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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医生遇见黑社会-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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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华:居然最后才上自己的,至少一人一碗的上吧,亏自己几天不来,还怪想念的,简直就是浪费自己的感情。
  第二碗、第三碗和第四碗上的很快,因为冯青和周华是前后脚,馄饨都是一锅下的,第一碗好了,其余的自然也好了。
  团子已经吃过了,但人家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周华一边自己吃一边让团子也吃了两个。周华看着低头吃饭一言不发的冯青,觉得挺他挺酷的,无论是上大学那会还是在医院工作的几年,他都很少遇见像冯青这样的男人,长得并不是很壮很酷,但是就是隐隐散发的那种气质,没几个人能比的上。
  作者有话要说:╯▂╰ 好郁闷,没有留言 ╯ω╰ 好郁闷,没有评分╯﹏╰ 好郁闷,收藏什么的也不记得点
  ╯▽╰ 不过,默默喜欢什么的,人家还是想知道。乱害羞的……(O ^ ~ ^ O)
  ☆、伸张正义
  咳咳,他最近也不闲怎么观察起男人来了,既不是软妹子可以给自己当老婆,又不是小萌物可以捡来当儿子。
  周华和冯青见面的次数不算少,却没什么实质性的交谈,两个人一见面不过是打招呼、吃饭、告别……想想也真是够简单的。
  这天也一样,闷声吃饭,吃的很无聊的时候,周华扬着下巴说,”这家的馄饨挺好吃的,是吧“
  冯青给面子的点点头,然后依然沉默。
  过日子要是和这种人过的需要多大的幽默感,生活才不会无聊。
  周华正思索着对面这人该娶什么样的软妹子当老婆时,就听到了哐哐……的声音传来,伸长脖子一看,隔壁的一个八宝粥的铺子被砸了。
  面对恶势力,他该怎么办?
  他没去那家八宝粥铺子喝过粥,他不喜欢甜食。
  可他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他需要考虑大众的意思。不已一己之好恶而定它的存否,“冯青,你喜欢喝八宝粥吗?”
  冯青自然也看到了附近发生的事情,“还好,不算讨厌”
  “这样,你抱着团子,要是我万一发生点什么不好的事情,你一定要捂住我家团子的眼睛”
  冯青接过团子,团子缩在他怀里,软软的喵了一声。
  “团子,爸去当伸张正义的小怪兽了,你一定要HOLD住,千万不要让坏人把注意力集中到你这里”
  周华恋恋不舍的看了团子一眼,用托孤,呸,是嘱托的眼神看了看冯青,腿下生风般的冲了过去。
  周华停在八宝粥的铺子前,伸出正义的手臂,大声喊道,“stop”
  事情就是这样,他以为自己是个勇士,其实在别人眼中他什么都不是,争吵的两三个人停住了两秒钟,甩给了他一个眼神,继续他们的大业。
  A男被B男抓着,楚楚可怜,梨花带雨。
  B男抓着A男,凶神恶煞,腹黑鬼畜。
  C男闲坐钓鱼台,作壁上观。
  被无视了的周华,再次大吼一声,“放开那男子”
  C男乐了,他对着A男和B男扬了扬下巴,“看,英雄救美的来了。”
  A男缩了缩脖子,也不挣扎了,B男松开握住他的手,看着周华,说道,“要是闲,游行或是做地下党去。要是又闲又有钱,去夜上海泡妞去。要是又闲又有钱又不想活了,去租借和西捕捉迷藏,火拼去”
  周华沉默了,真是大城市的人,说话就是有深度,他清了清嗓子,叹气道,“我只是来伸长正义来着,不过看样子勇士总是难以被理解的,正义的
  侠士总是孤独的。”
  C男,“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在这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中,又给人暂得偷生,维持着这似人非人的世界。我不知道这样的世界何时是一个尽头!”
