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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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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些古代文豪碰到的都是地地道道的天生美足。
女子美足者很多,有的纤楚,有的细嫩,有的莹白,有的弓弧,但大体上来讲,都有一个相同的显著特征————那就是“盈盈一握,妍如贯月,生就异香,最宜佐酒。”
而目前在北秦伯眼里的这女孩,她手本就小,现在左足叠在右足上,一只手垂了下来,把握自己的双足,居然真的能抓住自己的双足,可见她的双足又是一种何等的细小。这样的美足……东骑王只觉得自己骤然间勃起!别人不知道,他可是知道的。其实东骑王本来并没有这种所谓的恋足癖好。但问题是,她身边的女子一个个却都是天生的美足,美的东西就是如此,无可抵挡。
如果是缠足缠出来变形发臭的那种所谓三寸金莲,无疑是让人恶心的要吐。但如果是天生的,这种美足的诱惑力,当真是难以言喻的。东骑王的奇二夫人白露就书有一双洁白芬芳的美足,只是有点大了,猗涟也是一双自然天足,细巧纤楚,本来还有一个人,那是陈武,她虽然脚臭,脚气重,可洗过之后的足脚却是最美的!
乐停舞消,那名女子手一个回翻,用熟练千万遍的手法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把头发重新束起。几名白衣女拿起素裙替她罩上。至此,众人才从这个女孩的脸上发现了她的年岁,仅是看上去,她竟然不过十岁多一点,也就是说,她竟似是和陈武同岁,都是小到极点的小女孩,而相反的是,她的身材却是已经发育的开了,当然,个子还是有点细小,感觉上去只是一个长不大的玲珑女孩。
忽然一人离席,却是太子申,但见这个太子申眼冒春意,如果这是他第一次动心,算得上是初恋吧,他一步冲到美女面前,手足无措道:“申……之一生……见过乐舞非在少数……如姑娘灵动者无……申请敬姑娘一杯……敢问芳名?”
太子申竟然是一下子就看上了这个女孩。虽然从现代的角度来说,一个人如果看上一个十岁多一点的女孩这是一件极不人道的事情是要批判的,要放在道德的耻辱柱上加以痛骂。法律规定,一个男人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和**发生性行为,都是强奸大罪,不枪毙也差不多了,至少是别想从号子里出去了。还会因为这种行为给其它犯人毒打,鸡奸!
可是在古代,这却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一个男人在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强奸女人,就是说当男孩的小小姑娘,当然,古人还是有点良心的,他们会等小姑娘长大,在战国时代,一般是十三到十五,这是出嫁的年龄。十七八?老姑娘了,二十以上?老处女了!三十的……无语了,现代社会是比比皆是这种吃香的败犬,但在古代,这等于是没人要!或是说不可能!怎么可能!天下间真有记载的也就是一个,传说姜子牙的老婆,那是一个六十岁的老处女!这极端也太大了!
所以,放在现代社会不正常,可是在此,太子申完全可以追求这个女孩了,并且如果她愿意,两人立时成好,也是正常。
如果这个女孩是普通女孩,那一定是面含羞,脸带喜,至少也会高兴。
但是这个女孩却是不同,她只是怔怔地看了一下太子申的杯子,然后回望向公子卬。
公子卬苦笑一下,站了起来,走到了太子面前,太子一愣,忽然明白,惊道:“难道叔叔……”话没说出来,其意却是不言自明!也难怪,太子敬酒,女孩不喝,却是看公子卬,任谁也会想是公子卬已经干上她了,是她的男人了,所以她要看男人的眼色行事。
公子卬却是道:“非也,”他压低了声音在太子申的耳边细说,没有人听见他的说话。可是东骑王听见了,他的耳力惊人,岂是他人可比,同时,东骑王看见禽相平也是耳朵微微的颤动,两人都看向对方,却是各自一笑,只是心明而已,却是不说。
