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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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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系吗? 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於他,然而,他却早就属於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系,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舍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著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著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 :「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 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 :「看,你不就是吗? 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只只有欲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著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 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 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麽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著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历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伪、欲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 :「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软、矛盾、自欺欺人,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宁愿压抑自己的欲望、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欲望,藉此逃避失败。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我是不会放手。」
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他应该扑上去拥著陈秋,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再跟陈秋起誓,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然而,这是现实。在现实中,没有恒久的感情,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大家都很习惯改变。什麽不变、什麽永恒,都是笑话。人一面对利益,便会反面。
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很自然会分开。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每说一句话,就小心翼翼的、害怕伤害对方、触到对方的底线。难受时就避开对方,渐渐变成习惯。没有分离,只有疏远。在生活中,无论是相恋或分手,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撕开脸皮大吵,感觉对了,就自然走在一起。感觉变了,就渐行渐远,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
林春躺在床上,不言不语。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说 :「你是下垂眼,看起来很普通、善良,也很好欺负,怎麽偏偏有一副硬脾气? 真是牛皮灯笼,『点极都唔明』。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三不五时跟你剖白,剖白过後你又不肯相信我。现在我都认了。」陈秋叹一口气,伏在林春胸前,说 :「我累,但我认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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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26(美攻平凡受)
…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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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还是无法完全相信陈秋,可他也不是无心人。听了那种充满感情的声线,谁能保持一颗平常心? 说一点都没有动摇,那是假的。林春无法推开陈秋,冷冷说一句 :「我们的事就算了。」相反的,他挺起身,虚拥著陈秋,彷佛怕自己太用力、会弄伤他。林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透过这个动作,去跟陈秋表示 : 够了,够了。
他想,陈秋也很明白,他们之间的不稳定,不论用多少拥抱或性爱,都无法消除。那些东西只是一种麻醉药,的确令人暂时不痛,去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境地。可是药效过了,现实依然残酷,他们的心之间还是有距离。
一个觉得自己剖白了很多次、对方仍不肯相信,不免有挫败感与委屈,想自己跟好几个人恋爱过了,第一次投入那麽多感情,对方仍不领情 ; 另一个人则先被对方的美丽所吸引,很快又怯於对方的出色,患得患失,催眠自己要将感情等同游戏,既已投入其中,就要有心理准备,这段感情随时会完结,就如人之生死那般无常,所以自己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相处的时刻,同时又不禁感到悲哀。
林春觉得,他们彷佛在玩一场捉迷藏。陈秋追,他跑 ; 有时他舍不得陈秋落後,怕再也见不到他,便跑得慢一点,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不跑,就会失去自我,遂跑得更快,明哲保身。陈秋将他变成一个有心、有血有肉的人,但同时令他变得更软弱、更怕受伤。跟陈秋相处久了,他似乎亦沾染了陈秋的坏习惯 : 矛盾。
爱一个人,也怕对方 ; 想得到怜爱,又怕自己深陷於其中而不能自拔。林春隐隐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和陈秋也会有问题,倒不如趁这时期分开——中七与大一之间的交界,恰好是情人分手的季节。他和陈秋若是趁著这段时间,自然分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陈秋说,他不会轻易放手。那一句话使林春浑身躁热,一张脸烧得热辣辣,眼睛也快要蒸出水来。他合上眼,落下一道闸去堵截那冲动的水花,可是他却关不上自己的心门。
「我不是一个好情人。」林春不敢睁开眼。
「我也不是。我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林春看不见陈秋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愈来愈近,气息吹拂他的耳朵,没地引起一阵情热。陈秋的声音又响起 :「我很自私,无理而任性,你不是说过我像秦始皇吗? 呵,真是一个贴切生动的比喻。我是那专横霸道的千古一帝,那你就是黔首(注一)了,是吗? 我要你跪在我脚下,要你夜夜躺在我的龙床上,要你承欢於我身下,你没有选择权。可是,你不正正喜欢这一点吗?
