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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义诗经 心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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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说,则合乎毛诗“共姜自誓”的历史情境。我宁愿相信古人的眼睛而不愿相信今人的“诂”。
  自古以来,即使是到了今天,婚姻都有自由和不自由之说。自由意味着可以自己做主,不自由则意味着要听别人的安排。这种情况不仅中国这样,外国也如此。周礼有规定,由于男女婚姻乃人伦之始,夫妇正,国家方能正,因而,贵族男女婚姻要有“父母之命”,要有“媒妁之言”。年轻人喜欢跟着感觉走,而作为过来人的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也出于对家庭对家族的关爱,干预子女婚姻,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视之为婚姻不自由。古代贵族女子,交往面不宽,若待自己自由恋爱,恐怕会等白了头。古代贵族男子固然见识较广,但孔子说了,年轻时容易被血气冲动,任意而为,故“戒之在色”,父母出于家族繁荣的角度考虑,对未来的儿媳把关,无疑也是有利的。自由历来被认为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如果和父母沟通较好,而在那些相对开明的父母那里,也多少会考虑儿女的心思,这种情况下,父母做主也未尝不可。毕竟儿媳妇进了家门,是要和大家庭一起生活的,做儿子的也不能只考虑自己。事实上,根本不考虑儿女的感情,武断地干预子女婚姻,这样的家庭,也只是一部分,甚至可以说不是主流。
  一个毫无家庭观念的人,他或她可以不考虑父母的意见,也可以不考虑旁观者的感受,然而,这样一个人,即便是如了他的意,遂了他的愿,他又如何在他自己的小家庭里筑起属于两个人的爱巢?
  我们身边不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女孩为了他心爱的哥哥,不惜离家出走,去追随她的情郎,可到头来,往往过不了多久,就灰头土脸地溜回了家门。善良痴情的女孩,这个时候还会怪母亲多了些世故、多了些功利、多了些理智吗?
  现代爱情和婚姻,应该说已够自由了吧。然而,在爱情的抉择和婚姻的去留问题上,痛苦依然是萦绕在人们心头的幽灵。“爱人结婚了,新郎(或新娘)不是我。”这样的怨言为何经常回响在我们这个世纪?这又岂关自由不自由?
  真正的自由是心灵的自由,爱情如此,婚姻更是如此。
  爱情的真谛到底是什么?是一见钟情?是非你不娶非尔不嫁?我向来不相信这些个扯淡的话。谁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你的妻子或者你的丈夫?还不是在交往相处的过程中互相爱慕、互相欢悦、互相欣赏,之后水到渠成步入婚姻的殿堂,最后相拥而眠。
  所谓非你不娶,非尔不嫁,内心里其实是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占有物,独家珍藏。这样一来,对方还有何自由可言?日久生情,由情而爱而性,这才是一切爱情的本质和真谛。
  

柏舟:爱情岂关自由计(3)
所谓爱,就是要给对方自由,而不是首先考虑自己自由不自由,太在乎对方了,反而不好,会给对方增添一种心灵的负担,稍不小心,一件小事,一句平常话,都可能给爱情婚姻中的双方撕开一道带血的口子,而且随着时间的延续,这道口子只会越来越宽越来越大。
  许多的爱情、婚姻在自由的幌子下,演出着一幕幕惨不忍睹的悲剧。你在外面养小蜜,这是你的自由;那么我就在家里养男人,这也是我的自由啊。双方互不干涉吧,倒还相安无事。
  爱情从来就不关自由计,爱情是心与心的交融与慢慢碰撞出来的火花。谁又注定一辈子非得跟你过?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同样,婚姻又是爱情的催化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并不意味着必须先有爱情才能婚姻,在婚姻中一样可以产生爱情。相反,没有婚姻的爱情是昙花一现,婚姻中的爱情才日久弥坚。那一闪而过的火花,来得快来得艳丽,最终也会在一瞬间破灭。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像共姜那样,不愧为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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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有茨:从墙角看宫闱秘事(1)
