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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条龙-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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璟华轻笑道:“为了挖这条地底通道,我日夜赶工,三个月都不曾晒过阳光,没什么血色也是正常。左右一副壳子,回去便用不上了,沫沫你又何必计较。”
阿沫惊道:“三个月?就这么条小甬道,你挖了整三个月?”
璟华刮了下她的鼻子,笑叹道:“我现在可是肉身凡胎,而这条道要通到贸城外,足有好几里地,还要在这个坟里做上机关,令它能开能阖,你当很容易么?”
阿沫吐吐舌头,不忍道:“我与那马文才只需在家害害相思病,却要累得璟华做这苦力。不过我们的运气可真好,今时此刻恰好有狂风暴雨,刚才那场戏真的便有如神助。”
璟华狡黠一笑。
哪来的那么多运气,不过是事先找了雷公风伯帮忙,他自己不能用法力,但没规定说不可以找人制造一下气氛啊。
“将那两只蝶儿放出去,我们便回吧,也算是功德圆满。”璟华微笑道。
回到冥界,一切便又恢复如初。
玹华依旧坐在那堆高高的命格本子后面,寻找适合化凡的机缘。人界三个多月的辰光,在这里不过弹指一瞬,他连坐的姿势都没有变。
“回来了?觉得怎样?”玹华看到璟华走进来,赶快搬开两摞厚厚的命格,在榻上腾出个地方,让他坐下。
“我还好,”璟华摸索着坐下,轻勾薄唇,露出一抹略显勉强的笑,轻声道:“辛苦大哥了。”
玹华道:“哎,自己兄弟,说这个做什么?也怪我鲁莽,没跟阿沫交代清楚,还害你跑这一趟。”
璟华笑笑:“也没什么,除了那梁山伯地道挖得辛苦些,我和沫沫此行算得上顺利。”
“何止是顺利?简直是旗开得胜!”玹华满脸笑意,“阿沫,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转身跑出屋外,一会儿又提了个小水缸进来。
那青玉瓷的水缸原来好像是个笔洗,现在盛了水,用来给一衡做个暂时的安身之所。
“你们看,一衡的尾巴!”玹华将一衡递到他们面前。
一衡见到璟华十分激动,扭着圆滚滚的身子使劲儿讨好,水汪汪的大眼睛扑闪扑闪,谄媚道:“主人,主人,你回来啦!一衡好思念主人!”
璟华听到一衡唤他,笑了笑。
阿沫吃醋道:“马屁精,我也回来了啊,你怎么不想我!”
一衡“哼”了一声,鄙夷道:“主人长得好看,对一衡又温柔,我当然是想念主人!”
阿沫正要再损它几句,却突然发现什么似的,欢欣道:“天哪,一衡,你的尾巴!”
那条金纱尾上,有一小块的部分竟然变成了七彩之色,随着视角的不同流光溢彩,变幻着缤纷色泽。纱尾蹁跹,袅娜温柔,小小的青瓷笔洗里,仿佛跃动着一道会流动的彩虹,随着一衡每一次甩尾,而洒出一片悦人心目的光泽!
一衡骄傲地撅起屁股,翘起尾巴道:“就在刚才,一衡的尾巴突然就有一块变成了七彩琉璃之色!太子说,这是先祖保佑新主人,让你们顺利归来的预兆!”
璟华并没有什么惊喜,只是淡淡道:“我也猜会这样,做完一件功德,总该有个什么显示。以后一衡的尾上,应该还有更多显示,直等到它的鱼尾全部变成彩璃之色,那就该是……”
他闭上那双已经完全不见任何光线的俊美凤眸,似落寞地笑了笑,“就该是胤龙翼出世的日子了。”
阿沫伸出手指头,轻轻敲了下一衡的脑袋,欣然道:“小臭鱼,你可要争气点,早点让尾巴变色,你的新主人也能早些痊愈。”
她满怀希冀地回头望着璟华,却在他苍白的脸上找不到半分喜悦之情,面上的欣喜也淡了下来,担心道:“璟华怎么啦?为什么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高兴呢?”
“没有不高兴,只是有点乏而已。”璟华强笑了笑,“青澜呢,他不在这里?”
