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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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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麽办? 长辈不是很喜欢说年轻人的未来是无可限量的吗? 为什麽我随口说几句,就觉得我们的未来真会变成那样? 我都未过那日子,就已经可以预想到未来的日子,人生该有多沉闷啊。其实我一直都能够预想到自己的人生。自我妈死後,我就知道,一切都将就这样流逝,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

  「就算我刻意做些离经叛道的事,去穿女装,那又如何? 我依然是一个朝八晚五去上学的学生。我知道自己会在同学老师的白眼中,平平淡淡地读完中六七,无惊无险上大学,然後结交一个个美丽但脑袋只有名牌和美男子的女人。可是,你无端出现了。

  「就因为你出现了,我才不知道未来的每一天会怎样过。」

  林春不知什麽时候,已紧抱著陈秋的腰了。

  注一 : 住hall,指住大学宿舍。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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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完了~

  《春秋》55(美攻平凡受)

  …好久没上来了,因为刚入大学,所有东西都不稳定呢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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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想,会走到这一步,他们是不是做错了? 假如时光倒流,返回今年的新年,他会不会拒绝当时的陈秋? 或者说,当时的陈秋会不会压抑著自己,不对林春做那种事? 如果他们没有肉体关系,那一切也许简单得多——他和陈秋只是朋友,可是普通朋友不会隔天上对方家、为对方做菜,普通朋友不会因为害怕对方不高兴,而故意调动自己平时补习、学琴的时间,单只为了隔天上对方家为他做饭。普通朋友不会动不动就在对方家过夜、还睡同一张床。普通朋友不会妒忌朋友与另一个人有亲密之举……

  如果他和陈秋是普通朋友,那他们就能够保持这种关系,直到很久之後,君子之交淡如水。但同时,他们会失去一大段重要的回忆。有得必有失,无失又何来不断去得? 关键在於,你是否舍得用失去的那一些东西,去换其他东西回来。

  这一刻,林春好像明白了一点,但还有很多东西想不通。陈秋刚才问他,如果有别的人对他强硬一点,他是不是就会无怨无恨地顺了那个人? 是不是只要有人贴上来,对他好一点,他就会心软? 林春不知道。这辈子,除了母亲之外,没有一个人试过真真正正关心他、爱他、待他好。

  而且,什麽才叫好? 陈秋又待他好吗? 表面上,陈秋好似将他当佣人般用,叫他做菜、逼林春改学琴时间,有时陈秋又好似一个撒娇的孩子,缠上来,乞求他人的怜爱,渴望与另一个人的亲密。陈秋有时候待他又好似一个普通朋友般,林春在陈秋房里读书、看书时,陈秋或许坐在他身边陪他读书,或许在玩电脑,或者在客厅独个儿玩电视游戏,谁也不会干犯谁。

  陈秋待他的这种方式,就是所谓的好吗? 怎样才叫做待一个人好? 金主每个月送情妇一大堆金银珠宝,孩子当街大叫大嚷求父母给他们买玩具,父母买了,就算是待他们好? 林春愈想,头就愈晕,就像人贫血起来快要晕倒般。

  那他要怎样待陈秋,才算是待他好呢。就算陈秋不是待他有多好,可林春此刻只想著要待陈秋好。虽然只认识了一年,却感觉到陈秋或许是他一生中唯一一个好朋友。他知道戴志伟是一个好人,但他和戴志伟不是同一种人。在他眼中,戴志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虽时有狡猾,但并非他和陈秋这种阴暗的人。林春总是活在他人的阴影之中,那些阴影就是他人对他的期望,母亲的、老师的、甚至是陈秋的……

  陈秋却是活在自己的阴影之中,触不到光明。陈秋总是希望自己会成为某种人,然後得到某种东西,他有无穷的欲望,所以他从来不会想要为他人付出。只有那些出於个人意志、肯燃烧自己的生命之火去为他人照明的人,才算是真正的活著。

