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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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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斯似乎有些意外,看看被扯开的上衣,说道:“我不知道,原来你更喜欢主动。”
  
  “恩,我喜欢主动。”
  
  宋默敷衍的点了点头,把瑞斯的上衣扒干净,却没动瑞斯的裤子,告诉他在这里等着,跑出房间,几分钟后,抱着画板和纸笔又跑了进来,把门一关,画板一架,嘴角一勾,“美人,你可是答应的了,这就开始吧。”
  
  瑞斯眨眨眼,看看宋默的画板和画笔,视线又转到被随手放在茶几上的小册子上,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
  
  “我可以拒绝吗?”
  
  “不能。”宋默一呲牙,举起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步枪,一声枪响,床头的花瓶碎裂成数片。
  
  瑞斯垂下了眼帘,眼中闪过一抹若有所思。
  
  这种武器,让他联想起当初在宋默房间中看到过的图纸,原来,是这样用的吗?
  
  看着沉默不语的瑞斯,宋默突然有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觉,之前在瑞斯面前几次吃瘪,好不容易威武一回,却还是对方故意设下的苦肉计!如今总算是找回了一点场子。
  
  用枪指着瑞斯,宋默一咧嘴,“做,还是不做?”
  
  这场景,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像是个气焰嚣张的恶棍举枪威逼床上的美人就范,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瑞斯没有回答宋默,而是笑着舒展开身体,两条长腿交叠,单臂撑着头,另一只手顺着形状优美的唇不断下滑,滑过精致的锁骨,白皙的胸膛,最后落在结实的小腹,指尖沿着腰带的边缘缓缓探进,粉红的舌尖探出唇瓣,舔过鲜红的嘴唇,海蓝色的的眼睛微微合起,睫毛轻颤,眼角眉梢带上了惑人的媚意。
  
  看到他这副样子,宋默整个人都僵住了,身上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的往外蹦。一个男人,一个比他高,比他壮的男人,竟然媚成这样,太特马地渗人了!
  
  就算能变成软妹子,这货的本质还是个男人吧?是吧?
  
  这时,瑞斯突然翻身趴在了床上,下巴枕在白皙的手臂上,光滑的脊背,劲瘦的腰肢和被长裤包裹的长腿,摆出了一个让人喷血的姿势。
  
  哪怕明知道眼前的生物的的确确是个雄性,宋默还是忍不住心如擂鼓。鸡皮疙瘩冒得更欢了。
  
  妖孽!
  
  “这样,你觉得还满意吗,领主大人?”
  
  瑞斯似乎还嫌对宋默的震撼不够,一只手压在宝石带扣上,咔的一声,带扣松脱了,丝质的长裤随着他的动作,沿着胯…骨缓缓的下滑,就快要露出冰山的一角……
  
  突然,瑞斯出声了:“领主大人,口水流下来了。”
  
  宋默几乎是下意识的擦了擦嘴角,当发现嘴边什么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之后,恼羞成怒的领主大人,举起枪,对着床上的美人就是一枪!
  
  瑞斯往旁边一闪,雪白的床单被射穿,留下一个焦黑的洞。
  
  “领主大人,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瑞斯坐在地上,靠着床沿,“难道你真的忍心要我的命吗?”
  
  宋默懊恼的皱起了眉头,裸男也不是没见过,想当初,四十个肌肉壮男挨个欣赏,也没像今天这样。怎么会这么失态?
  
  他总觉得,自己的情绪很不对劲。这完全不像自己,很不正常。
  
  难道,是因为那块蛋糕和奶茶?
  
  宋默神情莫测的看了瑞斯一眼,收起了画板和画笔,背上步枪,转身走出了房间。
  
  “不继续了吗?”
  
  瑞斯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宋默回头看了他一眼,只是一眼,就让瑞斯的脸色变得严肃起来,马上又恢复了轻松,耸了耸肩膀,“既然领主大人不想继续了,那就下次吧。”
  
  牢房的门再度关上,看守牢房的地精见到宋默从房间中出来,吓得恨不能将自己缩成一团。
  
  领主大人的表情,实在是太可怕了。
  



33

33、第三十三章 。。。 
 
 
  
  宋默地牢之行后的第二天;格里兰的领地中发生了一件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事情。
  
  格里兰的领主大人;堂堂的宋默格里兰;竟然偷…窥!
  
