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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打脸计划-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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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荒唐之感渐渐萦绕着他的心,怎么会!
抽完最后一支烟,他掏出手机打电话给了陈息然,明里暗里的试探,结果陈息然的话和病房里的女人说的如出一辙。
他像疯了似的开车回家,翻箱倒柜寻找他送给她的珍珠耳环和项链,没有,消失了。
连同她存在的痕迹,消失了。
舒衡骤然想到了什么,打开电脑搜寻一切有关她的信息,徐知初,出道以来顺风顺水,一年前在戛纳电影节上封后,她的经历和她一模一样,只是独独少了波折。
所有的波折全都没了!
现在这个徐知初的人生履历完美的几乎像是假的。
他搜了林善,却只找到一个叫林善的女杀人犯半年前进了监狱的新闻,而死者,名叫卫枫。
她去哪儿了?
为什么这个世界再也没有她存在过的痕迹了呢?
舒衡手脚冰凉,眼底是浓浓的绝望,她不要他了,结婚时说过的话全是假的,她不要他了……
他浑浑噩噩的过了几天,徐知初出院的时候也没去。
“老公你最近怎么了?”徐知初眸中满是担忧,抬手就要去摸他的脸颊。
舒衡下意识避开了她的触碰,淡淡道:“没什么。”
他尝试着和她相处了半年,也许那些记忆都只是一场梦,可每当看见她那张脸,心底就骤然一阵抽痛。
他实在撑不下去了。
“徐知初。”
她抬眸期盼的望着他,却听见他淡漠的开口:“我们离婚吧。”
曾经金童玉女般的国民cp最终也离婚了,网友们纷纷评论以后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徐知初一哭二闹三不准,还是没能改变舒衡想离婚的心。
除了公司股份,舒衡净身出户,外界说他这么做肯定是因为出轨,网友们把他骂的跟狗一样,他也不在乎。
他要去找她,天涯海角都要找到她。
就算全世界都遗忘了她,可他不会忘。
当他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的时候,却猛然怔住了,他这是要去干嘛?
又过了一年,舒衡已经成了彻头彻尾的渣男,他身边的女人一周一换。
其实他也不知道他在干嘛,只是冥冥之中似乎有什么驱使着他,他仿佛弄丢了什么。
可是,是什么呢?
第六十一章 不思量,自难忘(宋以良番外)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也不知过了多少个绝望压抑的日子,宋以良知道,他总算没有辜负她的希望,好好活下去。
现如今,他终于可以去见她了。
他知道,他的时间不多了。
五十年光阴,要是她还在,他们也是金婚了。
他以为他会撑不下去的,可时间慢慢消磨掉了他想要随她而去的心,徒留满腔的缱绻与思念。
宋以良缓缓从床上坐起来,戴上眼镜静静看着窗外漂亮精致的花园,良久才开始梳洗。
拿过桌上摆放着他前一天晚上熨得平整的裤子,穿上床边擦得一丝不苟的皮鞋,拿起衣架上的大衣,梳子上摸了老式的摩斯,油光粉亮。
纵然是曾经最艰难的时候,他也保持着这样的一种生活方式,仿佛还是曾经的那个少将,他知道,她最爱看他俊朗的模样。
“父亲。”
“姐夫。”
他缓缓走出卧室,就看见赵信厚和宋清归站在那里,宋清归身着一袭笔挺的军装,而赵信厚则是一身黑色的西装。
宋以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缓缓在餐桌旁坐下。
宋清归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他,自从母亲走后,曾经那个俊朗无双的少将便鲜少再露笑容,他甚至不爱跟人交流。
早餐在一片静默的气氛中缓慢进行着,宋以良突然破天荒的开了口:“今天是你母亲的祭日。”
“是,所以我和小舅舅一早过来接您。”宋清归停下手中的动作,认真的说道。
赵信厚在听见那声小舅舅的时候,还是没绷住,险些将口中的牛奶喷了出来。
宋清归轻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用完早餐,三人就驱车去了郊外的墓地。
战乱时分,空袭不断,等战争彻底结束的时候,宋以良已经找不到她的坟墓了,现在只立了个衣冠冢。
天空下起了小雨,如烟如雾,像极了丧礼那日的天气。
宋以良看着车窗外,淡淡开口:“清归,你丧妻多少年了?”