「林春,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智者、只有你看得清全局。我和你,是半斤八两。我知道你喜欢别人逼你做事,你太没主见了。我不停强逼你去做这样、做那样,表面上是那麽的不愿意,实际上不是真的那麽不满吧? 如果你真的憎恨这一切,早就走了。虽然你或多或少变得坦承,但这还不够。你是懦夫。你不是弱者,但软弱得可笑。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一个人想要得到什麽,就要付出。还记得我俩说过吗?
「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的,包括感情、亲情在内。那个价格不一定是金钱,或者是一些无形的东西,我也说不清。可是,不付出就能得到感情,世界上没有那麽著数的事。有买卖,就有风险,得到或者得不到。付出那麽一点点东西,不敢投身入去,就妄想能得到所有你要的东西,未免太无耻了。
「我不觉得自己卑鄙。我承认自己有野心,步步进逼,直至你属於我为止——不,你从来就不属於我。」说著,陈秋紧紧揽著林春的肩膀,林春惘然睁开眼,泪花凝结於眼睑,眼睫毛好似胶著、缠在一起,可他没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清醒。
「我会累,我也是一个人。就算是皇帝,也会觉得累,不是吗? 但我不想输。我不想在投入过後,未战先败阵,如丧家狗般退下来。在你狠下心推开我之前,我都不会走。很贱,是不是? 或者我有我老豆的血统,所以连这麽下作的事都做得出。」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那上佻的桃花眼微眯,眼光像挟著刀枪般,有杀伤力,那是一双致命的眼睛,他的笑容有点阴险,陈秋是如一株带有剧毒的美丽花草,他说 :「来吧。狠下心肠推开我,将我踢下床,说『我再也不想跟你这人妖在一起』,如果你说得出的话,就说出来,我不会对你做些什麽。」
林春想说陈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陈秋或是自己。陈秋将一颗鲜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来,摊在他面前,但林春连对他作一个承诺也不敢。这就是陈秋的真心?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能有真心? 人生长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这一段荒唐的恋情能持续到最终? 能否达到最终又是否重要? 然而,这段情感的终结必然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无法忽视的疤痕,也许还会隐隐作痛,他玩不起,也没能力说不玩。
他被陈秋轻柔地吻过。他听到陈秋对他说著抚慰的话。他的双手被扣住,如被渔网勒紧身子的游鱼,身子被逼坦露於渔翁眼前,没有权利去害羞。陈秋为他注射麻醉药,理智退化成动物的本能,他无耻地追寻刺激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著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後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麽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後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於脑海 : 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历过什麽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 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 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於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後,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尴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一口气。林春自然没错过他的神色,本来还气陈秋,可转念一想,这火还是自己挑起来的,原无立场去生陈秋的气。他说 :「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没那麽容易受伤,亦无必要怜香惜玉。你这样待我,我是没所谓,只是……」他本想说 : 只是,你以後别那麽粗暴对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你……」陈秋怒目圆睁,很快又泄气了,委屈得像粤语残片中被家姑欺压的小媳妇,他嘀咕著 :「不过是这次粗鲁了一点点,以前这麽多次……我哪次不温柔了。」
林春掀动口唇,只淡淡说一句 :「算了,都过去了。」他想开口问 : 倒是我俩的事情,该怎麽办? 每次都以做爱来粉饰过去,能维持多久?
