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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公子的故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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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流火跨上马,对众人摆了摆手,又朝子离微微一笑,夹紧马腹,绝尘而去。
  众人目送元流火离开,子离打算带后院里的昌仆走。他来到院子里,见昌仆还委顿在泥地里,浑身脏污不堪。子离嫌弃地啧了一声,抓起金刚锁的一头,伸手扯断,牵着昌仆往外面走。
  两人出了林府,即乘风而行,两边尽是匆匆而过的冷风,昌仆诧异道:“去哪儿啊?”
  “我家。”
  “为什么不带上元流火?”昌仆问道,随即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元流火可以自由移动了。他心中狂喜,默默打量着子离的背影。依旧是长身玉立,湛然若神的潇洒模样。
  没有内丹庇佑的灵兽,比没了躯壳的蜗牛还要脆弱,昌仆虽然没有十成的把握,但是他决定赌一把,身上的长剑已经被小蜈蚣们蛀蚀得差不多了,他的灵力却仅恢复了两三成。
  昌仆暗暗挣开了手腕上的金刚锁,他凌空幻化出一把长斧,身形暴涨,骤然朝子离身上劈过去。
  子离察觉到身后的阴影,他有些诧异,还没有转身,锋利的斧刃切开了他的天灵盖,继而整个身体被劈成了两半,倒在无边无际的风中。
  天空中骤然升起了无边无际的烈焰,火焰正中央,是一只巨大而雄伟的白狐,身体被竖着切成两半,鲜血宛如红莲般迅速蔓延到了无边无际的尽头。一瞬间天地呼啸,电闪雷鸣。
  昌仆呆呆地在火焰边缘,手中的斧头无声无息的滑落。无数嘁嘁喳喳的声音从子离的尸身上传来,那是他的幽魂,被切成了丝丝缕缕的小精灵,飘荡在半空中,最后化作雨滴,静静地坠落下去。
  子离的尸身也慢慢地消失在天际。那些升腾起来的烈焰,无声无息地燃烧,轻烟缭绕处,还在幻化着子离最后的影像,嗜杀凶恶的灵兽,潇洒落拓的浪子,儒雅温润的书生,清冷孤傲的天神……这位三界之中绝美的男子,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了风里。
  元流火刚出了城门,忽然天崩地裂似的,一阵惊雷席卷而来,继而狂风呼啸,电闪雷鸣。那雷电惊天动地,像是要把凡间震碎似的。闪电过处,房屋倒塌,树木折断,烈焰丛生。
  周围的行人都惊得魂不附体,急急忙忙地找躲雨的地方。
  元流火并不觉得很害怕,他坐在马上,低头寻找雨具,忽然下起了噼噼啪啪的雨,那雨落在头发、脸颊和肩膀,带着丝丝温暖柔软的气息。
  他举起手掌,接了几滴雨在手心,静静地看了一会儿,不知为何,眼泪像是忍不住似的,簌簌地流了出来,和着雨水纷纷扬扬地落在地上。                    
作者有话要说:  嗯……

  ☆、坏心眼

  这场雨来得莫名其妙,元流火急着赶路,并没有在意,他戴上斗笠,穿上蓑衣,沿着官道打马而行。路上的行人都被刚才的雷电吓到,躲到别处避雨了。隔着蒙蒙雨帘,元流火努力看路,忽然瞧见不远处走来一高一矮两个男子。
  两人衣服华美,体态闲适,高个子的男子撑着一把油纸伞,给矮个子的男人挡雨。两人走得近了,方看清了容貌,俱是俊美无俦的人品相貌,高个子的男人更为成熟稳重,矮一点的少年则甜蜜妩媚一些。
  元流火好奇地看着这两人,总觉得有些眼熟。那少年扁着嘴,手里捧着一个陶罐,罐子上面放着漏斗,雨水透过漏斗流进罐子里。少年一边接雨,一边嘀嘀咕咕地抱怨。
  这两人如此俊美优雅,却行走在阡陌之间,元流火经过他们时,不由得多看了两眼。谁知那少年是个坏脾气的,忽然脚下使劲,踢了那马的屁股,马受了惊吓,长嘶一声,把元流火掀翻在地。元流火滚了一身的泥水,淋淋漓漓地爬起来,要抓住那少年算账。
  少年比他还横,嘴里骂骂咧咧道:“害人精,要不是你……哼!”
  元流火觉得莫名其妙:“你有毛病吧,干什么踢我的马?”
