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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之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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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计划,”小姑娘说道,“走一步看一步。”
好嘛,斑鸠不禁咂舌,看来这个小姑娘的性格跟自己差不多,都是不太喜欢做长远规划的人,反正自己也想不出什么好计划来,那就和她一起走一步看一步吧。
小姑娘顺手将地上那挺突击步枪背在了自己身上,她本想将另一把手枪也拿走的,但看了看站在旁边的斑鸠,她冲着斑鸠一努嘴,示意这把手枪给你用。
看在她救了自己一命的份上,斑鸠并没有表达对于这种分配方式的不满,不过他还是在心里默默叨咕了几句,极为不情愿地将手枪捡了起来。
仅仅一梭弹夹,数来数去就十二发子弹。
事实上斑鸠的枪法并不怎么样,或者说他基本上不太会用枪,因为无论枪还是子弹,在这里都能换许多东西,而练枪需要消耗大量子弹,那对于成天四处流窜的斑鸠来说,是相当奢侈的。
相比较于枪械,斑鸠更相信自己的拳头。
“不会用?”
小姑娘见斑鸠对着一把手枪发呆,就问了这么一句。
“谁说我不会用,”斑鸠故作熟练地将手枪插进腰间,“我手枪打得可好了。”
斑鸠说完这句话人就傻了,小姑娘则干脆转过身去不跟他对视,气氛莫名得尴尬起来,还好外面风沙够猛,斑鸠只盼着狂风赶紧将自己刚才的话给吹走。
……
狂风笼罩下的城市废墟,到处都是黄蒙蒙的一片,在一块较为空旷的空地上,三十多辆汽车围成两道重叠的弧线,形成挡沙墙,为下风口的十几个帐篷遮挡风沙。
他们只是车队的一部分,其余大部分人昨夜并没有进入城市废墟,而是在巡视着废墟的边缘,防止目标绕过进城搜索小队的眼线,从其他方向逃出废墟。
直到风暴来临,车队不得不原地驻扎下来抵御风沙,在这种天气状况下,想来目标暂时也无法逃离这里,现在只等风暴过境,就可以重新展开搜索。
昨夜还碰到了一支当地的捕奴团,车队亮明身份,那些人贩子就屁滚尿流地被吓回了老家,并没有添什么麻烦,否则稍出意外,车队不介意将那条名为钢牙佬的地头蛇给斩草除根。
老话是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那也得分情况,对于这支车队来说,钢牙佬显然算不上地头蛇,真要硬算的话,他大概相当于一条蚯蚓。
总没有“强龙不压蚯蚓”这种说法吧?
……
风沙太猛,前来营救泡芙小姐的斑鸠和小姑娘没法说话,彼此间全凭手势交流,他们俩伏在地上,相隔不到半米,一路匍匐前进,终于在小姑娘的带领下来到了车队营地的附近。
斑鸠到现在还觉得这有些疯狂。
按照他的生存心得,远离麻烦是肯定的,不要招惹强大势力也是毫无疑问的,但斑鸠同时又是个信守承诺的人,他既然答应了小姑娘,就一定要帮她来救泡芙小姐。
所以怎么说呢,在生存心得和做人原则之间,斑鸠最终还是选择了做人原则,他也曾见过毫无底线、毫无原则的人,斑鸠不喜欢他们,也不希望自己变成他们那样的人。
人如果没有原则,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因此,斑鸠才会揣着自己的不情不愿,来跟这个小姑娘干一件违背了他生存心得的蠢事,——在斑鸠看来,救人无论如何都是一件蠢到不能再蠢的事情。
……
没人愿意在这种天气里外出行动,车队里大部分人都缩在帐篷中,几个倒霉蛋奉命在外面巡逻,尽管现在是上午,却由于黄沙漫天,必须要堤防那些躲在暗处,随时可能发动袭击的人形怪物。
鼻孔、嘴巴、耳朵,谁出来巡逻谁知道,那些沙子是无孔不钻、无缝不入,有个巡逻队员一个不小心,被狂风灌了一鼻孔的沙子,他赶忙腾出一只手,用力地擤了擤鼻子。
好家伙,他擤出来的哪里是鼻涕,根本就是一根黄色粉笔。
“哒哒哒。”
步枪快速点射的声音瞬间就被狂风卷上了天,再也无处可寻,仅剩下一个脑袋被打爆的无头腔子兀自喷着血,一秒钟都不到,那具尸体便被风吹倒,在地上滚了两滚。
不远处,小姑娘半跪在地上,手中突击步枪的枪口还有射击的余温,她给旁边的斑鸠打个手势,让他赶紧过去把那人的枪给摸过来。
斑鸠点点头,一声不发地向前摸索过去。
“她枪法也太准了吧?”
