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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物语2-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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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来就是我小学时代的想法啊。”阳光照得他一脸温柔。

  “真苦啊。”他吐着舌头,又端起我的杯子喝咖啡。

  “不是说苦吗,我给你要杯巧克力好了。”

  “不用了。”他一双明亮的眼睛从杯子后面抬起,定定地看着我,这一次我清晰地看见他嘴边有一枚浅浅的唇印,“这一口,甘甜如饴。”


  都市奇谭1

  瞬间

  文/夏阳

  第一部分

  鼓掌的声音像炸雷一样,在人满为患的大厅,这声音不真实地传进了靳炜的耳朵,他的视线从模糊的虚光中恢复过来,看见每个人都站起来面带笑容双手奋力地拍着。

  靳炜已经开始厌倦这种场面,但还是表示出了应有的尊重,他微微鞠躬,连说了好几声谢谢,才在工作人员的搀扶下走下讲台。

  他决定这次以后就不再公开演讲了,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地跑,已经明显感觉到了身体的严重不适,他用苍老的手指抚摸鬓间的白发,眼神空洞。

  “靳老师,车在楼下等着呢,我们去吃饭吧。”

  “好,好。”他用沙哑的声音回应着。

  即使在汽车尾座,靳炜还是难逃无孔不入的马屁,大家都在吹捧他一生的成就,渲染过度的话语塞满了整车,起初还在微笑敷衍,渐渐便开始厌烦,他僵硬地岔开话题问道:“我们这是去哪儿吃啊?”

  “哦,已经订好了一桌酒宴,海鲜为主,不知道合不合您的口味。”前面的人回头说道。

  靳炜叹了口气,再也掩饰不了内心的厌恶:“我是吃素的啊。”

  这一下子全车人都慌了,靳炜没再说话,而是扭过头看车窗外的夜色,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匆匆掏出手机,一番周折之后,终于换成了素食,里里外外又多花了好几千块。

  但事情总算在尴尬之前搞定,工作人员长舒一口气,这才想起道歉,于是一路上又变成了“请见谅,是我们的失误”这样的声音。

  靳炜有一面专用的墙,上面用大头针钉上的照片不计其数,已经再无空隙,这些照片都是他的作品,它们不同时间,不同颜色,不同心情。

  这面墙上的照片,只有不到一半曾公开展览过,其余都是他的私人收藏,年轻时候的靳炜喜欢旅行,去别人没去过的地方,相机里留下了很多珍贵的图像,他把这些照片投稿给杂志,赚了很多钱。当他拿着足够的钱野心勃勃地准备环游世界时,一起车祸把他送进了医院,于是他坐在轮椅上拍垂死的人脸,因为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触觉,又再次让他获奖无数。身体痊愈以后,靳炜已经失去了环游世界的热情,然而已成名人的他,即使不想走,还是一年要飞十几个城市,两年办一次摄影展,生活在聚光灯下,见艺术家,见明星,见政要,见富豪。

  靳炜自己也没有想到,一次意外竟然从此改变了他的命运,如今他已经五十六岁。

  但是他真正感受到别人的尊重是在四十岁以后,那一年他忽然觉得钱已经太多,变成了无用的数字,因为早年去过很多贫穷的地方,他成立基金会,开始为那些地方盖校舍和医院,他帮助一位曾经给过他一碗粥喝的乡下阿婆治好了折磨她半辈子的顽疾,声名远播,中国很多闭塞的地方,孩子们不知道迈克尔·杰克逊,却知道他的名字。

  但是没有人知道,靳炜真正喜欢拍摄的其实是小动物,小猫小狗。他孤身一人,养过很多宠物,算下来应该也有二十几只,后来这些动物相继而亡,夺去了他人生中绝大多数的眼泪,也用去了他相机中绝大多数的胶片。

  如今靳炜已是孤单一人,一只宠物也没有了,他觉得自己的时间也已经不多。

  阳光穿透金黄色的窗帘,飞舞的灰尘清晰可见,许久没有打扫的屋子已是一团糟。电视里正报道最近某个城市的大火,结果当然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及时抢救,将伤亡降到了最低,是一次救援史上的奇迹等。靳炜想,如果他在,一定能拍出更接近真实的画面,是那种只能刊登在国外报纸上的照片,但现在已经不想了,相机被束之高阁,很久都没有拿出来摆弄,他唯一想念的,就是那几只曾经活泼的小猫小狗。

