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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2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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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他身旁的北海阏氏,汉名夏胭脂的匈奴公主。这个时候,她的想法却是另外的一种情况了。
“这美丽的宫殿,强大的帝国,就是我的男人的?”夏胭脂的眼中满是金星。
草原上的女性比男性更加现实,也更加懂得怎么生存。
譬如,当年东胡为匈奴所灭。末代东胡王的妻妾女儿转身就统统在冒顿单于身下婉转承欢了。
对于草原上的女性来说,依附强者。几乎已经成为她们生命中的本能了。
就像后世非洲草原上的狮子,雌狮去管国王是谁,能保护它们就行!
匈奴女子也同样如此!
在茫茫草原上,几千年来,强者此起彼伏。
男人们为霸权而杀戮,而女人则依附着最终的胜利者,代代繁衍下来,在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之下。
不能适应这个规矩的女人,早就死光光了!
在先前,匈奴用联姻政策能控制住西域诸国,最主要原因就是,那些国家太弱了,弱到连反抗匈奴的一个指头的力量都欠奉!
更的是,那些外嫁的匈奴贵族女子或者王族女子,通常建立自己的权势,都会主动向匈奴国内求援。
而轮到夏胭脂时,她嫁来的国度,不比匈奴弱,而且潜力远胜匈奴!
草原上长大的女子,比起中原的女子,在权衡利弊方面,有着天生的天赋。
她们的直觉,往往能为她们一个明智的选择。
只在这瞬间,夏胭脂就做出了抉择——从今天开始,学习汉话,学习汉文,努力融合,争取做一个合格的汉朝皇帝妃嫔。
至于匈奴?
那是什么?
草原上的女子,从来就没有部族观念和民族观念,她们只有男人观念。
只要他们的男人足够强,能保护她们,她们才乎这个男人到底是东胡人还是月氏人。
而单于庭长大的女人,甚至连自己的男人曾经是自己的公公or儿子都乎。
活下去,拥有权势与富贵才是她们永恒的追求!
而前者的优先级别高于后者,但后者却必然是女人永恒的追求。
唯一的不同是,中国的文化更加含蓄、委婉,而匈奴人则是比较简单粗暴,形象的说就是‘不知礼义廉耻’。
几乎都不用身旁的侍女提醒,夏胭脂就自己主动用刚刚学会,并不熟练的汉室宫廷礼仪缓缓的跪下去,朝着那上首的那个身着衮服,头戴天子冠,威仪不凡,有如天神一般的男人奉上自己全部的忠诚。
她深深的低下头,宽大的汉服衣袍中,隐隐绰绰的有着风光显现。
刘彻端坐在御座上,见了这情景,不禁有些微微失笑。
这场景刘彻感觉有些熟悉而陌生。
仿佛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一般。
过了许久,刘彻才想了起来,好像后世的某部野生动物纪录片中,就有类似的镜头。
但,那是狮群中的雌狮向新国王效忠时的场景。
雌狮将自己最柔软的肚皮露出,仰卧在草地上,新王的接纳。
刘彻不禁哑然失笑。
不过,这个匈奴嫁来的公主能有这样的觉悟刘彻的心头一块大石落下。
他起先还是比较担心,万一嫁来的公主是那种又臭又硬,满脑子都想着匈奴的女人。
那样的话……
刘彻就只好让她‘病逝’,然后再起一个‘思归殿’,做做样子,唬弄一下匈奴人了。
现在,就不同了,有了这个女人的配合,那些陪嫁的奴隶与军队,就可以彻底消化掉了。
匈奴人或者说曾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游牧民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服从上位者,对于他们的主人,他们无比顺从——当然前提是这个主人足够强大,足够机警。
强汉盛唐之时,汉人的军队中,总是有着许多来自草原上的异族。
他们不仅仅只是士兵。
他们中的优秀人才甚至能当将军、贵族乃至于入主最高权力核心。
这些臣服的异族,在绝大多数时候,比起真正的汉人还要汉人!
