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坏男人作者:公子歌-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去。男人吃痛闷哼了一声,手上力气更大,林琅被扭得呻吟一声,疼痛锥心刺骨:“我答应你!韩俊,我答应你!”
韩俊果然停止了动作,狮子一样的眼睛盯住他的脸,好像随时都能将他吃了一样。林琅咬着牙说:“你放开我,我脱光了任你玩。”
他说着就挣扎着坐了起来,汗涔涔的脸上挂着几道伤痕,眼睛里全是泪水,却一滴也没有掉出来。他扯开自己的衬衫说:“你别咬我的脖子,我怕别人看见。”
林琅的身体和他的人一样好看,纤长而光滑,仿佛有致命的吸引力。韩俊攥紧了拳头,他知道自己真的会弄死面前这个人。他想把他撕碎咽到肚子里去,那种疯狂的欲望让他自己都害怕起来。他只能死死抱住他,啃咬着他的胸膛。林琅被箍得喘不过气来,乳尖被男人吸得红肿,疯狂吞没了他的理智,他崩溃地大哭起来
男人依然在他身上肆虐,口齿不清地说:“林林,你别哭,你别哭。”
地板上太凉,男人就将他抱到床上,扒光了他的衣服,像个变态一样从头到脚吻过他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林琅捂着脸,他是惊恐的,羞耻的,时而发出难耐的呻吟。男人刚猛高大的身体摩擦着他的,因为极力忍耐的缘故,胸肌和腹肌都显露出绷紧的线条。胯下的阳茎根本不是人类该有的尺寸,看起来就让人胆战心惊。当男人的手指摸到他后面的褶皱时,他哆嗦着伸手挡住,哭着说:“我做不来,我做不来,你放了我吧。”
(6):“它一点一点侵蚀了我的理智,跟你接触越多我越离不开你,做梦老是梦见你,我从来没有这么喜欢一个人。”
男人说着忽然搂紧了他,急声问:“林林,如果我说我精神有问题,你还会想跟我呆在一块么?”
林琅大吃一惊,抬起了半个身子。男人将头埋进了他的脖颈里,口里含糊不清地急促诉说:“我小时候就经常看心理医生……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会变得这么疯狂,林林,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有时都恨不得杀了你,烧成灰吃进肚子里去……林林……林林……我恨不得,我恨不得……”男人说着就粗喘起来,大手滑到了他的臀肉上捏的生疼。林琅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急声叫道:“韩俊……韩俊。”
(7):韩俊在听到他的回答后,脸上果然露出了掩藏不住的震惊神色,但是这一点情绪随即就被汹涌而来的怒气遮掩了。他上去拽着林琅就往浴室里头走:“你就把自己看的这么下贱,还是你在丽都本来就做惯了这种事,那些男人是不是已经碰过你了,碰过你没有,碰过你没有?!”
男人似乎嫉妒得快要疯狂,揪着他的衣领就按着他的头往水喷头下面压。热水一股脑地喷洒下来,不一会就浇的林琅全身湿透。林琅挣扎着被直喷而下的水流呛得喘不过气来,就又被男人抓着塞进了阳台里面,随手将他反锁在外头。
林琅浑身湿透,被外面的冷风一吹,立即打了个哆嗦,他叫了一声韩俊,随即就有些自我厌弃地闭上了眼睛,他冷的说不出话来,扭头看了一眼外头的皑皑白雪。
其实他刚才想告诉男人他根本不会做那些肮脏事,他知道凭着男人的独占欲和洁癖,如果以为他做过那些肮脏事,一定会崩溃掉。他终究是心软的,并且深爱着里面的那个男人。他哆嗦索索地站在阳台上,阳台的灯照在他身上,他的身影便投射在玻璃上面,他的头发白花花的起了一层的冰渣子,嘴唇一直抑制不住地哆嗦。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男人终于打开了阳台的门,眼神克制而痛苦:“林林,你告诉我,那些人碰过你么?”
“没有。”林琅呆呆地摇头:“我没有。”
男人欣喜而又痛苦,他别过头去,哑声说:“我刚才差一点就要掐死你了,林琅,你可能觉得我变态,可是如果你脑子里留着和别的人做爱的画面,我真的忍受不了。”
他的喉咙剧烈攒动:“你这一辈子,都别想有第二个男人,除非我死了。”
男人走过去将他拦腰抱起,疲惫而心酸地吻他:“你的身和心都只能是我韩俊的……林林,我真是恨透了你,我为你变成了一个笑柄,变得连我自己都看不起。可是……可是无论你怎么对我,我就是没有骨气地想跟你在块。”
他抱着他往卧室里头走:“我把我的所有都给你,我用我的性命来包养你,好不好?”
