车里面出来还是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寒意。
“他们在那边。”
就在约翰缩了缩脖子,打算先观赏一下四周的景色时,老亨特拉尔已经第一时间发现了不远处的斯通一家,轻轻敲了敲手杖,示意约翰和他一起过去了。
“上午好!”
“上午好!”
两家人相互之间热情的打起了招呼,老亨特拉尔甚至和他的老朋友拉菲尔·斯通先生紧紧拥抱了一下。斯通家今天总共来了四个人,除了斯通夫妇和艾玛之外,还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个年轻白人个头不算高,最多也就是五英尺半的样子,但是身材相当的壮实,而且脸上的毛发极为浓密,和斯通先生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这是我的儿子约书亚。”
一脸和善的斯通先生微笑着介绍那个年轻人:“前几年他一直在伦敦留学,刚刚回到纽约没多久。”
“你好斯通先生,很高兴能见到你。”
听到对方是从欧洲留学回来的,约翰眉头一挑,主动伸出了自己的右手。
这个年代的美国,倒是和他前世的中国有些相似,发展、崛起的速度极快,但是除了地盘够大、资源够丰富之外,各个领域都全方位的落后于欧洲,高等教育同样也是如此。因此整个18和19世纪其实就是美国年轻人的欧洲留学史,家庭条件不错的年轻人去欧洲留学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最多也就是二三十年的功夫,老美就要翻身了啊。”
想想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再1874年已经成立,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已经为时不远,约翰一边打量着这位刚刚回国的留学生,一边暗暗的感叹道。
“你好。”
约书亚伸出右手和约翰轻轻的一握,双眼之中闪烁着好奇的光芒,笑着说道:“我也很高兴见到你,亨特拉尔先生,对您的名字最近一段时间我可是经常听到啊!”
“哦?”
约翰微微一怔,随即目光不由自主的飘向了对方身后的艾玛。
小女孩儿刚才打过招呼之后就静静的站在父亲和哥哥的身后,没有说话,脑袋一直垂着,就像是没看到他一样。
哑然一笑,约翰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随口问了一句:“不知道斯通先生在美国读的是什么学科?为什么不去德国留学呢?”
在约翰的印象中,19世纪后半叶德国才是高等教育的中心,而且美国人的高等教育基本上也是师法德国人,因此这个问题也就脱口而出了。
“呵呵,我学的是法律。”
轻轻一笑,约书亚解释了一下第一个问题。
约翰没等到对方关于第二个问题的回答,不过当他讶然望去,看到约书亚那一脸笑意的时候顿时便反应了过来,随即自己也乐了。
也是,美国人学法律去大陆法系国家干什么?
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之后,两个年轻人的关系迅速的热络了起来。
这个时候的中央公园设施还非常的简单,因此除了散步之外基本上是聚会、野餐为主,仆人们再草地上铺好了羊毛毯之后,老亨特拉尔和斯通夫妇在一旁闲聊,这边约翰对约书亚去欧洲留学的事情很感兴趣,很快就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让人觉得有些惊异的是,约书亚似乎没有当约翰是一个和自己小妹同龄的少年,反而像对待一个同龄人那样,热情的介绍着自己知道的一切。
所有人里面,只有艾玛孤孤零零的坐在一旁。
“这个该死的家伙!”
看着约翰和自己的哥哥谈笑风生,颇有越来越投机的架势,艾玛几乎把一口小白牙都给咬碎了!
她看约翰越发的不顺眼了。
自己的哥哥约书亚可是一个大学生,而且是从英国剑桥大学毕业的法律专业大学生,将来毫无疑问是社会的精英,竟然会和一个如此可恶的家伙聊的热火朝天?
这让一向心高气傲的艾玛怎么能接受?
“斯通先生……”
坐在舒服的羊毛毯上,约翰来到纽约后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聊的如此开心,心情顿时舒畅多了,就连那恼人的寒冷都仿佛瞬间消失了一样。
“哈哈,约翰,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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