宋清归一愣,随后回答道:“三十几年了吧,记不太清了。”
“是三十五年。”宋以良的眸光依旧落在车窗外。
宋清归没想到父亲能这样清楚的记得时间,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
“信厚一直没结婚,让我怎么去见你的姐姐。”宋以良缓缓收回视线,看了眼赵信厚。
只一眼,赵信厚瞬间觉得自己如坐针毡,冷汗涔涔,想开口,张了张嘴,半晌也没吐出一个字来。
“我不多说,你们有些分寸。”
赵信厚和宋清归对视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中看见了慌张,半晌才喏喏开口:“是。”
宋以良缓缓阖上双眼,脑海中渐渐浮现那熟悉的身影,快了,就快了。
绵绵的阴雨笼罩着墓园,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闷。
“鹤清,我和信厚、清归来看你了。”宋以良将手中的花放在墓碑前,看着碑上那如花的笑靥,轻声叹了口气。
赵信厚和宋清归各自说了几句话,就被宋以良撵走了:“你们先出去吧,我和你母亲说会儿话。”
两人心里藏着事儿,点了点头就离开了。
“你看,你让我做的事,我全部都做完了,现在也不怕见你了。”宋以良蹲下身,缓缓掏出手帕擦着墓碑上的照片,轻声笑着。
她死后,他从她的东西里找到了一封介绍信,是延安那边的,于是,他带着信厚和清归去了延安,虽然生活很艰难,却看得到希望了。
组织上好几次给他介绍对象,都被他推拒了。
久而久之,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心里除了亡妻,再也容不下旁人了。
退下来的时候,他已经是军长了,宋清归和赵信厚也当了兵,不过在越战的时候,信厚伤到了胳膊,再难握枪了,所以也退伍了,信厚算是赶上好时候了,退伍之后就迎来了改革的春风,下海做了生意,算是国内的第一批富起来的。
“鹤清啊,你骗我。你说找不到你了,就去重庆。可我都在重庆待一辈子了,也没找到你。”
“以良,我回来了。”
身后骤然出现那个熟悉的声音,宋以良猛地回头,却看见那个身穿旗袍的女子正笑盈盈的看着自己。
眼泪不经意的掉了下来,他缓缓站起身,却不肯再看她。
他太想她了,自她离开后,他再也没掉过一滴眼泪,可真的看见她,心里的委屈便翻江倒海般涌了上来。
莳七有些慌张的上前,她好不容易才让陆辛送她过来,因为她体内的神魂能感知到他大限将至了。
她白皙娇嫩的手轻轻抚摸着他满是皱纹的脸,她还是这样年轻,可他已经老了。
“我老了吧,不好看了。”宋以良还是不愿面对她,小声说道。
莳七的喉咙一阵酸涩,强行将他的脸扭向自己,柔声道:“不,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最俊朗的。”
是要走了吧,竟然见到了她。
“你是来接我的吗?”他日夜思念的人,现在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我很想你。”
他挨着她在墓旁的花坛边坐下,他轻轻用手指描摹着她的眉眼:“你让我好好活着,我做到了。”
就像个做对了事的孩子一样,口气中竟有几分沾沾自喜,可那其中经历过的压抑,唯有他清楚。
墓碑上刻着“亡妻赵鹤清之墓”,莳七仅瞥了一眼,就一阵酸楚。
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轻声絮语的说了很多事情。
五十年的光阴,他想说的事情太多了,可他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声音越来越无力。