譬如历史上,休屠王世子金日磾成了汉室天子最忠诚的走狗,他的后代更是称汉室最后的忠臣,刘家政权,与王莽进行了最后的斗争。
而归顺的南匈奴,更是为汉室边防献完生命献子孙,直到王莽篡汉,依旧忠诚刘氏。
当然,刘彻更清楚,这些看起来归顺以后在主人面前温顺的像宠物狗一样的异族,只要他们察觉到主人的虚弱,那么,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咬下一块肉。
五胡乱华、安史之乱、辽金蒙元,乃至于建奴的崛起史,都给刘彻很好的上了一堂名为‘怎么防备宠物发疯’的教育课。
想要自己养的狗听话,链子、食物以及毒药都是必不可少的。
最好,给这条宠物狗养一条与之不对付的狼犬。
譬如后世米帝,在东亚,一条狗链子上栓着霓虹,另外一条狗链子上牵着宇宙最强思密达。
霓虹不听话,思密达肯定会护主。
反之,霓虹肯定会乐意再去首尔教思密达做一回忠犬。
正是这样的防备,才让霓虹成了米帝永恒的肉便器和最大的冤大头。
当然,除此之外,驻军和拔掉宠物可能反噬主人的某些器官和同样必不可少。
当然,最的是——主人必然永远保持自己的强大。
不然,再忠诚的忠犬,也有可能化身丧尸犬,夺去主人的性命!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等你拿!起~/添加朋友…添加…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qdread!
ps:ps:关于匈奴的人口,史记曾借中行说的口说过: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然所以强者,以衣食异……
从此就能推断出匈奴的人口,大概最多不过百来万。
当然,这里的人,指的只是部族的牧民。
至于奴隶?
工具能算人咩?
这个问题三哥最有发言权!
另外一个佐证来自于漠北决战的战果。
漠北决战后,匈奴远遁,藏进了漠南沙漠里。
但漠北决战,霍去病不过斩首一万七千级。
考虑到古代斩首数量一直是战死者数量的三倍以上。
这样算,匈奴总共也就损失几万人。
但就是这几万人的损失,匈奴用了二十年都没缓过来!
可以想见,漠北决战损失的几万人,肯定是匈奴国内的青壮,而且必须是占人口极高的青壮!
第四百一十九 长安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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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挥了挥手,台阶下的太常窦彭祖立刻会意,走到殿中,先对刘彻一拜,然后才转身,面朝东方。小說,
宗正刘礼也站出来,站到窦彭祖的反方向,面朝西方,两人同时手捧一份早已拟定好的帛书,念了起来:“太皇太后,皇太后赦曰:夫人之尊,咸承天子……今有匈奴女夏氏,徳仪俱佳……汉匈两国,世代约为兄弟……令为夫人,奉承天子,夙兴夜寐,不可忘也!”
在身旁侍女的暗示下,夏胭脂尽管听不懂,但还是很温顺的叩首三拜,然后,接过那封策命赦书。
在她接过赦书的刹那,殿中除了刘彻外,观礼的臣子都屈膝朝她下拜:“臣等拜见夫人!”
汉制,夫人位比诸侯王,爵视丞相,地位高于列侯。
而在实质上,皇帝身边一个赶车的车夫,地位都不比九卿差。
皇帝枕边的女人,哪怕只是一个少使,外臣拜见,那也必须行礼——不是尊重这个女人的地位,而是尊重她侍奉的主君。
程序走到这一步,刘彻就站起来,吩咐道:“来人,带夏夫人去永延殿歇息!”
“诺!”王道立刻领命。
作为夫人,夏胭脂有权力享受一个完整的单独殿阁作为她的私人领地。
另外侍女、宦官以及各种伺候的下人,宫中也早就为她准备好了。
而那永延殿。就是夏胭脂未来的住所,假如不出意外。她接下来的生命将在哪里渡过——除非她能活的比刘彻还久,然后。有个被封王的儿子。
目送着夏胭脂在侍女与宦官们的簇拥下消失在章德殿外,刘彻才将注意力放到站在殿中的那位奉了军臣单于之命,担任送嫁和亲大使的匈奴贵族。
刘彻翻了一下早就被递到他案前的那封匈奴国书,找到了此人的官阶地位与姓名,笑了笑,道:“骨都侯一路远来辛苦了骨都侯替朕转达朕对贵主的问候!”
同时,刘彻心中也颇有些惊讶。
骨都侯?
