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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爷撩宠侯门毒妻-第3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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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句话了,抽空去了东阳侯府找云安曜。
当提及方柒柒的时候,云初微细心地发觉云安曜眼皮颤动了一下。
看来他对那个姑娘不是没感觉的。
“既然心里有她,哥哥为什么不去找?”她道,“当年她染上瘟疫性命垂危的时候,哥哥真的一点感触都没有吗?”
云安曜晃过神来,脸色依旧冷漠,“你不懂。”
“不是不爱,是不敢爱?我不明白,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阻碍。”
爹娘不可能会阻止这两人在一起的,再说哥哥家中又没有妻儿,他到底在顾虑什么?
“之前在北疆的时候,有两次我主战,差点就没命了。”他终是缓缓说了出来。
云初微愣住了,她怎么都没想到,哥哥顾虑的竟然是这个。
因为随时都有为国牺牲的可能,所以没办法承诺给她一个完整的家以及一份完整的感情,怕她以后会痛苦一辈子,所以干脆不要开始么?
她顿时想到了九爷,倘若不是老太太和老太爷的死,他不会延长孝期在家陪她这么久,虽然九爷是战神,却也不是百战百胜的,那一年的西南一战为了救出骆舒玄,他自己就九死一生了。
短短刹那,云初微便完全理解了云安曜心底的那份挣扎,她没再出言劝说,毕竟战场上的事情,谁也说不准,一个不慎就能团灭,哥哥心中有柒柒,甚至可以说,那个女子在他心中占了很大的比重,可是他不能承诺,所以爱不起,不敢爱。
哥哥选择了逃避,这是他爱柒柒的另一种方式,哪怕知道柒柒会因此一辈子怨他。
所以其实,只要承认爱了,在不在一起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这么一件事,让云初微想通了很多东西。
回到国公府以后,她问苏晏,“九爷之所以能猜到我哥哥不敢爱,是因为你也有过同样的顾虑吗?”
“你猜。”
“肯定有。”倘若没有,他当时为什么能一语道破云安曜的心思?
“的确,西南战役重伤昏迷的前一刻,我在想,这辈子都没办法实现对你的承诺了,早知道…早知道我就不娶你。”
这句话,云初微听得很堵心,眼圈湿润。
苏晏笑了一下,替她抹去眼泪,“可是后来我又想啊,除了我自己,把你交给谁我都不放心,所以即便知道自己没办法给你一辈子的承诺,我也要用血去拼出一个可能来,你真当我百战百胜吗?不,我只是不敢死罢了,因为我死了,你会难过,会痛苦,让自己的女人痛苦,那是没本事的男人才会做的事,为了你,我会变得更有本事,更惜命。”
“九爷。”云初微哭着扑进他怀里,“我们一定能白头偕老的。”
“吾三生之幸。”他轻轻搂着她,直到她哭够了才松开。
——
怀一个孩子,自然比怀两个的时候更轻松,而且第二胎基本上没孕吐,除了有些嗜睡之外,云初微是吃嘛嘛香,清醒的时候,甚至很多时候都忘了自己是有孕在身的人,这让韩大姑姑哭笑不得,总提醒她,“姑奶奶,您注意着些,这还怀着身子呢,万一要有个好歹可如何是好?”
每当这种时候,云初微才恍然地“哦”一声,自己是又快要当娘的人了,摸摸小腹,乖乖回去歇着。
十月怀胎,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总而言之,就那么过去了,临盆在即,整个国公府上下的气氛都紧绷到了极点。
反观云初微这个孕妇,大概是有了双胎的经验,越是接近产期就越冷静,比起一胎的时候,简直沉稳得像个历经世事的中年人。
看着婆母紧张,云初微笑着安慰她,“娘就放心吧,两个都生过了,莫说这一个,还怕我应付不过来么?”
太夫人被她这冷静得不像话的样子惊了一下,“微丫头,你一点也不怕?”
