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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8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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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从一百步开始,不断加,瞬间就将度提升到了极限。

    他们在孙振所部面前,呈扇形展开,意图全歼孙振的骑兵。

    “准备迎敌!”孙振大吼一声,就从大腿上抽出一柄手弩,带着部队,策马前冲,他清楚,此刻,跑是没有用的。匈奴人与他的距离,不过数十步,根本无法摆脱敌人,唯有与之拼命,方有生机。

    况且,孙振相信,很快,这些匈奴人就顾不得自己了。

    所以,他只需要纠缠住敌人就可以了!

    听到校尉的命令,孙振的部将们纷纷抽出手弩,紧紧的簇拥着他。

    能跟随孙振一起出来,博此富贵的,自然,全部都是他的子弟兵、同袍手足,至不济也是至交好友。

    属于有着过命交情,彼此都可以交托性命,托付孤儿寡母的刎颈之交。

    譬如黄匡,他几乎是立刻策马,来到孙振的身侧,两人并肩驱策,迎向匈奴骑兵。

    匈奴人越来越近,甚至可以看到对方的满嘴黄牙,闻到他们身上散出的浓浓腥膻之味。

    “岂曰无衣!”黄匡大吼起来,将手里的手弩扣响:“与子同袍!”

    他很清楚,孙振此刻必然没有什么战力了,他方才在马上扣响神臂弓,肯定伤到了筋骨。

    “岂曰无衣!与子谐行!”又有两位队率冲过来,在孙振左侧出现,举着手弩,射向来袭的匈奴骑兵。

    在这个瞬间,孙振的三百余骑,几乎同时扣动手弩,射出一道箭雨。

    “啊……”匈奴队列之中,立刻就倒下了数人。

    这个结果孙振和汉军上下都惊讶无比。

    要知道,在过去,即使是在与羽林卫和虎贲卫的操练里,这样的近距离手弩攒射,哪怕对方有所防备,也至少可以射落十余人甚至数十人。

    而如今,三百余箭,只射落了数人。

    这说明,自己面对的敌人,不仅仅反应度远想象,恐怕就是忍受能力也远常人。

    要知道,这种手弩,虽然威力较小,除非直接命中要害,不然根本不能致命。

    它的最大作用,在于伤害敌人和打乱阵型。

    尤其是前者,最为关键。

    因为在高移动的战马身上,只要骑术稍微重心不稳就很容易掉落下马。

    但现在,孙振敢肯定,方才的手弩攻击至少命中了上百人。

    但这些匈奴人,却仿佛没有痛觉,他们生吃了这一波汉军从前屡试不爽的手弩攻击,却没有受到影响一般,依旧保持着完整的队形。

    这样的敌人,前所未见!

    但孙振那里知道,对于白狼骑兵们来说,死,不是终结,只是一个开始。

    他们中的人,甚至就是经常行走在生死之间。

    莫说是汉家的手弩了。

    即使是摆上一排大黄弩,他们也敢硬顶着来。

    战死,就是这些人最推崇的方法。

    这样,他们就可以回归他们信奉的神的怀抱,活在一个永恒的神国,永远勃起,永远有美人美酒。

    …………………………

    “点子扎手!”黄匡惊呼道,他直接扔掉手弩,抽出马刀。

    其他骑士也纷纷丢弃手弩。

    这一战,只能硬碰硬了!

    “来吧!该死的匈奴蛮子吾等看看,究竟是你们日夜骑射锻炼出来的技战术厉害,还是我等日夜操练,训练出来的劈砍之术有用!”

    黄匡将马刀高高举起,在额头前平行,然后向前一挥,大吼一声,就像他曾经在故事里听说过的那些百年前甚至几百年前的的三秦子弟兵一般,慷慨激昂,视死如归的迎向了匈奴骑兵。

    赳赳武夫,国之干臣,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自古以来,关中子弟,就没有在夷狄面前退却的!

