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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团主宰-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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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当于听天由命,谁倒霉谁被吃。

    毕竟沙虫捕食的方式有点像蓝鲸,一口吞下地表所有砂砾,再用一个特殊的器官排出不能吃的砂砾。

    荒野成就了沙虫,沙虫反过来倒是形成了荒野。

    世界之美,在于神奇无处不在。

 第二百零六章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由于连续赶路,这几天下来,柯文虽然不累,但是恶魔猎手们都有点疲倦了。(全本小说网,https://。)

    再一个因为沙虫的出现,队伍速度不得不慢下来,毕竟沙虫的攻击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是成片的牺牲。

    柯文倒是想了一个简单的办法解决沙虫的威胁,反正队伍的速度慢了下来,不需要全速前进,马匹倒是不需要那么多。

    整理出一队马,一个人在前领头,就像扫雷队一样,如果不幸被沙虫袭击了,损失也能够降到最小。

    马群是为了凑数,不然猎物太少,沙虫有时候不会冒头。

    大公爵也在旁边说,整个戈壁荒野的沙虫很多,有时候如果运气差点,还有可能碰上一大家子沙虫,遇上了那种时候,连他也没有好办法。

    相比起沙虫捕食的速度,他的攻击最多只能解决两到三只沙虫而已,一家族的沙虫,最少也是十只起步。

    沙虫是一种魔兽,魔兽的含义,当然不同于野兽。

    每一种魔兽,都有属于它的独门法术,沙虫的法术全部用在了那张嘴上。

    沙虫可以说浑身是宝,肉可以吃,嘴里的牙齿可以用来打磨锋利的武器。

    沙虫的法术有点类似规则,只要进了它口腔的范围,就必然会掉进去,就连大公爵这位传奇阶,一旦遇上数百米的沙虫,他也要逃。

    传奇之上是半神,半神之上,还有神灵,谁能说得准,荒野当中就不会有沙虫之主这类神灵呢…

    保持敬畏,是对这个世界最大的善意。

    在荒野中走了一天,陆陆续续干掉两只沙虫,夜黑了视野变得更差了。

    大晚上在荒野上赶路,并不是一个好选择,大公爵建议柯文停下修整队伍,柯文采纳了。

    一路上备了很多木料,柯文点起了好几堆篝火,火焰可以用来驱散野兽,带来光明。

    火焰是文明的起源,有了火焰,才能驱散野兽,赶跑兽性,迎来人性。

    整理好一些琐事后,柯文坐在篝火旁,拿起沙虫肉,准备来一顿烧烤盛宴。

    荒野的夜晚,气温凉得很快,毕竟石头与沙土,是留不住温度的。

    不过也正因为石头与沙土,所以荒野上的视线还不错,留下部分人放哨,就不要担心会受到其他野兽的突袭。

    月亮很圆,月光很亮,春寒料峭吹酒醒,说得就是这种日子。

    春秋交界,天气变化无常,寒意沁人心脾。

    队伍全都聚拢在火堆旁,柯文身边有大公爵,以及大地佣兵团的一行人,他们都在守着柯文的烧烤沙虫肉。

    柯文对于烧烤还是有些考究的,不是说大金链子小金表,一天三顿吃烧烤,虽然前半句做不到,后半句,柯文还是很努力的。

    只是这个世界没有精盐,都是大颗粒的粗盐,用来烧烤就明显不合适了。

    但这能算困难吗?

