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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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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是一个地道的中原女孩,在中原人的心里,虽然在内,国与国之间的厮杀还是在继续着的,可是国人仍是瞧不起戎狄。别看小戎狄做的事很厉害的样子,可是在这个时代,无论是北方的那些戎狄,抑或是南方的那些野蛮南蛮族,都是给着这七个强大的战国压制着。
在西方,犬戎鬼戎给秦国打得灭了族,其余大小的戎族都正式的归顺了秦国,在秦国的鼻息下度日,抑或是说他们已经归顺了秦国,给秦国教化成功了。但有一个不老实的,也会如西豲一样给灭杀。
在北方,燕国和赵国一直在北方胡戎北狄的压迫下一直存在,并且在中原的文化里存在着。并没有在这种拉扯下给影响国力,在明朝,明国就是受不了内外双层的打击灭国的。那燕赵为什么可以生存呢?因为当时的草原部族太弱?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燕赵两国也有实力的,甚至它们会吸收戎人的力量弥补自己在中原争霸时受到的损失。
南方,楚国虽然部族林立散乱,国中之国,国中有国,乱得不成样子,不然的话,楚国也不会举国只有二十万兵,要知道,秦国在灭楚的时候动用了庞大的六十万军,连秦王宫的王宫侍卫都给调到前线去了。因为在灭国的时候,所有的楚人响应战争,由此才可以知道楚国真正的力量。而在此时,散乱的楚国仍在压制着不开化野蛮的南蛮族。
而曾经的东夷,也就是东骑王冒认的祖先,妖皇大帝的人间传承,也在历史的洪流下给齐国吴国越国和楚国的挤压下成了齑粉,再也不复存见了。已经弱势的东夷人再善战,再勇猛,可是在这都盛极强大的四国挤压下,还有什么生存权利呢?不归顺,不服从,就是要完蛋!没有哪个国家会容忍自己的国内有这样一支有战斗力的部族保持自己的独立。
同样的道理,在中原文明强大盛极的时候,还能保有自己部族的戎狄,也同样可怕。
义渠人的历史要追溯到大商的时代,不要小看大商时代,夏四百年,商五百年,仅仅一个商,是后世王朝两到三倍的时间。甚至传说,他们是西王母的子民。一直到了今天,这个古老的部族是如此的强大。商时部族太多,没有留意到它,周时周王室也搞不定它,甚至在周王室衰败的时候,它们自立了。
这个自立是一个笑话,给秦人打的,在义渠人得意洋洋自立的时候,老秦人杀来了,他们一顿胖揍打垮了西戎,又踢痛了义渠,虽然义渠人不服气,可是他们在和老秦的战斗里的确是处于下风的,但同理,强大如老秦,竟然也灭不了它们。这就可以见出义渠人的强大了。草原别部称义渠为牛魔,可见其血勇好战了。
但好在的是,仅仅是很短的时间,白露就放心了,东骑王带着东骑人用最短的时间,莫名其妙的就把这个草原大部给打败了,消息传来,白露懵了,白雪也是愕然,或者说她们两个都相信东骑王可以打败义渠,只是这个时期怎么说也是要两三年的,就算是打十年也不是不可能,可现在,转眼间,义渠就败了,它是怎么败的,一个十万人的大部族给东骑王在年不到的时间里灭了。这是何等的奇迹!
本来,白露是要立时回东骑的,可是白雪却是不肯,她的理由很充足。
看看那个人是不是给胜利冲昏了头脑,如果他心里有你,一定会在最短的时间里来接你,至少也要派个人来让你回去,你这样自己一个人的回去,那还有什么尊严面子?
白露其实并不在意这个,但她同时也想看看自己在东骑王心里的位置,也就应了下来。当然,这只是一时的,如果东骑王老是不来,她还是会忍不住的回去,而如果东骑王派人来了,她还是要回去的。好在的是,出于运气和巧合,东骑王没有让她伤心。他亲自来了,时间还是如此之短,当白雪知道此事,也是愕然,在这种时期,东骑王擅自的离开自己的领土,在中国古话里,有句形容词,叫“白龙鱼服”。这是说一条白龙变成了鱼出来玩,结果当它是龙的时候,人奈何不了它,还要仰望它,可是当它成了鱼,任何人类也可以对付它了。
所以一个君王过于离开自己的领地,甚至是自己的国都,都是不对的。
比如说赵武灵王,他开创了战国继商鞅变法后的第二次奇迹。由于在秦赵争霸的时候失败,后世的文人墨客对赵国的这次变法以胡服骑射一语代之。把赵国学秦国变法的真正理由给抹去了,甚至很多文士还在文学作品里把赵武灵王说成一个疯子。有一部文学作品,说赵武灵王在开始胡服骑射后就纵情美色,还把部下的妻子给霸占了,但事实是,当时的这位国君在北地和匈奴等部族对抗!