这可是匈奴国内位于金字塔顶端的贵族官职!
其地位相当于汉朝九卿,是匈奴单于的亲近心腹。历来都是由匈奴国内最强大的异姓贵族出任。
更的是,骨都侯在匈奴,是统管单于卫队的大臣。
匈奴人这次派出一个骨都侯来汉室送嫁,可见他们对这次联姻的重视!
而这位名叫兰陀辛的匈奴贵族,从其能出任骨都侯上,刘彻也能猜到,他必然属于匈奴国内除了王族外,最强的三大异姓之一兰氏部族的核心成员,甚至极有可能就是现任或者下任兰氏部族的酋长。
这就有意思了!
唐代诗人高适曾写过一句诗:银鞍玉勒绣蝥弧。每逐嫖姚破骨都。
将骠骑与骨都对等,或许是诗人的修辞手法。
但是,至少也能看出,在匈奴。骨都侯的地位。
这等重量级的匈奴贵族,翻遍整个汉室历史,也只有两人曾经到过长安。
其中一个是军臣的儿子于单。于单政治斗争失败,流亡汉朝。
而另一人则是被匈奴人当成人质送来长安的贵人。大抵应该是当时的单于的兄弟或者儿子。
不过这个匈奴贵人跟于单一样,都是短命鬼。到长安后没多久就死了。
而在现在,这个匈奴强盛汉朝劣势的时间点上,类似骨都侯这样的顶级匈奴贵族,一个也没来过长安!
而在历史上,于单来汉朝,是流亡避难的,另外一个位‘贵人’则是来屈膝投降的。
从这两个例子,刘彻很快就想到了:这个骨都侯这次来汉地,难道只是身负一个送嫁的任务?
这话说出去,别说刘彻了,恐怕就是三岁孩子也不会相信了吧?
于是,刘彻立即就给对方贴上了‘心怀鬼胎’的标签,打算让王道好好盯着这个家伙在汉地的一举一动。
兰陀辛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刘彻给盯上了。
他微微弯腰,恭敬的用还比较生硬的汉话道:“皇帝美意,外臣一定向我主转达,另外,外臣还带来了我主撑犁孤涂对皇帝陛下的问候!”
“多谢贵主的问候……”刘彻呵呵一笑,但心里对于这个匈奴的骨都侯懂得汉话,颇为警惕。
当今,至少在表面上,匈奴是常常吊打汉室的。
试问在这样汉弱匈奴强的局面下,一个匈奴顶级贵族居然能说一口较为流畅的汉话!
这就跟后世改开初期,一个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米帝高官大摇大摆北京一样,要嘛这人是个亲华派,要嘛他是个极端仇华之人!
除了敌人和朋友,谁会闲着没事,去学一种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的语言?
或许这个想法有些偏激。
但作为皇帝,刘彻从来就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他人的举动。
刘彻看着那个匈奴的骨都侯,微笑着道:“骨都侯一路旅途劳顿,想必也辛苦了,来人,为骨都侯准备美酒佳肴!”
实质上,这话却是逐客令了。
兰佗辛自然听得出来,但他没有不满,微微恭身,道:“外臣多谢皇帝陛下美意,愿撑犁天永远保佑您!”说着他就做了个匈奴的礼节,然后在宦官的带领下退下。
刘彻目送他消失在殿中,然后,才转过头来,当着群臣的面,道:“王道。派人盯着这位骨都侯,无比做到十二时辰都有人跟着!”
这话一出。殿中在座大臣,都只感觉脖子一凉。
而这正是刘彻想要的效果。
打草才能惊蛇!不然。刘彻可没把握知道这位骨都侯背负着怎样的秘密使命来到长安。
刘彻可不相信,他仅仅只是来送嫁的!
反正,刘彻自度自己是绝对不可能派出一位九卿跑到匈奴去,只送一个公主出嫁这样可笑的事情!
看着群臣,刘彻很确信,他刚才的话,一定会传到那位骨都侯耳朵中!