    柯文知道一个制盐土办法,粗盐实际上只是过滤不纯而已,所以他将盐晶重新溶解,再用布匹这类的东西充当滤纸,如果有丝绸就更好了,可惜并没有。

    只要过滤几遍,将剩下的水体加热,不断搅拌蒸发,最后凝结出来的固体物,就是细盐,柯文用这种办法整了不少存货。

    虽然达不到蓝星的水平,不过比起大陆上的盐晶,已经算是极大进步。

    只是柯文并不知道的是,在这片大陆上,其实早就有制作精盐的方法,有一种职业叫做炼金术士,他们就是吃这行饭的。

    只是他们的制作方法,太过于繁琐与成本居高不下,所以有数的精盐只能提供给少数阶层使用,譬如——大公爵。

    沙虫的肉质有点类似牛肉,富有嚼劲与弹性。

    柯文记得原来某一个战斗民族,里面的兄弟虽然喜欢拿刀说话,不过烤肉倒是一绝。

    最正宗的烤串,实际上不仅在乎肉,也要在乎串,这个串不仅是动词,还是名词。

    意思是,穿肉与穿肉的木串。

    木串最好是选用正宗红柳木,让木头的香味侵入肉里,烤出来的话,不仅有肉的香味,还有木香解腻。

    柯文不认识什么红柳木,但他有小办法,找到戈壁荒野生长的树木,随便砍下一节,放在鼻子旁闻一闻。

    有香味的木头就用来串肉,没有香味木头就当做篝火燃料。

    熊熊燃烧的篝火,是烤不出好肉串的。

    所以柯文准备了一炉小火,用小火慢烤沙虫肉,手里的木串不断翻腾,肉被火苗舔舐得滋滋冒油。

    烧烤这东西,拦不住味道,所以烤肉的香味,带来了大公爵与格林多人…

    掐着火候,大火容易将肉的外边烤焦而里面烤不熟,只有小火煨肉,才能烤得恰到好处,外焦里嫩。

    在烤肉快焦不焦的时候,吃到嘴里,才叫个油滑嫩口,妙不可言。

    感觉手里的烤肉差不多了,柯文撒上一把盐,然后把肉往旁边一递,立马就被人抢没了。

    大公爵的身份很高,所以他没有参加抢夺,柯文也不可能不给大公爵准备一份。

    毕竟花花轿子人抬人,大公爵这么捧场,他也需要客气客气。

    从旁边拿出另一份烤好的肉串,递给大公爵。

    大公爵毫不客气,接过去就吃,一边吃着柯文烤出来的肉串,一边看着篝火旁的格林,他有几分怀念原来冒险的日子。

    “大卫,你的手艺不错,他们这群人跟着你,倒是有福了。”

    柯文正在准备烤下一场,闻言笑了笑。

    “大公爵过奖了,我什么水平,自己心里有数。”

    大公爵摇摇头,嚼着烤肉,接着说道。

    “我年轻时候也组过佣兵团,那段日子,真是让人怀念。”

    格林听到大公爵说起往日的经历,瞄了几眼,继续认真地对付手上肉串。

    “不是我吹牛,当年我们佣兵团虽然并不大,也就几个人,但我们的名声特别好。我和提尔的父亲,也是佣兵团认识的,格林的母亲,也是我们团里的一枝花。”

    大公爵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想到了哪里说到哪里,他还会望着篝火出神。

    这个时候,他并不需要其他人回应。

    柯文瞧了一眼大公爵的状态,随便开口附和了一声。

    “那还用说,大公爵当年肯定是万夫莫敌,阅过无数美景。”

    大公爵听了柯文的话,回了句。

    “是啊,当年确实令人难以忘怀,我与提尔的父亲,从解散佣兵团那天,一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没见过面了。”

    篝火不时发出噼啪的炸响,那是木头里的水分,被完全烤干而发出的悲鸣。

    “我也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模样,不知道他看到我的时候,会怎样?”

    大公爵陷入到一种莫名的思绪里,不断自言自语。

    柯文倒也感慨,当时少年青衫薄,遥忆是江南,二十年前的分别,二十年后的再见,谁能说出是怎样的光景?

    “当年我要继承爵位,他要继承部族,各自分别,现在想来,爵位这东西也就是那么回事,可惜大半辈子已经过去了。”

    大公爵脸上有些忧郁,不知道想些什么,张开嘴狠狠咬了一口肉。

    柯文觉得,这个时候,应该递过去一壶美酒。

    有酒有肉,故事才能香甜。

 第二百零七章 诸神的谜团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大公爵在一旁絮絮叨叨,吃了几口肉,就独自走开了。全本小说网;HTTPS://щww。m;

    柯文见他这个模样,转过头看了一眼格林。

    发现格林没有什么反应,他还在那里默默地吃肉,时不时扭过头和布恩大叔说话。

    柯文有些奇怪了,不知道格林与大公爵,两父子间有什么故事,只是看上去…

    不好评价什么,格林有时候做的很绝,有时候却又有点抹不开面子,比如格林改姓,比如他要跟大公爵来荒野,都是这种矛盾的体现。

    柯文烤了好几次沙虫肉,才满足了一行人的口腹之欲。

    吃饱喝足后,他们倒是开始陆续睡了,每天赶路都很辛苦,所以睡得倒也十分快速。

    毕竟每天只要天蒙蒙亮,队伍就会立刻出发,一点都不耽误。

    看着大地佣兵团的人走开了,柯文注意到提尔先前没有吃几口,估计他心里有点什么事情,想了想,柯文收拾好东西,走到提尔身边。

    “大个子,想家了?”