“青澜他化凡去了。”玹华笑道,“我觉得那个命格,十分适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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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三)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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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目是一片冰雪,乍看,以为又回到了漠北。
对,之前的漠北。在气候还没有被璟华改变,依旧寸草不生的那个年代。
这里是北俱芦洲的一个小国,玹华跟他说了名字,但青澜转眼就忘了。
他不记得这个国度的名字,但他记得那本命格上,那个女孩的名字——姜七七。
好巧,她也姓姜。
她是这个国家的公主,排行老七。上面有一个大哥,哦,不,本来有六个,但后来六个哥哥互相残杀,最后剩下的那个,就成了大哥。
这种混乱的程度,倒真的也和漠北差不多。
冰天雪地的严寒,青澜却只穿了件单薄的长衫。遥遥如高山劲松,猎猎如莽原逐翠,天地间,除了风吹动他的衣袂轻摆外,一切肃然无声。
君子美兮,风清扬兮,君子默兮,志凌云兮!
他在雪山的悬崖边,静静等待。他知道,她会从这里经过。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红点在皑皑白色中由远及近,伴随着一声声娇叱和惊呼:“停下!臭马,快停下!啊,救命!救命啊!”
青澜俊眸一凛,一个火红衣裙的女子已映入了他琥珀色瞳仁里。她胯下的那匹白马想必也是罕见的神俊之物,只不过眨了眨眼的功夫,便风驰电掣般,驮着她从山脚一路冲到了眼前——
眼前就是悬崖!
马上的女子早已花容失色,不敢再看前方,只死死地拽着缰绳,绝望闭上眼睛。
她闭着眼,并没有等到自己摔下马来,滚下万丈深渊,却等来一个温暖而坚实的怀抱——
再往后一步便是万丈深渊,青澜身姿挺拔,只用一只手就制住了那匹受惊而横冲直撞的骏马,另一只手温柔地将她搂在了怀里。
“属下救驾来迟,让公主受惊了。”年轻的侍卫恭谨道。
“你,叫什么名字?”姜依依惊魂未定,紧紧抓着她的衣襟,却在看到他的时候,面上一红,又低下头去。
“阿岚。”她听到他说。
阿岚因救驾有功,被特调为公主的贴身护卫,日夜寸步不离。
公主很喜欢阿岚,做什么都要拖着他一起。阿岚也真的很好,好相貌,好身手,对她更是千依百顺。
只是,话很少。
他琥珀色的眸子里似乎总有一种挥洒不去的悲伤。
“阿岚,为什么你的眼睛会是那样的颜色?和我们都不一样?”公主问。
“我,是外乡人。”青澜道。
“外乡人?阿岚,你的故乡在哪里?”公主很好奇。
“漠北。”
“那是什么地方?阿岚能带我去吗?”
青澜笑了笑,他喜欢这个公主,她的神色言语都像他的表妹姜雪梨,好吧,其实更像——
年轻时候的姜懿。
一样美艳无双的容貌,一样骄纵跋扈的脾气。
他喜欢她,才有如此多的哀伤,他不忍她像他娘亲一样,从一个高枕无忧的公主,慢慢的,一步步走向疯狂,走向绝望。
是的,她像他的娘亲,他们甚至还会有一样的命运——公主爱上侍卫,从来都是悲剧收场。
临行前,玹华说了她的命格。
她爱上了自己的侍卫,私奔出逃。然后被她的大哥带人追缉,当着她的面,砍下那个侍卫的头颅。
不久后,她远嫁他国,怂恿国王出兵,反戈自己的故乡。连年的战争持续了三十几年,狼烟烧毁了十里春风,铁蹄践踏了江山如画,将士们尸骨堆积,百姓们饿殍满野,四起暴动。
最后,当她已经满头苍苍白发。她拄着拐杖,踏着白骨和废墟,走回她出生的那个地方。那个曾经盛满她青春和回忆的地方,如今已是满目荒凉。
青澜在听的时候,就已经忍不住流下泪来。
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但那个故事,太像他的爹娘。
“我要去救她!我不会让她变得跟我娘一样!”他对玹华道。
现在,他和公主一起坐在草地上。幸好他来得尚早,眼前的女孩仍旧是如花的笑颜,明若朝霞。
“漠北是很远的地方,但和这里一样,也是漫天的冰雪。如果我们一起回去,我可以教你骑马,教你射箭。”他破天荒的说了许多话。