  A男:“……”
  B男:“……”
  周华:“……”他没脸说剽窃是不对的,人家万一只是引用一下名人名言呢。
  B男:“你又抽什么风,还不死过来,把老三给我架回去,少让他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
  A男挣扎起来,“我这是自食其力。”
  B男一巴掌扇到他肩膀上,扇的对方摇摇欲坠,“自食其力个屁,我养不起你”
  伙计,悠着点,你也不看你那宽阔的肩膀,硕大的体型,电线杆似的手臂,你这不是□,残害风雨飘零的花朵嘛。
  A男怒红了眼,“我是男人,我不要被别人养。”
  B男指着他,“你,你从小就是被我养大的,现在骨气了”
  C男优雅的走过去,揽住A男的肩膀,在周华都以为他低头是为了劝人时,他用那个揽人的手,一手刀把人给劈晕了。
  一个赤…裸的暴力,一个优雅的暴力,一家人都是残虐的。
  周华看着晕倒在C男怀里的A男,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B男把人给接过来,C男朝着周华勾了勾手指,“怎么样,还想英雄救美嘛”
  “其实他和美真的没什么关系,你误会了。”
  C男,“欧?”
  欧个毛,周华心里鄙视死自己了,没事抽什么风,这大上海那个人不比你有本事,要是人家需要你救,还不如死了好呢。
  周华:“今天月色不错”
  C男仰起头看了看,赞赏道,“还不错,过两天就是十五了”
  周华,“我还要赏月,先走了,你们先忙着,不用送了”
  周华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冲了回去,他没看到B男用看白痴的眼神,目送着他的背影。
  “喵,喵……”看到周华回来,团子伸出头向着他打招呼。
  周华大口喘着气,弯着腰,向团子摆手,“儿子,你先在你冯叔叔怀里待会,爸爸先喘口气。”
  冯青静静的看着他,等他恢复过来,伸手接过团子时才问道,“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周华嘴角抽了抽,刚才的对决他是被挤压一筹,但还不至于弱的像女人需要个爷们送
  自己回去吧,“不用了,离得也不远,我当散步了。”
  冯青没有强求,“那好,慢走”
  周华:“……”
  冯青:“怎么了”
  周华:“我只是突然想起来我的馄饨还没吃完。”
  “恩”
  “钱也没付”
  “恩”
  “团子的碟子也没收”
  “恩”
  “所以那馄饨铺的老板为嘛走了”
  他总算看清楚眼前的场景和他走之前有细微的差别,明明没几分钟,这老板怎么手脚这么快了。
  冯青:“他可能去厕所了”
  周华:“希望是小便”
  冯青:“……”
  火熄了,老板不见了,没有了老板的馄饨铺在夜色中那么孤独。
  周华找到了团子的碟子,但是馄饨他还是剩下了,他没再当雷锋帮老板看铺子,收了团子的碟子和冯青打完招呼就回去了。
  周华走后,馄饨铺的老板才出现,他身后隐藏着一对人。
  他恭敬的喊了句,“老板”
  冯青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他一眼,“收拾一下回去吧”
  “是”
  作者有话要说:用你们热情给照绯留言打分吧
  ☆、丁香
  回到家,管家就把周华给叫住了。
  管家是给冯尧传话的,冯尧的身体已经好了,明天就可以去舞厅了,所以周华被授权的管理到此结束。
  周华扭头看了看冯尧的房间,管家像是知道他所想,说道,“少爷出去了。”
  OK,出去就出去吧,幸福总是短暂的。
  虽然他耀武扬威的地位没了,周华第二天还是一大早就起了床,吃过早饭就出去了。他还不想让人觉得职位一降,人就不热心事业了。
  万一再丢了工作就雪上加霜了。
  团子缩在周华怀里,听见汽笛声就伸头看看,然后很快就缩了回去。
  风景漂亮,有空座,还不要钱的地方,当属丁香花园。