“不怕。”云初微莞尔,“只要想着外面有你们在等着,我就能咬牙挺过来。”
用太夫人的话说,云初微是个全福之人,双胎虽然费时,但最终平安出生,而第二胎,所有人看到她那尖尖的肚子都觉得一定会难产,可偏偏,她还是顺利生下来了,也同头胎一样,没哭喊过一声,产后也没有头胎那么虚弱,还能抱着刚出生的小儿子看一阵。
苏海生。
这是太夫人亲自取的名字,苏晏和云初微夫妻自然无异议,不过让云初微觉得好笑的一点是,这个小儿子将来还有个外号,小混蛋。
而与此同时,宫里也传来消息,皇后娘娘诞下龙子。
所有人都挺高兴,唯独云初微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天家这位活土匪可比他们家的小混蛋杀伤力更大,小混蛋好歹只是皮了一点,那活土匪何止是一点,简直是不作会死的典型,所过之处,鸡犬不宁。
云初微默默在心里给闺蜜掬了把辛酸泪,要把这么个混成球的儿子养大,不见点血见点泪似乎都不叫尽心尽力。
小九的满月宴过后,苏晏就热孝期满奉命回了南境。
云初微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奶娃之路,有了前两个的经验,这一个带起来就轻松得多,闲暇之余便把自己的“带娃秘诀”写出来让人送去宫里,希望能给皇后一些帮助,然而毫不意外地,许菡还是在回信上抱怨了,说他们家那小祖宗才刚会爬就不消停,只要稍微走点神,他马上就爬得远远的,让你找都找不到。
云初微看到回信,笑得前俯后仰,暗搓搓想着这才开始呢,你就受不住了,以后有你头疼的。
不过回信的时候还是认真而仔细地给许菡分析了宝宝的情况,其实都是些中听不中用的废话,对别的孩子可能有点用,但用在那活土匪身上,简直就是放鸭子上山,错了地方。
——
若干年后,北疆。
大将军侯云冲退役,云安曜成了主帅。
苜蓿开花的时节,雪山下一片淡紫色。
刚打赢胜仗的大将军侯云安曜来牧场遛马,忽然间听到远处有歌声传来,他端坐在马背上循声望去,见到远处路过一群羊,羊群后头,有个戴着头巾的姑娘,歌声便是从她嘴巴里传出来的。
“真好听。”云安曜闭上眼睛认真地享受了一下。
旁边的副将解释道,“这位呀,是出了名的牧羊姑娘,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每天都会经过这个距离咱们军镇不远的牧场,歌声非常的动听,经常有士兵为了能听到她唱歌而提前来这里等着。”
“是吗?”云安曜攥紧了手里的缰绳,因为那牧羊姑娘已经转身,虽然隔得太远看不清,但他感觉得到,她一定对他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好久不见。”他对着那人低喃一声,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正文完——
番外一 柒曜百年
“好久不见。”方柒柒看着远处骑在马背上的英俊男子,也轻轻道了一句。
再见她是想过的,只是没预料到再见他,自己竟然会有这样坦然的心境,那些年的爱恨嗔痴,似乎再也找不回来。
她不会再不小心把春宫图册夹在杂书里送去给他。
不会再死乞白赖地求着他带她去看实战演习。
不会再半夜里偷偷摸去书房看他给谁写信。
不会再为他跑去买醉。
不会追着他问如果侯夫人同意,他会不会娶她。
更不会在染上瘟疫生死攸关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给他写信,问他愿不愿意来看她。
因为,她明白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她。
他是她少时的一场梦,梦没醒,她醒了。
“柒柒。”
阿木江·买买提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方柒柒这才惊醒,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阿木。”
“不是说好了明天就走吗?怎么今天又来牧羊?”他向来好脾气,就连责怪的语气都听来极舒服,夕阳下的轮廓,越发的轻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这里最后的道别吧!”
“渴不渴?”他递来水囊。
方柒柒接过,喝了一口,发现里面竟然是酒。
“果然还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欢酒,我自己酿的,尝尝,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细品了一口,实话实说,“差点火候。”
阿木挠挠头,“这已经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过,这种美中不足的感觉独一无二,我很喜欢,谢谢你。”她又补充。
阿木抬起头,看到了远处的云安曜,虽然瞧不清楚容貌,不过他能肯定,那个人就是柒柒爱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来柒柒今日是特地过来与他道别的。
收回视线,阿木问:“跟他说了吗?”
方柒柒但笑不语。
虽然没说,不过,那一瞬的眼神交错也足够了。
她爱过他,他知道,他心动过,她也知道,只是,他们最后没能走到一起。无关乎谁比谁更爱或者谁不够爱,他有他的顾虑,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脱离年少情愫萌动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着,放开彼此。
“大将军,天色不早了。”副将低声提醒。
云安曜回过神来,再看向那处,早已没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该是已经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吧?