  林春突然希望陈秋可以为了自己,真真正正地踏上土地,在这个世界满足地生存。到了那个时候,陈秋会否获得真正的幸福呢? 幸福,他又想到幸福了。林春想,幸福又是什麽? 是不是有人待自己好,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幸福是一种你时刻想遗忘,但又时刻在追寻的东西。因为你愈想寻到幸福,就愈寻不到,既然求而不得,就想忘掉世上有幸福这种东西。可偏偏一个人陷在水深火热之中,却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想像幸福。

  林春不知道自己和陈秋的幸福是什麽。

  「陈秋,你不是常叫我『现实一点』吗? 你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你不会奢想一些没可能得到的东西,比如是登上火星,你只会想得到一些你有可能得到的东西。一旦你想要拥有某样事物,哪怕只有1%的可能,那东西最後也会成为你的囊中物。」林春如是说著,原本紧抱陈秋的手却渐渐垂下来,陈秋忽然感到一种诡异的冷,可是额角仍淌著汗水。

  「你应该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啊,陈秋。」林春反覆说著,彷佛想催眠自己 :「现实一点吧,陈秋,现实一点。真可笑,什麽时候也轮到我来叫你做人要现实一点,以前总是你叫我现实一点,不要沉迷虚幻的美。」陈秋不敢看林春的脸,他知道林春现在一定是笑得很轻、很淡,很招人怜爱。

  「记得之前我们也吵过一次,亦是为了同一个问题,现在我忽然想到答案了。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是分开。其实我们迟早都要分开,因为我们心底清楚,我们根本不是同性恋者。你交过几个女朋友,而我亦从来没想过与男人在一起。我们只是因为太寂寞,才凑在一起。你记得我们的起点吗?

  「是上年的中秋节。就那一晚,令我们看清楚自己和对方有多寂寞,所以才生起一种同病相怜的吸引力,之後发生的那些事,也很自然……就发生了……但我们不可能永远都是十七、八岁。我们会变老,会上不同的大学,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我们只是对方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既然无论如何都要分开,何必要撕破面孔呢?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呵,我也会说这麽老套的话。」林春说完,忽然眼眶一热,不知是天晚了、屋子开始暗下来还是什麽的,前面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黑糊糊一片,他举起手、以手背半掩著双眼,眼里一阵酸涩,好想就这样倒下来睡一觉。

  有一句话林春没说出来。他之所以选择和陈秋分开,是因为他想陈秋在他的回忆中,永永远远都是那狡黠灵秀的少年,上挑的桃花眼时而带著妖气,认真起来时又有著智慧的光芒,热情起来时彷佛要把你烧融。他不想若干年後,陈秋在他心中会变成一个丑恶的人。

  「我明白了。」颈窝处传来陈秋闷雷一般的声音,对方的吐息依然使自己的心轻颤,林春想,时间是威力无穷的,也许分开之後,经过一段很长很长的时间,他就会遗忘了陈秋的热度,再也想不起陈秋的唇有多柔软,他身体那种纤韧、他头发的轻软,这一切,都会像向东流的河水般,从此不再回来。

  或者人为了前进,就要丢弃某些包袱,身子变轻了,那麽走多长的路也不会再疲累。人的成长,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舍弃,所以这一次,林春和陈秋互相舍弃对方,也是一个无可奈何的必经过程。

  陈秋在心内默默数了三声 : 一、二、三——每一下都好像将一块巨大的岩石扔入平静的湖里,激荡出一阵比一阵澎湃的水花,然而水花会有消失、平静的一天。他放手了,然後看到林春半掩著眼,背靠门板的样子。陈秋别开脸。

  「你走吧。」他不带任何感情地说。他本想说 : 要我为你开门吗? 但他说不出口,因为林春来过他家千百次,这里的锁,他也开过无数次。不要说是门锁,陈秋相信在这个家的任何一件物品、任何一面墙上,都必定会有林春的指纹。厕所中的牙刷、漱口杯,他房间里的床铺上、林春那清淡的气味,这都是他曾经在这里住过、活过的证据。但陈秋知道,这些物品终有被丢弃的一天,一旦扔掉了,他就会连林春曾住在这里的事,也日渐遗忘。

  然後,他就会渐渐想不起林春在他身下轻吟的声音、他豔红而隐忍的脸,还有他既惹人怜惜、又让人想欺负他的颤抖。他和林春的关系,是建立在沙滩上。他们天真地各执一根树枝,在沙上画下了很多图案,便以为自己找到一个栖身之所。