  旁边的男子止住他俩的争吵,又递给元流火一块手帕,说了声抱歉,同时刻意地扫了元流火一眼,才带着身边的少年离开。
  元流火擦了擦身上和脸上的泥,他想自己孤身在外,又无家仆护身,只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地走了。
  那边的安灵犹自愤愤不平,他一边收集子离的魂魄,一边哭泣道:“都碎成渣渣了,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凑齐啊。”
  青曦王不甚在意,他本来就不喜欢子离,只是淡淡地说:“慢慢来。”
  雨水顺着漏斗流进陶罐里,半日里才收集了一丁点魂魄,连子离的一根毛都凑不齐。地面上还有无数的雨点,若是太阳出来,这些雨水被蒸发,就更加难办了。安灵仰起脸,果然看见乌云渐渐散去,似有阳光渗透出来。他心里一急,把陶罐扔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青曦王见他哭成这样,没奈何,只好伸出右手,念了咒语,一瞬间天光大亮,阳光普照,地面上干干净净,好像从来没有下过雨似的。
  安灵睁开朦胧泪眼,正在迷惑。只见青曦王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摊开掌心,里面有一团毛绒绒的东西,带着微弱的光,像是一只兔子。
  青曦王把子离的魂魄装进陶罐里,合上盖子。对安灵说:“他现在还很虚弱,要休养一段时间。咱们去会一会那个昌仆。”
  安灵想了一会儿:“你要杀了他吗?”
  青曦王摇头:“关他几千年,煞煞他的性子。”
  安灵摇着他的手臂:“先带子离回去吧,人间的事情,管那么多干嘛,我瞧那个昌仆尘缘未了呢。”
  青曦王低头一笑:“你这个小家伙,还懂什么尘缘未了吗?”他一向很听爱妃的话,于是托着陶罐,拎着安灵,回家去了。
  安灵与子离交好,跟元流火的交情可不咋地,加上这次的事情也是因为元流火而起,所以安灵刻意留下昌仆这个祸害,跟元流火为敌。而昌仆果然也不负众望,杀了子离之后,就急急忙忙地下界,寻找元流火的踪迹了。
  元流火骑着枣红马,穿过了一座座山村和城市,他的手里捏着几封家信,那是从林家老太太手里求来的,信里留了林惠然所在的位置。元流火在地图上查过,也计算了路程,自己每日骑马行一百里,大概一个月就能到达了。
  他是个缺少行路经验的人,生的又面嫩,少不了被人欺负诓骗,一路走来,真是千险万难,说出来都是一把辛酸泪。不过他既然下定了决心,就绝不肯回头,这一点倒是得林惠然的真传。
  这一日傍晚,天色昏黄,隐约下起了小雨,元流火牵着瘦马,走进一座小镇,只见镇上飞沙走石,人烟凋零,街上的店铺生意寥寥,店老板躲在门口打瞌睡。
  元流火穿过大街,终于找到了一处勉强算的上旅店的地方。他把马拴在门口的木桩上,抬腿进去,里面一阵噼里啪啦的爆炒声,满堂都是火爆的辣椒味道。
  元流火倒退了几步,一边咳嗽一边喊道:“掌柜的,你们家厨房怎么开到大厅了?”
  一个臊眉耷眼的胖女人从后堂走过来,没精打采地说:“住店啊?一两银子,含早饭晚饭。”说着低头打开本子开始登记。
  元流火蹙眉,觉得这么个破地方居然敢开这么高的价格,也是挺有胆量的。他本来不想住,但是眼看天色已晚,只好交了银子住下,店小二将他引到二楼的房间门口,说是晚饭过一会儿就送过来,然后脚不沾地地走了。
  元流火进了房间,见里面地板破烂,墙纸漆黑,桌子椅子也是落了一层灰尘,他十分嫌弃,掏出手帕把桌椅擦拭干净,无意间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地理图纸,忙拿过来翻开,认真搜索西南方向的区域,寻找林惠然的位置。旁边的注解又写着这个地方盛产什么植物,又有什么样的毒蛇野兽。元流火看的直皱眉,很担心林惠然被毒蛇咬死。
  那本地理图志有一寸多厚,元流火一页一页地翻开,直到天都黑透了,才叫来店小二掌灯。那伙计点燃了油灯,又把一碗黑黢黢的高梁粥、一个馒头,一碟炒茄子放在桌子上,催促元流火快点吃。
  元流火本来是很饿的,瞧了那食物的品相,就没了胃口,勉强吃了半个馒头,他自己倒了茶水喝,继续一个人翻阅图书。
