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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阴头-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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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女人看到我之后,立刻点了点头,用非常小的声音问道:“请问一下,这是侦探事务所吗?”

    女人如果不提这句话,我都差点忘了,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别人帮我准备的房子。

    想起来之后,我本能的点了点头,可是这一点头就惹火上身了。

    那女人不容分说的直接一脚迈进了门内,和我面对面的站着我嘴上说道:“对不起这位女士,我们侦探事务所现在还没有营业,如果你有其他的事情的话,可以去其他侦探事务所。”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见我说话,直接进了房间,走进了沙发上,女人进来的时候,虽然看见了床上的凤凰,但是根本就没在意,就这么笔直的把自己当了一个客人。

    看到这一幕,我心中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但现在如果把这女人赶出去的话,也说不出来什么好拒绝的话。

    那女人坐下之后,居然自言自语的先介绍到:“我的名字叫做孙百合,是住宅铁苑小区一个住户,我的工作是超市的职员,现在我已经辞掉了工作。”

    这女人说话怎么就好像在说个人简历似的,我都想回答对方,我不招聘助手。

    不过看对方失魂落魄的样子,而且头发也没有洗,也不像是来应聘。

    我坐下之后也没为对方倒水。

    直接问道:“我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吗?不过我不介意你找我,我现在有其他事情要忙。”

    那女人立刻变得哭哭啼啼的,这时候我就慌了神,我这辈子最受不了女人在我面前哭,没办法我安慰了对方几句。

    而就在这时候,那女人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突然间给我来了一句:“我杀人了,杀死了我的丈夫,求你帮帮我!”

    搞什么鬼啊,杀人这种事情不是应该去公安局自首吗

    找我也根本就没有用吧,就算是找我也不可能不被法律制裁吧。

    但是我想对方这么大人了,不可能连这点道理听不懂,所以与其在这里说服教育,还不如省省口舌更好一些。

    那女人这时候一下子握住了我的双手,我低头一看,这女人的手虽说瘦骨如柴,但是还算是干净,并不是我想的那样的血呼呼的。

    而且女人的衣服,穿着打扮,虽然看起来是从家里面走出来,但实际上他说的那个小区距离这里可是非常遥远。

    这个叫做孙百合的女人,双脚起了不少的水泡,明显对方是走过来的,要知道那个小区距离这里,从地图上看,步行至少要有1小时40分钟。

    看到这,我心中就起了一个疑问,如果对方真的想要找人寻求帮忙的话,那么这么大一个城市当中找谁不行,非要跑到这么远来找我。

    而且我还是一个外地人。

    我对那女人说:“你为什么要杀了你丈夫?还有你为什么要找我?”

    那女人一边抽起了我桌上的面巾纸,就一边擦起了自己的眼泪,同时回答道:“我是没有办法才找你的,其实我已经找了76家侦探事务所,但是根本就没有任何一个侦探事务所愿意接受我这个案件!”

    我嘴上没说,心里却合计,这不是废话吗?杀人自首是常态,总不可能找侦探帮着自己开脱罪行,或者是帮着自己逃跑吧,有愿意的才怪。

    不过在这个城市当中有这么多家侦探事务所吗?

    接下来根据那女人所说,自己不仅仅是找了这个城市的事务所,还在网上找了好几个,但是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帮忙。

    女人说完这番话,从兜里面拿出了一个皮包,我之前一直没发现女人居然带的东西。

    打开皮包之后,里面非常干净,既没有化妆品,也没有一些零食,只有一包一包的信封口袋,她把信封口袋在我面前打开,里面装的全是人民币每一个信封口袋里面最少放了10万块钱加在一起至少有50万。

    女人直接把这些钱退到我面前说:“如果你愿意接受我的委托的话,这些钱全归你,不管事情能不能成!”

    女人在说这番话的时候,眼中露出了光芒,我发现和对方对话也并不算太难,起码可以说明对方并不是一个精神病,何况又是一个有钱的人。

    可对方越是这样,我心中可就越没底儿啊。

    要知道,这么一大笔费用,放在任何一个律师事务所当中,都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但是找了76家,依旧没有人愿意接受这个委托,那么这个案件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案件?

