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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秦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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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他拜了三拜才离开了这片树林,顺着大道往北而去。
死人委托的事,不能不办,况且他也没有一点头绪,还是去咸阳见了盖聂再说吧。
还好半路遇到个樵夫,才打听到咸阳的方向,虽然对方用惊异的眼神打量自己但他也顾不得这许多了。
用荆轲身上带着一些干粮和水充饥,古人吃的干粮就是风干的粗粮大饼,硬邦邦,根本难以下咽,他怀念麦当劳和肯德基。难道就因为他盗墓才遭到这种惩罚么?既无美女,也无财富,这种穿越他才不稀罕呢!
怀着这种蛋疼的心情,他奔波了三天好不容易才来到咸阳城外,但守城的士兵个个凶神恶煞的,必然不会让可疑人物轻易的进城,得想个办法换身行头。
咸阳城外有一座小村庄,村外有条河,许多村民都会到那里去洗衣服,然后晾在自家门前。
他转了三圈才决定拿哪件,毕竟是战国时期的农业社会,贫民穿的衣服基本都是大补丁落着二补丁,能挑出一件完整的实属不易。程熹弯着腰把衣服偷走,一跃身钻了树林,他得先洗个澡,再把衣服换上。
傍晚,河边没什么人,这个点儿大概都回家吃饭休息了,古人过得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的生活。
他脱下厚重的防护服,光着身子跳下河,痛快的泡在水中,听着虫鸣,耳边吹着徐徐夏风,总算是有点儿活着的感觉了。这时候再来一瓶啤酒,听听久保田利伸的音乐,就算不让他回二十一世纪也忍了!
就在盗墓人享受泡澡乐趣的同时,从咸阳城里出来几个人,为首的是衣着华贵的年轻男子,相貌堂堂,气质不凡,眉宇间透着一股冷漠。骑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三人腰间都别着佩剑。
“蒙毅,朕近日总是觉得心中烦闷,有没有什么新鲜事讲来听听?”为首的男子用低沉的声音说道,他让马儿停下,观望黄昏的景色,顿时觉得舒坦了许多。
身后的魁梧男子,思忖了片刻,策马来到他旁边,笑着说:“陛下估计是在为登基大典的事而劳心吧?咸阳来了一位歌妓名云娘,陛下若有兴趣,我可差人去请他来您寝宫助兴。”
“哦?李斯,你可听说过这位歌妓?”他兴趣不大,扭头问另一位随从,此人文官打扮,清瘦斯文。
“臣不知。”他很为难的回答,他整日呆在房内苦心钻研,对世俗之事几乎不闻不问。
“李斯,你该娶个老婆了。”蒙毅打趣道,此人就是个书呆子,成天想着成仙得道。
“蒙毅说得对,你是该娶妻了。”十五日后,他就要正式成为一国之君,管理政事了,但仲父对他十分不放心,每天都要叮嘱一大堆,说得他心烦气躁!
“陛下,当下要为国事为重,臣无心考虑这种俗事。”李斯很本分的回答,虽然家人也曾再三催促他成婚,但他的心思却完全没放在这上面,况且现在正是紧要关头,他要协助赢政顺利登基,让群臣认可新的君主,并且防止丞相吕布韦过分的干预朝政。他知道赢政对丞相也有几分不满,但碍于手中并没有实权,只能将这口气憋着,因此才会经常带他们二人到郊外来散心。
“驾!”赢政催动骏马向林子深处跑去,河边的精致秀丽非常,他觉得那里是个好去处。两个随从立刻紧跟在他身后,以防不测。
夕阳的余辉撒在河面上,远看上去金光闪闪的,就算内心再冷酷的人也会觉得愉悦!赢政的脸上逐渐浮现出笑容,他把蒙毅和李斯远远的甩在了后面。
“小邋遢,真呀真邋遢,邋遢大王就是他,人叫他小邋遢……。”不知从哪儿传来一阵古怪的歌声,引得他钻进了一条小路。
见前方没有路了,赢政只好跳下马,徒步走了过去。
只见一位男子正泡在河里洗澡,就是他唱了这首听也听不懂太明白的歌。
程熹正洗得高兴,一转身就发现岸上站着一个家伙正在偷窥,不由得火冒三丈,无论啥时代都会有变态的,他最受不了这种人了!
他咬着牙扭过脸,吼道:“看男人洗澡有意思吗?”