一边弯腰移动,斑鸠一边暗暗嘀咕着,自己甚至都没看见那里有人,她便伸手拦住了继续前进的自己,取下突击步枪,对准那个方向就是三连点射,等斑鸠瞪大了双眼,终于看清模糊的人影时,对方已经死了。
她是怎么透过风沙,看见二十多米开外的目标的?
斑鸠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他也没多少时间去搞清楚,快速来到无头尸体的旁边,斑鸠看了看他脖子上被打得仅剩个下巴的脑袋,随即把他手里的微型冲锋枪拿了过来。
稍后,小姑娘跟斑鸠一齐检查了附近的几辆汽车,看看泡芙小姐有没有被关在哪辆车里。
……
两个人就这样在营地边缘搜寻着,小姑娘用她神乎其技的枪法连续打死了五名巡逻的车队成员,斑鸠每次就在她得手后过去捡枪,配合得还算默契。
终于,小姑娘找到了她要救的泡芙小姐。
“泡芙小姐”被关在一辆越野车的后座上,或者说是放在后座上,因为她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挺手提速射机枪。
不知是哪个丧心病狂的人还给这挺机枪刷了漆,粉色的,将这个绞肉机一样的杀人武器,伪装成了小孩子玩具的模样,——怪不得叫泡芙小姐呢。
斑鸠无言以对。
自己提心吊胆跟她一起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还冒着以后会被一股强大势力追杀的风险,结果闹到最后,就是为了救一挺机枪?
斑鸠觉得她是个神经病,十足的神经病。
“钥匙。”
小姑娘并没有理会斑鸠此时丰富的内心活动,她接过斑鸠手中从某具尸体身上找到的钥匙,打开车门,看着她迫不及待跳上后座,将“泡芙小姐”抱在怀里不停抚摸的情形,斑鸠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
“砰!”
身后一声枪响,斑鸠下意识地缩着脖子钻进了车内,回身一瞧,原来是车队的人发现了外面的状况,正向这边赶过来。
小姑娘将车钥匙抛给前排的斑鸠,说了句“开车”,自己则关上了后座的车门,举起突击步枪,对准车窗外面的人就是一阵点射。
听着越来越密集的枪声,斑鸠能感觉形势越来越紧迫,接连两次没有打着火,斑鸠急得一巴掌拍在了方向盘上。
子弹打穿了车窗的玻璃、划过了斑鸠的头皮、钻进了另外一边的车身内,几乎每时每刻,都有十几发子弹射进车里,渴望撕裂车内二人的鲜活**。
不能急,不能慌。
斑鸠竭力让自己保持平静,他咽了口唾沫,不去管风沙,也不再去管随时会要了自己性命的子弹,他小心翼翼地扭动车钥匙,——总算响起了引擎发动声。
将油门踩到底,斑鸠猛打方向盘,终于在被包围之前开车闯出了包围圈,那些车队的人除了对着斑鸠绝尘而去的背影徒劳地射击以外,无可奈何。
……
风暴中斑鸠也不知道自己在往哪开,反正他就全凭感觉。
昨天夜里,风暴的中心就已经过了城市废墟,因此斑鸠很快就开出了这片沙漠风暴,他却不敢稍作放松,毕竟车队很可能会追上来,于是又向着正东方向开了好几个小时,直到确定没车跟在后面他才停下。
这时已经是黄昏了,看看即将坠入地平下之下的夕阳,斑鸠决定先喘口气。
下了车,斑鸠在附近抓了几只外出觅食的沙蜥,恰好旁边有一棵枯死了不知多久的矮树,斑鸠便折了几根树枝当柴火,准备将那几只沙蜥放血剥皮以后烤着吃。
谁知一路上沉默无话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用匕首将还没来得及被放血的沙蜥全部捅死了,然后静静地看着斑鸠。
坐在地上准备火堆的斑鸠停下动作,也静静地在看着她。
aa2705221(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7章 猪笼城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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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斑鸠和这个小姑娘已经如此僵持了不知道多少次,这一次,是因为几只沙蜥。
斑鸠的背包就放在越野车里面,之前那么混乱,他都没有将自己的背包丢了,因为里面装着食物跟清水,一旦没有了这两样补给,那么死在荒漠中只是迟早的事情。
因此斑鸠才会去抓沙蜥,为的就是节省一些食物,他刚割开了两只沙蜥的喉管,准备放血剥皮,小姑娘就走过来二话不说,用匕首把剩下的沙蜥都给捅死了,这让斑鸠看得直皱眉。
太阳下山,有凉风从沙丘的另一边吹来,轻拂过小姑娘额前的酒红色短发,她的烟熏妆早就花了,脸上、身上都脏兮兮的,唯独双眼清亮,又令斑鸠想起了晴日里的无垠天空。
斑鸠迎着小姑娘看向自己的目光,没有说话,他是在等对方给自己一个解释,究竟为什么要做这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或许她根本就是个神经病,毕竟她有冒险去救“泡芙小姐”的前科。
斑鸠这么想着,本不打算再浪费时间跟她互瞪下去,小姑娘却在这时候表明了自己的想法:
“你吃它们就算了,在此之前应该给它们一个痛快。”
斑鸠眼睛瞪得更大了,心说自己没有听错吧,她居然是为了这个?