——正文开始——
坏男人 第一卷:木秀于林
☆、第1章 林琅
我听说,一个人要走很长很长的一段路,才能遇到对的那个人。
林琅出生的那天,是1988年的立冬,典型的深秋天气,窗台上林妈妈最喜欢的那株四季海棠开得娇娇怯怯,颜色能鲜艳到人的心底去。林爸爸慌慌张张地推着林妈妈出了门,仰起头是漫天的晚霞,夕阳的余晖媚艳而苍凉。
林琅刚出生的时候只有四斤四两,用林爸爸的话讲,就是小胳膊小腿,看着十分可怜。在林琅之前,林家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夫妻俩一心想要个贴心小棉袄,这辈子也算完满。所以当林妈妈知道这次怀上的又是个带把儿的时候,不但没有欣喜,反而想把林琅给做掉,毕竟对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夫妻两个来说,三个儿子确实是有点可怕了。关键时刻,还是林奶奶发了话,老人家思想传统,说什么也不忍心舍弃了已经长成人形的小孙子,于是一拍板:“生!你们要是养不起,我帮你们养!”
林奶奶当年也算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可惜嫁到林家没几年就守了寡,文革那会儿又被划为“黑五类”,没少挨批斗。可就是这样,她一个小脚女人还是咬着牙把三个儿女养大成人,其间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林爸爸是个孝子,自然不敢把养儿子的重担交给老太太,于是咬咬牙加入到南下打工的行列中。过了两年,林妈妈夫唱妇随,也跟着去了南方,家里的三个儿子便全都交给了林奶奶养活。林妈妈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可林爸爸却多少喝过几年墨水,一次在工地上捡到一张报纸,说是留守儿童没妈疼没爸爱的要多可怜有多可怜,心里就十分愧对自家的三个儿子,于是隔三差五就打钱回来给他们改善生活。林奶奶多年来练得一手好厨艺,萝卜白菜都能做出大鱼大肉的味来,又格外疼爱老小,所以林琅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的。
不知道是不是早产的缘故,林琅从小就比别人生得瘦小些,但是十分白净。这在他们村子很是难得,因为农村孩子土里来泥里去,要么长得白胖白胖,要么长得黑瘦黑瘦,只有林琅是白白瘦瘦的,照林奶奶的话讲,那就是活脱脱一个小秀才。秀才这个称呼,你可不要以为没有状元县官高,在庄户人家,在这四面环山的十里沟,秀才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了。
可没想到还真被林奶奶给说了个准。因为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的缘故,林琅上学就比一般人早一点儿。那时候小孩子都是八九岁才入学,可林琅六岁就跟着二哥一块入了小学。那时候农村还不流行幼儿园,只有一个学前班,数字能背到一百就可以入学。林琅过去原本是凑份子,没想到他的繁华盛世竟然就此开始了,第一次考试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喜得林奶奶领着心爱的小孙子逛了一家又一家,不消半天功夫,整个十里沟都知道林家出了个小凤凰。自此以后,林琅的成绩高歌猛进,得到的奖状挂了整整一墙,俨然成了林家不可不看的一道风景。等到了林琅小学三年级因为成绩优异直接蹦上五年级的时候,林奶奶就已经见怪不怪,相当淡定了。
农村人最重学识。因为成绩好的缘故,林琅成了村里孩子的楷模,谁家孩子不听话啦,考试不理想啦,大人就会拉出林琅来:“你看看人家林琅,又听话学习又好!吃一样的饭,喝一样的水,你要是能有人家林琅一半争气,我跟你爸(妈)这辈子也就值了!”