陈秋突然牵著林春空下来的一只手,手指强挤入他的指隙间,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陈秋抬头,一双眼睛不再流窜著动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种过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内。这刻的陈秋摆脱了阴柔,露出他的本质——无畏、强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人不自觉拜伏於他跟前。
他没说一句话,话语都在那双眼睛之中。林春敛眸,良久,回握陈秋的手。林春又心软了,以一种近似哀求的口吻说 :「给我一点时间。」陈秋没说好,亦没说不好,但紧紧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挤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种有快感的束缚。
注一 : 黔首,始皇时称百姓为黔首。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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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27(美攻平凡受)
…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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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过得特别快。现在回想起来,林春已经忘了当时做了些什麽。似乎就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每一天都过得轻松快乐。他可以整天待在家,预早做好晚饭,等林母回来吃。以前总是不能同桌吃饭,不是林母未放工,就是林春去了补习或被拐去陈秋家。林春每星期仍会到陈秋那边小住,尤其是刚考完试後,他足足在陈秋那边待了接近一星期,回家後被林母骂了几句,可她随後又叹气说 :「唉,算了,儿子总是回长大,大了就要飞走。你还懂得回家就行了。在阿秋那边过得快乐吗?」
林春始终有点不诚实,犹豫了一会儿说 :「还好。」
「哦? 不过是『还好』,你就在人家阿秋那儿住了一星期。那如果是觉得很好,你岂不是要嫁去陈家了?」林母那双小眼睛笑眯起来,像猫眼,林春羞得无地自容,想辩驳,偏偏舌头打了结似的,一句话说得支离破碎。林母再调侃他几句,就算是放过他了。
由於林春没有找兼职,生活过得极悠閒。至今回想,他还是没後悔过自己当时没做兼职。大部份人都在考过试後,匆匆找兼职,攒了一笔钱,不是储起来,而是拿去挥霍 : 男的拿去吃喝玩乐、跟女友出去 ; 女的就拿去买衣服买手袋、少不得当然也有吃吃喝喝。陈秋不愁零用,也有重操故业,閒时出去私拍。但他已经没那个兴致准备服装、化妆品,都是一些龙友央他,他才勉为其难去一下,服装都是对方出的,拍几张照片後,就给他一笔挺可观的酬劳。
陈秋坚拒再穿女装。事实上,他本来就并不喜欢那种轻柔得过分的布料,也不知道为何,开始抗拒装女人的神态。林春听了後,不以为然 :「你之前不是很擅长这个吗? 你投入了,比真的女人更有女人味,现在才说自己不喜欢扮女人,不是有点矫情吗?」
陈秋笑嘻嘻的拥著他,直把他当是抱枕,四条腿又树籐似的扭缠起来,他说 :「我也不知道。我一直都没有性别倒错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我在扮女人,也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叫做『陈秋』的男人。只是现在却没有兴趣扮女人,甚至觉得厌恶。」
陈秋在林春耳边低声诉说著原因,林春听後,把头扭过一边,苍白的脸微热,就是不想对上陈秋那邪气的眼睛。陈秋说,他跟他在一起後,就想做一个强势的、能驾驭於他的男人。林春没好气地说 :「要驾驭我这种人,又何须陈大少花心思?」他一直觉得自己算是头脑简单的人,做事往往没有周详的计划,率性而为,亦不懂得与人相处。
「是是,你若是那麽好控制,就不用我花费两年的光阴。唉,我真觉得自己像姜太公钓鱼。手中没有鱼饵,没什麽好筹码,似乎坐在池边一辈子,也钓不上你这条大鱼。」
「你不是姜太公。」话一出口,林春就後悔了。其实他暗示 :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无论等多久,必然会钓到鱼,但他这条鱼可不一定会上钓。陈秋听懂了他这一重意思,横在林春腰间的手收紧了,略有点恐吓意味。
其实林春已不怕陈秋。以他内向的个性亦说不出 : 在做那档子时,主动的一方略为粗鲁一点,更有种莫名的刺激,所以他不太抗拒陈秋有时的粗暴或急躁。他不肯定陈秋是否知道他这种心思,总之他无论如何亦不会说出来。
「我不是姜太公,是因为我家里有钱,手上有很多鱼饵吗?」陈秋竟笑著替林春圆谎。
「嗯……也许。」
当时,林春不知道,他摸熟陈秋性子的同时,相对地,陈秋也大致看透林春这个人。事後,林春从戴志口中听到过陈秋对他的评价,戴志覆述说 :「秋秋说呢,他觉得你这种人是要人逼,但又不能够逼得太紧。总之就是要掌握好松紧快慢,假如太久不踢你一下,你不只停在原地不动,还会倒著走。然後我就笑秋秋 : 你到底是跟书kai子恋爱,还是在驯养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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