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啵纭で接写
  还是那个宣姜,还是那座宫殿。
  只不过,此时的宫殿,墙角已经长出了蒺藜,这或许也是天命的预兆。墙角生蒺藜,搁在今天,也是室家破败之象,是人气衰微之兆。
  事实上也是如此,多行不义必自毙,卫国宫室里那个老不要脸、好色淫荡的卫宣公终于在他杀死自己的儿子的第二年就死去了。公子朔立,他就是惠公。然而,左右公子泄和职,都怨惠公之继位是谗杀了太子的缘故,因而心中不平,在惠公上台的第四年,他们趁惠公外出之际,拥立太子伋的弟弟黔牟做了国君,惠公吓得不敢回国,跑到外公家齐国躲起来。
  齐国本是西周开国元勋姜尚的封国,姜尚就是声名赫赫的姜子牙姜太公,周成王还特许太公“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汝实征之”的特权,由是齐国成为大国。
  齐国是一个相当开放的国家,当太公在时,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它的民俗特别是婚俗与其他国家大不一样,后世竟还出现齐国国君兄妹间通奸乱伦的“好事”。
  宣公,就是那个筑新台抢自己儿子女人的卫宣公,和齐僖公女儿宣姜卿卿我我没有多久,宣公就死了,宣姜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惠公年幼,齐国竟然要求昭伯“烝於宣姜”。昭伯就是公子顽,也是卫宣公之子,是太子伋(即公子急子)之弟,“烝於宣姜”就是要昭伯与宣姜私通。
  齐国这种做法,或许就是为了维持齐国和卫国贵族之间的关系,但卫国国人对宣姜个个不屑,甚至有切齿之恨。昭伯是明智人,当然不愿意。又不是娶不到美女,干嘛去和一个人人唾骂的“破鞋”私通呢?
  然而,《左传》闵公二年却说,“不可,强之”,意思是强迫昭伯与宣姜行房。至于怎么个强迫法,史书上也是语焉不详。有人说是把昭伯灌醉了,让宣姜和昭伯同床,这么说来,那应该是宣姜强奸了昭伯。我以为,极有可能是齐国以军事威胁的手段,强迫昭伯与宣姜行房。这样,昭伯竟然还和宣姜一连生下了五个孩子。这五个孩子是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许穆夫人据说还是史上最早的一个女诗人,《诗经》里就有她写的诗。
  这样一来,美女宣姜就不知道该算宣公夫人好呢,还是算做昭伯夫人好呢?她的儿女辈之间还要互相称叔侄才行了。她这种处境在后世女权主义者那里获得了理所当然的同情,称她为国家间的政治工具。似乎宣姜倒成了一个被动的受害者,都忘记了她当年陷太子急子于死地的往事。
  这样一档子事,自然无须卫国国人去做狗仔队,也用不着偷听偷拍而妇孺皆知。这下轮到卫国国人尴尬了,骂宣姜吗?又要把善良的昭伯搭进去,不骂她么,又便宜了宣姜。
  好在卫国还是有能人的,便写了这样一首《墙有茨》:
  墙角生蒺藜了,莫去动它呀;宫庭秘闻,莫去说它呀;若是说它呀,大家都丑呀;
  墙角生蒺藜了,莫去动它呀;宫闱秘闻,莫去打听呀;真要探究呀,说来话长呀;
  墙角生蒺藜了,莫去动它呀;宫闱秘闻,莫去传诵呀;要是传诵呀,那可真羞呀。
  我真佩服三千年前的卫国人,以这样巧妙的一种方式,既发泄了大家的不满情绪,又给有道德的人留下了面子。尤其是“中冓之言,不可道也”又道出诗人对世人的一种善良的劝诫,莫要过分去追究其中的底细,还是给我们自己留点面子吧。这种从墙角处看宫闱秘事的态度,或许给现代人也有一定的启示。
  我们如今读来,仍可感受到当年人们歌唱这首诗时的神秘和滑稽的神情。这样一件宫闱丑闻本来就是妇孺皆知的,用不着明说,诗人也是特意点到为止,“以不言为言,调侃中露讥刺,幽默中见辛辣,比直露叙说更富有情趣。全诗皆为俗言俚语,读来节奏绵延舒缓,意味俏皮而不油滑,与诗的内容相统一”。
  

墙有茨:从墙角看宫闱秘事(2)
现代出土的《孔子诗论》中也记载了孔子对这首诗的看法:“(牆)又(有)荠(茨),慎密而不智言。”
  不智言就是不知言,不知言则无以知人。孔子是说,对待“中冓之言”还是慎密一些为好,否则便是不懂得做人之道。这也就是所谓见微知著,由墙角即可观中冓,何必非得要道出来呢?