不过赵武灵王还是犯错了,他先一步把君位过早的传了出去,但他本人又不放权,国家大事还是捏在他的手里,甚至他自己还甘冒奇险深入秦国,这样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走钢丝,也是会出真问题的,结果,这个大意的君王给他的儿子兵围在沙丘里,由于有了吴起的先例,结果赵武灵王死得极惨,赵军把他死死困在沙丘行宫,断粮断水前后达三个月之久,赵主父连鸟蛋老鼠都吃不到了,活活饿死。
东骑王身在君位,却在国事初定的时刻,举国托于王良,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气魄!或者说是傻。但在白露看来,这是自己真诚的一场伟大爱情。她还处在幻想的时代。
白雪受不了,跑了出来,她也着了男装,见到妹妹的花痴样,大是受不过,道:“一会儿 就来了,你还在这里等着,不怕给人笑,这里往来的都是贵人,你想名传天下吗?”
这个名自然是恶名臭名了。可白露不以为然:“我这样的打扮,谁知道我是我?”
白雪气节,忽然想起了什么道:“你说盛装来见他,就是这样子么?”白露露出调皮的笑道:“我没说他喜欢女子男服的么?”白雪气道:“我回去换衣服去!”白露再道:“那还不是要便宜我夫君?啊,不如这样好了,姐姐你和我一起嫁给他,怎么样?”白雪敲着她的头道:“胡说什么,我会看上他?”白露嘿嘿一笑,道:“姐……”
白雪道:“什么事?”白露犹豫了一下,道:“要是哪一天我死了,姐你代我照顾他好么?”
白雪好没气道:“丫头说什么话呢,你比我还小,要死也是我死在你的前头……”
白露道:“可是我前段时间病了一场,我就想要是哪一天我病死了,那怎么办?”
白雪一怔,鼻子一酸,忙用手巾把鼻腔里的鼻水擦去,眼角微红的道:“傻话,不是没事么,我那个混蛋也不是一无是处。有他在你的身边,至少不会病死的了……”正这时,车马的粼粼声传来。驾车的是侯赢,他的马栓在车边。在车上,坐着三个人,还有两名神牛力士骑着牛跟着,他们身上是厚毡衣,这至少看不出他们身上的凶气。
当车停下,东骑王跳下了车,他微微一惊,随之张开了手臂。
白露立时没了刚才的多愁善感,如乳燕投林一般的飞扑到了东骑王的怀里,这也就是东骑王了,如果换成一般人,哪怕是一个大汉,也会吃这一扑而倒下,至少也是要动动。
以东骑王高大的身材和强壮的臂膊,白露那还没有完全发育起来的身子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她的双手勾在东骑王的脖颈上,任由东骑王托臀把股的把她揽在怀里。
女孩身上那婴孩和花的香味在一起,非常的好闻,这让东骑王忍不住把面具摘了下来。他情不自禁的把头埋在女孩的颈间,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种曾经在他记忆里的味道是如此迷人,配合之前侯赢的那一番话,东骑王真的感觉到了一股家的暖意。
感情这种东西是一种神秘的能量。在西方名著里,说过感情的流传方法。当一个人欢笑的时候,往往会感染别人,叫把自己的快乐和别人分享,有时一个人的笑会让别人也莫名其妙的笑起来。同理,当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执着的爱着,一往无前的深情的爱着,那被爱的即使不爱这个人,也会被感动。甚至,有的女孩在一个男人死缠烂打下相爱了,这其实也可以算是这种情感能量的功劳。
若不是紫霞仙子爱至尊宝的过深,她死的时候,齐天大圣至于那么痛苦么?这是齐天大圣体内的至尊宝对紫霞仙子给他爱的一种能量回馈。
白露的感情表达的激烈了。她甚至主动的亲吻东骑王。