    我一想到这里,不知不觉当中居然来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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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四章 无尸体的现场

    我仔细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这个女人有一个丈夫在,五年前就已经结婚了。

    但是这个做丈夫的每天汹酒回家还打女人,所以女人受不了。

    女人在万般无奈之下,在有一次丈夫行凶的时候,拿起了手中的菜刀,砍死了自己的丈夫,因此女人感觉到十分的懊悔。

    但如果事情只是这样的话,女人只需要至少就可以了,根本就不需要来找我,也不需要找任何一个侦探事务所。

    可奇怪的事情就怪在下面。

    案件发生的时候并不是在今天,而是大约在三年之前。

    而女人告诉我,今天发生的事情就发生刚刚之前。

    这个案件非常的有趣儿,而今天就在早上女人杀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男人,当是女人,自己正在做早餐,丈夫死了之后,您一直都没有孩子一个人居住,但是在早晨的时候,突然间有人敲门。

    从外面看,敲门的人是一个看水表的。

    起码在开门之前,女人一直都这样认为,于是女人就顺着门进往外面看了一眼,结果发现外面漆黑一片,好像门洞被堵死了。

    由于当时在白天,女人并没有多想什么,就直接打开了房门,结果在这一瞬间把女人吓了一跳,因为孙百合发现房门外面站着的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丈夫。

    看着丈夫的脸,女人的内心在不断的颤抖,仿佛在大白天回魂了一样。

    女人的丈夫表现得非常的客气,而且真的就好像要查水表一样,往房子里面进。

    丈夫来到房间之后,在周围转悠了一圈,这时候,孙百合内心经历过无比的增长,最后还是咬着牙,下定决心,从厨房找来一把锤子。

    女人趁着丈夫在厨房的时候,一下子用锤子砸中了丈夫的脑袋,那一瞬间就听见了骨折的声音,同时鲜血飞溅。

    女人纱帘之后准备去警方报警,但是仔细一想之前,明明已经撒娇的丈夫现在重新的回来,未免有些太不可思议,于是决定在报警之前想弄清楚这件事情的由来。

    其实这已经是第三次杀死自己丈夫,还有一次是在路上,突然间有一个司机拉着自己回家,结果上车之后发现司机就是自己的丈夫,于是女人立刻在车子里面强行扭动车辆,把车开进了河里。

    好在女人命比较大,从河里面跑着出来,而自己的丈夫淹死在河里,算上这次,特别是第三次。

    我听到这里就感觉纳闷了,同样一个人怎么可能杀死三次,连第二次都不太可能吧。

    我怀疑女人是不是看错了,但是再三确认眼前的孙百合一口咬定杀死的人就是自己的丈夫,无论是身高还是外貌,基本上是一模一样。

    女人说完之后,从背包里掏出一张照片,上面的就是的丈夫的照片。

    从外表上来看,这个女人的丈夫比较瘦弱,身高也就1米67左右,皮包骨,看起来像是一个上班族。

    而孙百何的体重看上去有一百多斤,身高1米7左右,两个人相对比之下,我总感觉她丈夫喝醉了酒打她这种事情,如果只要还手的话,真的可能受伤的是她的丈夫。

    不过别人的家事我无权过问。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决定和眼前的百合去小区里面走一趟。

    此刻我们两个人打着出租车,直接来到了孙百合所居住的小区,给我的感觉,现在我不是去一个杀人犯的家里,而是去逛街。

    我们两个来到小区之后,直接进了孙百合的房间,进去之后发现孙百何的房间非常的整齐,这一点都不像一个自暴自弃的人能够主动打扫的样子。

    来到房间之后,我走了一圈,发现整个房间无比的干净,连一丁点的血迹都没有,我回头问:“你不是说你杀了你丈夫么,现在人去什么地方了?而且这房间未免太干净了吧,连一点动手的痕迹都没有?”