  这些家伙,在他的院子里嬉笑打闹,奔跑翻滚,身上沾满了枯草和尘土,但看起来还是一样可爱,有一只猫叫海明威,因为它有一张自由的脸。后来他又领养了一只小猫,这个小不点儿整天跟在海明威的身后,不做声不抢食,就那么默默地跟着,仿佛它是海明威的宠物,于是这个小家伙就被取名叫雪球。

  雪球有一张着名的照片,曾出现在靳炜的一次私人展览上,那是一个飞翔的姿势,高高跃起,前肢像羽翼一样平行展开,余晖披在身上,在它黑亮的毛色周围笼罩着一层朦胧的光晕。雪球的双眼紧闭,让这一切看起来倍加神秘,那状态看起来仿佛在享受飞翔,或者是在冥思祷告。

  当时参加这次展览的只有靳炜的朋友,所有人都围在这张照片周围,啧啧称奇,靳炜站在他们身后,不动声色地看着。

  他记得当时薇薇这样赞叹道:“天哪,简直就是不可能的瞬间!”

  “为什么?”一直都没与任何人交流的靳炜忽然对她的评价很感兴趣,在说话的同时,他递给薇薇一杯红酒,薇薇愣了一下,旋即接过并温柔地道谢。

  薇薇算是靳炜的好朋友,但更多的,他们是工作上的伙伴,这些年来薇薇一直负责靳炜摄影集的出版,很多敏感的照片都是在她的努力下才得以面世。

  靳炜重拾刚才的话题:“为什么你说这是不可能的瞬间?”

  “我也……不是很清楚。”薇薇红着脸,露出羞涩的笑容接着说,“只是直觉上感到很不可思议,这种抓拍小动物的照片我看过很多,但总觉得你这一张有些异样的感觉,但究竟在什么地方,我一时说不出来。”

  靳炜安静地听她讲话,嘴角浮现一丝不易察觉的浅笑,薇薇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表情的变化,笑着问他:“你自己也非常喜欢这幅作品吧?”

  靳炜点点头,面露喜色地环顾四周,最后还是把目光落在了薇薇脸上,这个女人端着酒杯优雅地站在那里。靳炜笑的时候皱纹更加明显,他终于还是难以控制,得意地说道:“这是我最满意的作品。”

  薇薇还以礼貌的笑容,转过身去继续欣赏其他作品,妩媚的背影投射在靳炜的瞳孔里,轮廓清晰。

  那张照片只展览过这么一次,就永远地留在了靳炜的照片墙上,从此被珍藏起来。

  下面一张,是他养过的两条狗,两只双胞胎一样相似的巨大的哈士奇,在庭院中间。这张照片有一个可爱的名字——较劲。画面中两个大家伙端正坐好,面对着面,前爪紧紧握在一起,做出了仿佛掰腕子的动作,一只皱着眉,一只咧着嘴,眼神愤怒,脚下的草坪都被蹬得翻了出来,看起来都用了不小的力气。

  接着的这一张,喜欢的人也很多,叫作“冠军”。这是一只肥胖的大花猫,雪白的前爪扣住悬着的木板,身形倒立,像是平衡木上的运动员,这对一个胖子来讲,实在是不太容易。

  据说在拍完那张照片后没几天,这只漂亮的大花猫就因为突发气管疾病猝死在半夜,那之后靳炜一个星期没有出门,消瘦了不少。

  那天展览的所有照片都是如此奇特,人们不禁感叹靳炜仿佛能够穿越时间的灵敏。

  靳炜曾经对媒体说,我拍过那么多照片,但直到我遇见这群小家伙,才终于找到了摄影的温暖,那是一种停留在瞬间的温暖,是不可改变的。如同艺术家稍纵即逝的灵感,如同灾难前千钧一发的决断。

  展览结束回去的车上,靳炜的思绪飘忽不定,刚刚与薇薇短暂的聊天此刻在他的头脑里逐帧回放,耳朵里仿佛听见不断传来的快门声,每一个细节都被精确地捕捉。

  忽然他的手机响了,靳炜收到一张照片,薇薇发来的,上面的文字是:“我想到了。”