法外之地里最不需要的就是同情心,对人都是如此,更别提是对沙蜥了,之前斑鸠看她开枪杀人都没有丝毫的犹豫,还以为她和自己一样适应了法外之地的生存规则,没想到,她终究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而已。
如果这里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她不再作这副朋克装扮,想必她就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普通小姑娘。
“不放血就不好吃,”斑鸠垂下了脑袋,用匕首拨弄着已经被自己割开喉管的两只沙蜥,“不放血,它们的血就会淤积在肉里,待会烤起来,口感会很差。”
斑鸠嘴里说的是有关口味的问题,不知为何,他刻意没提到和同情心相关的问题。
小姑娘还在看着斑鸠。
没来由的,斑鸠胸膛里冒出一股无名火,他把匕首往地上一插,闷不吭声地站起来,扭头向着不远处的小沙丘走了过去,再不管那几只该死的沙蜥。
“那你自己烤吧!”
斑鸠头也不回地说道。
……
躺在沙丘上,斑鸠仰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天空,看着初升的那轮如钩新月,他的心情渐渐平复下来,回想自己说过的话,斑鸠颇有点为自己刚才的态度感到后悔。
他跟小姑娘不熟,按理说两个人见面还不到一天,彼此连名字都不知道,属于正儿八经的陌生人,搁在以往,斑鸠对陌生人警惕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莫名其妙动气。
不过他俩好歹也算是同生共死了一把,较真起来的话,未必算是陌生人。
但刚刚那一个瞬间,斑鸠真的觉得自己心乱如麻,不就是两只破沙蜥吗,她犯得着因为自己给它们放血的事情就一个劲儿瞪自己?还搞的跟她很有道理似的,自己没有同情心又怎么了?
想着想着,斑鸠的火气又上来了,他刚准备发作,却发现小姑娘已经站在了自己的面前,手中拎着一只烤好了的沙蜥。
朝着斑鸠递来沙蜥,小姑娘对斑鸠说道:
“我叫小虫。”
斑鸠坐了起来,却没有伸手去接递到面前的沙蜥,因为他觉得小姑娘在逗自己,哪有人叫小虫的?这名字也太奇葩了吧。
然而斑鸠却忘了,自己还叫斑鸠呢。
“我不信。”
斑鸠摇摇头,他的确不相信一个小姑娘会有这种名字,就算是只小猫小狗,也不会有主人给它们起“小虫”这样的名字,太随便也太敷衍了,要么给她取名字的人疯了,才会叫她小虫。
小姑娘莫名笑了起来,等她确认斑鸠真的没听过自己的名字以后,眼瞳深处的一丝警惕之色也随之消散。
“你叫什么?”