  直到夜里子时,元流火看完了最后一页,双目朦胧,头晕眼花地走到床边,他掀开了灰扑扑的棉被,骤然看见床单上一团脏兮兮的东西,他吓得一个激灵,忙端起了油灯,凑近一看,那一团污渍,有些边缘发黄,应该是血迹。
  元流火觉得十分恶心,将油灯放下,他起身想下楼找店小二。走出房门,外面竟然黑乎乎地不辨五指,明明之前的大堂里还亮着油灯,这会儿却昏惨惨的。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呼呼的风声,十分恐怖。
  元流火打了一个寒噤,跑进屋子里反手关闭了房门。他躲在门口大口大口地喘息。侧耳细听,四周空旷安静,连寻常乡镇里常有的鸡鸣狗吠或者打更声都没有。
  他毕竟是从地府里走过一遭的人,此刻虽然害怕,但到底没有慌乱,他将角落里的椅子并排放在一起,和衣躺下,本来只想休息一会儿,谁知闭上眼睛竟很快睡着了。
  元流火是被脸颊上剧烈的疼痛弄醒的,感觉似乎有人在揪他的侧脸,很烦躁地伸手拍打,他睁开了眼睛,眼前哗啦哗啦一阵黑影闪过,四周零零落落地飘散着几片臭烘烘的鸟毛。
  他定睛一看,才意识到自己竟然躺在一棵大树的枝杈上,旁边是一个很大的喜鹊窝,四周旷野茫茫,是无边无际的田野和山坡。元流火惊得目瞪口呆,再往树下一看,吓得直接从树上掉了下来。
  昌仆一身红衣,长发披散,趾高气扬地站在地上,得意地狂笑。
  元流火在地上翻了一个滚,下意识地想要逃跑,又想到了子离,他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道:“你怎么逃出来了?子离呢?”
  昌仆收敛了笑声,轻轻咳嗽,扬眉道:“子离让我陪你去找林公子。”
  元流火瞪圆了眼睛:“不可能!子离不会放你走的。”他攥紧了拳头,跃跃欲试地想冲上去揍昌仆,但是又知道自己绝不是他对手,内心十分踌躇。
  昌仆有些不耐烦:“哎呀,我被他制服了,当然要听他的话,他不放心你嘛。”他两手抱臂,很懒散地说:“再说我也很想去见林公子呢。咱们搭个伴儿吧。”
  元流火说:“我不跟你一路,你去死吧。”说罢转身就走。
  昌仆哼了一声,长袖一挥,捆住他的腰,把他带到自己身边,冷冷道:“敬酒不吃吃罚酒。”手里拿出一根锁链,缠在了元流火的手腕上,径直往前走。
  元流火挣脱不过,一边骂一边跟着他走,脸上的肿痛迟迟不消,他急的用肩膀去蹭,又说:“刚才那只鸟在我脸色啄了一口,现在疼的厉害,你帮我瞧瞧是怎么了?”说话的时候声音也变得十分沙哑低沉。
  昌仆淡淡地扫了他一眼,见元流火的两侧脸颊上被凿了五六个小洞,血水和浓浆从洞里流出来,所到之处,皮肤溃烂灰败。
  “不是那只鸟弄的。是昨天那些饭菜里有毒。”昌仆轻描淡写地说:“整座城镇都是我用法术变的,唯独饭菜是真的,里面加了几味毒药。”他瞄了一眼元流火,悠闲地说:“会毁人容貌和嗓音,叫别人再也认不出你。嘻嘻,战国时候豫让为了能够刺杀赵襄子,不惜毁容,用的就是这种毒药呢。”
  他的话刚说完,元流火已经举起石头朝他砸了过来,昌仆堪堪避开,不耐烦地说:“我肯饶你一命,你就知足吧,别忘了我当初被擒时,你是怎么对付我的,我对你已经很宽宏大量了。再敢惹我,小心我叫你魂飞魄散。”
  元流火气得浑身发抖,偏偏又对昌仆无可奈何,他不肯在仇人面前露怯,一边骂一边走。两人终于走到了一处村庄,于是找了一处殷实的庄户人家休息。
  那仆人在夜色里见了昌仆,笑着引他进去,又瞧见了身后的元流火,脸色大变,叫了一声妈呀,几乎晕倒过去。昌仆心中暗笑,又赔笑对仆人解释道,自己的弟弟得了疾病,但并不会传染,只求在这里住一夜。
  那户人家安排昌仆他们两个住了客房,一些胆子大的听说来了一个奇丑无比的怪物,都纷纷跑过来观看,又惊得连连跑开。
  元流火起先还强撑着,对所有人都怒目而视。待天色晚了,众人都睡下,他自己偷偷跑到梳妆镜前,闭着眼睛站定,又偷偷睁开一只眼。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一张千疮百孔的脸孔,元流火只瞧了这一眼,就吓得跪坐在了地上。沉思良久,他从地上爬起来,狼狈地跑出去,他变成了这种丑样子,再也不想见林公子了。