  偷…窥的还不是女仆更衣室;而是几个换衣服的大老爷们!
  
  一时间,领地里众说纷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宋默从带领全体领民发家致富的五好青年;变成了有着特殊爱好的色中恶鬼。
  
  稍有姿色的男同胞们几乎人人自危。以往光着膀子亮肌肉的形象,在格里兰的大街小巷消失匿迹。宋默这个看似荒唐的行为,间接为格里兰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管家老约翰痛心疾首之余;想起了之前还摆在小黑屋里的几十幅裸男画像,顿时悟了。
  
  “领主大人,您实在不应该做出这种行为!”
  
  “我知道。”
  
  “这件事会严重损害格里兰家族的荣誉和您作为领主的威严!”
  
  “我明白。”
  
  “绝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懂的。”
  
  “所以,作为管家的我,必须帮助您改正错误!“
  
  “啊?”
  
  老约翰拍拍手,五个壮男推开门走了进来,一水的年轻英俊,宽肩窄腰,身高腿长。
  
  老约翰又是一拍手,五个男人开始动作利索的宽衣解带,不到几分钟时间,五具年轻健壮,有着古铜色肌肤的男性躯体,呈现在了领主大人的面前。
  
  肌肉壮男们摆动着身躯,展示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肱二头肌,宽厚的背肌和胸大肌,结实的八块腹肌,还有得天独厚的臀肌……
  
  宋默觉得自己眼瞎了。如果眼前是五个妹子,哪怕全身肌肉,也可以接受,但这是五个男人……他只想自戳双目!
  
  这时,老约翰说话了,“领主大人,您还满意吗?”
  
  满意?满意你妹!
  
  宋默无奈的支着额头,真的很想问一句:管家,你真是管家吗?当初那个对骑士们的艺术画尚且看不顺眼的管家,哪里去了?莫不是也穿越了?
  
  最终,宋默也只是挤出了一句话,“管家,能不能让他们先出去?”继续下去,他会忍不住举枪把这些肌肉男和管家老约翰一起突突了。
  
  男人们穿好衣服,排队走出了房间,宋默开始为自己的清白和老管家据理力争。
  
  “管家,你真的误会我了。”
  
  “误会?”
  
  “我只是单纯想看一下男人的身体。”
  
  老约翰:“……”
  
  “这只是为了弄清一件事情。”
  
  老约翰:“……”
  
  “总之,我绝对不喜欢男人!”
  
  老约翰:“……“
  
  “管家,你干嘛这样看我?”
  
  “领主大人,您觉得自己的话有说服力吗?”
  
  宋默:“……”
  
  “如果您对我安排的这些人不满意,可以直说,我会努力到您满意为止的。”
  
  老约翰弯腰行礼,退出房间,宋默愣在原地,张口结舌。
  
  还来?!
  
  此时此刻,宋默突然很想学习一下窦娥女士,双膝跪地,两臂高举,仰天大喊:冤枉啊!
  
  深吸两口气,宋默告诉自己要冷静,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苦他奶奶个爪!
  
  如果不是瑞斯梅尔斯,他就不会怀疑自己开始饥不择食!如果不是怀疑自己饥不择食,就不会去偷窥汉子!如果不是去偷窥汉子,就不会被老约翰误会!如果不是被老约翰误会,就不必去看一场瞎人眼的猛……男秀!
  
  这一切的源头,都是瑞斯梅尔斯!干脆宰了那个妖孽,一了百了!
  
  刚抓起枪打算去地牢杀人灭口,仆人却来告诉他,西北行省的总督来访。
  
  赛万斯会主动来格里兰?
  
  宋默下意识的朝窗外看去,奇怪了,难道今天太阳是从西边升起的?
  
