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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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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让他来!”齐大大吼,他真的生气了,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女孩,他想要这个女孩的真心,都是奴隶,都是有过主人的,他摆脱了主人的束缚,为什么她就不行呢?
“我会在你的面前杀死他,我杀死过很多人,我杀了我的主人,那个曾经打我的主人,没有人是我的主人,我不要主人,你也不该要,我们不需要主人,我们可以过自己独立的生活!相信我……相信我……”齐大说着,想抱女子,但他得到了女子用力的一推。
第三十五章:杀戮……不是罪!
“为什么……为什么?”齐大不明白,他真的不明白。
从思想上说,齐大可以说是一个在战国时代的进步青年,但遗憾的是,此时,国父孙中山还没有生出来,马克思也没有出生写资本论,所有先进文明的思想还没有成熟。
在这个时候,齐大虽有了废奴自由的思想,但问题在于,他的思想是在一种自私下形成的,因为他是奴隶,所以他不想当奴隶,他才会觉得奴隶不好,可如果他当了奴隶主,那可能就会是另一会事了。没有健全的思想,没有健全的法度,齐大当然不可能明白月勾的想法。月勾想当奴隶,因为她知道女人的不容易,想要自由?没有主人看护的女人,只是一块肉,哪里会有自由!
所以月勾的想法是找一个好的主人,对自己好的主人。
齐大的不幸在于他没有一个好主人。
可因为齐大的不幸而让她放弃自己的主人,跟这样一个逃奴过日子,说实话,月勾甚至会在心里瞧不起齐大,一个奴隶,怎么比得上我的主人?
这种想法一点也不足为怪,就好像在清末,那些个遗老遗少给绞辫子时,一个个哭着喊着跟死了爹妈似的一样,他们还是有着自己奴隶的思想,在这方面,满清做得很成功,它成功的让中华汉人一个个成了狗奴才。有时汉人的那贱相连满人自己都瞧不起。
再比如印度,废除等级制到了现在,可等级观念依然存在。高种姓就是高种姓,低种姓的就是低种姓的,不是没有反抗者,但那太少了,以一个人的力量对抗一个时代的力量,怎么可能?所以齐大再是不满,但由于他的出身,他只是一个逃奴,有武力的逃奴。
齐大的愤怒让他的手下也不安了起来,他们走到一边,只空出了齐大,在这时候,齐大很可能……**,那太正常了,这也正是月勾最最担心的事。
如果月勾的身子完好,那么主人一定会把她搂回到怀里,软语安慰。
可万一月勾失了身子,那么主人还会一如从前的对她么?如果不幸再加一点,她怀了孩子?这正是女人的悲哀,很多事情,总是由不得她们自己,天生的弱点,让她们从母系社会直接沦落到商品财富的范畴之内。
“不要碰我,不要碰我……”月勾手足乱打,说着她最最担心的话。
但……这怎么可能?看见女人如此反抗,男人就退让到一旁,那是电视里才出现的笑话,在现实,**是一种必然,如果此时齐大不做这件事,那么就意味着,他的权威会有所动摇。
齐大的身份是一个逃奴,这一点在哪儿都是遭鄙视的。
他之所以能做到现在的这个位子,只有两个原因,一是他曾经救了大头领纪元,二个就是他本是楚国训练出来的战奴,是贵族用来角斗的奴隶。对,可以说,在这个大时代里,在这个罗马还没有强大起来,文明起来,东方的战国楚国,已经先一步在使用角斗士这种贵族的娱乐活动了。
此时,东西两方的文明是呈一种奇特的表现方式。
西方,希腊城邦国渐渐没落,他们在希波战争中给波斯黑猴子耗尽了国力。
很快,就会给那位亚历山大大帝统一,征服。
