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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籽不发芽(妖怪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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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呆籽不发芽(妖怪文)
作者:壹小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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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初冬,入夜,细雪纷纷扬扬。
呆籽蹲在小火炉旁边暖了暖冻僵的手,他瞅着炉内燃烧的小火苗,火焰转眼吞噬了纸张。
烧掉书信,呆籽起身回屋。
屋内非常暖和,一名青年斜躺在长椅,闭目养神,蓝色外袍随意搭在身上,束发的玉簪落在地面。
非人非仙非妖的绝色美人息景,他拥有惊世的绝等容貌,却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被束缚在微雨山已两千余年,每五百年仅有十二个时辰能出去稍微透透气。
面对单调乏味的漫长岁月,息景相当坦然,命运弄人并不意味着他必须向不公平的一切低头,他顺利找到了人生的乐趣。
他出不去,不等于别人进不来。
每月十六的夜晚,微雨山的力量降低,一只纯白色的乌鸦飞往人界,带回息景转世的情郎与之相会。
浓情蜜意的恩爱感情拂去了息景困在微雨山的郁结。
呆籽小心翼翼地迈过坐在地面醉醺醺的白乌鸦,他走向息景,说道:“师父,山林的力量开始稀薄了,我去九叔那儿买酒。”
闻言,息景睁开眼瞅了瞅身旁的少年。
呆籽与他的名字不同,他模样清秀,黑眸里灵气闪烁,思维灵活,既能吃苦又特别听话,十分讨人喜欢。
又逢十六,亥时将至,息景眼底流露出显而易见的喜悦。这一天,息景的心情远比阳光明媚。
对此,白乌鸦的总结简单明了,即将与情郎激情幽会,欲念累积导致的兴奋实属正常。
白乌鸦的翅膀牢牢地抱住白瓷酒瓶,它叉开两条小细腿坐稳,它打了一个酒嗝,刻意模仿某人说话的声音和语调。
“息景,我喜欢你。”
“息景,我每时每刻都忍不住想你。”
“息景,只要闭上眼,我就感到你在我怀中。”
呆籽:“……”
息景平静地看了眼喃喃自语的白乌鸦,他对这只摇头晃脑的醉鸟要求不高,白乌鸦一会儿记得把人带回来就足够了。
息景不吭声,白乌鸦黑溜溜的眼珠转了转,随即邪恶地笑了,它的嘴壳一张一合,发出息景的说话声。
“霄宇,抱紧我。”
“霄宇,用力,不要停。”
“霄宇,我爱你,比任何人都更爱你。”
呆籽一头冷汗,默默捂脸。
息景不动声色地蜷起手指,他指尖用力一弹,一团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砸在白乌鸦的小脑袋。
“闭上你的乌鸦嘴。”息景说道。
白乌鸦夸张地晃动身体,它扑腾几下抱紧酒瓶没有倒地,打晕的脑袋贴着微凉的瓶子:“不好,我受伤了,飞不动。今晚恐怕不能去瑜国公的府邸。”
“是吗?”息景唇边勾起一抹浅笑,笑容耀眼得让人无法直视,眼底却尽显寒冽杀机。
白乌鸦遭遇冰冷视线,酒意瞬间醒了一大半,偏过脑袋搂住酒瓶装醉。
息景平时脾气不错,可一旦事关这位两千年来转世数次的情郎,他的情绪起伏格外明显。
这一世,息景的情郎为当朝的瑜国公秦霄宇。
与情郎亲吻相拥,倾诉爱意,是息景咬紧牙关面对沉重苦难的重要力量。白乌鸦素来闹腾,但从不在这个问题胡来。
白乌鸦喝不习惯山里的果子酒,独爱九叔酒庄的女儿红,可它当夜总得不遗余力地朝国公府邸飞一圈,没力气再奔向酒庄买酒,于是,呆籽毫无悬念地担起了这个重任。
得到师父的许可,呆籽打开锦盒,他取出银两揣在衣兜。
从微雨山的小宅院到九叔的酒庄,有很长一段路,呆籽不比白乌鸦飞得奇快,加之雪天路滑,呆籽的步速直降,他提早出了门。