  赛万斯来找宋默,并不是临时起意。一周后,他就要出发前往首都,在那之前,他还想再和宋默谈一谈。如果宋默愿意把连发弓弩卖给他,无论多少金币,赛万斯都不会吝啬。
  
  想在国王亲征萨比森的战役中表现出色,获得国王的赏识,得到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他需要有更多的筹码。
  
  听到赛万斯的来意,宋默沉默了一会,开口说道:“连发弓弩不能给你。”
  
  虽然早就能预料到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可能,结果会是这样,赛万斯还是不免失望。
  
  “别急着失望。”宋默笑着说道:“还记得我之前给你的单发弓弩吗?这种弓弩可以改良。”
  
  “改良?”
  
  “是的。虽然比不上连发弓弩,威力和射速却远高于强弓。”
  
  “你说真的?”
  
  “当然。我是个诚实的人,赛万斯总督。”
  
  诚实的人?赛万斯的嘴角抽了抽。
  
  “有成品吗?”
  
  “成品暂时没有。”宋默耸了耸肩膀,“不过你急着要的话,一天之后,就能做出来。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突然想要这种武器?”
  
  “这和你无关。”赛万斯取出了一袋金币,交给宋默,“这是定金,我明天就要看到成品,还有图纸。”
  
  “好吧。”宋默接过袋子,掂了掂,这里面至少有一百五十枚金币,果然是有钱人, “我做事,你放心。明天这个时候,我会把图纸和成品一起给你。”
  
  “好的。”
  
  赛万斯离开后,宋默也没心思再去杀人灭口,赚金币要紧。
  
  把金币交给老约翰收起来,宋默埋头画起了图纸,一边画,一边想,赛万斯急着要弓弩,究竟是为了什么?
  
  武装西北行省的军队,对付行省周边的国家?这个可能性不大。西北行省是商业之都,把旁边的国家都灭掉,还去赚谁的钱?
  
  难道,是奥比王国要有大动作了?
  
  如果真是这样,赛万斯的举动就很好理解了。
  
  一旦奥比王国和其他国家发生战争,作为军人出身的西北总督,赛万斯必须负起他的责任,带兵参与到王国的对外战争中。
  
  从赛万斯的表现看,这场战争的规模绝对不是小打小闹。至少不会是三五十个人群殴的“伟大战役”。也不会是上午血腥厮杀,下午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众所周知,能让奥比王国军队大动干戈的,只有萨比森。
  
  想到这,宋默找来了之前曾经看过的光明大陆简史,翻到了介绍奥比王国和萨比森王国的章节,发现这两个国家的恩怨情仇,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从王国建立开始,两国之前的战争就没停止过。
  
  关于奥比王国还有一段奇怪的记载,据称,这个王国的王族,有巨龙的血脉。
  
  简单点说,就是巨龙曾经把这个国家的某位公主劫财劫色,不想却弄出了人命。恰好那一代的王室中没有男性继承人,公主只能挑起王国的大梁,而她的孩子,自然成为了下一代国王。
  
  女王终身未婚,更是为这个传言增加了可信度。
  
  难道,这就是奥比王国成为大陆上最强大国家之一的原因?有个身体里留着巨龙血的国王坐在王座上,底气不要太足。
  
  战争财是最好发的,但奥比和萨比森的主意,他是不敢打的。唯一能下手的,就是在奥比和萨比森周边的国家,一旦开战,肯定会有被波及的倒霉蛋。
  
  好像,奇萨王国有个行省,就在奥比旁边?
  
  宋默翻到简史首页的光明大陆地图,地图很简陋,却能清楚的看到,地图上,密密麻麻的国家之中,奇萨王国有一片狭长的领土,就像是昆虫头顶的触须一样,顶端和奥比王国接壤,距离萨比森也不远。
  
  这简直是瞌睡就有人送枕头!。
  
  他正愁不知道该怎么向奇萨王国下手,机会就送到了眼前,连背黑锅的人都是现成的。
  
  第二天,赛万斯再见到宋默时,宋默直接和他说了自己的计划,赛万斯先是摇头,开什么玩笑,格里兰的雇佣军?还真能说出口!
  
  这只不过是一群拿起了武器的农民!
  
  见赛万斯始终不愿意松口,宋默使出了杀手锏,凑到赛万斯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赛万斯的脸色变了。
  
  “总督大人,这样的机会可不多。我可以再给你一张床□,另外,抢来的东西,咱们四六分账,如何?”
  