    匈奴骑兵的度很快,快的让人难以想象。

    特别是在这种短距离的爆上,他们的战马度起码是汉军战马度的两倍。

    他们挥舞着马刀,虽然他们的武器不如汉军。

    但是,度可以弥补一切。

    汉匈两国最精锐的骑兵,在这平原上交错而过,彼此的马刀相互辟出。

    一阵阵金铁交鸣之声,彼此响起。

    匈奴人在一百步外停下了战马,而汉军骑兵则只冲出了五十步,就再调转马头。

    此刻,方才的战场上,已经是倒伏了无数尸体。

    有汉军的,也有匈奴人的。

    不过……

    黄匡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马刀上的血迹,他兴奋的撤掉了自己战袍,然后将臂膀包扎起来。

    方才,那个匈奴骑兵的马刀,在他的左手臂膀上留下了一道深可见肉的纪念。

    不过,他却割下了他的脑袋。

    事实证明,细柳营中的艰苦训练,没有白费。

    过去数百个日日夜夜,在教官鞭子下,在上司督促下的枯燥练习也没有白费。

    因为,现在,汉军骑兵还有两百七十余。

    但匈奴人却至少遗尸八十具!

    他们,占据了绝对的人数优势和度优势。

    但是……

    却一败涂地!

    而此刻,在这些匈奴骑兵身后,汉军的主力已经全冲过来了。

    黄匡扭头,看了一眼孙振,问道:“校尉,可还撑得住?”

    “好兄弟!”孙振一甩自己脸颊上的鲜血,咧着嘴笑道:“我还死不了!”

    他回收瞄了一眼,在他身后正在全冲来的匈奴主力,一挥手道:“走,我们绕过敌人!”

    说着他就用马刀挑起了一个在地上已经被践踏的稀巴烂的人头。

    这是他的战利品。

    也是他恢复家族荣光的证明。

    “祖父大人,孙儿没有辱没您的威名!”

    北地都尉孙卬,他的祖父,也是天下知名的忠臣义士与英雄。

    更是他自小就仰慕的偶像。

    现在,他终于可以堂堂正正的回到家乡,将他的神主牌,重新拜访到宗祀的正中,在其上再次刻上‘故大汉瓶候孙公讳卬老大人’的字样,甚至于送入凌烟阁,受天子册封,为一山之主,一河之伯。

    为此,被匈奴人在脸上留个记,顺便送一只耳朵给他们,值!很值!(。)

第1353节 决战 五() 
当孙振率着自己的骑兵,从一侧奔向自己的主力时,那支匈奴骑兵没有过来阻拦。

    他们只是瞪着眼睛,看了看孙振和他的骑兵,再看着那个被孙振挑在马头的首级,沉默不语。

    许多人都想拔刀,缠住这支汉骑。

    但是,没有人敢动。

    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清楚,他们只要敢动,在这里耽搁一下,后面冲过来的汉骑就会将他们撕成碎片。

    更因为,方才的那次接触他们震怖不已。

    他们,是胥纰军,是白狼骑。

    匈奴王庭的精锐,称单于爪牙,与折兰人一起作为匈奴帝国镇压世界的强军。

    从来都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在西域三十六国,胥纰军的一个骨都侯部就完全可以横行无忌,视万**队如草芥,视其国王族长如狗彘。

    在西方,像他们这样一支精骑,也完全可以弹压一地,镇压一族。

    他们的骑术,举世无双。

    每一个人,都是战场的老手。

    他们精于杀戮,是最职业的征服者。

    他们在马上的战斗技能,更是几乎可以说点满了。

    作为引弓之民,他们的虽然矮小,但四肢粗壮有力,在以前,很少有人能挡他们一刀之劈。

    但是,在刚刚,他们以两倍的兵力优势与这支汉朝骑兵对冲。

    原本,这应该是十拿九稳的事情。

    即使不能杀尽这支汉朝骑兵,至少也可以重创对方。

    但,事实却是。

    他们败了。

    而且,败的干净利落,败的无可挑剔。

    他们曾经引以为傲的熟练战斗技能,

    他们曾经视为立命之本的骑术,在汉朝人面前,却显得粗糙而幼稚。

    许多人都胆战心惊的回味着方才的那个瞬间的接触。

    汉朝骑兵的骑术,一点也不亚于他们。

    甚至,可能还有所超越!

    尽管,他们不愿意承认。

    但这,却是事实!