  可陈秋忽然想起很久之前,林春讲过的话。林春说过,游戏总有玩完的一天,就算去沙滩玩,夕阳时还时要离开、回家。现在,他和林春就是两个在沙滩玩了一整天的孩子,当夕阳披著那红得凄豔瑰丽的衣服,飘然而至时,他们就不得不扔下树枝,回家去了,然後在一夜里,海水就涌上沙滩,一下子冲走他俩花了一整天的时间、心血所画下的东西。

  过後无痕。

  「我走了。」门卡一声关上,林春後悔自己没有正眼跟陈秋笑著,说那一句「我走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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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来个三更吧~

  《春秋》56(美攻平凡受)

  …这是本天的二更,等会儿还有一篇,想等下去就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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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分开」,林春想不到第二个词语去解释那天、他和陈秋的事。说是绝交吗? 又不太妥贴,毕竟他们本来就并非视对方为朋友。说是「分手」? 只有情人才会用这个词,但他和陈秋也不是情人。他们是一对短时间的伙伴,只是想要一个人陪在自己身旁,只要自己不是独个儿活在世上,那就行了,哪管对方是谁。

  这种关系结束了,一点都不会让人感到难过——至少对林春而言。

  日子如常地过下去。很多人喜欢说 :「没有人是没了谁就活不下去的。」这句话说得真对。在这段关系中,本来就是林春给予陈秋更多——他给予陈秋照顾,为他做菜、陪伴他、欣赏他,而陈秋好似从来没给过他什麽实质的东西。所以林春很快就适应分开後的生活。

  没有什麽大分别,只是过回他遇见陈秋以前的那种生活而已。他将补习调回平日,星期六日就待在家读书,尽量不出外,连图书馆也很少去,因为去图书馆时要经过单车径,而单车径是去陈秋家的必经之路。林春想,如果在单车径再遇上陈秋,那他就会想起新年的那段日子。

  那时,陈秋也是在单车径上见到他,然後把他抓上独秀居,一住就住了七天,要是让母亲知道了,一定会被她说荒唐、专赖在人家处不走……林春淡然一笑。

  他们依然和戴志伟和李旭他们做朋友。有时候小息,五个人一起下去吃东西,午饭也会一起吃。林春多跟李旭一起坐,都是较内向寡言的人,陈秋就跟王秀明拌嘴子,看似针锋相对,其实两人都吵得挺高兴的,互相顶撞不停,长袖善舞的戴志就周旋在四人之间,调节一下气氛,五人看起来跟以前无大分别,所以大家都没有察觉到陈秋和林春之间的怪异。

  放学时,林春收拾好东西,便跟戴志说声 :「我走了,戴志伟。」戴志向他挥挥手,笑笑,总是不说什麽,也没有问为什麽他不等陈秋一起走,而陈秋总是低著头看课本,并不急著走。

  倒是母亲问过 :「你不是每个星期五都上阿秋那儿吗? 为什麽最近都不见你去? 而且你最近每晚都回家吃饭。」

  「多回来陪你,不好吗?」林春从容地微笑,说著一早已拼出来的说辞 :「陈秋的爸爸工作上有点调动,所以最近几乎每晚都回家,我又怎好意思上去打扰他们? 再说,现在都升了中七,我们还是觉得各自在家静心读书……会比较好。」他果然不喜欢说谎,所以说到一半,已不得不低下头,以免让母亲看见他那奇怪、僵硬的笑容。

  林母下意识说 :「既然是为了读书,那你们又不早点决定? 九月都过了一大半,才突然这麽说。」

  林春语塞,一时想不到要怎样胡混过去。林母飞快地瞥了他一眼,却也不追问。良久,林春才说 :「我们本来以为可以一直这样下去,但最後还是……不太适合。有些事,不真正做过,是不知道是适合或是不适合的。」

  另外,奇怪的是,他和叶芝没来由的又有机会交谈了。事情是这样的 : 他们学校隔天就有早会,也就是全校学生站在操场上集会,每一班定期要找人上台分享阅读心得、或者时事讨论,这一次轮到林春他们班。班主任倒也用了个挺公平的手法,就是抽签决定谁上去做分享,一抽就抽到林春和叶芝。