    孙百合立刻点点头,赶快从冰箱里面拿出了那把锤子,但是那把锤子上面也是一点血迹都没有。

    看到这里,我表示不高兴的说:“我说妹子,如果你和我开玩笑的话就到此为止吧,再这样下去的话,我可是要收费的,我们侦探事务所可不能因为恶作剧来回的白跑。”

    孙百合仿佛对眼前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了一样,坐起来对我说:“就是这么一回事,每次我杀了我丈夫之后回家一看,我的丈夫尸体和血迹全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根本就找不到一丁点的痕迹。”

    我算了一下,从女人的家一直到我们侦探事务所需要1小时40分钟时间,这段时间要想把一个尸体给处理得消失得无影无踪,倒不是不可能,可问题是谁会接这烫手的山芋?

    而且现场做的非常专业,假设真的是有人收拾尸体,那么一定是专业的演员能够干得出来,就算尸体不见了,可以理解,可是血迹也完全消失,是不是有些太怪异了?

    总结了一下,就是这个女人在和我这胡说八道,根本就不能相信。

    我感觉有些失望,其实我是抱着很大的好奇心来到这儿的,结果一看,一切都是非常平常。

    我站起来,走到门口,对着女人说:“你还是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吧,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是实在是难以让人相信,如果你有别的事情的话,可以继续联系我,否则的话,这件事情我不会再受理。”

    家里还有凤凰山呢,哪有功夫和这个疯女人胡扯。

    我打着车回到家里,一股子都是气,打车钱还是自己掏的。

    当然在我离开之前,孙百合也恳求我留下来过。

    不过我怎么可能为这个疯女人留在这浪费这么长的时间,我回到家也正好看见凤还在熟睡当中,我帮房子或盖严了被子,岩后打开了电视机,百无聊赖的看着电视,不知不觉到了网上去,6点半的时候开始播放地方新闻。

    我本身是很少看新闻联播这种节目的,甚至连电视都很少看,但现在我的脑子很乱,所以随便看点什么东西,分散一点注意力。

    新闻联播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看见新闻头条直接把摄像头搬在了一个小区里面,这时候我定睛一看,这小区倒是熟悉,不就是铁苑小区吗?我今天白天还去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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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五章 真假难辨

    新闻的主持人还是一如既往,一个穿着黄色衣服的女性。

    我不知道这个主持人道理主持了多久的节目,我记得在两年前,偶尔看电视的时候,曾经见过这个主持人。

    主持人还是穿着那件黄色的衣服,看起来非常的正式,随后主持人对着电视机的观众们说:“各位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欢迎您收看今日新闻,下面播报一条头条新闻,在今日停运小区有一名男子被杀,目前凶手嫌疑人并没有找到,警方还在排查当中。”

    铁运小区就是我今天去的小区,听到这话我立刻精神了起来,直接从沙发上坐起来,一靠近电视机。

    接着视频当中就是视频回放回放,记者和警方办案的时候一些记录。

    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并不是记者,她只负责播报,随后镜头就转向了记者电台,就看见一个35岁的男性,穿着一身黑色的背心儿,手中拿了一个麦克风对准了铁苑小区的一名保安询问道:“请您说一下视频的发现过程?”

    那名保安看起来40多岁左右,这一生,身上穿着的是淡蓝色的服装,如果从远看的话,还真有几分警察。

    保安对着麦克风说:今天早上有一个检查水表的男人来到我们小区进行水表安检,小区的保安是最整齐,最严格的,查水表的男子进来之后,登记时间是早上7点,等到中午12点还没有出去,无论保安就在每一层楼进行搜索,后来在a栋楼的房顶上发现了尸体。”