赢政愣了一下,忽然想笑,但他努力克制住情绪,正色的说:“你唱的是什么,朕怎么听不明白?”
“呃~小邋遢。”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邋遢的意思,他该怎么解释?
“小邋遢?”赢政拧住眉,此人肯定不是秦国人,而且为何把头发剃这么短,越看越可疑!
“那是我家乡的方言,指这个人不干净,脏。”他尽力解释,但毕竟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这个家伙是否明白。对方刚说啥,朕?我靠,这么狗血啊,他又不是在三流的穿越小说里,碰到的不是皇帝就是王爷,拜托还能有点儿别的不?
既然此地是秦国首都咸阳,那么面前的这个人莫非就是…………秦始皇?
“哦,你是楚国人?”在他印象中,楚国人都很好打扮。可这么怪的人到是第一次见到,他发现河边的石头上放着一个很奇怪的包袱,布料和样式也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
“楚国?”程熹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了,反正谁也不会相信的,他也不想自找倒霉。
“这是你的剑?”赢政问道,弯下腰捡起了荆轲的佩剑青虹。
“喂,别拿我的剑!”他怕这人把这件重要的东西夺走,又不敢从河里跳出来抢,只能泡在水里吼叫。
“你是荆轲?”他发现剑的底部刺着荆轲两个字,此人是个云游四方的剑客,好饮酒,喜欢和人切磋剑术,也懂谋略,是个可用之才。
“我?”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这个推测荒谬绝伦,若对方是秦始皇,他应不应先跳过去刺对方一刀呢?
作者有话要说:赢政
年龄:22岁
属相:鼠
星座:魔羯座
血型:A
身高:1。82
体重:75KG
喜好:读书,泡温泉,骑马散步,习武,高高在上。
讨厌:不贞烈的女子,溜须拍马之人,被人控制。
擅长:做皇帝(真的很擅长),其他擅长暂时没想出来。。。。。。
性格:冷静,善谋略,能隐忍,野心勃勃,有超人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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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客居李府 。。。
“你来秦国做什么?”赢政放下剑,直起腰问。
“……来找盖聂。”他确实是来找这个人的,但却是受死去的荆轲所托。
“哦,你是来找盖聂切磋剑术的?”听到两位知名的剑客都在秦国,他十分高兴,一心想把二人都收在门下,将来为他所用。
程熹不知如何解释这么曲折的故事,只得点了点头,更不乐意在河里站一万年,但他还没有意识到从此时此刻开始自己就成了另一个人…………荆轲。
“陛下!”蒙毅先一步到达了河边,看到君主正在和一个陌生人闲聊,有些奇怪。
“蒙毅,他就是剑客荆轲。”此时的赢政稚气未脱,忍不住兴奋之情,他胸中有无限的报复要伸展。
“哦?你就是荆轲?”蒙毅也很高兴,他真想和这家伙比试一下。对方那身子板,根本不像传说中的荆轲么。
“我……是。”他吱吱唔唔的不知如何回答,现在不当荆轲的话恐怕难以自圆其说,如果这个还算帅气的男人就是未来的一统天下的秦始皇,那这话就更不能随便乱说,搞不好他马上就会人头落地。
“陛下,臣能否请荆壮士去寒舍小住数日?”此时,李斯也走了过来,他觉察出赢政的意图,马上就把话茬接了过去。
“如此,甚好!”赢政笑了,在他的党羽当中,唯有李斯最懂得揣摩自己的心意。
到是程熹不知如何是好了,但住进李斯的宅院之后,他能过几天衣食无忧的日子,先填饱肚皮再说,他可不想再吃大饼了。
“荆壮士现在可否更衣起程了?”李斯微笑着问,这个荆轲不仅剑术高超,人也生得俊秀,若是人品尚可,一定会被赢政器重的。
主臣三人站在树林里等“荆轲”穿戴整齐再一同回城,不一会儿,对方便背着一只硕大的行囊走了过来,身上穿了件普通的蓝色布衣,脚上穿的靴子到是相当精美。
“蒙毅,你明日差人给荆壮士送一匹好马来。”赢政见他徒步走在后面有些不忍,于是对身边的将军说道。
“是陛下!荆壮士,这位就是我们的秦中的大王秦政。”蒙毅说完,以为对方会说一堆恭维的话,但反应却十分冷淡。
“大王,草民方才失礼了!”所谓入乡随俗,程熹向马上的君主抱拳行礼,自己就像个蹩脚的穿越剧演员似的,非得对一个屁都不相干的人行礼。
“无妨,若有需要你可直接和李斯说,朕还想亲眼目睹你和盖聂切磋剑术呢!”不知道这二人的剑术哪个堪称天下第一,他很有兴趣围观。