月勾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不是没有吃味,但她能体谅这一切,她的心灵是善良的。所以尽管她的心里有着种种的酸楚,可是她仍然只是在那里平静的看着。一个聪明的女人都是这样的,往往不妨不争者会自动有着自己的一席之位。在这方面,猗涟也许可以做的更好,但她选择做的更糟。所以就心理上论,东骑王真正说来对月勾的关心其实大过猗涟,男人总是讨厌不妒的女人,所以在金庸小说里,双儿不是主角,却被很多男人喜欢。
赵茗冷冷的看着,她只是感觉不可思议。在她的心理,东骑王是一切丑恶与罪恶的化身。这个丑陋下流的东西,连性的需要也是那样的变态,赵茗用自己的身体承受着东骑王肆意的发泄,她甚至不敢反抗。表面上,东骑王温温尔雅,但这个禽兽吃人杀人无所不做无所不为,如果不是怕自己死后尸身为食,头颅也成了东骑王的酒器,她真的想一死了之。也许,她可以服毒而死,但她只要想到死后自己的骨头仍不会给东骑王放过,她就感到一股深深的绝望。不要说自己把自己烧了,是人都知道,除非是架着大量的柴禾,不然是很难烧成灰的,人给烧死一般也就是把身上的油脂给烧光,然后就很难再继续烧下去了。最离谱的是,这些知识并不是她知道的,而是东骑王告诉她的,他在告诉她,哪怕是她自己把自己烧了,也会留下自己的骨头给东骑王把玩。
当然,你一定要死也不是不可以,但你可以想想,东骑会一天一天的强大,你要是死了,万一有一天你的家人需要你的求情而你不在,那怎么办?
赵茗对此不屑。东骑一个小部族,还想危胁赵国?这可不是天大的笑话么。可是,当东骑王灭了义渠,把她接到郁郅的时候,她开始真切的考虑这个问题了。所以她没有要宁珂去报自己的生讯,而是死讯。知道赵茗的所在,赵国未必能发兵,因为现在的赵国正在开展对中山国的彻底谋夺。自从魏人占了中山国后,赵人一直想要收回来,因为从地图上看就可以知道了,中山国在赵国的腹境内,而不和魏国接壤,魏人想要彻底占领这里,并不容易,在开始的时候,两国还没有太过于计较,可是现在,赵国蠢蠢欲动,他们要把所有的魏国鬼子全部赶回去。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赵茗而大动干戈。就算是知道了,赵茗已经失了身子,还如何回赵国做人?
所以,现在的赵茗觉得,自己活着还是不如死了。
但是现在,赵茗正在奇怪,她很难想象,这个看上去娇小得未成年的小女孩是怎么会如此深的爱着这个男人?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女孩看上去是这样的纯真,却是会爱东骑王这样的杀人狂魔!如果是现代人会说,天使总是爱魔鬼的,就如碧秀心会爱石之轩一样。但是现在的赵茗却是不理解不明白。
“好了!”还是白雪打断了这一切!她嗔道:“你们看看,这成什么样子了,明天一定会出现不知什么样的消息。你这个东骑王也要成为男风爱好者了。说不定会有一些美男希望投到你的怀里呢!”
东骑王吓了一跳,拍了拍白露的屁股道:“下来!”白露微微吐了一下芳舌,东骑王真是色心大动,他一下子就想到这条美舌在自己口中的游弋。他抓着白露的手对白雪道:“静室在哪里?”白露哪想到会如此直接,再爱心上人,也吃不消这种上来就脱衣服干的急色,这是女人最讨厌的一种性行为了。
白雪翻了个白眼,道:“先吃饭吧!我已经叫人开始准备了……”说着,她狐疑的看着东骑王,就实质上来讲,她很难相信这个下流的贱人会是真的为了自己的妹妹而来这里的。当然,她也不会自做多情以为东骑王是想要泡她。久经世面的白雪比谁都知道,似东骑王这样的君王强者,永远都是爱江山多过美人。
“也好!”东骑王一语暴露了自己的真面目:“本王这次来到安邑,要不了多久,只怕是现在,就已经给丞相大人知道了,本王与他有旧,今日可以不见,但来日是一定要行过大礼的,而且本王还有事要和你说呢。”
第三百零一章:发行纸钱的计划
众所周知的,洞香春的奢华非常人可比。幽静清雅的院落,精美华丽的器皿,南北风味兼具地美味珍馐,还有各国风味各异的酒水,还有引得无数名士争鸣大放的论战堂,雅人云集的博弈堂,还有最华美的酒食肆间。此外,年青的姑娘们巧笑倩兮,来往就里,多少才子佳人的故事也在此流传开来。