公子卬说的很简单,他是在解释。他说这个女孩叫姬微步,是郑国人,郑康公二十一年,韩哀侯率军攻占郑国,郑国灭亡,国土并入韩国。立国四百三十二年,历二十一君。姬微步是在郑国灭亡后三年出生的。亡国公族带着她流落到了楚国。正如从前说了的,在楚国一般外人是很难生存的,楚人热情的时候当然好,发狠的时候也是那样的冰冷无情。
由于给无良人发现了姬微步的身份,有郑国公族血统,这可是很难得的,于是她成了一个奴隶,有特殊价值的奴隶。幸运的是她要给训练,学习本国的知识,学习文字,还有乐曲舞蹈,如此,这样一个公族的公主才会有一个好价钱。在女孩成长的过程中,想要用她发达的那户贵族却是在与其它贵族的争斗中死去,姬微步的公家郑国遗族救出了她,只是在乱世之中,生存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带着姬微步这样的一个公主,给别的有心人发现那简直是可以想象的事情。于是姬微步利用当时还有一定影响力的祝由文化,以她自己学到的知识组建了一个祝由舞班。在战国后期,这就是我们看到的那种舞蹈团了。它们的前身就是这种快要没落的祝由舞。
祝由术本意是指巫术,是治病的,用形象说法,就是类似于跳大神,跳大神是次要的,符咒是表面的,真正的作用是治病。不过随着医学游方郎中和大多的自学扁鹊出现,祝由术已经不被贵族相信了。真正从事祝由术的人一部分转行当医生了,一部分会精神方面知识的比如说催眠的当大巫师了,还有的人去当专门的舞者。
由于祝由术虽然没落,可还有一定的影响力,姬微步有惊无险的离开了楚国,到了齐国,不过,用现在的话说,齐国的消费水平高,而姬微步又不可能出卖自己的身体,所以她就只好转向魏国来了。恰好,前郑国的时候,有一个人进入到了公子卬的府祗,由于他精于算学,所以得到了公子卬夫人青眼,可以算成是公子卬府上的管帐。
同情之心,人尽有之,在这种情况下,姬微步就来到了公子卬的府上做了家姬。但这里面是有区别的。第一,她是归公子卬夫人管的。公子卬夫人可是一个厉害的角色,由于她还是一个女人,谁也不好和她较真,二来,姬微步有耳病,当然她真的有耳病的话就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她那是心理上的病,小姑娘经历的太多了,有点心理病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公子卬劝太子申,你这样泡妞,只会吓坏人家。
这时,公子卬对姬微步和声悦气道:“你且下去吧!”同时,做出了手势。姬微步看了出来,当即退开离去。太子申给公子卬拉着回到了位子上,直到公子卬道:“你以后多来我这丞相府不就可以了么?”这样,他的脸色才好一点。
此时,公子卬不敢多事,忙叫人拿来了上好的鼎肉,还有其它的食物。侍女们用铜箸把鼎盖去了,用解手刀切割肉块,放在众人面前的食盘中。东骑王看了一下,竟然也是东骑的白陶盘。这东骑的白陶越烧越好了,东骑王选好的白陶器拿到魏国来卖,他不知道,销量不是很好,可是公子卬却是喜欢这种素雅,于是选了来,用来盛放美食。顿时,这一桌饭菜立时就上了一个层次。可比粗铜旧陶要好得多了。
“丞相大人……”徐甲食了几口,道:“前方军情紧要,还是请丞相大人早发粮草,以解中山国之难。”庞葱和庞茅一并道:“请丞相发粮救三军于水火!”
东骑王这才知道,原来徐甲三人是一起的,来的目的是为了请公子卬发粮草于中山国。
中山国本来是燕国的附属国。可是自从赵氏立国,中山国就倒向了赵国。羞脑之下,燕国想吞灭中山,却又没有实力啃不动这块带肉骨头。眼看中山被赵国蚕食,又妒忌得眼红滴血,于是只有秘密请魏国向赵国施加压力,遏制赵国。
中山子姬窟,好为长夜之饮,以日为夜,以夜为日。疏远大臣,狎昵群小,黎民失业,灾异屡见。正是中山国国力衰弱的时候。在这种大大的便宜下,魏人再度犯了贪小便宜的结果。当时的魏成进言劝谏:“中山西近赵,而南远于魏,若攻而得之,未易守也。”
如此浅显的道理,可是魏文侯不听,他道:“若赵得中山,则北方之势愈重矣。”