  元流火没跑出去多远,他从后院的柴房里找出一把砍刀,要和昌仆这个混蛋拼命,昌仆轻轻松松地夺了刀,又拎着他的衣领,将他带回了房间,嘴里闲闲地说:“你以为我真会那么好,乖乖地带你去见林公子吗?哈哈,相见不相识,这才是最痛苦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安灵和青曦王的故事可以翻阅《落跑小王妃》,去年写的文,具体内容我都记不太清了,依稀是一个甜文。

  ☆、千里寻

  
  昌仆和元流火都是少年,两人同乘一匹马,倒也不耽误行程。这两人相互厌憎,但是元流火打不过昌仆,昌仆又忌惮元流火身体里的内丹,势均力敌之下,竟也能和平共处。
  元流火脸上的烂疮流尽脓水,渐渐结痂,硬痂脱落之后,就形成了一片片黑紫色的圆斑,密布了整张脸,连脖子和锁骨处都有,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肉,于此同时他的嗓音也彻底变成了公鸭嗓子,青天半日的一开口,能把周围的人吓个半死。
  经此一难,元流火彻底的蔫了,以前是爱说爱笑的性格,现在则是整日的沉默寡言,一双眼睛里雾蒙蒙,像是常年蕴含着化不开的水汽。
  如此一来,昌仆跟他倒是成了很好的搭档,昌仆的性格生来就是如此沉闷,他最瞧不上那种欢天喜地的人了,一旦见了就恨得牙根痒痒,所以才讨厌元流火,如今元流火成了愁眉苦脸的样子,昌仆反而收了刻薄尖酸的性格,对他以平常心相待了。
  这天傍晚,两人错过了投宿的地点,无奈走进一处很热闹豪阔的庄园里,请求暂住一晚,那家人似乎在办喜事,十分热情地邀请两人进来,元流火以黑纱遮脸,紧紧地跟在昌仆后面。
  仆人将他两个引到后院的客房,笑着说:“二位稍作休息,过一会儿我们家小少爷要在堂上抓周,咱们整个庄上的客人都会过去凑趣的。”
  昌仆在外人面前,还是会装出知书达理的模样,他连忙表示自己会亲自前去道贺。
  后来经过打听,才知道这家庄园的主人姓周,子孙单薄,这刚满一岁的周小少爷,乃是九代单传,深得周家人的宠爱,不但庄园上下,连旁系的宗族亲眷,以及附近的农户地主们,也都十分宠爱这孩子,几乎把他当成太子一般伺候。
  当天晚上在花厅里,热热闹闹的聚了一群人,来看这位小太子抓周。桌子上摆满了珠串、纸笔、算盘、元宝、脂粉宝盒等物,琳琅满目,不一而足。众人在宴席上语笑晏晏,都是朝周老爷道贺的,过了好半晌,周老爷才命人把小少爷带来。只见内室里帘幕打开,珠帘微动,两个四十多岁的奶妈子手里捧着热茶,缓缓在前面开路,又有七八名妙龄少女,袅袅婷婷地走上前来,垂首侍立两侧,最后才走出来一名身材丰满的女人,手里抱着一团锦绣绮罗包成的小团子,这就是周小少爷了。
  满室的人寂静无声,那周老爷子满脸堆笑,把儿子抱在手里玩了一会儿,又指责奶娘太娇惯孩子了,都一岁了还不许下地走路。然后他把儿子放到桌子上。
  周小少爷一身绫罗绸缎,生的粉雕玉琢,眉目婉约,可见长大了也是个极风流多情的公子。那小孩子在桌子上爬了一会儿,手里握住了一块光滑的玉佩,众人哈哈大笑,说了许多吉祥的话。
  元流火悄悄问昌仆:“他抓了一块玉佩,是什么意思呢?”
  昌仆脸上早就有些不痛快了,这会儿冷冷淡淡地说:“一块破石头,有什么稀奇的,说不定是这孩子的劫难呢。”
  元流火不知道这人又在发什么脾气,遂躲到旁边不理他了。
  这时候人群里有一个研习周易的人,很会推算人的命格,走上前来给周小少爷看手相。摸着粉嘟嘟的小手,那人拈着胡须略略掐算,大吃一惊,反身朝周老爷鞠躬道贺,说这孩子幼年时候虽有几场磨难,但是若能挨过去,以后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
  众人都以为只是几句吉祥话,于是大笑了一场,并不放在心上,偏偏昌仆正满心不自在,这时候悄悄走过去,逗了那孩子一会儿,又细细地瞧了那小孩子的面相,竟然是聪慧绝伦、出将入相的命格。
  昌仆本来只有一分不开心,这会儿竟到了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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