然后静室之内,却有着难得的幽静。双层的夹墙,巧妙的隔音设备,让这里形成了一片幽静的天地,若然不是特殊人士,是断然不会知道这里的,能来到这里的人,大多是当年白圭认为值得深交的人士,比如说鬼谷子,比如说老墨子,据说,孙膑初到魏国的时候,上将军庞涓就是在这里接待他的。
不是鸟兽纹,而是莲花纹的青铜博香炉上丝丝昂昂吐露着条线上扬的香烟,最后弥漫在空气之间。地上是大红的绣戎地毯,赤足踏入,软软绵绵,如蹬云里漫步。四边,是上好松木的刻雕画屏,上面是一幅小鹿饮水,猛虎在伺的画面。不知这是出于谁的手笔,但却很让人喜欢,庞涓来到了这里,看到了这里的画,说道:“身处安然而不忘忧!”一语道破了这间静室的妙处。
的确,能来到这里的都是位高尊贵的人物,然后贵人却不一定会贵命,很多有身家的人都是不得好死。这让一些虽然身处富贵,却总是提心吊胆的人对这里的画总是心有独感。必要时他们还会自己也刻雕一幅,但洞香春这里的可是大师手笔,一般人可是比不了的。
一般来说,这画也是主人用来考验来客的一种手段。
白雪注意到了,东骑王这个下流无耻的家伙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就不再留意了。他浑然没有把这画放在心里去,只是关注着自己的食物。虽然东骑本身就是一个注重美食的,但是话说回来,洞香春本来就是一个有着非常有上好疱丁厨人的食所,再加上他们从东骑学来的技术,现在更是见于美好了。
别的不说,酒就有三种,一是东骑人在洞香春少量出售的东骑王甜果酒,一是宋人的蚁绿新嫩酒,一是楚国的一种用吴国甜酒加楚国米酒兑成的古代鸡尾酒。还有种种美食,肥羊肉,切成片的牛肉片,还有生鱼切,两只小碟的酱醋,最后的压台,就是当今魏王最爱的“逢泽鹿肉”。不过,所谓“逢泽鹿肉”并不是真正的鹿肉,而是指麋鹿。
麋鹿在当时人称四不象,其角似鹿非鹿,其头似马非马,其身似驴非驴,其蹄似牛非牛。这四不象温顺通灵,若能捕到驯养,那真是善解人意的罕见珍品。然而更吸引狩猎者的是,四不象的肉是天下难觅的补阳神物。
魏王在六国分秦的大会上指定专用食品……可惜好吃的东西注定不能长久,在三千年的历史中,麋鹿因为它肉的特点而成了人类滥捕滥杀的对象。就如同象以齿获罪一样,这种麋鹿也快死光光了,所以晚清的帝王们才不得以不吃麋鹿,而是喝鹿血了。
东骑王一口气扫了两鼎大肉!一鼎五金,白雪的眉头轻轻的跳动,她知道,别看东骑王吃的欢,可休想他付钱,此人一向无耻,哪里会有便宜不占的道理。只是白露却是在旁边,她欢快的笑着,替东骑王把他最爱吃的虾儿给剥壳,然后用酱醋沾了,用那只莹白惕透的小手塞到东骑王的嘴里面。接着,小姑娘又把老贵的蚁绿新嫩酒倒在了白玉爵内,给东骑王老牛饮水一样的倒在了嘴里。
白雪从没有想过这一案的食物东骑王都能吃光,但他的确是吃光了。然后,东骑王才松了一口气。他的头上隐隐见出一些汗光,白露立时用自己的小袖给东骑王轻轻擦着。
白雪摇头失笑,摊上这样一个亲戚,她能有什么办法呢?难道不管小妹的感觉了吗?轻轻拍了拍手,侍女进来,她们赤着足,把食器一一拿下,送到了外面去,随之,又把门再度掩上。东骑王这才发现,原来这门竟然是左右拉合式的。看来这种闭门技术流落到了东瀛,却再不见于中华。可这种拉合的门可不就是适合于这种夹壁墙门的么。
东骑王感叹了一声,白雪始道:“好了,你想要和我说的是什么?”之前东骑王说有事要和她说,若然非是如此,她也不至于在这里看东骑王的这张讨厌的面孔。
“借钱!”说这话东骑王一点也不羞耻,他大大方方,似是在说吃过了一样。
白雪把气忍了一下,然后道:“多少?”东骑王狮子大开口,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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