    这让他们震撼,惊讶甚至恐惧。

    要知道,引弓之民,可是马背上的民族。

    在草原上,哪怕是一个奴隶,从出生到死亡,大半时间也是在马背上渡过的。

    多少年的寒来暑往,多少次的春去秋来。

    引弓之民,从幕南迁徙到幕北,跨越沙漠和戈壁,渡过千里无人烟的瀚海。

    无数人死了,无数人掉落下马,被野狗和秃鹫啄食。

    在这样的情况下,才磨砺出了他们的骑术。

    但,这些汉朝人,明明是冠带之民,农耕民族,他们的骑术,却已经与他们这些白狼骑兵,哪怕是在匈奴,也是善骑之士中的精锐骑兵不相上下!

    这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还是他们的技战术。

    简单,粗暴,但是非常实用。

    而且劈砍有力,反应过人。

    就仿佛,他们从出生到现在,日日都在磨砺自己的马上战斗技能一般。

    要知道,匈奴骑兵,想要获得出战的资格,那需要从十四岁就开始跟随氏族的骑兵到处游猎。

    从最脏最累的活开始做起。

    在荒郊野外,在密林深处,在沼泽之中,他们起篝火,撘营盘,忍受蚊虫叮咬,啃食着发臭的肉干。

    一年年重复,一点点学起。

    直到二十岁,才有资格被授予弓箭和青铜铤,获得战士的资格。

    但这只是一个开始,然后,他们必须不断磨砺的技战术。

    在森林里围猎野兽,在湖泊边射猎候鸟,追踪野兽,与丁零人、扶余人在冰雪中战斗。

    跟随部族,沿着迁徙道路,走过炎热的沙漠,忍受着饥渴的捶打。

    又在冰天雪地的世界,迎着寒风和风沙的打击,艰难前行,捕猎猎物。

    这样,经过三年锻炼,他们才有资格各部万骑甚至单于本部万骑,成为一个地位崇高的匈奴勇士。

    而胥纰军的要求就更苛刻了。

    不仅仅必须掌握技能,还必须比其他人更优秀,更厉害,才可以。

    换句话说,每一个胥纰骑兵,从十四岁开始,就一直是引弓之民各部的佼佼者。

    而且,他们必须接连十年都是如此优秀,才有机会胥纰军,成为白狼的勇士,单于的爪牙。

    而在现在,这些汉朝人却表现出了远超他们的技战术。

    尤其是方才的劈砍和攻击这些白狼骑兵胆战心惊。

    “假如,汉朝人,人人都是如此厉害……”有人低声叹息着:“那我大匈奴恐怕灭亡在即……”

    引弓之民,无论多么疯狂,又或者无论多么的孱弱和胆怯。

    但他们的思路和想法是一致的。

    假如说,在中国,社稷,有德者居之。

    那么,在草原上,这霸主之位,共主之尊,就真的是强者居之!而且是行之于各处的真理!

    从前,东胡人很强。

    所以,万族俯首,千王臣服,哪怕冒顿也曾经在东胡王面前摇尾乞怜。

    其后,匈奴崛起,击败东胡。

    于是各族纷纷投诚。

    只不过数年,整个幕南,就几乎全为匈奴。

    就连过去的东胡本部的部族,也纷纷跪到了匈奴人的马蹄面前求成为匈奴人。

    这就是草原人的现实!

    千百万年来,游戏规则一直如此。

    赢家通吃一切,输者输掉!

    只是……

    汉朝因为是冠带之室的缘故,才让各部族和各方势力观望、疑惧甚至不安。

    不然的话,现在,早就有着成千上万的牧民,跑到长城脚下恭请大汉圣天子,伟大的神皇,汉朝人和引弓之民的主宰,幕南和幕北的保护者,祁连山的主人,阴山的神明,至高无上的天单于陛下临幸草原,将恩泽雨露,播散于万族之内。

    不过,即使如此,也依旧有大批大批的人,已经在等着‘箪食浆壶以迎王师’了。

    带路党们更是摩拳擦掌,准备给新主子留个好印象。

    胥纰军,所谓的白狼勇士们,只不过反射弧稍微长了一点,也不服气,不认输。

    但在现在,至少在这批人内,种子已经发芽了。

    他们虽然依然对汉军保持着敌意,但是,却默默的对孙振让开了道路。

    没有人上前,(ww。uunsh。cm更无人阻拦。

    这些人已经清楚。

    这一战,将决定什么事情。

    有人轻叹一声,问道:“大匈奴,真的没救了吗?”