  

君子偕老:是“芙蓉姐姐”还是遇人不淑(1)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发如云,不屑髢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扬且之晳也。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也!
  ——啵纭ぞ淤衫
  读《诗经》,如果不从《诗经》时代的历史读起,等于没读;读《诗经》,如果不了解《诗经》时代的文化,同样等于没读。
  《诗经》是极尽风雅之能事的,故读《诗经》能观古人之风雅;《诗经》是古代文化之载体,故读《诗经》,能触摸《诗经》那个时代跃动的脉搏,能感受那个时代先民的嬉笑怒骂。我们不必讲天理、人欲,也不必说训诂、名物,但我们不能不说《诗经》中的人和事。舍了此,就如同雾里看花,或者滑入审美的迷雾里去了。
  《诗经》是这样,读《国风》是这样,读《啵纭返雀钦庋7纾褪墙蹋还缇褪枪蹋ㄒ郧俺瓢睿罱蹋
  读《诗经》,我们不必陷入古人注释的误区,更不必陷入现代观念的误区。读《诗经》,目的不是为了审美而审美,不是为了感叹而感叹。读《诗经》,我们的目的是要了解我们的先民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为什么喜、为什么怒、为什么哀、为什么乐。
  “五世不宁,乱由姜起。”
  这个“姜”无疑还是那个宣姜。
  我很是奇怪,为何《诗经》里老是拿宣姜这个小女子说事呢?
  凭心而言,卫国的五世不宁,从表面上看来,确实是自从她嫁到卫国之后发生了一连串的事件。先是宣公“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筑新台于河边,等于设了一个大网,使本应高飞的鸿误入网中;继而,二子同舟,都遭虎口;宣公死后,齐襄公又做出强迫昭伯“烝于宣姜”的丑事。要说这里面,宣姜完全是一个无辜者,一个受害者,也不大可能。如果说宣公做出半途腰抢儿媳的举动,不干宣姜什么事的话,那么,谋害太子伋一事,宣姜恐怕难脱干系。但若说,卫国之乱全因宣姜而起,显然是一个天大的冤案。
  然而宣姜之不幸,注定是不可避免的。所嫁非人而且非礼,一不幸也;先嫁人父,继被子烝,二不幸也;身未死,名巳裂,三不幸也。
  对于她的不幸,后世充满了同情。
  不幸的是,这些同情都显得那么苍白,那么无益。在所有写到宣姜的诗里面,我们几乎看不清她的面容,看不到她的颦笑,听不到她的声音,哪怕是哀怨都没有,她像一个神秘的影子现身在《诗经》里面。甚至她连一星半点的反应都没有,即使是心理上的或者行动上的或者语言上的,全然没有。这在一部《诗经》里面是罕见的。乃至于即使是后人想替她说几句公道都不知从何说起。
  相反,在这首《君子偕老》的诗里面,倒出现了全面展现她衣着服饰的形象。这在《诗经》中所有描写人物外貌的诗里面又是反常的。我们仍然不能看到她的容貌,哪怕是对她一寸肌肤的颜色的描写都没有。有的仿佛只是一具躯壳,一具没有灵魂、没有神韵的躯壳。
  也就因为这样,在这首诗的解读方面就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是讽刺说。正如《毛诗序》云,“《君子偕老》,刺卫夫人也。夫人淫乱,失事君子之道,故陈人君之德,服饰之盛,宜与君子偕老也”。也就是说,此诗正是通过对宣姜华丽的服饰描写,来反讽宣姜之失德淫乱。其服饰越是华丽,便越是衬托出她的不淑。
  君子应该相守到老。高贵的夫人啊,你头戴华美的首饰,又一次束发加笄了,好像又成了待嫁的少女啊。副笄是对正笄而言,宣姜与卫宣公婚为正笄,而与公子顽配则为副笄。“委委佗佗,如山如河”,就像高山委堆于地,你听任自己软软地堕落下去;有如流水任其本性向低处流淌,你已经被本能的欲望任意驱驰。
  

君子偕老:是“芙蓉姐姐”还是遇人不淑(2)
你的外表是那么鲜艳啊!你那描绘着翟羽的衣服,如云的黑发,令人难以置信那就是你天然的美发。玉石耳环,象牙发夹,上扬之眉,凝脂之肤,见者谁不惊叹你的美艳,尊你如上天、上帝一般崇高和庄严。