    小丫头艾莉丝每次叫提尔都是大个子,大个子,叫着叫着,大家伙都这样叫提尔,柯文也就将就叫着,显得亲近。

    提尔一个人坐在篝火旁,盯着燃烧的火焰发呆,他听到柯文问话,扭回头,看了柯文一眼。

    “不知道想不想,只是心里有点不开心。”

    提尔对着火堆,也不知道刚才都想了些什么,现在情绪显得低落极了。

    柯文走近了点,拍了拍提尔的肩膀,看他这副样子,反倒勾起了一些对于蓝星的回忆。

    他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开口说道,“其实我也很想家。”

    提尔看了柯文一眼,粗声粗气地说道:“不一样,我应该不是想家,我是有点害怕。”

    柯文往篝火里扔了一根木条,他清楚提尔害怕什么。

    提尔出来这么久,或许最怕回到家,却发现家里早就成了一片废墟吧。

    找了一件法袍,丢在身后,直接躺在法袍上,柯文仰起头望着星星。

    天地仿佛就在指手间,这里没有工业,没有城市,没有彻夜不眠的霓虹灯,躺在荒野上,看着漫天繁星,柯文有些痴了。

    希利多斯的夜空与蓝星有些不同,月亮倒是同样巨大无比,只不过其他星辰中间,有许多星辰,比月亮小上一号,却仍有月亮一半大小,称得上是大星星。

    柯文指着天空,对提尔说道:“你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将星辰拿在手上?”

    提尔摇摇头,他不知道柯文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小时候的梦想是飞上天空,将星星抱在怀里。”柯文解释道。

    荒野很大很宽阔,走在荒野上,人会不自然地感到孤独与寂寞,柯文不想安慰提尔,只想和他聊一聊。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只是提尔没有柯文的这种心思,看了他一眼,脸色略微紧张。

    “这种事情不要乱说。”

    柯文转过头看着提尔,不明白他紧张些什么,问道:“怎么了?”

    提尔顿了顿,直接躺在地上,同样抬头看着大星星,不过语气里,多是一些敬畏。

    “能够飞上天空的,终究是少数,数万年的历史里,神灵们总是有数的几个啊。”提尔将话题岔开,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看着星星,转而说道:“那些大个星星,就是诸神休憩的神国。”

    柯文倒没有想到有这么一说,原来诸神真是住在天上的啊,之前还以为是异域空间呢。

    “高举神国,飞上天空,化为星辰,说不出是多少职业者的梦想。”

    大公爵忽然出现在柯文身旁,加入到这个话题当中里。

    传奇职业者在身边,柯文总是感到不安,于是选择了拍马屁。

    “公爵大人您已经很接近了。”

    大公爵听了柯文的称赞,扫了他一眼,叹了一声。

    “没那么简单,只有站的越高,才能见得越多,见得越多,才能知道自己多渺小。”

    大公爵不知道怎么的,好像有感而发。

    “我现在算是站在一座山峰顶上,但抬头望去,还有更巍峨的高山,就算高山不高,还有精灵族的世界树,可以遮天蔽日,浮上半空。”

    大公爵席地而坐,开始侃侃而谈。

    “即便这样,精灵族的世界树上,还有比它更高的神国,诸神高居天穹之上,现如今的历史里,人类可以到达的最高层次,依然只是半神而已。”

    听着大公爵讲这些事情,柯文很感兴趣,人家可是传奇职业者,知道的内幕,可不是小道消息可以比拟的。

    “那人类没有成为神灵的吗?”柯文好奇的问道。

    大公爵望着头顶的大星,摇摇头说道:“诸神不是人类。”