  向下拉,终于看到了照片的全景,是薇薇的双眼,紧闭的双眼,涂着淡紫色的眼影,每一根睫毛都像是被能工巧匠精心修缮过一样。虽未睁开,却仿佛有千言万语。

  靳炜收起电话,缓缓地靠在坐椅上,这一天让他有些疲倦。

  阳光在和这个男人作对。

  他几乎无法抬头,身旁的麦田比他还高,他觉得自己迷失了,有些慌张,每走一步都要先拨开前面拦路的麦穗,背包里的东西虽然从未增加,但却渐感沉重,额头的汗水浸透了那顶浅灰色的帽子,胸前挂着的单反相机坠得他脖颈生疼。

  他口渴,背包里还有半瓶水,但他却固执地想要先走上公路,他知道有一条公路就在麦田尽头,只是不能确定自己的方向是否正确,然而这一次他足够幸运。当他拨开最后一丛麦穗,他看到了公路的边缘,走过去,伸手触摸滚烫的路面,他喘匀了气决定爬上去,弓起身子,双手支撑,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脚下一蹬,整个人跪在了路面上,他笑着低头看尘土飞扬,耳机里音乐嘈杂喧闹,让他有些心烦,他刚想关掉,却在瞬间戛然而止。

  世界平静得仿佛新生。

  靳炜在一阵燥热中醒来。

  艰难地从沙发上起身,车祸的后遗症和长年累月的疲惫不易察觉地绑在了小腿上,让他多走几步都很困难,他不禁发出一声苦笑:“妈的,当年我也曾跋山涉水啊。”

  对着镜子,他又整理了一下灰白的头发,怔怔地看着对面那个沧桑的面孔,他伸手触摸,只留下模糊的印痕,冷笑一声,转身走开。

  在此之前,他竟然从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如此老了。

  靳炜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偌大的庭院,一只动物都没有,一间间屋子,已经很多年没人到访,生活是从哪一天开始堕落至此,他自己也难以说清,他只感到一阵强烈的思念。

  走回茶几前,拿起电话,靳炜在万般犹豫下还是拨通了薇薇的号码。

  “喂。”

  “是我。”他的声音沙哑无力。

  “我知道是你。”

  “嗯……你过得好吗?”

  “你有什么事?”薇薇的语气自始至终很冷漠。

  “想见见你。”

  “我很忙,没时间。”

  “明天是周六。”

  “你知道吗?我根本就不想见你。”薇薇抛出了嘲弄的口吻。

  沉默。

  两个人都只听得到呼吸声,如此僵持了几秒,薇薇忽然有些害怕,她试探着小声叫道:“喂。”

  “你以为你是谁?”靳炜压低了声音说道。

  “什么?”

  “你以为你是谁!”他对着话筒大喊,“你他妈以为你是谁!贱人!你是不是都忘了,啊?用不用我帮你回忆你落在我这里的东西,我都完好地替你保存着呢,你的……”

  靳炜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忙音。他狠狠将话筒砸向桌面,茶几顷刻裂开一道浅痕,他又用力地对着电话跺上几脚,狠狠发泄,直到碎片翻飞。

  停下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一直在用那条连上楼梯都困难的伤腿,迟来的疼痛迅速涌遍了全身,他重重倒下,喘着粗气,双手抓不到任何能让他起身的支撑,这一天最后的阳光终于落在身上,像披了一层薄纱,世界忽远忽近。

  幸运的是这疼痛感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在渐渐缓和了以后,靳炜站起来,他想推开窗喘口气,但空气早就不那么新鲜,忽然所有的东西都不再配合,靳炜缓慢地走进庭院,坐在藤椅上,椅子只摇了几下便缓缓停止。

  闭上眼睛,风在耳边低语,仿佛是佛祖在诵经,这一刻如此安详,只恨无人站在对面捕捉,忽然,他听到草丛中一阵细碎的响动,睁开眼,海明威正跑过来。

  “嘿,你回来了啊。”靳炜伸出苍老的手,招呼海明威过来,雪球还是一步不离地跟在身后。紧接着,大花猫迈着沉重的脚步,身子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也艰难地走了过来,一只跟着一只,他所有养过的宠物,又开始在庭院四处嬉闹,围着他转圈,靳炜微笑地看着这一切,心下释然,右手松开,注射器掉落在地上。

  第二部分

  摄像机的镜头几乎快贴在她的脸上,逼得薇薇步步后退,面对记者的追问,她已经泣不成声。

  “我不知道……他昨天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让我今天过来,不知道什么事……不知道……他没说过。”