  炎炎夏天,你的衣着透露着性感而又令人迷幻的魅力,贴身的内衣在薄纱内清晰可见,几乎要冲夺而出了。你着意实施这样的挑逗,靠这个令男人们血脉贲张。原来你把自己的肉体当做了脸面、当做了可以向人展示的美好的资本啊。
  你不成了一个敞开怀抱跟谁都行的女人了吗?内失其德,徒有其表。你的服饰与人品实难相配啊!华丽的外表下面竟是这样一个不淑无德的女人。
  整首诗充满了辛辣的挖苦和讽刺。宣姜也就成了《诗经》时代的“芙蓉姐姐”。
  一种看法是同情说。持这种观点的人,也都对诗中描写宣姜的服饰之美没有异义,“副笄六珈”、“象服是宜”,写出了宣姜服饰的高贵;扬之水在《诗经名物新证》中还认为,这是祭服中的最高等级(不过,我以为,祭服中的最高等级应该不适宜于宣姜穿戴,毕竟在宣姜之时,周天子的权威还没有完全丧失)。“内著细葛,外覆展衣”,则是宣姜夏日里的吉服。从服饰来看,写出了宣姜“无时不美,无处不美,淡妆浓抹总相宜”的气质,真正是一个锦衣罗绮、国色天香的贵夫人形象。
  所不同的是,对诗里面一句“子之不淑,云如之何”有了完全不同的解读。南宋诗人谢枋德《诗传注疏》中认为,“不淑”不是指无德,而是“古代吊丧之辞”。他引《礼记杂记上》言“寡君使某,如何不淑!”,指出“不淑”就是“不幸”。《诗经·王风》中亦有《中谷有蓷》一诗,“中谷有蓷,暵其脩矣。有女仳离,条其矣。条其矣,遇人之不淑矣”,意思也是指遇人之不幸。
  这样一来,宣姜则成了集服饰、姿容、体态、气度,由上而下,由表及里,淑仪与内美几乎集于一身的女子。这样一个时代的美女,偏偏遇人不淑,碰到了好色淫乱的宣公,夺其所爱,淫其所志,能不令人惊心动魄,发出一种深切的悲怆与同情吗?
  是“芙蓉姐姐”还是遇人不淑?是非曲直,任读者去评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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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方中:从现在起,脱胎换骨(1)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
  升彼虚矣,以望楚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然允臧。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
  ——啵纭ざㄖ街
  在唱彻《诗经》五百年的歌与乐中,却包含了思想史、社会史、风俗史中最切近人生的一面。欢愉、忧戚、哀怨、愤懑,诗思中蕴蓄的人生伦理、信仰道德、价值观念,乃至思维方式、情感意志,却又是思想史、社会史、风俗史中精纯的一章。而与史不同的是,诗且携着思想的精灵、语言的精灵,穿越逝水流年,于是,精神的与物质的闪光碰合在一起,若干散落的历史断章,竟因此可以编联成篇。扬之水先生的一番话,真正道出了《诗经》的谛奥。现代人把《诗经》当纯粹的文学来读的观念,湮没了许多历史的细节,漂洗了诗思中的思想精灵,自然也就贬抑了《诗经》的价值。
  《诗经》是先民的歌唱,同时更是先民的史诗。
  我们读惯了后世历朝历代的中兴诗词大都如“壮岁旌旗拥万夫,锦襜突骑渡江初”。而《诗经》中流连于战争场面,类似《定之方中》这样的中兴诗却是极少极少。
  公元前660年,狄人攻卫,卫人恨五世国君之淫乱,拒绝替他们卖命,军无斗志,士无战心,卫懿公战死,卫国灭亡。卫国遗民不足千人渡过黄河,齐、宋援卫,拥立戴公,庐居于漕邑(今河南滑县旧城东)暂栖。不久戴公又死,弟文公继立。齐桓公发兵戍守亡而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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