开什么玩笑,他一个冒牌货怎么可能和天下第一的剑客比试,这不是找死么!必须找个机会把整件事解释清楚才行,可万一别人把荆轲的死扣在自己头上咋办,他岂不是成了杀人凶手?这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惯用的思维方式,用在古代肯定没亏吃。
来到李斯的宅院之后,他受到了主人热情的款待,不仅如此还派了个专人…………一个小书童侍候自己,住在干净的厢房,每天吃得不错。
但他仍旧受不了上茅房的滋味,木有手纸,改用手指?他雷了竹片和干草……
书童对于自己天天要洗澡的要求表示震惊,在秦国即使是贵族每周最多洗两次澡。而洗发用品从沙宣直接换成了皂角加淘米水,可谓回归天然,无污染了!可是一周下来他觉得头发反而越来越亮了,以前脱发的毛病还有了改善。
而李斯也派人去打探了盖聂的行踪,对方还未曾在咸阳出现,古代的交通不发达,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地方往往需要十天半个月,更不要说出国了。
这天早晨,李斯来敲开他的房门,微笑着说道:“荆壮士,你等的人来咸阳了。”
此时,他正坐在床头发呆,听到这话,马上蹦了起来:“盖聂来了?”
“正是,他在东市客栈,已经知道你到了咸阳。”李斯知道他等得心浮气燥,所以一早就来报信了。
“那我这就是去找他?”说完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带上了青虹剑。
“荆壮士难道不先下战书么?”这也是剑客们决斗的礼仪,荆轲这个人怎么如此莽撞呢?
“哦,不用了,我们约好了的。”下战书,开啥玩笑呢?他根本就看不懂这边如同甲骨文一样的大篆籀文,基本上相当于文盲一个!
“那好吧,我已经备好了马。”他知道主子想观摩决斗,还得赶紧到宫中去通知赢政。
程熹来到马棚,利索的翻身上马,以前出去郊游的时候他也会偶尔骑马的,所以这还算不上啥问题。
6
6、拜师学艺 。。。
程熹骑着马一路打听来到了东市客栈。
刚走进门就见到一个年约三十上下,气度不凡的男子坐在角落里喝酒。店里没有其他客人,连小二都有些无聊,连连打哈欠。
“请问盖聂住在这里么?”
小二打量着他,警觉的问:“客官您找他做什么?”
“我……受朋友所托来向他报信的。”他手中握着荆轲的宝剑,店小二明显对自己有敌意。
“他……。”小二的话还没说完,就闭上了嘴。
程熹很纳闷,他回过身,发现刚才喝酒的男子已经站起身向自己走了过来。
“在下正是盖聂。”说完话,他的目光停留在青虹剑上,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
程熹叹了口气:“可算找到您了……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吧,这里不方便。”
“请!”盖聂将他带上了二楼的厢房,还吩咐小二上茶,等小二出了房间,才关好门,开诚布公的问道:“你从哪里得到这把剑的?”
程熹这才把那日遇到荆轲的事向盖聂叙述了一遍……
盖聂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听着,一代剑客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最后连仇人是谁都无从知晓,人生最悲惨的遭遇莫过于此!
“我本来只是个送信的人,但现在却变成了荆轲,百口莫辩啊!”程熹自然不想当冒牌的荆轲,更不想最后成为刺杀秦王的炮灰,他才二十七岁,人生还有很多精彩没有体验,虽然被拽入了七雄争霸的战国时代,还是可以潇洒的活着,至少不用再靠盗墓维生了。
“就算你对秦王解释,他也未必会信你的话,荆兄的死因盖某会查个明白的……三月前他曾到盖某家乡与在下切磋剑术,因为遇到刺客来袭此次比试未能如愿以偿,于是相约三月后咸阳再战,如今却再也不能完成这个夙愿了。所以请程兄暂且忍耐,仍旧以荆兄的名号住在李斯府上,我听说最近还有几名壮士被害,盖某怀疑其中恐有一定关联,但一直没有找到真凭实据。”这也是他来秦国的目的,他怀疑有人在幕后操纵。从四处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被杀害的人已经有十来个了。
“荆轲最后是被毒箭所杀,他说那种毒无药可医。”程熹想起荆轲死时铁青的脸色,心中不由得一阵惋惜,毕竟他们也算有缘,就为这个,他也要帮忙帮到底。
“盖某忽然想到个人,或许他能帮得上忙。”盖聂放下茶杯,看了看对面的年轻男子,他总觉得对方身上有种不同的气质,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什么人?”