呆籽无父无母无名字,息景遇见他那会儿正值隆冬,幼年的呆籽鼻青脸肿地蜷缩在角落,冻得直哆嗦。
息景利用有限的时辰外出,刚刚寻得情郎转世投胎的人家,心情大好。路旁有一家包子摊,息景好心地买了一个肉包子给这个小孩,哪知呆籽双手捧着热乎乎的包子舍不得吃,屁颠屁颠地跟在息景身后,一路跟回了家。
从此以后,息景多了一个小尾巴。
起初,息景为呆籽取名安然,白乌鸦却总是“呆籽,呆籽”的叫他,认为他是一颗呆掉了的种子,一个又一个春天过去了,呆籽居然不发芽。
呆籽的种子形态一直在延续,年复一年,毫无任何发芽的征兆。时间久了,微雨山的生灵们均亲切又贴切地唤这颗不发芽的种子为呆籽,安然渐渐成为了不常使用的名字。
拎着妖火灯笼走在黑夜笼罩的山林,呆籽突然脚下一滑,猛地朝前扑去,他沿着山路滚了好长一段路,直至撞到一棵古树才停下来。
他揉了揉撞疼的头,意外发现积雪的古树下好像有一抹人影。
息景常提醒呆籽,小屋外的闲事尽量少理会。人心难测,海水难量,以呆籽的个性,害人之心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可防人之心仍有待提高。
拾起摔破的灯笼,呆籽重新点燃妖火,只见树下那人身披黑色的斗篷,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对方停留此地应该有一阵子了,斗篷上面积了厚厚一层雪。
呆籽迟疑自己是否应当离开,可考虑再三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他心里直嘀咕,这般寒冷的雪夜,假如这人出了意外急需帮忙,自己若这么不闻不问的走了,肯定始终内心难安。
壮着胆子往前走了两步,呆籽尝试喊了几声,对方纹丝不动。
呆籽稳了稳情绪,又靠近了些许。他轻轻地掀开斗篷,随即看到了一张略显苍白的脸。这是一名年轻英俊的男子,双目紧闭,眉宇间透出一丝痛苦。
呆籽伸出手指准备探一探对方的气息,指尖缓缓贴近了些许,下一刻,他的手猛烈一颤,下意识缩了回来。
糟糕,这个人没有呼吸了。
呆籽顿时有些着急,但他很快压住了焦虑的心情,再次伸手确定对方的情况。
然而,事实难以改变。对方没有呼吸,没有脉象,浑身冰冷僵硬,已然死去。
呆籽眼底浮起一丝难过的神情,他跟随息景六百年,不管世间如何改朝换代,微雨山的日子一如既往的单调平缓,这儿的一草一木均变化缓慢。呆籽万万想不到,如今居然有人会冻死在微雨山。
夜间,山林中的猛兽们出没,呆籽不忍心让这具萍水相逢的尸体暴露在野外,惟恐遭到野兽啃食。
对呆籽而言,最初在泥土中生根发芽,最后落叶归根回到泥土,泥土是神圣庄严的存在。暖春时节,呆籽总爱躺在土坑内,晒着太阳做着发芽的美梦,哪怕美梦至今没能成真。
不管对方是不是种子,至少呆籽认为,逝者入土为安。
趁着野兽尚未出现,呆籽抓紧时间挖了一个坑。他把男子放入坑里,用黑色斗篷重新盖好,然后以泥土掩埋。
呆籽搬来一块石头放在墓前,又折了一根树枝插在旁边。
在四周刻了记号,呆籽拍了拍衣服上的落雪和泥土,急匆匆地往九叔的酒庄跑。
九叔的酒庄位于京城繁华热闹的街道,生意兴隆。呆籽每月来一次,对这儿的一切丝毫不陌生。
息景对呆籽叮嘱再三,世间的平常人与他们不一样,他们能够活成千上万年,而凡人从出生到死亡,短短百年就是一生。九叔酒庄的主人已年迈,呆籽却仍是少年模样,所以呆籽不可使用真实相貌出现,以免被人发现他没有老去。
离开酒庄,呆籽用剩余的铜钱又买了些香蜡纸钱。
呆籽拎着东西准备赶回微雨山,路的前方忽然出现了许多的官兵,把行人拦在道路两侧。呆籽被人群推挤到了旁边,险些跌倒,幸好一位中年大叔拉了他一把,他才站稳。
呆籽连声道谢。摔坏了酒罐子,白乌鸦铁定崩溃。
没多久,一大队人马现身道路尽头,其中一名男子骑着高头大马,一身金色长袍,火光映照得衣衫的金丝飞龙光彩熠熠,分外威武霸气。
街道霎时沸腾了,拥挤的人潮向着道路里疯狂涌动。
呆籽一脸费解,他不懂众人为何欢呼雀跃,于是好奇地询问身旁的大叔,穿金袍那人是谁。大叔解释道:“孩子,这位可是当朝明君,翊武王陛下。”
今夜恰逢云乐公主与兵部尚书大喜的日子,翊武王杨岳峻亲临喜宴为皇妹庆祝,此刻,杨岳峻已有五六分醉意,在返回皇宫途中。
翊武王?