  “好,成交。”
  
  就这样,西北行省的总督,和格里兰的领主,在一间小黑屋里,策划了一起针对奇萨王国的抢劫案。
  
  一周后,西北行省出发前往奥比首都的队伍中,多了一支来自格里兰的雇佣军。
  
  二十个人的队伍里,包括宋默的随从强森杰森等六人,在抢劫地精和对抗轻骑兵时表现出色的领民十人,以及哈洛德和三个前修士。
  
  这样的安排,是因为这四个前教会人士懂医术,如果中途有人受伤或者生病,不会手忙脚乱。另外,宋默对他们还不能完全放心,带出来四个,家里留下四个,一旦出现状况,老约翰完全可以应付。
  
  况且这八个家伙现在是光明教会的通缉犯,一下都带出来,目标太大。
  
  为了安全考虑,宋默特地让老约翰搜集了领地中所有的牛皮,并让矮人兄弟停止了打造步枪,和艾德三人一起,加紧打造制作铠甲需要的部件。
  
  经过一个星期的努力,二十件由牛皮和钢片制成的格里兰版铠甲就闪亮出场了。
  
  虽然看起来穷酸点,但防护效果却是一流的。
  
  宋默骑着赛万斯送给他的枣红色大马,走在这支队伍的最前方,无视骑兵们嘲笑的眼神,心中暗想:笑吧,尽情笑吧,等小爷发迹了,早晚有你们哭的时候!
  
  总的来说,宋默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连吃饭问题,宋默都事先和赛万斯打过招呼,格里兰太穷,只能吃大户。
  
  但是,宋默却总觉得自己忘记了很重要的一件事。
  
  是什么呢?
  
  地牢内,瑞斯梅尔斯盘膝坐在地毯酒红色的地毯上,右手在半空中划出一行扭曲的符号,最后一笔完成后,这行字突然化成了一道黑色的风,从地牢门上的气窗中飞出,守在门外的地精,完全没有发现。
  
  奥比王国首都
  
  各省总督的军队陆续抵达,王宫中连续举办了几场盛大的晚宴。首都的居民也开始了各种庆祝,就好像他们即将迎来的不是一场战争,而是一场庆典。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
  
  千百年来,奥比人和萨比森人都习惯了战争,战争可以为他们带来军功,财富,粮食和女人。
  
  战争前的庆贺,最初是为了鼓励王国的军队,现在已经成为了奥比的传统。
  
  同样的情景,也发生在萨比森。
  
  一旦奥比和塞比森的庆贺活动开始,周边的国家就开始陷入了恐慌。国王和贵族们争先恐后的走进光明教会,他们从没像此刻这般祈求和平,但光明神从来就听不到他们的祈祷。
  
  该发生的,还是会发生。
  
  该被抢的,早晚都要被抢。
  
  格里兰的众人跟随赛万斯的队伍抵达奥比首都后,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宋默奇怪的问了赛万斯,在得知答案后,无语半晌。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这里就成了大国互殴,小国挨抢!靠之,难怪赛万斯答应得那么痛快,原来这是人家的传统!
   



34

34、第三十四章 。。。 
 
 
  奥比王国的首都;建立在高高的岩山之上。三面是由黑色巨石建造的城墙;城墙高达百米;国王的宫殿直接开凿在岩山之上;嶙峋的巨岩和代表着王权的建筑,巧妙的结合在一起;给人一种粗犷,厚重的感觉。
  
  一道瀑布直接从岩山顶端飞流而下;注入王宫东侧的深潭中,每当日出时分,第一缕阳光总是分毫不差的为飞溅的瀑布染上金色的光晕。深潭中的水不断流入城内开凿的人工河道;四季水量充沛,奥比首都的居民们,从来不需要为水担忧。
  
  一路走来,宋默不得不感叹,和这座都城相比,自己的格里兰,说是郊区都牵强。
  
  看看人家这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再想想自己领地里那一排排的小茅草房,看看人家气势恢宏的宫殿,再想想自己塌了半边的领主府,宋默觉得,人比人,气死人,真不是一句空话。
  
  哪怕见惯了后世的高楼大厦,猛然看到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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