于是魏文侯就启用了本国杞邱人乐羊,拜为元帅,使西门豹为先锋,率兵五万,往伐中山。乐羊打败了中山国人,中山王拿乐羊儿子乐舒逼乐羊退兵,乐羊不从,于是就杀了他的儿子,将乐舒之肉烹羹,并其首送于乐羊道:“寡君以小将军不能退师,已杀而烹之,谨献其羹。小将军尚有妻孥,元帅若再攻城,即当尽行诛戮。” 乐羊认得是其子首,大骂道:“不肖子!事无道昏君,固宜取死。”说着当场吃了个干净,对使者说:“蒙汝君馈羹,破城日面谢。吾军中亦有鼎镬,以待汝君也。”费时三年,最后终于打下了中山国。
为了守住这块飞地,魏文侯以太子魏击为中山新王。可惜的是,诚如魏成所言的,“中山西近赵,而南远于魏,若攻而得之,未易守也。”在此之后,赵国和韩国无不是恨魏国的牙痒。二十年后,中山遗族中山桓公重新复兴了中山国,定都灵寿。
于是,中山的国情就变成了,中山人以灵寿府为中心,后方还是中人城,和占着石邑、房子的魏军,占着苦陉、肥的赵军开成了一个小三国对峙。
魏人不甘心丢掉了中山国这块肉,而赵军也不肯干休,可魏赵两军也不能轻易开战,如此一来,岂不是要便宜了中山**兵!可他们谁也无法放心的攻打中山国,谁知道对方会不会突然出兵打自己呢!所以,庞涓纵是智高似海,也只能驻军久守,和他们这样拖了下去。但还是那句话,魏人远,而赵人近,赵人想要补充粮草容易,可魏人就不同了。
结果……从少梁之战后开始,魏人一进陷入了这种战略上不利的局面。说到底,还是魏人仗着自己的国力,而不顾一切,只图眼前的好处。在大争之世,这样也许是对的,但魏人没有自己的选取,总是不经大脑,占了就舍不得放下,所以魏国的国土给分隔的开开的,兵力也是东一块,西一块的,如果不是它的国力还算强大,兵马还算是多,又有着庞涓这样的大将,一般的野战还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正面打败他。魏国的霸权早就衰败了。可以说,魏人能支持到现在的这种局面,已经可以说是不容易了。但人力有尽时。如果平常魏人还可以多撑一段时间,可是现在却是不行。
魏人一下子提出了两项巨大的工程,又是要迁都,又是要筑城墙,如此一来,所要的民夫必不下十万计以上,这样一来,就是说要多出十万张嘴吃饭的人。魏国原本还可以满足的粮草一下子变得不足了。结果中山庞涓军队迟迟不见二批粮草,当下把手下徐甲和两个侄子派回来,全力催粮。
第三百一十五章:向东骑王挑战
“粮食本是有的,但是本相调走了!” 公子卬喝一口酒,吃了一口肉的说道。
庞葱急急道:“大军的粮食,丞相大人调到哪里去了?” 公子卬扬脸道:“本相吃了……”随之一笑道:“吃的完么?你们知不知道本相为了迁都的事情忙的头都木了,各地征上来的民夫,不要吃粮啊,本相把粮食运到他们那里,只是十天的事,然后工程就可以开启,而本相要把这批粮食调到中山,用十万石算,到了中山,能留下多少?只能保有七万石!你们回去,告诉上将军,粮食的问题本相自会想办法的,才找商户们捐了一回,还真的再要,国府的脸面还要不要了?那些商人不也得叫么,真逼得他们破产了,大魏国今后怎么办?本相……”
公子卬越说越激动,他现在是找到机会就诉苦哇,没法子,这个苦太多了,不诉不行。
可这样一直的诉下去是不行的,这时东骑王说话了:“丞相,宴会,不谈公事!”
庞葱一拍几案,震得白陶盘都晃了:“你说的轻巧,不是你东骑的事,你当然没反应!”
他一说,公子卬却是笑了起来,对东骑王道:“对了,我听说你进兵的时候,不怎么带粮草?这就是你们那么快就打败了义渠的原因吗?嗯,你有没有想过时间太长,万一粮草不足怎么办?”说着话向太子申解释道:“这是本相的旧友,现在是东骑的王,此来是为了和我大魏结好的!”
太子申也不是个傻子,当下向东骑王拱手行礼道:“申也想知道东骑王是如何一年攻破义渠的!”东骑王表面带脸心里却是打了一个突。太子申八成不是从公子卬口中得知他的事,那么有能力并会对这种战事上心的可想而知怕是只有庞涓了。庞涓到底是魏国的上将军,河西是和义渠接壤的,这样一来,他必也会对自己关注。可要小心了。
东骑王笑着道:“说来惭愧,小国小民,我们的确是没有粮草,不是不想多带。”
庞茅道:“难道东骑王就从没有想过万一粮草不足的情况吗?丞相说东骑王有兵家的才能,身为兵家,岂有不知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东骑王不要虚应故事,说出来,让我等见识见识也好!”