而这时,罗马还是民主时代,在休养生息,在等候它的主人,凯撒的诞生。
而在东方古国,即便一个南蛮楚夷,也已经有了后期罗马角斗士的文明。谁说角斗士不是一种文化文明?他的出现,证明了武士的作用,证明了国家出现了大量的富足地主贵族。
就连最穷的穷秦,也一样压着那些戎狄打,打得他们怕,害怕,怕得不敢还手。
而弱小,此时战国中最最弱小的燕国,也一样,对东胡人死打,把大量的东胡人拉过来做奴隶。可以说,如穷秦,弱赵,旧燕这三个初期的战国弱国,在他们面对中原争霸失利的时候,就会到北方找那些部族的麻烦,用他们的鲜血,养活壮大了自己。
一旦这样的一个战国统一了,那将会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啊——”在这种压抑下的嘶吼中,齐大的人性彻底扭屈,他终于出手,一把从月勾身上撕下了一片布来,美丽的衣服和它的结实似是永远呈反比,月勾再怎么努力,也只能掩住一半的身子,大片的肩膀露出了来,随着火光的一映,让这里的男子们一起倒抽冷气。
不得不说,越女做为战国中最华贵的礼物不是没有道理的,她们有着南方女人独有的细皮,并且,那皮肤是显得那样的白,而那瘦弱的身骨,又是那么惹人怜爱。
但,越是美好的东西,总是越能引起别人的破坏**。
这一点,正如我们的中华民族文明,我们一次次创立了伟大的文明,但因为我们守旧思想,儒家锁链,让我们一次次给别人摧毁,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
五胡时那些胡人只是学我们,到了元朝,蒙古人试图败变我们,最后,满清政府,他们彻底改变了我们,一大群狗奴才诞生了,而文明之花却凋谢了,连日本人都说,那个曾经的东方文明大国已经沦为了蛮夷。在清朝把别人喝斥为蛮夷时,却不知,自己才是最大最丑的蛮夷。
现在,月勾正是展现出了一个处子绝美的身躯,这躯体可以让人迷醉,让人遥想起当年西施在世,又是一种何等的惊世芳艳。
“啊呀——”齐大整个人扑了上去,如果不夺下这小妮子的红丸,指望她变心跟自己,那是个梦,不如弄大她的肚子,其实对付女人,实是太容易了。
直到——
“啊——”这是一声喊,一个声音的绝响,惨叫。
动手的是一个精瘦的男子,他一脸凶样,不过看起来有点累,有些气喘。
可还有其它的声音。一声声,一声声,接着一声声,那是一种闷响,是骨头扭断的声音,不是没有人喊,而是他们没来得及。当有人喊出声时,出手人拔剑了。
一声轻响,古人说这是龙吟。一泓寒光出现,阴森森,冷寒寒,这是一口高碳钢的铁剑,它有一个响亮的名字——工布!不要小看了这口利剑,在大秦帝国里,这口剑给天月剑一剑斩了,那是没法子的事,但事实谁知道?
事实上,这口工布剑的确是非同凡品,可说是天下第一品的名剑也不为过。
相传春秋时楚王令欧冶子、干将师徒铸铁剑。欧冶子、干将作成铁剑三支:一名七星龙渊、二名斗池太阿、三名大河工布,献给楚王。楚王见后非常高兴,问道:“何谓龙渊、太阿、工布?”答曰:“欲知龙渊,观其状,如登高山,临深渊;欲知太阿,观其,巍巍翼翼,如流水之波;欲知工布,从文起,至脊而止,如珠不可衽,文若流水不绝。”)“”即刃上碎锦式花纹。
现在,这口剑捏在了一个人的手里,由于这口剑一直给包着,现在却是可窥见真容了。
白衣成灰衣,少年面涂灰,一步杀二人,滑步如云飞。
“沙……沙……沙……”
总是这样的声音响起,随着这声音,就是一丝丝一条条一线线的血从一个个贼子的脖子上飞溅而出,这股子流量,当真是壮观,最妙的是,那人出剑,在割开了大动脉的同时,顺带一抹,也断去了声带,让中剑人叫都叫不出来。
血不住的喷溅,那精瘦男子躲闪开来。可那名灰衣青年,天,他竟然站在一道道血线下,由着那飞溅而出的血弄染了他的一身,伸出一支不握剑的手,在空中一舞,抄起一鞠血,在自己的脸上擦洗着灰尘。他脸上很多灰,给血一小,激出了几个灰球,顺手一抹,仿佛真的干净了些许。