    柯文眯着眼睛,大公爵的回答有点深意,他只是说诸神不是人类,并没有说人类不能成神。

    恍惚间,柯文想起了亚当斯,亚当斯的残魂消散之时,曾经说过。

    “诸神高坐云端上,他们以血为食,以人为质,以凡间为游乐园。人人皆可封神,可诸神却不再为人。”

    大公爵是知道一些事情,柯文心想。

    目光紧盯着大公爵,发现他的眼神中有些闪烁,望着头顶大星,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传奇已经很艰难,成为半神还要看机遇,真正成为神灵的,那已经是遥远到,连星空下最远的距离都无法形容。”

    大公爵叹息说道,“神灵的信徒,真是一种…哎。”

    看着大公爵欲言又止,柯文心里仿佛有五百只猫儿在挠痒。

    “大公爵您应该是有信仰的吧?”有些试探地问道。

    大公爵却是看了他一眼,脸色一变,轻笑一声,站起身来走远了。

    柯文发现大公爵根本就是个捉摸不透的人,他可以平易近人,也可以喜怒无常,他的地位,他的实力,都可以让他随心所欲。

    原本想要安慰一下提尔,结果被大公爵一打岔,成了一场神灵研讨会。

    看着大公爵的背影,柯文陷入沉思。

    或许在神灵这个问题上,他的理解有些偏差,或者说,他从来就没有真正了解过这个世界上的神灵,究竟是什么样子。

    在童话镇里,神灵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化身,在亚当斯的记忆力,神灵是个喜怒无常,算计整个族群的猎手,而在大公爵的讲述中,神灵是高居天穹,无法触摸的星辰。

    唯一的通性,就是神灵非人。

 第二百零八章 野蛮人的鄙视链

    语言这东西,是最经不住考验的东西,昨晚上说得话,就和荒野上的风沙一样。(全本小说网,https://。)

    刮一阵,就消失不见了。

    第二天一大早,队伍继续赶路,恶魔猎手倒是任劳任怨,他们除了沉默一点,其他方面都还好。

    柯文坐在暴熊上,视线一直放在马群上,暴熊沿着马群跑过的路,放心大胆地往前走。

    提尔跟在柯文身边,柯文看他的气色,要昨天好很多,至少又恢复成铁血大汉的感觉…

    “提尔?”

    柯文忽然想问问他,关于荒野的事情,作为蓝星的穿越者,穿越前那些零碎的小知识告诉柯文,地形会沿着纬度变化。

    如果没有记错,亚蒙荒原正是北方。

    荒原,荒原,两个字就能看出大概,那里的环境,应该会比这里要恶劣。

    提尔侧过头看向他,提尔身后背着两把大剑,不说话的时候,颇有几分铁血战士的样子。

    “?”

    只不过,现在这名铁血战士脸上,写满了问号。

    柯文淡定地说出他的问题,“我对荒原很好奇,在荒原上,有没有值得注意的事?比如类似于沙虫一样的生物。”

    漫长的旅程,如果没有人能交流,显然很枯燥,他们只是赶路,不是流放,自然不需要保持沉默。

    提到故乡,提尔倒是兴奋起来,开口说道:“有啊,我们荒原上的危险,比这里还要多。”

    提尔一开口,就收不住了,他给柯文讲了一些荒原上的常识。

    亚蒙荒原,由于地理原因,所以没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荒原上只有两个季节,一个夏季和冬季。

    夏季一过,便是冬天,寒冬能够持续整整五个月,可以想象气候是多么的恶劣。

    生活在亚蒙荒原,体型高大威猛只是标配,穷山恶水总会让人变得更加坚强。

    在荒原上,值得警惕的是生物,不论是人,还是兽。

    人的体型大,兽类也跟着体型变大,那些小兔子一类的动物,根本就不可能在这种残酷的地方生存下去。

    每一位荒原上的人,不仅要和天气作斗争,也必须要与野兽、魔兽做斗争。

    荒原上的野兽聪明,魔兽凶悍,不要以为野兽没有魔兽厉害。

    魔兽因为体内掌握了类似于巫师的法术,所以总是依靠法术去解决战斗,简而言之就是习惯了硬刚。

    但是野兽就不行了,就算是大熊,也干不过一只会法术的野狼。

    漫长的物种演化,在荒原上起了作用,在进化的过程中,野兽变得谨慎起来,它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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