……………………………………
夜已深。
兰佗辛在几个汉朝官员的陪同下,回到汉朝为他安排的下榻官邸中。
一进官邸,兰佗辛就拍拍手掌。
十多个各异的匈奴人立刻就跑过来匍匐在地。争相亲吻着兰佗辛的脚趾。
这在汉人看来或许是属于应该被鄙视的行为。
但在匈奴,这是极为严肃的礼节。
一般,只有主人的亲信奴隶才有资格这么做,换句话说,不是兰佗辛的奴隶的,还没资格这么做。
“这里是汉人的地盘,以后都不要如此了!”兰陀辛对着这些自己精心挑选出来的奴隶们道。
“是的,伟大的主人!”奴隶们纷纷答应。
而这时,就在门外。一个下人打扮的男子,悄悄将耳朵贴在墙壁上,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可惜,这人听了许久。也没有听懂里面的人到底在说些什么!
“他们用的不是匈奴话!”这人心里一惊,作为曾经去过匈奴,而且还曾参与过策反匈奴贵族的汉室细作中的精英。他几乎是立刻就判断了出来。
“也不是东胡或者月氏语言……”他判断着。
东胡语言与月氏语言,亦是匈奴控制区域内比较普遍的通用语言。甚至匈奴语言就出自东胡语系,算是东胡语系的一个变种分支。
作为老牌细作。曾经在匈奴境内生存过数年的他,也基本上会一些。
但很明显,对方用的不是这些流行语言,而是另外一种,他所不会的语言!
匈奴本质上是一个大杂脍的集合体,辽阔的疆域内生活着数不清的民族和部落,这些部落拥有的语言,五花八门。
特别是西部的部族,更是一个部落一种语言,即使是匈奴贵族,也很难分辨某种语言是属于哪个部族的。
只有兰佗辛知道,这种语言来自哪里。
这是西域强国大宛国的贵族语言,据说,是其祖先从遥远的西方带来的。
除了大宛人外,就连匈奴国内,会这一门语言的也很少。
兰佗辛掌握这一门语言,足足花了三年时间去学习。
因为,他正是匈奴国内负责对大宛、身毒以及仇敌月氏方向的贵族,学习这门语言,兰佗辛是将来去大宛劫掠的时候,能与大宛的贵族交流。
至于那些奴隶,都是从小就服侍兰佗辛长大的忠奴。
这样的忠奴,在匈奴是比兄弟还亲密,比父母更可靠的左膀右臂。兰佗辛自懂事起,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带着他们。
换句话说,兰佗辛会的,他们自然也会。
因此,用这种语言交流,主奴之间不存在沟通障碍。
所以,兰佗辛完全就不用顾虑隔墙有耳这种事情,他毫不顾忌的道:“我的猎犬们,现在,我需要有人潜伏在这汉朝的都城,向单于庭传递消息!”
不得不说,匈奴虽然愚昧,但却没有笨蛋。
作为一个成功的游牧帝国,它自有它成功的道理。
尤其是,十几年前那个被嫁去乌孙的匈奴王族阏氏,最后居然帮着乌孙人坑起了匈奴后,匈奴人就不再迷信,自己的女人一定会是自己人这个观念。
对于北海阏氏可能会反噬这一点,匈奴国内早有过讨论了。
最后的结论是:无论北海阏氏会不会反噬,嫁一个公主给汉朝皇帝,都不会亏本!
首先,庞大的陪嫁队伍,能很好的安插和安排各种各样的间谍,能为匈奴以前无法掌握到的许多汉朝内情,甚至。这些人还有可能学习到汉朝先进的冶炼铸造技术!
对于汉人的冶铁技术和铸造技术,匈奴。一直以来,可都是垂涎三尺的!
而且。匈奴也是汉人冶炼技术的受益者——当年,卢绾韩信背叛刘邦,带着大批部众流亡匈奴。
这些人就带去当时中国巅峰的青铜冶炼技术,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匈奴帝国才能拥有碾压草原部落的无敌军队——在一帮还在用着骨头和石头当武器的游牧民族面前,使用青铜武器的匈奴军队,实在太bug了!
不过,汉室自前代太宗孝文皇帝上台后,在军队开始淘汰战车。普及铁器,使用全铁兵器,因此,汉军逐渐的开始具备了反击能力。
而匈奴中的有识之士,自然很汉室的这些举动。
兰佗辛,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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