“他叫徐福,终日修仙炼丹,不问世事,而且有些古怪。”盖聂笑了笑,他已经三年没有见过徐福了。
“徐福?”程熹自然听说过这个人,藉口寻找长生不老药,带着五百童男童女跑去“仙岛”的神棍。
“他说话的方式和语调和程兄有点像,徐福通晓医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不可多得的能人异士,秦国宰相吕布韦曾经几次请他入朝为官,都被他婉言谢绝了。”盖聂很欣赏徐福的人品性情,他知道这个人定能找出线索来的。
“一切都仰仗盖先生了……可是比剑的事?”程熹比较发愁的是这个,万一李斯带着秦王非吵着要围观该怎么办?
“那我们就来比试一次好了。”盖聂笑着说,他看出程熹很为难。
“我根本不会剑术!”他叹了口气,如果当众比剑,一定会露馅,而且会“死得很难看”!还会丢了荆轲的颜面。
天下第一剑客爽朗的笑了:“此事简单,盖某最擅长的就是剑术。”
程熹搔了搔头皮,豁然开朗:“您的意思是要教我剑术?”
“在下觉得程兄弟一定自幼习武,有轻功底子!”盖聂从他进门的时候就发现了,学过轻功的人走路的步态比常人轻巧,就像猫儿那般另人不易察觉。
“我从小跟着父亲学过些基本的功夫,可并不擅长与人争斗,逃跑到是没问题!”他有些难为情,作为一个盗墓贼逃跑肯定是必修的奥义。
“哦?盖某冒昧,请问程兄弟靠什么糊口?”他觉得对方也像是浪迹江湖的人物,但身上有股子放荡不羁的气质,却也不像杀手和恶人,着实有些怪异!
程熹挠了挠下巴,低声道:“我祖上是赵国人,后来迁到燕国,我家其实是以盗墓维生的!”不知为何,他竟然把自己是盗墓贼的事向盖聂和盘托出。
“哈哈哈哈,程兄弟是个爽快人!不过在下有一言相赠,这行当还是不碰为妙,偷坟掘墓祸及子孙,让官府抓到要株连九族,可是重罪。”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贫民百姓若不是被逼无奈,谁会把脑袋提在手上过这种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我又何尝不想呢!不过自从来到这个……总之我打算洗手不干了!”他差点说出来到这个时代,反正得学点别的本事,干正经营生。
“洗手不干了?”盖聂弄不明白这话的意思,燕人说话不是这种腔调吧?
“就是再也不做这行当的意思!”很多成语都诞生在秦汉之后,他最近经常解释给李斯听,没想到这个书呆子到把自己说的话全记了下来,整理成册了。还说这些成语很玄妙,很有意思!
“哦……若是程兄弟有这番决心,盖某定会倾囊相授,相信凭着程兄弟的侠义之心,将来必可成为有用之才。”这个年轻人本性不坏,要是肯吃苦,定会有一番作为。
“多谢先生!”程熹知道自己遇到了贵人,在这个蛮荒落后的时代,要想有立足之地,安生的过日子,必须勤习武艺。
7
7、妖孽作乱 。。。
静谧的夜晚,在赢政的寝宫外传来一阵“沙沙” 的异响,守卫在房外的两个士兵赶忙查看,只发现一只黑色的乌鸦落在花园里的槐树上,从容的梳理着羽毛,在月光的倒映下,那双眼睛闪着血红色的光,令人毛骨悚然!
一个士兵握着青铜戈来到树前,企图用武器轰走这只不速之客,但那乌鸦却泰然自若的停在树干上朝他“嘎嘎”叫着,好像在嘲笑树下之人的无能。
“嘘~别管他了,会吵了陛下休息的!”另外一名士兵小声说道,把那个愣头青拽了回来。
“可是这只鸟儿,好生古怪!”那个士兵望着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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