    没有人回答,有的只是长长的叹息。

    “汉骑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一个渠帅说道:“我原以为这只是幕南人在造谣,想不到……”

    此刻,汉军细柳营的主力,急速冲来。

    匈奴胥纰军的主力,则排成一个整齐的冲锋队形,迎向汉军。

    随后,两者碰撞在一起。

    就如同彗星撞击在土星的表面。

    立刻就是烟尘万丈,其色如血。(。)<;!……fg_bktxt……>;

第1354节 天若有情天亦老() 
盛夏的午后。

    炙热的阳光照在未央宫的宫殿群之中,热的有些厉害。

    站在一座宫殿的门口,刘彻牵着小橙橙的手,静静的着。

    忽然,一声啼哭打破了宫中的安宁。

    刘彻立刻站起身来,走上前去。

    两个产婆推开殿门,将一个被包裹在襁褓之中,哭闹不停的小孩子,呈递到刘彻面前,恭喜道:“恭喜陛下,夫人给陛下诞下了一位皇子!”

    刘彻低头看了一眼那个在襁褓里咿咿呀呀的啼哭着的小丑人儿,微微笑了一声,拍了拍手掌,对左右道:“赏!”

    然后,他抱起小橙橙走进这宫殿之中。

    产后的夏胭脂虚弱的挣扎着要起身,刘彻连忙走过去,握住她的手,抚摸着她苍白的脸颊说道:“爱妃辛苦了……”

    刚刚诞生的小皇子,也被奶妈抱着,放到了夏胭脂的床头,与母亲紧紧依偎,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呼呼睡了起来。

    刘彻望着自己的这个儿子,他的第三子。

    同时也是帝国的第三位皇子。

    他眼中的神色琢磨不定,以至于没有跟往常一般,为其赐名,甚至连乳名也没有去思考。

    因为他知道,这个小子出生的时机太敏感了。

    在今年以前,一个有匈奴血统的皇子,永生也没有机会觊觎那个宝座。

    但今年之后,一切都将改变。

    而他出生的时机,更是微妙无比。

    就在这汉匈决胜手时出生!

    刘彻也不知道,这是冥冥中的天意,还是偶然中的必然。

    但他知道,此子,一落地就承载了莫大的政治期望。

    他同时具备了匈奴王族和大汉皇族的血统,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微妙的时刻。

    刘彻毫不怀疑,当此子诞生的消息,传遍天下,传到草原。

    一定会有无数人,将他视为希望,视为未来,视为主人,甚至视为一切和最终的归宿!

    也肯定会有很多很多人,巴不得他马上去死!

    这就是生于皇室的幸运和不幸。

    有多少人爱你,就会有多少人恨你。

    除非登上那个至高无上的宝座,不然,这两者的平衡打破。

    而这个小子的特殊身份和特殊血脉,更是使得他身上承载的一切都变得更加微妙。

    思虑良久,刘彻微微说道:“此次生于南宫,又有烈日当空,其当名之曰:阳……”

    “陛下赐皇三子讳阳!”立刻有宦官高呼着,门口跪着的史官也立刻奋笔疾书,在一张白纸上录下:元德六年夏六月丙子初七皇三子诞于未央宫南殿,上赐名曰:阳。

    刘彻却是微微伸手,抱起自己的这个儿子,然后,抱着他缓缓走出宫门,对着殿外的侍从和宦官以及尚书们说道:“朕今得子,甚为欢喜,念天下为人父者之劳,其赐天下为人父者爵一级!”

    而众人都是一愣,然后纷纷拜道:“臣等谨奉诏!”

    只是……

    无数人的心里头的疑虑,都是如同藤蔓一般疯狂生长起来。

    当今天子迄今为止,共有三子。

    而即使是皇长子出生,也未见他如此。

    何以皇三子特殊?

    更的是——生下儿子,皇帝非常高兴,所以赐给天下为人父者爵位。

    这在汉室历史上,仅仅发生过两次。

    第一次,高帝册立长子刘盈为太子。

    第二次,先帝册立今上为储君。

    除此之外,别无先例。

    这是否意味着,当今天子想要用皇三子为储君?

    没有人知道!

    但人人皆知,这安宁的后宫,从此就要波涛汹涌,甚至刀光剑影了。

    而朝堂,恐怕也要爆炸了。

    但,天子的命令,谁敢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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