莳七将他拥在怀中,轻声道:“我对不起你。”
“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是谁?”宋以良眼前的视线一点点的模糊,像是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在见到她之后,所有的期许都瞬间得到满足,此生,他再不遗憾了。
他知道,此时不问,以后便再没机会了。
莳七眨了眨干涩的双眸,轻声道:“我叫莳七,莳花的莳,七月的七。”
“莳七……”他低声喃喃的念叨着这个名字,一辈子了,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天空飘着牛毛样的小雨,细密如丝,如烟雾笼罩。
他此生只爱过一个人,一个叫莳七的人。
第六十二章 和尚,我是你的小狐狸呀(一)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青陉山云雾缭绕,如遮如幕,冬日的积雪尚未完全消融,早春的苍翠已悄悄冒了尖,远远望去,为雪白头的山峦零星点缀着的绿意,如离世般的仙境多了几分生气。
几声“啾啾”的鸟鸣声响彻在寂静的山林,只见一只通体嫩黄的芙蓉鸟扑棱着翅膀往林深处飞去。
芙蓉鸟穿过深林,越上山峦,在一个结了冰的湖边停下,栖在枝头,展开扇形的尾羽,低下毛茸茸的小脑袋,从自己的身上啄下一片嫩黄的羽毛,旋即叼着羽毛飞到树下,将羽毛小心的放在树根处。
不过多时,本是空荡荡的湖边渐渐隐现一座洞穴。
芙蓉鸟见状,忙扇着翅膀飞了进去,外头寒意袭人,里头却是别有洞天,暖意融融。
只见一只通体火红的狐狸正蜷缩着身躯,趴在软榻上酣睡。
“姝丽,醒醒!”芙蓉鸟扑棱着羽翼,急声唤道。
红狐狸呼吸平稳,半点也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芙蓉鸟急得不行,顿时心生一计,上前用喙狠狠啄了一下红狐狸的尾巴。
红狐狸一阵吃痛,尾巴猛地一甩将芙蓉鸟拍打在地,芙蓉鸟“哎呦”一声,栽在地上化作一个妙龄少女。
“真不该喊你,让你错过他倒好了!”嫩黄色衣裙的少女揉了揉被摔疼的臀部,杏眸中满是怨色。
红狐狸睁开乌溜溜的双眼,伸展了下四肢,一阵幻影缭乱,软榻上再不见红狐狸,只有一个衣衫半掩、眸光慵懒的绝色女子。
莳七抬眸打量了下四周,原主的记忆如排山倒海般袭来。
她轻抬素手揉了揉眉心,淡淡道:“袅袅,现在什么时候了?”
鹅黄色衣裙的少女一听这话,顿时撇了撇嘴,委屈道:“又过了一百三十年了,人家好心喊你,你还把人家拍在地上。”
莳七莞尔一笑,柔声道:“好了,我对不住你,等这回下山,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袅袅这才喜笑颜开,眉目间再无半点委屈。
莳七眸光瞥见软榻旁的檀木桌,上头搁着一柄竹骨扇,展开一看,只见上头画着一幅美人酣睡图,画上的佳人正是自己。
“他这世是什么身份?”她徐徐放下扇子,轻声问道。
袅袅抿唇一笑,眸中溢出几分狡黠:“这回你可有的玩儿了,他这世是个和尚。”
莳七微微一怔,和尚?这还真是有的玩儿了。
“我看不是我有的玩儿了,是你有好戏可看了。”她毫不留情的戳穿了袅袅的小心思。
袅袅倒也不觉难堪,反倒是笑嘻嘻的说道:“总之比上两世有意思多了。”
“那个贱人呢?”莳七眸中划过一丝狠厉问道。
袅袅也咬着牙恨恨道:“倒叫她讨了巧,本以为她祖上的皇运已经到了头,就算不落入畜生道,怎么也得是个凡夫俗子才好,却不想,她倒是投了个好胎,现在正是当朝国师的关门弟子。”
“那国师可有来头?”