  冯尧介绍的公园也不是不好,可周华不属意那只肥猫当自己儿媳妇,即便是主人再萌,也不能掩盖它骁勇的体魄。所以他还是带着团子另觅佳人,说不定还能给团子找个洋妞当媳妇呢。
  丁香花园占地有四十多亩地,布局精致,有清池、有楼阁、有假山、有小丘陵甚至还有酒楼和书画店。
  园子里的植被和花草种类也多,一看就是个用心建造的好地方。
  周华不学建筑也明白,这样的地方要是放到现在,肯定是个过亿的工程。
  这花园与公园还是有区别的,流浪汉不让进。
  早晨公园的人很少,不过也不是没有,毕竟这丁香花园的酒楼堪比五国大饭店,重要的是来这里吃饭的一般都是以有钱为基础的各色人士。
  周华抱着团子去那酒楼看了看,仰望了一下它的高度,嗅了嗅它的饭菜香,鄙视道,“装文人,狗屁君子远庖厨,这书画店和酒楼离得这么近,哪里远了。”
  不过,这话可某人囊中羞涩存在直接关系。
  “喵喵”
  周华低头摸摸团子,“儿子,这里的菜都是金子种出来的,吃了不消化,肚子会痛的”
  “喵喵……”
  周华:“爸爸怎么可能骗你,金子是重金属,吃了肚子里人就完了,要不古时候有钱人自杀都喜欢吞金。”
  “喵喵……”
  周华看着它闪亮亮的眼睛,接收到他崇拜的目光,“要不是你爸爸,博学是应该的,作为爸爸的儿子,你长大也会和爸爸一样的,浑身散发着知识的荣光”
  “喵喵……”
  周华:“这才对,自信一点,爸爸带着你找漂亮的猫小姐去”
  “喵……”
  啪!一个男人滚了出来。
  啪!一包行李紧接着被扔了出来。
  然后路被挡了。
  某中年男子,冷淡的看着地上的年轻男子,“我们小庙容不了您这尊大佛,您赶紧带着您的高傲去您该去的地方,省的我们碍了您的眼”
  周华:这话绝对是讽刺。
  年轻的男子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捡
  起行李,对着中年男子说道,“这个月的工钱还没给呢”
  这中年男子被气到了,“好,您等着,我这就给您取去。”
  年轻的男子点点头,笔直的站在那里等着,却等来了一把扫帚。
  那扫帚甩出来的那一刻,周华抱着团子赶紧的往后躲,以防被波及。那年轻的男子倒是极硬气,被扫帚甩到身上了也不动,“工钱”
  周华崇拜的看着他,牛人!这个时候了还能想着钱,一般人早就跑远了吧。
  中年男子看他这样,从怀里掏出钱甩到他身上,“给你,拿起钱,滚得远远的”
  那年轻的男子走过去,面对这中年男人,“你给我还不要了呢,留着自己吸鸦片吧,祝你多活几年。”
  在那中年男子气的狰狞的表情中,那年轻的男子踩着钱,捡起那把扫帚,走了。
  周华抱着团子跟在他后面。
  一直走到了丁香花园门外,他停下来,看着周华,“你一直跟着我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还真没什么意思,他不过是顺路一起出去吧了。
  周华指着丁香花园,“这,公共场所。不是我家,也不是我工作的地方,所以我只是和你一起顺路离开而已。”
  年轻的男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眼,似乎是在确定他话的真假,然后有自嘲的笑了,“我现在这样身无分文,就算是心有所图也是白费力气罢了”
  周华:“年纪轻轻干嘛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我看你是在那种大书画店里工作的,肯定是有才的,怎么也不可能饿死。”
  那年轻的男子对他的话不以为意,“你说的轻巧,百无一用是书生,这不是自古的老话嘛。”
  周华:“还真是个才子,走,也快吃午饭了,我先请你吃饭,边吃边聊,说不定我还能给你出主意呢”
  他这可不是自信,这时代他也生活了七八年了,耳濡目染的肯定还是有些办法的。
  “你”他还真有些饿了,那年轻的男子点点头,他没有银子,现在能做的就是填饱一顿时一顿。
  抱着这样的心态,年轻的男子跟着周华来到小饭馆。
  饭馆的老板看到周华,慢腾腾的挪过来,瞥了眼他带来的人,问道,“今天是一碗鱼汤还是两碗?”