时间过去多久?不过五息,数数呼吸,才三秒的左右,那人已经把人全杀了。
杀人真的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只要你快,不要多用力,用一把锋利的剑去割脖子,一掠而过,沾过即走,走而不停,所以当这一切结束后,在别人尤在梦中时,他已经做完了一切,顺便可以洗脸了。
“主人……”月勾叫着,她不知哪来的力气,在这一刻,齐大似是给石化了,他怎么可能想得到,二十余人,就这样死了?其实不能算是刘羲快,在最初,他是偷摸过来,扭人脖子的,但没过几个,就给发现了,这才拔得剑,如果他有耐心,他甚至可以把所有人全都割了脖子而不让这些人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但是月勾还在对方手里,并且这是一个冷兵器的时代,在这队人中,刘羲连一张弓弩都没看到,弓弩是昂贵的器物,三年弓,十年弩,哪里是一般小山贼可以装配的起的。
在这种情况下,刘羲大大方方的出面,他可以杀小鸡仔似的把这些人杀光。
现在,齐大给震慑住了,他也不敢再对月勾动手了,如果这不是一个梦,那么他自是明白,这个男子是为了什么来的,两个人,正好是他计算中的事,只是有些事他算中了开头,算不中结尾,他怎么可能算到对方的人数中有一个虽然不是豫让,但却是一个更可怕的存在,尤如传说中的鬼神。
月勾扑入了刘羲的怀里,主人来了,主人真的来了,月勾最怕的是什么?给丢弃,给送人,这正是她放弃在魏国良好的生活,而死要跟着刘羲出来的原因,每个人的人生中都会出现一次机遇,就在于你敢不敢去赌了,你赌对了,你就嬴得了你的一生,败了,也是你的一生,月勾赌对了,当然,这并不是刘羲的人品真就有多好,而是……拿走了刘羲的东西,刘羲的钱财,刘羲的女人,对这样的人,不要说小小的山贼了,哪怕是现在的中原霸主大魏王,刘羲都敢过去用长刺扎穿他的**。
私有财产的宝贵,刘羲比谁都知道。
刘羲有一个爷爷,一个会拳法的爷爷,这位了不起的爷爷因为家里的古董给上面盯上了,在四人帮时给红卫兵抓出来,活活打死,可怜这位爷爷虽有一身的武功,却不愿对小娃儿们用。这是刘羲父亲告诉他的。
刘羲也的确是没有记忆,他的记忆在他进入国安局后就给抹去了。
后来刘羲利用职权,找了个空,找上了传说中的那位大官人,他在刘羲的努力下给双规了。但这还不是刘羲想要的,刘羲后来找上门,他看到了一个美好的家庭,有爷爷,有奶奶,有爸爸,有妈妈,还有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多完美。
刘羲杀光了他们,这是国安局很正常的一个作法,比如贪官给抓了,能追回钱,那就算了,有钱不吐,那就不行了,必要时,就会有国安局出面,一场场小小的意外,刘羲就是干这活儿的人,在干这活之前,他在东部打东突份子,因为手段血腥残忍给调出了来,上面认为他的精神过于亢奋,把他定位在城区,这样好用大都市的环境来养他的性情。
但看来,这只是让他的杀人方法多了一点艺术气息。
现在的刘羲只记得这么多,他还无法记清他是怎么来到这里来的。
不过那不重要,不到这里来,能遇上这么绝美的纯天然美女吗?看看,没有一丝人工痕迹,捧着月勾的小脸,刘羲发出了杀戮过后满足的笑。
月勾不在乎主人身上的血,也不介意自己身上沾到的血,她把身子倚在主人的怀里,深深吸着,感觉主人的气味,虽然大多是血的味道,可仍是让她舒心满足。
齐大拔出了剑,他没法子,他知道对方一定不会放他走,能死在这人的手下也算值了吧。
“其实你不用送死……” 刘羲忽然说道:“我这人一向爱好世界和平……”
齐大听不明白什么是世界和平,感觉很怪,但这话的意思让他想听下去,也许可以不用死,的确,能不死的话,谁愿意死呢?
“自己把自己阉了,再把自己的鸟吃下去,我就仁慈一回儿,放了你,怎么样?”