“大有来头,非千年道行的妖不得近身。”
莳七听到这里,眉心浅蹙,这倒是有些难办了,一个是和尚,一个是国师的关门弟子。
她从未想过脱离上个位面会是那样的惨状,至今想起腹部的那一刀,还隐约觉得剧痛难耐。
回去之后,她便狠狠剜了陆辛一记眼刀,陆辛也自觉理亏,给她赔了不是之后,倒叫她好好敲了一顿。
她在想她就那样离开舒衡,舒衡岂不是悲痛欲绝,于是她让陆辛将她在那个世界留下的痕迹尽数抹除,让原来的徐知初代替她继续生活,也算是她能为舒衡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这个位面里,她和神魂依附的被攻略者有着两世情缘,现在是第三世。
第一世,她是个道行尚浅的小狐狸,被一个道人的符咒暗伤,是他路过救了她,他那时还是个威名煊赫的将军,和往昔的传说一般,她本来只想报恩,没想到爱上了他,两情相悦之际,却半路杀出个公主,还让那道人收了她,仓皇之际,她现出了原形,却再不敢看他一眼。
好容易逃脱之后,她的修为大损,但她还是放不下他,偷偷潜回皇城,却发现这日正是他和公主大婚,他骑着高头大马,一身大红色的喜服衬得他俊朗无双,可当她期盼着望向他时,却只换来他冷漠的一眼。
姝丽大为心伤,回了青陉山不肯再踏入尘世半步。
直到他战死沙场那日,她想回去看他最后一眼,却从他的随从口中得知,原来十年前是公主威胁他,若非为驸马,就让道人将她降住,扔进紫金丹炉中炼化,他为了她,不得已同意了。
得知了误会一场,姝丽大哭一场,在尘世寻觅了几百年,终于找到了他的转世。
第二世,他是夙病缠身的大家公子,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姝丽找到他后便潜入他家的府中为婢,可她去的晚了,他已经和郡主定了婚约,姝丽把前世将军的心头血强行喂给他,他有了前世的记忆后,两人和好如初,正当他准备退婚之际,姝丽却发现事情不对。
那个郡主分明就是公主的转世,且拥有前世的记忆,这个太诡异了。
一个凡人,怎么能有前世的记忆呢!
姝丽跺了跺脚,招出土地,才得知,那郡主乃世外之人,被她附身的公主祖上是紫微星下凡,所以往后十代都受皇运庇护,动不得。
她算了算,公主是第九代,郡主就是第十代了,她的道行已经有一千多年了,却还是动不得那个贱人。
那贱人也是厉害,凭着世外之人的魂魄,召集了不少恶灵,生生逼得姝丽元气大伤,而那贱人,竟然趁着她虚弱之际,妄图篡改她的命格,抢占她的修为,幸好袅袅及时赶到,将她带回青陉山。
姝丽在青陉山清心修炼,等着第三世,这一等就是一千多年,莳七就是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她现在已经是个道行三千年的老妖精了,自然是不惧没了皇运庇护的贱人,只是贱人身后的国师颇有些蹊跷。
非千年道行的妖不得近身?
“姝丽,咱们下山吧,再耽搁片刻,只怕你那情郎就要成老和尚了!”袅袅那唯恐天下不乱的性格又来了,叽叽喳喳的叫嚷着。
“怪道是芙蓉鸟修炼成了精,竟还是不改本性,吵闹得厉害。”
莳七笑着揶揄,执起檀木桌上的竹骨扇,摇身一变,白衣翩翩,倒真是个浊世佳公子了。
第六十三章 和尚,我是你的小狐狸呀(二)
“那贱人现在名唤什么?”莳七一袭白衣,手中执着竹骨扇,风流倜傥的用扇子挑起袅袅的下巴,轻声漫语调笑,“小娘子长得真俊,可曾许了人家?若是没有,不如跟了爷了吧?”
袅袅被她的做派弄得红了脸,一把拍开扇子:“贱人现在叫万安灵。”
“万安灵?”莳七啪的一声将扇骨打在手心,“万物安灵,好大的口气!我倒要看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
“说来也奇怪,她祖上的皇运没了,又连着作恶三世不止,理当堕入畜生道还债才是,怎么还能转世为人,且还是命格不凡的国师弟子。”
袅袅亦步亦趋的跟着她,百思不得其解。
莳七轻笑一声,懒声道:“她手段刁钻,上辈子就能召集诸多恶灵,改个命格这样的雕虫小技应当不在话下。”
“再者,她本就是世外之人,只怕更易逃了地府的审判。”
什么世外之人,穿越女罢了!
下了青陉山,山脚处是一座民风淳朴的小县。
莳七领着袅袅正要进城,却见城门口张榜明示,太后双膝常年阴冷刺痛,需一张火狐狸皮暖骨,此狐非寻常红狐狸,通体火红,远看像火焰一般,额间一点白,双耳轮廓处是一圈雪白的毛,世间只此一只,若有人猎得,赏黄金万两,若有人觅得踪迹,待国师寻得,赏白银千两。
袅袅读完告示,杏眸怒瞪,低声咒骂道:“贱人还真是死性不改,偏生揪住你不放!”
莳七冷笑一声,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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