东骑王苦笑一下,拿起酒爵玉杯饮下一口,然后叹道:“小王不想说的,但各位一定要小王说那小王就说好了。说白了其实很简单,要知道粮草是有限的,可是敌人是很多的,我们可以吃人,一个人如果给五个人吃,大概可以吃上两天。一场战斗,打仗就是,死掉的尸体必然很多,然后就可以吃了。如果把人肉腌好,只是一个人的话,吃另一个人可以要七天,实在是太丰足了,如此一来,哪还怕军粮不足!”
见众人目瞪口呆的样子,东骑王笑了:“小王说不说,你们偏要小王说,各位不要见怪,小王也知道不好,可是我们东骑人是戎夷蛮族,不比中原大国知礼识仪,所以总会有些不好的习俗,各位不要当真,听着笑话完了!”别人都说不出话来,禽相平却是开口道:“吃人,不好!人有灵,岂可如禽兽一般食人!”说话平和,却是带出了一股子的怒意。
“吃人是不好,”东骑王当即承认错误,但话锋一转他就又道:“不过话说回来了,在我们东骑的规矩,敌人不是人的,我们东骑人不承认敌人是人,那么,敌人不是人的话,怎么处置都可以了!想杀自然可以,吃也无防,就如同我们吃鸡羊猪狗一样。”
禽相平一怔,他很想说歪理斜说。如果是一个儒家,那么这个时候已经开始泼口大咒了,什么仁义道德可了劲的上。但是禽相平不同,他虽不是墨家,却是信奉一定的墨家所学,这就和信佛的不剃头,在自己家里吃斋念佛一样。当然,拿魔佛比喻墨家是对墨家的一种污辱,不过大体的意思就是这样。所以禽相平只会论理,不会谩骂。这可真是有点难,如果是一般人,禽相平还可以发挥自己的剑术,但他的剑法甚至比不上邓陵子,邓陵子在东骑王的手上完败,他知道了这一点,自是不想自己也撞上去,名声来的不容易,自惜羽毛是有道理的。既然已经知道自己不是对手,还动什么手。
公子卬突然怪笑了起来,他是替东骑王解围,然后道:“好了好了,不要说不开心的事,我们找点乐子吧,正好,本相手上新来了一名剑手,名叫却也盱,剑术颇有独到之处,就请他来给大家表演一下十步追魂剑好了!”
十步追魂剑其实就是刺杀剑术。剑法上有话,刺死砍伤,所以罗马军团的步战武器就是短剑,短剑的好处是不易折断,可以长久的战斗,同时刺入人体也会灵活,配合盾牌使用,用好了的话可以说是威力无穷。而战国的时候,刺客的出现很正常,有些刺客已经到了史学家不能忽略的地步。专诸进炙刺王僚,要离贪名刺庆忌,聂政报恩刺侠累,荆轲图穷刺秦皇,这一个个响当当的名字光耀春秋战国。
摄影师张艺谋拍了,里面提到的十步一杀,就是这个意思。但这里面所谓的十步一杀,并不是那么神的,只是刺客为了对付要杀对象身上的甲胄而练习的一种利用距离增加刺杀力度的剑术。什么十步之内无有不杀全是假的。只能说,你穿的甲多,那你就逃不了,可你真逃了,那也没什么。
却也盱出现,和白天一身白衣相同,他到底也是以剑手身份示人的。
又有健仆过来,他们搬动了一支大号的木桩,然后在这人高的木桩上面放置了一件牛皮甲,在当时,犀牛还是很多,大商时代,士兵的皮甲基本都是犀牛或是象这些大的动物皮甲。所以此时的犀牛皮甲还谈不动在后世的那么珍贵。到了三国的时代,犀牛皮已经成了珍品,不是一般的权贵将领是穿不起的。因为犀牛皮比普通的铁甲还要管用,它的皮厚度高,弹性大,比铁甲还能更好的防护人。
可随后,健仆们又抱来了一副古老的铜制板甲。这下可让庞氏兄弟变色了。
在甲具里,铜比铁重,同样由于它的贵重,所以贵族将军会用它做自己的军甲。而且铜甲还有一个好处,在经了水后,铜比铁要耐锈。一件皮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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