“是吗?”公主的眼睛亮了亮,是那种从未出过远门的少女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天已经变暖,雪融化了许多,露出青涩的嫩草。
白马悠闲地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吃草。公主往后一躺,把自己靠在青澜的怀里,幽叹道:“可是我舍不得我大哥,阿岚。虽然他看上去很凶,但却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她方才顺手摘了一朵芙蓉,插在自己的云鬓雾鬟间,盈盈花香,曦曦晨露,娇芳欲滴惹人折。
“阿岚,你知道吗?大哥好像想把我嫁到火云国去。”公主咬着唇,面露忧虑,“可是我听说那个国王又老又丑,王宫里有几百个女人。”
“公主不愿去?”青澜道。
“当然不愿啊!”她坐起来,又羞又恼道:“你这个傻瓜,你难道不懂……我……我……”
她欲说还休,一张脸憋得通红。
“我懂。”青澜握住了她的手。她穿得少,一双小手有些冰凉。
他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手心里暖热,垂眸缓道:“阿岚懂公主的心,阿岚的心里也有公主。”
她笑了。
凑近他刚毅的面颊,轻点了绛唇。
不知谁解了马儿的缰,白马似害羞地跑开了去。春风吹动,冰雪消融,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美丽情绪,爬上少女心头。
滋生,蔓延,缠绕,牵挂……
火云国四处征伐,二十万大军已先后灭了周围四个小国,战火直燃西南边境!
公主哆哆嗦嗦地收拾着自己的行囊,娇生惯养的她甚至不知出门该带什么,连最爱的花瓶和胭脂香粉都舍不得扔下。
青澜宽厚一笑,“公主,出门在外,东西越精简越好,否则便是累赘。”
公主张皇地点头,又把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从包裹里拿了出来。
“公主,你若害怕,便不用走。”青澜道。
“不,阿岚,大哥他已经败了,他要将我送给那个国王做他三宫六院里的嫔妃,我才不要!”她委屈哭道:“我就算死,也不能嫁给那种荒淫无度的老头子!”
青澜拍着她一抽一抽的肩头,安慰她:“放心,公主不会死,也不会嫁给那个火云国的国君,阿岚会保护公主。”
他牵来那匹白马,与她骑了上去,连夜离开了皇城。
那一路甚是坎坷。
前有险途,后有追兵。他们不敢挑大路,尽拣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里跑。纵那匹白马是千里神驹,青澜又武功盖世,仍是九死一生。
她华贵的衣衫已经沾满了尘土,精致的妆面蓬头垢脸,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了几天几夜,离自己的宫殿跑了多远?
“公主,你再撑一下,等翻过这座山,阿岚就带你找个郎中。”青澜抱着她,将马催得更急。
许是因连日的惊吓疲累,昨天夜里,她突然起了高烧,烧得小脸潮红,满嘴水疱。
“阿岚,阿岚,我是不是要死了?”她抱着他,哭得眸眼通红,高贵娇矜的公主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狼狈成这样。
“不会,阿岚在,公主不会死。”青澜柔声道,将她往自己怀里又紧了紧,免得马背太颠,令她难受。
“阿岚,阿岚一定不要丢下我!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我只有阿岚。”她钻在他怀里,哭道。
离开故国,离开那座皇城,她就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她唯有藏于心底的骄傲,和她身旁这个深爱的男人。
是夜,青澜带她逃进了深山,接花间的露水给她喝。
她烧得迷迷登登,以为自己又回到后花园,和她的阿岚一起躺在草地上,并排看星星。
白马通灵,不用缰绳儿栓,也不会乱跑。倒是她喝了些水,烧稍许退了下来。
“阿岚,你也喝点。”她看到他嘴唇早已干裂得起皮,如缎墨发间夹了几枚草叶,心中一痛。
“我不渴。你病了,要多喝水才好得快,知道么?”青澜又给她喂了一点,扬起唇角,琥珀色的瞳眸依旧灿若天上星辰。
她已清醒了些,神色黯黯,低声道:“阿岚,是我拖累了你,你觉得我太任性吗?”