呆籽对这个称谓困惑不已。
其它人眼里,杨岳峻是他们的君王,对呆籽来说,有一件事,他一直有点在意。
他有一位身份尊贵,但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朋友,翊武王杨岳峻。
杨岳峻每年给呆籽写一封信,这封信与小瓶露水绑在一起装在空罐内,放入山脚的溪流。罐子顺着溪流飘到呆籽出山时路经的一个水潭内。
信中通常仅有一句话。
安然,一年未见,愿你一切安好。
杨岳峻写的信,呆籽向来心存疑惑,可他没打算找对方问清楚。这人是世间的君王,呆籽是一颗几百年的种子,呆籽不愿与人界有太多的接触。
踏入微雨山,呆籽根据沿途的记号找到了埋葬尸体的位置,好歹一面之缘,人既然埋了,总得捎些纸钱,冥界路上不至于太穷困。
呆籽刚靠近土堆,立刻傻眼了。
地面赫然一个大窟窿,埋在里面的尸体不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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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呆籽:尸体兄,开坑了,快撒花(^…^)
尸体:……
第2章
紧盯地面的坑,呆籽的心情非常复杂。
他开始担忧,是不是自己方才过于匆忙,坑挖的太浅,导致野兽嗅到气味刨出尸体叼走了。
然而,这个想法持续的时间极短,呆籽很快在坟墓附近找到的脚印,清晰的印记自坑边朝着山路的方向蔓延。
呆籽一愣,顿时冒出一个不祥的念头。
完了,莫不是发生了尸变。
假如真是这样,麻烦可就大了,他必须尽快找回尸体,以免微雨山的生灵受到伤害。呆籽焦虑加剧,他慌忙沿着山路找了一会儿,可惜毫无结果。
一人的力量太有限,这么找下去不是办法。呆籽想了想,拔腿往小屋跑,息景修行日子久,灵力强。
呆籽相信,有急事,找师父,这准没错。
上气不接下气地直奔微雨山山顶的小宅院,呆籽一口气冲到息景屋外,他累得气喘吁吁,一把推开门,话到嗓子猛地止住,险些把自己呛到。
屋内,烛火摇曳,衣裳丢了满地,暖意之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息。
床里光溜溜的两人缠绵相拥,秦霄宇压在息景身上,息景抓紧秦霄宇的胳膊,息景微微扬起上身,脸颊尽染红晕,眼神迷离。
“霄宇。”息景抬眼看着心上人,低声唤道。
轻轻应了声,秦霄宇随即低下头封住了息景的唇,两人吻得难舍难分。
秦霄宇今年二十有七,这些年,他铲除了犯上作乱的叛臣贼子,继而又领兵出征,成功平定了外族入侵,为翊武王除去心腹大患。秦霄宇年轻有为,战功卓越,杨岳峻封他为瑜国公,如今居住北州城。
息景认为,杨岳峻有心让秦霄宇远离京城,防止秦霄宇往后功高盖主。息景对世间的争权夺利不感兴趣,他只是觉得北州城太远了,幸好白乌鸦飞得快,不然他和秦霄宇的见面遥遥无期。
难得一个月相会几个时辰,两人自然舍不得浪费,及时解决各种需求。
呆籽尽可能轻地合拢门,他默默地转过身,无言望向夜空。
师父很忙,没时间和精力帮他寻找尸体,呆籽不得不把希望投向了另一位熟人。
白乌鸦的家搭建一棵古树上,是一间小木屋。呆籽顺着枝干爬上树,弯着腰钻进小木屋。
木屋的主人此刻正躺在干草堆成的草窝里,它怀里抱着空酒瓶,白色的嘴壳时不时一张一合发出不成调的哼哼。
呆籽放下刚买回来的女儿红,他挪近了些许,伸出手指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醒醒,快醒醒。”
白乌鸦不乐意地挪了挪身体,依旧抱着酒瓶,它仍处于睡梦中,愤愤然嚷道:“天帝……你他娘的没良心……鸟爷我不就是睡了你……”
呆籽一头黑线。
白乌鸦又喝多了。
下一刻,白乌鸦翻过身,恨恨道:“……养的相思雀而已……”
呆籽:“……”
鸟爷,说话大喘气是病,得治。
呆籽坚持不懈,他又戳了戳白乌鸦的翅膀:“大白,快起来,有急事。”