林琅从小就安安静静的,不大爱说话,小伙伴们一块玩,林琅永远是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笑的也是得体可爱。可是不爱说话不等于不会说话,林琅一副文文静静的模样,对人又很有礼貌,学习又那么好,这样一个可心的人儿怎么能不招人疼?所以林琅在家里受尽宠爱,出门走亲戚,也是姑妈舅妈姨妈表扬的对象。同辈的兄弟姐妹也都很爱护他,林琅那么清秀文静的一个人,动他一手指头都觉得有犯罪感。
林琅初三那年寒假,林爸爸买了一辆机动三轮车带着全家去林琅他大姑家走亲戚。林琅的大姑姑嫁得远,隔了好几个山头,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几趟。那一天是大年初六,积雪融化后的山路泥泞不堪。林琅怕冷,窝在林妈妈怀里笑着看两个哥哥把着扶手高唱那年最火的《双节棍》。
车子是在突然翻到山下去的。林琅对那一段记忆非常模糊,他只记得当时林妈妈紧紧抱住他的头,尖叫了一声,接着车子便翻滚了下去,林琅在惊叫声中失去了意识。
林琅在外婆家住了一个月,回来以后,他便和林奶奶相依为命了。人们再提到他,除了惊讶于他越来越俊秀的相貌,便是一声叹息。
☆、第2章 初入都市
林琅到达F城的时候,已经是规定入学的最后一天了。他从车站出来的时候,火车站塔楼上那个大时钟刚刚走到十二点,正午头儿上的太阳晒得他汗流浃背。关朋大老远就摇着手喊:“林琅,林琅!”
林琅生性木讷,整个高中也没交到几个朋友,关朋就是其中之一。说起关朋,可是和林琅截然不同的一个人,撇去性格不讲,就单说家庭条件,两个人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关爸爸是县城里的第一把交椅,关妈妈也是巾帼女英雄,商场上也算小有名气,两人充分践行了国家晚婚晚育的政策,年近三十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当然是寄予厚望。关朋和其他富家子弟不同,他家里虽然有钱有势,但是为人热情谦虚,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毛病,这也是林琅和他做了朋友的原因之一。关朋的成绩一直属于不上不下的那一种,不像林琅自从上学就一直是老师的心头宝,考上县里的重点高中也是因为家里老子的缘故,但就是这样一个人,高考那天硬是超常发挥,估分时出来的分数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关朋小人得志,美滋滋地拿过林琅的志愿表,看也不看就照抄了一份,没想到就那么压着线被F大给录取了。
林琅笑着将手里的行李交到关朋的手里,长长的刘海全因汗水粘在了脸上:“火车上难受死我了,又挤又热!”
关朋瞅着他直乐:“我说咱们好歹也是上大学的人了,您老人家就不能把您的头发拾掇拾掇?”
林琅腼腆地一笑:“这几天我奶奶一直生病,家里事儿太多,一忙就忘了这事了。”
林琅长得很好,就是因为不常理发的缘故,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大半张脸。他从高中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就算是理发,也不舍得花那两块钱到理发店去,而是找隔壁的李婶帮他随便剪一剪,所以从来谈不上什么发型而言,直让关朋替他感到可惜。本来开学前他打算到集镇上的理发店好好理一理,毕竟要到大城市去上学了,好一点的形象还是需要的,谁知就在开学的前几天林奶奶突然病倒了,一直到临近开学了也不见得好转,最后还是林琅嫁到邻村的小姑姑搬过来照顾老太太,林琅才急匆匆收拾了行李前来报到。
关朋指着前面道:“咱们学校的接待站在那儿!”
因为是最后一天,接待处的人并不多,林琅顺着他的手望过去,只见三四个穿着时髦的年轻人正坐在凉棚下面说话,看见林琅他们过来,一个女生急忙笑着站了起来:“是F大么?”
关朋点点头,指着后面道:“我们俩都是。”
林琅急忙笑着点头:“学长学姐好。”
那女生抿嘴一笑:“不好意思,我还以为你是他弟弟呢,我就说,哪有哥哥上学弟弟来送的?”
关朋听了笑眯眯地道:“可不是我弟弟么,他比我小两岁呢。”
林琅听了哭笑不得,关朋哪都好,就喜欢对女生放电,那学姐果然中招,脸色一红:“你们来的正好,校车上正好有两个空位。”
关朋一听,拉着林琅就往校车走去,林琅低声嘟囔:“太没良知了吧,连学姐都不放过!”
关朋听了嘿嘿一笑,拉着林琅就上了车,到车上一看,只有最后一排中间还有两个空位,林琅正要过去,关朋却一把拉住他,笑眯眯地对一旁的两个女生道:“不好意思,我同学晕车,能不能跟我们换个位子?”