“别说傻话。只要我在,就一定会保护你,不让你受任何委屈和伤害。”
“可是,大哥很快就要追上来了不是吗?我们根本是逃不掉的!”她哽咽道,“是我不好,我太任性了。等下大哥来了,他一定会杀了你!阿岚,你快走吧,不要管我,一个人先走!”
“我不会离开公主。”青澜平静道。
“阿岚!”
山风清冷,她本来就生着病,浑身难受,此刻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做,只会紧抱着他,嘤嘤地哭。
天地如此之大,大得她不知明日该往哪里去好;天地又如此之小,小得容不下他们这段哀婉凄恻,乱世迷情。
“阿岚,如果天永远都不会亮就好了。只要天不亮,大哥就不会上山来,抓我们回去。”
“阿岚,你后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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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四)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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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是亮了。
年轻而暴戾的王率着精兵层层围山,不过两个时辰,就在一处山洞前,捉住了他们。
王的脸上阴郁至极,像暴雨来临之前的压抑恫吓,望着青澜一字字道:“不过一个侍卫,竟敢肖想公主!实在罪无可恕!”
“不是他!不关阿岚的事!是我自己要逃走,阿岚只是一路保护我!”她在发着抖,却还是努力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挡住他。
她看到周围里外三层的弓箭手,也看到大哥手里慢慢拔出的剑。
那把剑,她认得,杀了她其他的五个哥哥。
“求大哥不要杀他!是我错了,我错了!我听你话,去嫁给那个火云国的国王,求大哥放过阿岚!”她哭着,爬到王的身边,死命按住那把邪恶的剑。
“七七,记住我对你说的话。”阿岚第一次叫了她的名字,而不是公主。
七七醒来的时候,已经远离了她的国度。
北俱芦洲有许多这样的小国,她的白马神骏,不过两日,就已不再望得见自己的故土。
她的国,火云国,已是千里之外。
只是如今,她已孤身一人。
“岚羽,你知不知道漠北在哪里啊?”姜七七骑在马上,轻抚它背上的鬃毛。
她给它起了这个名字,用来纪念阿岚。
从此九州大陆上,多了一个红衣女子,她牵着一匹神骏的白马,走过千山,踏过万水。
从北俱芦洲到中原大陆,路途遥远,磨难重重。她这一生,都漂泊在去漠北的路上,要去那里寻找一个叫做阿岚的年轻人。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不再是明艳如花,也不再是灿若烟霞。她挺秀的腰肢慢慢弯了,她如秋水般的明眸慢慢昏花,她仍旧没有停下脚步。
一人一马,远赴天涯。
直到她再也走不动了,她的白马也已经再也站不起来。她仍旧在心里怀着希望,在那个叫做漠北的地方,有她的爱人在等她。
那个微笑着的年轻人,那个总是保护她,温柔又寡言的年轻人,在最后的时刻,招来白马,将她送到马上!又用自己的绝世武功替她和白马挡下一阵又一阵箭雨,直到她安全冲出重围。
白马跑得极快,她自然没有看到,在他奋力替她挡下的那些箭镞中,仍是有数十支射中了他。
他只是努力地不肯倒下,不让她看见他的背上早已插满了狰狞铁镞。他朝她离去的方向,努力地留给她最后一个笑容,让她相信,他也逃了出去,会在漠北与她相会。
最后的那个夜里,他曾抱着她坐到黎明。
“阿岚,你后悔吗?”
“不后悔。”
“阿岚,你说我们会死么?”
“不会。”
“真的?”
“真的,你不会死,我也不会死。只是,我们可能会分开一段时间。”
“分开?我不要和阿岚分开啊。”
“那么多追兵,我们分开逃走,把握更大一些。”青澜笑道:“你先离开,骑着白马去漠北找我,那里是我的故乡,我跟你说过的,还记得吗?”
“嗯,记得。”
“好,那我们就说定了。你一定要来找我!我也一定会等你,在漠北一直等你!”他最后握着她的手,坚定道。
七七,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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