  班上其他人就笑说 :「这刚好,两个成绩好的都凑在一起,就做个阅读报告的分享好了。」林春便找两天空下来,放学时跟叶芝讨论要用哪本书,他们的阅读品味相近,很快就达成共识,用了一晚便完成稿件,只要分享那天拎著稿、上去照著读就好了。

  尽管戴志说过他和叶芝有夫妻相,但林春觉得自己和叶芝是没可能在一起的。他们没有火花。他可以跟叶芝做朋友,讨论时事和书本,但对自己的事就绝口不提。叶芝并没那种让他想要倾吐的魔力,因为他们是同一种人 : 善於保护自己,惯於等待别人来牵著自己,而没有控制他人的欲望。仅有一次,叶芝曾问他 :「你不是跟陈秋很要好吗? 为什麽你们最近……好像比陌生人更要生疏?」

  林春料想不到叶芝也会问这种事,当时他一句话都答不上。叶芝自知问了些不该问的事,就木无表情地转话题 :「对了,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就是白先勇的《孽子》(注一),有看过吗?」林春有看过,但那时立刻否认,说从没看过。

  为什麽偏偏是白先勇的《孽子》? 叶芝在影射什麽吗? 不,叶芝没可能会知道的,事实上他和陈秋的事,就连戴志也不知道,那叶芝这一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人,又怎可能会知道呢? 就是叶芝提这个问题,让林春心里感到不太舒服,幸好过了明天早上,他就不必再面对叶芝了。

  明天早上就是阅读分享的日子,而後天就是中秋节。中秋节,这一年的中秋,他会如何过? 母亲要到快餐店上班不可能休假,而父亲……林春悠悠想起,上年他也有将「自杀短讯」传给父亲,可是却音讯全无。到底是父亲换了电话号码,还是父亲不想理会他? 可林春说真的,也不期待再见回自己的父亲,就是在街上有机会跟父亲打照面,他也不肯定自己能否认得父亲。

  或许,很多年之後,就是他跟陈秋在街上打照面,他们也不会再认得对方。这一刻,林春才真切地感觉到,原来人情真是凉薄如纸。

  翌日早上,林春提早半小时回学校,在操场等著,一会儿与叶芝上讲台做阅读分享。可等到早会开始前的十分钟,叶芝还未回来。叶芝平时很早便回校,这天忽然这麽迟,确有点不寻常。林春正有点著急,女班长——一个只顾著恋爱、学业搞得一团糟的女生——跑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跟林春说 :「不、不好了……叶芝……叶芝的妈刚打电话到校务处,说叶芝感冒,今天不上学,这是刚才班主任告诉我……叫我……哈、跑来告诉你。」

  林春傻眼,说 :「那怎办? 再过十分钟左右就要上台讲话了,这讲稿又预定是两个人一起说,难不成叫我一人分饰两角吗?」那女班长也一阵徬徨,不知该怎麽办,林春这时更打从心底觉得这女生愚蠢。

  林春放眼操场,看见班上约有一半人已下来集队,便冲过去,想随便拉个人上台,还有十分钟,还来得及预备的。他在人群中一眼就看见高佻矫健的戴志,便清晰而赶急地跟戴志说明状况。

  「什麽! 那叶芝真不够义气,病得也太不是时候了吧! 可你们说的那本书我没看过,上到台恐怕出丑……」这时,一只手伸过来夺去林春手上的讲稿,耳边便响起一道傲慢的、懒懒的声音 :「不就是陈之藩的《剑河倒影》。这也没看过,你还算是什麽文学人,戴志伟。」

  林春尚未回头,手腕已被那人抓住,拖著他的身子往讲台的方向跑。是的,那个人从来不会牵著他的手,只是会把他当作宠物般,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拖到不同地方去……

  那个人就只能够是陈秋。

  注一 : 《孽子》,一部长篇小说,描述一群被放逐的同性恋少年。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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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57(美攻平凡受)

  …这是最後一更了,也许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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