白乌鸦没反应,蜷在窝里懒得动,呆籽咬咬牙,抓起白乌鸦左摇摇右摇摇上摇摇下摇摇,总算摇醒了。白乌鸦头晕得难受,它迟缓地转动黑眼珠,呆滞的目光瞅向面前的少年:“别晃了,头疼。”
“大白,你得帮我找一找。”呆籽的话语透出着急,语速也快了许多,“我下山的时候埋了一具尸体,刚才回来发现尸体不见了。”
白乌鸦哦了一声,似乎对此并不在意,它扬起翅膀拍了拍呆籽的手背:“别难过,丢了就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改天我再找两具尸体给你玩。”
闻言,呆籽无言以对。
白乌鸦说完这些,脑袋往旁边一偏,搂着空酒瓶又睡觉了。
呆籽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看样子白乌鸦醉得不轻,它一会儿还得送秦霄宇回北州城,让白乌鸦此时此刻帮忙实在是希望渺茫,找尸体这事,呆籽需要另外再想办法。
呆籽慢步踱到屋后,那儿有一只息景捡回来的幼兽,小金猫。
金猫年龄尚小,颇有几分稚气,是一个可爱的小丫头。
小金猫的皮毛呈金黄色,胸口和额头有金色白色交错的斑纹,它蜷起来毛乎乎的一团,尾巴很长。尽管仍是幼年,但金猫与生俱来四肢粗壮,善于追逐,它对声音异常灵敏,习惯夜间出行捕食。
息景属于典型的只管捡不管养,小金猫一直缩在屋后,小窝是呆籽搭建的,食物也全由呆籽提供。小金猫现在野外独自捕食能力不强,为了不让这只幼崽饿肚子,呆籽不得不时常拽着白乌鸦狩猎,带回生肉给小金猫吃。
小金猫目前攻击力弱,和寻常的猫无异,它偶尔嗅一嗅呆籽的手,发觉呆籽的气味不如生肉好闻,又扭头乐滋滋地啃美食去了。
呆籽带了一块肉给小金猫,小金猫吃肉,呆籽就蹲在旁边与对方交谈。
“花妞,和你商量一件事。”呆籽说,“能不能帮我找一具尸体。”
呆籽顿了顿,补充道:“一具会走路的尸体。”
小金猫咬了一口肉,它偏偏脑袋看了一眼呆籽,又埋头继续吃东西。直到肚子填饱,它满意地伸了伸身体,喵了一声,当作答应了。
呆籽兴高采烈带着好不容易找到的帮手赶往埋葬尸体的位置,小金猫钻到坑内闻了闻,又趴在尸体坐过的地方闻了闻。
小金猫的追寻气味的本事不算顶级,但它判别声音的能耐堪称一流,方圆之内任何的风吹草动均逃不过它的耳朵。小金猫在原地停留片刻,快速往前跑去,呆籽紧紧跟在它身后。
小金猫一路跑跑停停,越走越偏僻,最终停在后山一个山洞外面。
呆籽环顾四周,顷刻目瞪口呆。
山洞旁立有一块巨石,石面刻了三个大字,镇魔洞。
说不出的诡异感油然而生。
呆籽简直难以置信,这具尸体竟然如此彪悍,有本事冲进镇魔洞。据悉,镇魔洞内关押着凶残无比的魔物,为了防止魔物逃脱,镇魔洞附近的力量尤其强大,一般的小妖小怪根本无法靠近,更别提进入山洞。
作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小妖,呆籽理所当然只能远观。
呆籽不甘心地问道:“花妞,你确定尸体在山洞里?”
小金猫连连叫着,它在洞口转来转去,显然也在为无法靠近而苦恼。
呆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微雨山无疑是一个大囚牢,不过,息景的待遇比镇魔洞内的魔物舒适太多。
息景在微雨山范围内至少行动自由,偶尔还可以出山溜达一圈。情郎每月按时前来相会,两人恩爱甜蜜,不羡鸳鸯不羡仙。
有时,息景几乎忘却自己是被关在这儿,把自己当作了微雨山的山神。
至于镇魔洞里的魔物,息景没见过,他来到微雨山时,那家伙早已关在洞内。微雨山的生灵们众说纷纭,可没有一个能够确切告诉息景,那个魔物究竟是怎样的存在。
息景收起自己的好奇心,不理会镇魔洞里的秘密,安心与自己的情郎过日子。
呆籽站在镇魔洞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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