刘羲这样说着,这话月勾听清了,也似没听清,她的身子一抖,知情识趣的没有一点反应。但齐大听明了,这是在耍他。
“啊——”带着无穷的愤怒,带着必死的觉悟,齐大冲上来了,他踏出了楚国的一种方步,时左时右,向这个看似无敌的对手做出最后一击。
第三十六章:情动
武术的步法最早起源于古代祭祀的跳大神,当时不叫跳大神,而是叫巫祝,这一古老的文明始兴于夏商,而自周后,周公旦所著。是儒家经典”这句话,这句话的出现再次证明了儒学是欺天大盗!众所周知,周公旦是一位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这样一个实学者,与儒何关?但自孔子推崇周礼之后,后世儒学者无耻的把周礼扣在了儒学的范术内,我们很多人觉得儒学的确是有东西,但是睁开你们的眼睛看看,儒学除了拿别人的东西说是自己的东西外,还有什么?孔夫子更是无耻的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什么意思?只要能于我的学说有用的,就可以拿来用,说是我自己的。只是我们往往从另一个意思来理解这句话,让圣人的光环更加的明亮,没有知识产权法,真是可怕呀!)后来一般地方性的巫祝就减少了很多,在战国时,只有楚国还大量保持着这一特定的文化。
而最早的时候,人们发现,用一些特别的步子对打架很有用,比如说跳大神的步子,这也就是一些巫祝师让人感觉利害神秘的原因。古时蒙智,对不懂的事情很多,连一种步子里也可觉察于学问,这就是中国早期武学的步法。
齐大是一个楚国的角斗奴,角斗奴用处很多,可以用来赚钱,也可以用来做护卫。
但显然,齐大的主人过于忽视了齐大的造反心理,对他大意了,结果让齐大杀了。
护卫杀主人,这真是太容易不过了,而由于是角斗奴,由于还是护卫,所以齐大学了很多打斗的技巧,这种楚国的方步就是一种,其实此时的步法已经有了很多,齐大会的是一种老步子,对一般人来说还可以,但对刘羲……
步法的妙用,有两个,一是行路走步间省力,可以活动双腿达到煅炼的目的。
一是与人打斗。
因此这就注定了这两种步法不可能一样,比如说前者,步法要求的是一至,步调相同,达到了一定的均衡,就可以日行千里而不累。可如果这用来打斗……那就笑大了。
在打斗中,讲的就是拳无定理,法无定性,怎么可以留下规律给别人研究查寻?
在了,你看他使某一招时,身子必定一动。胡一刀一看,果然,立时有了定计,结果就打败了苗人凤,这虽是明了,拳术不能留下僵硬的痕迹,不能给人看出你的出手习惯,不然对方会针对此打败你的。
而这个道理,齐大并不明白,他用这套步子打败过了很多人,所以他不知道自己遇上了谁。刘羲看着他的脚步,只转瞬间,就有了对策,这真是太容易了,当下,他想也不想看也不看,也不必再看,只将剑一挥。
“嘎嘎嘎……”齐大捂着喉咙想要说话,但断了弦的琴还能弹出声音吗?当然不能,所以断了声带的嗓子也同样说不出话来了。
于是乎……刘羲轻轻走到了他的身后,只一斜击,就掠断了他的足后脚筋!
“哈……哈……”说不出话的齐大只能哈着气倒下。
再强壮的蚂蚁在大象面前也是无能为力,大象一个鼻涕都可以淹死它!
“瘦熊……”刘羲说话了。在他的话后,立时那个精瘦男子跳过来,一脸的崇敬。
“把他的下面割下来,塞到他的嘴里,再找一根木桩子,把他穿在上面,记住,我要他还活着……做好了,你今后就跟着我吧!”
本来面有难色……这活太恶心了。但一听“你今后就跟着我吧!”这句话,瘦熊眼睛一亮,立时来了精神,古时崇尚强者,往往身为强者的身边总会自动跟着一些小弟,这就是一种强者崇拜。在西方,这也成了一些人君国王的标准。
比如说贝奥武夫,他本来并不是国王,后来勇名远扬,并且身后跟着一大群的追随者。他的国家的国王就把王位传给了他,因为一个国家可以不要别的,但一定要一位强有力的君王!所以,让孟子那句“君为轻”见鬼去吧!
不过,这一切在战国发生了变化,战国,也有追随者,但这些凝聚不了力量,只能形成一些小武士集团,在战国,有很多的武道剑馆,这就是强力者的追随者而捧起来的人物,这样的人,在权贵面前,亦成为坐上之客,应为他们可以陪养出量产的武士剑手。
当然,这些人肯定没有一些在野的实干家强,那些人不仅自己练剑,更重要的是,他们经常杀人,同样的剑手,杀过人的和没杀过人的战力就是不一样,可那些开剑馆的哪一个最初开始不也是从在野剑手闯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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