林琅讪讪地一笑,但事实证明,帅哥就是有杀伤力,那俩女生被他笑得一愣一愣的,竟然万分欣喜地站起身挪到后面去了。林琅靠着窗坐下,低声问:“我什么时候晕车了?!”
关朋嘻嘻一笑:“你别得了便宜卖乖,你不是喜欢靠窗坐么,F城可漂亮了,坐后面你能看见什么?再说,牺牲色相的可是哥哥我!”
林琅会心一笑,扭头看向窗外。林琅喜欢看街景,在他高中的时候就养成了这个习惯。尤其是高三的时候,学习压力大,学校两周才会放一天半的假,班里的同学大都选择回家一趟。可是林琅心疼那来回六块钱的车费,通常都是留在学校里面。关朋家就在县城,两人成了朋友之后,常常叫林琅去他家一块吃饭。他们的学校坐落在县城最北面,可是县政府的家属院却在县城的最南面,所以关朋要骑着自行车载着他穿过那条县城最繁华的街道,有时候想放松了,两个人就步行去,最慢也不过一个小时。从那时候起,林琅就很喜欢这种类似于逛街的心情,看到壁橱后面一家一家的繁华,像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美好,富裕,给予他无限动力和渴求。
☆、第3章 爱有天意
F大是F城里最好的大学,在全国也算数得着的名校,始建于民国时期,这在学校一溜古色古香的建筑便可以看出来。F大最著名的除了那条“红枫路”,就属那湾在F城最大的“明珠湖”了。
学校的领导明显要给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个最好的印象,校车没有从最繁华的西门进,反而从风景优美的北门驶了进来。林琅本就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儿,被校车七绕八绕绕的心花怒放,悄声对关朋说:“咱们学校这么大啊!”
关朋切了一声,低声道:“大什么呀,北门离宿舍最远,学校才故意从北门过的,我昨儿就沿着校园逛了一遍了,没有临街的X学院大,也不如X学院漂亮。”
林琅一听挺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关朋,毕竟两个人都那么熟了,彼此是什么样大家都清楚,而是因为看到前面坐的那个女生突然扭过头看了他一眼。林琅向来要面子,顿时觉得自己像个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似的,脸上讪讪地再说不出话来。
学校的新生接待处设在了一排法国梧桐下面,有了关朋的帮忙,一切手续都办的非常顺利。关朋帮他办了饭卡回来,擦着汗问:“你宿舍分好了么?”
“哦,分好了,”林琅说着递过来一张纸条:“4号楼A区。”
关朋一听就愣住了,接过纸条看了一眼道:“咱们外语系都在2号楼,怎么把你分到4号楼去了?你等会,我帮你去问问!”
他说着就挤到人群里去了,林琅也吃惊不少,掂着行李挪到一边,还没站稳脚跟,身后就有人问:“同学,你是哪个系的,要不要帮忙?”
林琅一听转过头来,只见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正笑着望着他,急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同学帮我去问宿舍的事了”。
那人一听,估计以为他还不知道是哪个宿舍,便问:“你哪个系的?”
“英语系。”
那人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英语系的住2号楼,我找个人带你过去吧。”
那人说着就要回头叫人,林琅受宠若惊,心想F大的难道都这么热情,那人居然看透了他的心思,笑着说:“我叫陈林,管理系的学生会主席,你们英语系那几个干部我都认识。”
林琅忙道:“我叫林琅,不是琳琅满目那个琳琅,树林的林。”从初中的时候,大多数人听到他的名字之后都会问一句“琳琅满目那个琳琅?”,久而久之,林琅便养成了做完自我介绍之后自己外赠一个解释的习惯。陈林笑了笑,见关朋从人群里挤了出来:“靠,说是2号楼已经住满了,今天来的都安排到四号楼去了。”
不想陈林立即问:“四号楼哪个宿舍?”
关朋看了看纸条:“A区306。”
陈林大笑,拿过林琅手里的包:“弄半天原来是我们宿舍的,得,我带你过去吧。”
关朋皱起了眉头:“你看着不像大一的啊,林琅怎么会分到你们宿舍?”
“我们大四了已经。前两天宿舍阿姨就过我们宿舍说会有一个大一新生住到我们这儿来,没想到居然是你。”
F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