小姑娘干脆跟斑鸠面对面坐下了。
“斑鸠。”
这下轮到小姑娘愣住了,片刻之后她同样摇了摇头,说道:
“我也不信。”
……
互报姓名,这是成为朋友的第一步,尽管他俩都不相信对方的名字会这么古怪奇葩,却终归是迈出了这一步,既然是对待朋友,那斑鸠便没有太多警惕心思了。
今天又是一整天没吃东西,斑鸠此时吃沙蜥的动作,就像那些城市废墟里的人形怪物,撕下肉来便往嘴巴里塞,他鼓动着腮帮,对坐在自己面前的小姑娘撇了撇嘴:
“我跟你说了吧,不放血就不好吃,你看这肉,吃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跟、跟、跟……”
斑鸠“跟”了半天,他本想说“跟嚼蜡一样”,却发现不是肉没有味道,而是自己的嘴巴没有了知觉,舌头都开始打结了。
紧接着斑鸠的手也不听使唤,半只沙蜥掉在了沙子上,最后,他整个人的意识都开始模糊起来。
在大脑停转的最后一刻,斑鸠明白了,是沙蜥肉了被下了药。
……
斑鸠醒来已经是转天上午了,他揉着疼痛欲裂的脑袋,掀开盖在自己身上的毯子,花了半分钟才记起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那个叫小虫的姑娘给自己的蜥蜴肉里下了药,自己一时放松警惕,就这么被她给药翻了。
想到这里,斑鸠愤恨地爬起身,他的背包被放在旁边,里面仅剩下几块压缩饼干和几瓶清水,昨天缴获的武器、弹药以及那辆越野车,全部都不见了。
“你个死丫头片子!别让我再碰到你!”
斑鸠气得原地乱蹦,他小心谨慎了这么多年,昨天也不知如何被鬼迷了心窍,结果就栽了,幸亏小虫她只是拿走了东西,要是她当时想杀自己的话,自己岂不已经成了死人?
但这并不能成为斑鸠原谅小虫的理由,他发誓,只要她还敢在法外之地混,那么自己一定要找到那个小丫头片子。
“我一定会找到你的!”
斑鸠愤怒的咆哮声响彻整片沙丘。
……
半个月后。
这里是猪笼城寨,最开始由一个叫李锦山的黄种人建立,起先只是个小型的聚居区而已,后来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了附近最大的贸易区,人们在这里出售自己手头的资源,来换取自己需要的。
人越来越多,城寨内也变得鱼龙混杂,不过很少有人在这里闹事,因为这里是李锦山的地盘。
那时候的李锦山还很年轻,猪笼城寨也才建立不久,有一股靠劫掠为生的强盗团打起了这里的主意,想来刮刮油水。
谁知李锦山也不是个善茬子,亲自带队打死了强盗头子,还收拢了强盗团剩下的人手,不仅打出了自己的威名,也壮大了自己的势力。
此后他又跟周边的几个势力打了好几场硬仗,就此确立了猪笼城寨在法外之地的地位,再也没人愿意把眼睛瞄向这边。
可以这么说,没有李锦山,就没有今天的猪笼城寨。
……
木石搭建的城寨围墙差不多四五米高,上面有不少全副武装的战士在往来巡逻,敞开木头寨门顶部,挂着写有“猪笼城寨”四个大字的牌子,风尘仆仆的斑鸠站在牌子下面,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天上的太阳高居中央,斑鸠舔了舔起了白皮的嘴唇,——自己终于活着走到了猪笼城寨。
半个月之前,刚认识不久的小虫刮走了他几乎所有的东西,仅仅留给他几块压缩饼干和一点清水,就将他给抛弃在漫漫荒漠里,也亏得斑鸠求生**够强烈,才能够走出荒漠。
饿了吃压缩饼干,渴了喝点水,后来食物跟清水都没了,斑鸠就抓沙鼠、沙蜥,喝蛇血、咸窝子水。好几次,他都以为自己再没有力气爬起来了,躺了一会,他又支撑着站起身,一点一点挪动脚步。
终于,斑鸠终于走出了荒漠,来到了猪笼城寨,他的眼眶倒是想湿润来着,却由于太久没喝水,甚至连眼睛都是干涩的,哪还有眼泪。
一想到自己这半个月来受的磨难,斑鸠忍不住恨得牙根直痒痒,至于对象,当然是那个叫做小虫的姑娘了。
……
辛亏斑鸠腰上还插着一把手枪呢,他来到猪笼城寨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手枪跟里面的十二发子弹,跟人换了清水和食物。
小虫那天大概是没有搜他身,其实斑鸠自己都忘了还有这么一回事,在初遇的那个晚上,小虫开枪打死了神秘车队的人,从而救了斑鸠一命,手枪就是那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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