  一名警察过来拦下了记者,又吩咐其他人仔细搜查一下,看看有没有遗书或其他证据。

  靳炜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平时宁静的庭院此时喧嚣异常,薇薇眼泪不止,看着那个空荡荡地在风中摇动的藤椅,她既难过又愤怒。

  往事像匕首一样瞬间刺中了薇薇的心脏。

  一连几天,都毁灭般安静。

  媒体已经报道了靳炜自杀的消息,但原因为何,一直都是所有人的疑惑,薇薇难以掩饰内心的不安,对于不依不饶的记者,他们的事迟早会被踢爆,这才是最让她担心的。

  她觉得靳炜跟她开了最后一个玩笑,她甚至有时会想,靳炜的自杀是他自己早就决定的,而提前打电话给很多年都没联系过的自己,其实也无非是想让她成为赶到现场的第一个人,然后用最短的时间找到那些东西,但是薇薇忘记了,当时的她太过惊恐,脑子里一片空白,她匆忙地报了警,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薇薇想起了那天夜里明晃晃的闪光灯,每一下都那么刺眼。

  那是展览结束后的傍晚,男朋友正穿着围裙炒最后一道菜,她接到了靳炜的电话,一个普通的饭局邀请却让她犹豫了半天,直觉告诉她今晚如果踏出这个门,就很难走回来,但她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带着凛冽的快感。那晚她喝了太多的酒,僵硬的笑容就那么被画在了脸上,嘴角怎么也折不下去,但她已忘记是怎样的心情,只记得自己如木偶般,被摆出了五花八门的姿势,她听见他不断地赞美自己的皮肤和身材,她感受到一只粗糙的大手在自己的身上游走,时快时慢,走走停停,像赶路人在征服每一个山丘和沼泽。

  忽然,他打开头顶昏黄的灯,去柜子上取下相机,她依然笑眯眯地看着他,迎合着把长发轻撩到背后,诱惑地缓缓吐出舌尖轻舔上唇,他笑了笑,快门声响。

  “腰再放低一点儿,头抬起来。”

  “那边的头发也别遮着胸。”

  “手指分开。”

  “腿再抬高一点儿,对,再高一点儿,好,停下。”

  他摆出了一个专业摄影师的姿态,而她则接受了太多的指令,每一道都完美地照做了,快门声跳动着华尔兹的节奏,穿插着两人互补的笑容,在阑珊的夜色中势如破竹。后来,酒瓶碎了,困倦和疲累决堤般难以阻挡,直到第二天,她无声地走出他的家门。

  可怕的是,这羞于启齿的过往像是上了瘾的大麻,薇薇发觉自己根本无力摆脱镜头后面那个可以洞穿一切的眼神,他虽然早就不再年轻,但是却太过迷人,她就这样留在了他的身边,像只温驯的猫。

  薇薇记得有一次当快感如潮水退去,她望着天花板急促地呼吸,靳炜忽然用手指划过她线条柔软的脸颊,痴迷地说:“完美就应该是这样。”

  那是她这一生听过最美的称赞。

  然而在越来越漫长的日子擦身而过之后,薇薇发觉一切并不如她想象般顺遂,靳炜越来越疲于交谈,只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找她,在一起除了上床几乎无事可做,薇薇的心里越来越失望,冰凉的触觉将她的沮丧推向了顶点。这个男人终究只是活在自我的孤独里,自己可能偶尔闯进了他的世界,但终究只是个访客。他用他的独处冷漠地回避一切,只字未言,已在千里之外。

  那个凄风冷雨的夜晚她躺在他松弛的臂弯里,忽觉人生无趣,起了床,在他无声的注视下穿戴整齐,临走的时候她说了声“再见”,她并未听见任何挽留。

  出了门,她才想起一些事,她认为自己的离开不能留下任何痕迹,更何况那是一次烧昏了头脑的自毁名声,她转头走回去,靳炜端着酒杯坐在沙发上,他们彼此没有说话,她走进书房,开始在架子上逐一寻找。

  翻遍了整个书架,薇薇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她又去翻抽屉,同样一无所获。

  走回客厅,靳炜的红酒已经喝了一半,薇薇气冲冲地问他:“放在哪儿了?”

  “你为什么要走?”靳炜完全没有理会她的问题。

  “走不走是我的选择。”

  “你喜欢选择?”靳炜的语气轻蔑。

  “照片放在哪儿了?还给我!”薇薇大喊道。

  “为什么给你?”

  “那是我的照片。”

  “那是我的作品。”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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