    那名记者接着转过摄像头,然后对准了整个大楼,当然在新闻联播里面不可能出现血腥的场面,那照相机只是对着大楼猛的拍照而已。

    我根据这记者说,今天的这名保安房顶巡逻的时候就看见一名男子脑袋被用重物砸碎,直接尸体躺在了房顶之上,但是经过尸体检查,并没有检测到其他人的指纹。

    不过根据警方的判断线索来看,男子不可能是自杀,后脑勺被人用锤子之类的工具猛烈的袭击,导致后脑勺爆裂而亡。

    像这种伤口自杀是不可能办到的,因此判定是一起凶杀案,而且杀人犯是一名经验老道的人,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从头发到指纹,基本上是一点都没有。

    随后电视当中播放的那名查水表员工生前的照片看下去是一位30多岁的男人,身材比较瘦弱,个子也比较矮,照片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拍摄的,反正男人是在照片当中充满了笑容。

    接下来电视机里面断断续续的,还播放了其他内容,这时候我已经无心接听了,我把电视机中主要的线索立刻写在了一个本子上,最后得知,死者死亡的时间和百合报警的时间基本上是属于一致。

    孙百合是上午10点多钟来到我这里的,从时间上来算,要丢去1小时40分钟的路程。

    把时间倒退到8:20,然后凶杀案发生的时间是早上7点到8:20之间,根据尸体的检查来看,是7点半。

    从7点半到8:20,大约有50分钟的时间,这段时间里要处理一个事情,并不是不可能,但唯一的疑问就是,如果孙百何真的是杀人的凶手的话,那么凭借一个女孩子是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处理的一干二净。

    如果说现场的话,我其实是比警察更先到达的。

    但现场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整个房间里干干净净,根本就没有凶杀的痕迹。

    那这件事情可就奇怪了,假设如果不是纯百合杀掉的,那么孙百合为什么会知道这件事情只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孙百何看过这场凶杀案的现场,然后把这个现场模拟成自己的行为。

    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当时的凶器就掉落在了打水表员工的旁边,那确实是一个锤子。

    我来到孙百和家中的时候,可是从冰箱里面翻出来的锤子,换句话说,这两把应该是不同的凶器。

    毕竟孙百何完全没有理由把凶器重新的放在天台上,无中生有。

    可是凶器上现在没有指纹,无法判断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

    不管怎么看孙百合也不过是凑巧而已,难道说这个女人的脑子有问题,把看到的事情受到刺激的事情,非硬生生的安装在自己的身上吗?

    我越想越感觉这个事情说不通,但是从电视上来看,确实有一个查水表的男人已经死亡了。

    我立刻上了网,在网站上不断的搜索死者的身份,不久之后,我可以确定那孙百何一定有问题。

    孙百合有问题,并不是说孙百何是凶手,而是说孙百何的脑子有问题。

    在查电表的员工其实有一个妻子,还有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儿子,他们是一个完完整整的家庭,死者死亡之后,他们家里的人非常的悲痛,换句话说,这和孙百合根本就一点关系都没有。

    人家都成家立业了,怎么可能还会是孙百何的丈夫?

    我直接关上了电脑,回头看看正在休息的凤凰,我发现凤凰的眼皮正在不断的跳动,说明凤凰正在做梦。

    距离凤凰是属性又近了一步,这是今天让我感觉到高兴的事情,我出了门,溜达了一圈,结果这时候却发现楼下的警察局当中围了一群人在吵吵闹闹的。

    我定睛一看,好家伙,站门口闹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孙百合。

    看到这一幕,我不想知道孙百合又出了什么事情,我只想赶快远离,但是我刚刚抬起脚,准备走那孙百合就立刻跑了过来,拉着我的手臂说:“报警自首,为什么警察根本就不搭理我!”

    我立刻甩掉了对方的手臂和精神病,说话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说。

    但是后面的警察可不明,所以其中有一个警察立刻跑到我身边,直接把孙百合推到了我的怀抱里。

    我没想到对方那么突然让我差点摔倒,我只能本能的孙百合用一只手给搂住。

    那该死的警察对我说道:“我先生,麻烦你看好你自己的家人,他来到警察局里面那个事儿!”

    百合依旧不依不饶的对着那警察说:“是来自首的那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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