调转马头,云安曜沉声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将军侯三十岁未娶,将士们都知道他心中住着一位姑娘,不过没人知道那姑娘是谁。
而立之年,他为南凉打赢了无数场战争,累积了数不尽的功勋,成了新一代战神,然而尽管身上笼了这么多荣光,他的后院还是空荡荡的,不管是京城还是北疆,他的身边从来都没出现过女子,只是某回副将去他房间奏事的时候见到他的书案上摆放着一个香囊,绣工奇差,毫无美感可言。
可就是这样一个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香囊,却似乎很得大将军重视,一看那干净的布面就知道经常洗,里面放的也并非香料,而是晒干了的苜蓿花。
从这件事,将士们又得了一个信息:大将军心里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红。
若是换了十几年前,那帮将士很轻易就能猜出方柒柒来,不过现在是云安曜主帅,早就“改朝换代”了,这帮人并不认识什么方柒柒,就算有几个认识的老人,他们也不一定就知道云安曜心悦她。
所以,大将军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谜。
四十岁,不惑之年,云安曜还是云安曜,依旧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侯,战神,只不过,他彻底褪去了年轻时候的浮躁,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子阳刚和沉稳。
手握二十万重兵的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越来越有当年云冲的杰出风范。
容颜在变,心性在变,唯有一样习惯,数十年没变过——一旦打了胜仗,庆功之后必定会一个人骑着马去牧场,不遛马,也不做别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同一个位置,然后眺望着某个方向,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不可能归来的人。
迄今为止,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换了数十匹战马,站的却始终是同一个位置。
其间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场改造成林场的,却被云安曜出面干预了,所以这片牧场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过再怎么保存,都几十年过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似乎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兴致。
好似每次来牧场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胜的喜悦与某个再也见不到的人无声倾诉出来。
五十五岁,他在大战前一夜收到家书,母亲病危,第二日发挥失常,重伤倒地。
朝廷那边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选,让人将云安曜接回京养伤安度晚年。
离开北疆的前一天,云安曜坚持要去牧场,没人敢阻拦,他牵了匹马,艰难地踩着马镫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场,天蓝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雾,与三十多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那么的相像。
天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样美丽,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却再也见不着了。
云安曜并不后悔没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并不能给她完整的一辈子,除了钱财,他什么都没法承诺,与其将来让她痛苦,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绝她的念想。
只不过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后,这片牧场成了他的执念,来这里已经成了他几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今天,要说再会了。
调转马头,正欲离开之际,草场的那头忽然有悠扬的歌声传来,云安曜僵住,慢慢回头,目光所及处,是一群洁白的羊,它们欢快地一边走一边吃草,羊群后面,是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挂着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云安曜才发现,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精神头却极好,尤其是穿上火红的嫁衣后,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动的当年,热情而美丽。
羊群在马儿跟前停下,她抬起头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让你娶我,你会娶吗?”
这是三十多年前,他带她去国公府的半路上她壮着胆子问他的问题。
云安曜眼眶一下子湿了,声音艰涩地说出一个字,“会。”
方柒柒勾起唇,笑靥如花,上前两步,对他招手,“你凑近点,我有话跟你说。”
云安曜弯下身子来,她便俏皮地趁机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面上全是满足,她说,“不枉我等你到五十岁,终于等到你愿意娶我的这一天,云安曜,我没白喜欢你一场。”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岁娶亲这种事,不管是在当下还是后世社会都很常见,但女人五十岁出嫁,在这里就是件稀罕事儿了。
范氏因为儿子带了媳妇回来这件事病情好转,大有痊愈之势,方柒柒是云冲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与自家儿子共结连理,高兴坏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以为这辈子盼儿媳盼孙子的愿望要落空,哪曾想,在这最后关头,儿子这棵铁树终于舍得开花了。
方柒柒虽然五十二岁,不过空下来的那些年,一直都有按照云初微教的法子保养,所以其实比起同龄人来,她看起来没那么老,但介于年龄摆在那儿,云冲夫妻俩便没想过孙子的事,只要能在作古之前见到儿媳,那也算了了他们一桩心愿了。
不管外面怎么传,云家这边一概不理会,对于大婚的准备进行得很顺利。
而对于云初微来说,云安曜娶方柒柒这件事简直就是天上砸下来的惊喜,要知道,她孙子都快议亲了才等到嫂子过门,这是怎样的时过境迁。
因此,才听到云家的家仆来报信,云初微当场就热泪盈眶喜极而泣,让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回娘家。
这是时隔三十多年云初微第一次见方柒柒。
比当年更稳重也更成熟了,只不过一看到她,云初微就开始怀念当年那个浑身充满灵气的小女孩儿,只可惜,岁月不饶人,不管是谁,都没办法再回去了。
姑嫂俩挑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谈心。
云初微激动地望着她,“柒柒,你是凭借什么信念等了我哥哥这么多年的?”
方柒柒淡笑,眼神恍惚,仿佛陷入了久远的思绪当中,“问他会不会娶我的那年,我十八岁,他说不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北疆看我的那年,我二十岁,他没回信,也没来;离开北疆离开他的那年,我三十岁,最后一面的时候,我站在羊群中间,远远地看到他那双满是纠结的眼睛,我就知道,他还是不会娶我。四十岁的时候,我没再见过他,但我知道,他还在北疆,还在打仗,就算见了,他还会说不愿意娶我。终于,我等到了五十岁,等到了他退役的消息,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来了,所以那天,我穿上嫁衣,赶着羊群,去我与他道别的地方,果然见到了他,再问及少时问的那个问题时,他终于说了一句会娶我。”
说完这些,她眼中已经包了泪花,“‘我会娶你’这四个字,就是我等他的信念,三年也好,三十年也罢,对我而言,都及不上这四个字的分量,为它,我愿意等他到五十岁。”
这番话,让云初微狠狠地触动了,“当年你染上瘟疫的时候他没能去看你,你不怨他吗?”
“怨,怎么不怨。”方柒柒破涕为笑,“若没有这些怨气,我还撑不到现在呢!”
云初微哽咽了好一会儿,“从今往后,我该改口唤你一声嫂嫂了。”
方柒柒吸了吸鼻子,“微微,我很开心,也很幸福,能和你成为一家人。”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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