  周华:“一碗鱼汤”
  饭馆老板想:就知道你个小气鬼。
  老板转身就走,这点东西连单子都不用记了。
  周华:“着什么急,鱼汤是我儿子的,我和我朋友还没点菜呢”
  “喵……”
  老板站住了,他有点不确定的看着周华,知道确信着声音确实是周华的,快步的挪了回去。
  周华问那年轻的男子,“你先点吧”
  “我也不熟,还是你点吧”
  周华:“那好,要个松江鲈鱼、八宝鸡、再要两盘素菜,一笼南翔小笼包,两碗米饭”
  老
  一碗鱼汤”
  饭馆老板想:就知道你个小气鬼。
  老板转身就走,这点东西连单子都不用记了。
  周华:“着什么急,鱼汤是我儿子的,我和我朋友还没点菜呢”
  “喵……”
  老板站住了,他有点不确定的看着周华,知道确信着声音确实是周华的,快步的挪了回去。
  周华问那年轻的男子,“你先点吧”
  “我也不熟,还是你点吧”
  周华:“那好,要个松江鲈鱼、八宝鸡、再要两盘素菜,一笼南翔小笼包,两碗米饭”
  老板:“都要?“
  周华:“点了自然是都要的”这不是白痴问题吗?
  他只是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简直就是从铁公鸡变成了大财主。
  老板带着怀疑去下单了。
  周华:“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林慕白。”
  周华:“我叫周华,这是我儿子,叫团子,团子,给林叔叔打个招呼”
  “喵……”
  周华:“他可能饿了,有点懒洋洋”
  林慕白看了眼周华,又看了眼团子,想能把宠物养的这么好的,肯定不缺钱,否则他还真怀疑这个人点这么贵的菜是骗自己来吃霸王餐的。
  周华:“那老板为什么把你解雇了?”
  “还能有什么,他找到更有名的人了,自己这种打散工的自然不能留下来浪费粮食”
  周华:原来是被优胜劣汰了。
  周华:“你原先是做什么工作的?”
  林慕白:“画工。”
  这要是放到现代,随便开个业余班还不是大把大把的赚钱。
  生不逢时!
  周华:“画工应该挺容易找工作的吧,我看好多广告和月份牌都是先画后印的。怎么说你也是个技术人才”
  林慕白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才不会为外国人做事”
  果真如那中年的老板所说,这个高傲的人,现在这是月份牌和广告大多为外商所垄断。有些外商一开始时是让画工在国内画了画,运回国印出来弄成月份牌,再运回中国,毕竟是个新奇东西,他们高价出售往往能获得巨大的利益。现在就算是不需要不需要在运出国,也大多为外商控制。
  他对这样的人是尊敬的,就算是骨子里呆这里腐气,他依然是尊敬他们的一片赤诚爱国心。
  男人嘛,骨子里的节气是怎么都不会变的。
  不过他想帮忙是帮不上了,“菜快上来了,先吃饭,吃晚饭,我带你去找我同事,他住这里,可能认识这
  方面的人。”
  林慕白从没有想过自己落魄无依时会有人来帮助自己,他看着眼前的男人,点了点头。
  ☆、兼职开始
  公孙云清冷淡的看着眼前的男人,转头问周华,“你朋友?”
  周华愣了一下,点点头。
  周华一开始认识公孙云清的时候以为他是那种斯斯文文又好说话的人,后来认识久了才发现他对于不熟悉的人或者不想搭理的人,态度一般都会很冷淡。
  有了这样的认识他还是挺骄傲的,毕竟他认识没几天就跟着公孙蹭了顿饭,那可是自己在这里生活以来记忆里为数不多的大餐。
  公孙:“那到房间里谈”
  “喵……”
  其实他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的,那可是级别的代表。
  林慕白对公孙的冷淡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这些年他也算是见惯了形形□的人,至少他只是冷淡,眼底不含一丝鄙夷。
  到了房间公孙三言两语就打听清楚了林慕白的各种,包括以前干过什么,家是哪里人,擅长做什么,有什么技能。
  林慕白也算是苦娃子,无父无母无家无业,手无寸铁只是耍得好一个笔杆子,公孙云清和周华翘了一下午的班,去了光明书局,书局的主编是公孙云清的同学,于是林慕白找到了工作。
  对于自己这次所做的好人好事,周华两句话总结——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因为他在书局找了份兼职。
  翻译的待遇还算不错,当然主要还是看翻译出来卖的效果,周华对自己的水平相当有自信,觉得,他离高薪阶层已经不远了。另外,林慕白答应自己如果有需要可以帮自己画插画。
  人家都这么说了,他还拒绝,他不是太无情了嘛。
  无情的事,他怎么好意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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