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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作者:酌墓-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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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温度并不高,若有似无的一阵暖意,甚至是陈秋不转身看,也不能确定身後到底是不是真的躺了一个人。林春的体温大概偏低。陈秋不敢做次,只是逼自己赶紧合上眼睡觉。他所不知道的是,林春又再一次说谎了。

  林春平时根本没有伏下来睡觉的习惯,因为那样做,呼吸不顺,实在不很舒服。但若是他仰卧,让陈秋看见他的睡脸,就有点奇怪,再加上林春也睡不著,他可不想仰卧著假装睡觉。事实上他仍然睁大眼睛,看著深蓝色的枕头套。

  他感觉到身旁陈秋是如何辗转反侧。对於林春而言,陈秋的体温颇高,睡在他身旁,便好似偎在暖炉旁边,热烘烘的,但并不叫人讨厌。相反的,这种感觉很新鲜,让他想起,是不是在很久之前,他也曾这样亲近过母亲,睡在母亲怀里的呢? 有,一定有过,不然他不会对陈秋的体温感到熟悉。

  然而陈秋的气息却是陌生的。虽然林春在这半年内,经常和陈秋一起行动,每个星期有一半的日子都会上来陈秋的家,但那毕竟跟真正睡在陈秋身旁所感觉到的气息是不同的。林春平常只是使用很普通的沐浴乳,牛奶? 花香? 不记得了,反正他的母亲高兴用哪一种,他就逼著要用,哪怕一个大男生用花香沐浴乳确是一件恶心的事。

  这一晚,他是在陈秋家洗澡的,用的沐浴乳不是牛奶味道也不是花香味道,而是一种清新的、有点似药水的气味,又有一种鲜草的味道。衣服,也是陈秋借给他的。林春本想带自己的衣物过来,但陈秋说 :「用不著那麽麻烦。你已经要拿一大堆书过去,要是再拿衣服,岂不是很麻烦吗? 我跟你的身材差不多、你也不过比我高几公分而已,我的衣服借你就好了。」

  不愧是有钱子弟,穿的、用的,都比林春好上几倍,不知怎的,就连衣服的质料都比一般的更要舒适。陈秋的床上也散发那一种沐浴乳的清新气息,尤其是林春这样伏在床上,就更是无法避免地吸著那一种清新如药水、如鲜草的气味。

  骨子里有一种骚动,无法寻找到睡意的尾巴。睡意好像一条灵巧的蛇,四处滑动,无法捉住,唯独是心中的骚动很清晰,那一阵骚动化成鼓动,一下又一下的在林春的心上激盪。他暗暗执紧枕头套子的一角。

  暗夜里,彷佛有一只手伸到林春的颈背,手指贴上那一片肌肤,然後就没有再动过。有人触摸他吗? 是他自己的想像吗? 但林春不敢转身证实,他将脸更深的埋上枕头中。

  颈背彷佛被一些冰凉的东西触碰著,然而并不粗鲁,是小心翼翼的、偷偷摸摸的,带著一种犹豫。手指若即若离的在他的颈背弹跳著,时而潜上浓密的发根,时而滑入後领,但始终是在颈背处徘徊。

  试探。

  这两个字蓦然浮在林春的脑海里。是陈秋的手吗? 是欲望的魔爪吗? 是魔鬼为了引诱他、而让他感受到的幻像吗? 正因为那一只手太轻柔,林春反而无法肯定那是陈秋的手,毕竟陈秋不算是什麽温柔的人。是他吗? 林春睡前仍然带著这一个念头。

  接下来的六天,林春还是留在陈秋的家,住得愈来愈习惯。在陈秋的洗脑演说下,再加上一些不能确定的情感,林春也渐渐觉得他在假期时住在陈秋的家,是一件正常的事。两个同年的大男生,家中同样没有人,平时私下又早有交情,那在假期住在一起、排解一下无聊的时间,那不是很自然的事吗?

  林春在陈秋的家,跟待在自己的家也没大分别。一样睡到十点左右起床,然後两个人胡乱做些炒蛋、煎火腿、吃几片面包当作是早餐,下午到商场吃点速食。然後回到陈秋家,各有各忙,陈秋上网打机,林春看书写文章,有时候两人一起坐在客厅做功课。四五点时,再下去超市买食材,然後回去一同做饭。

  这种生活是林春和陈秋都未曾试过的,但是却出奇地容易习惯,彷佛他们本来就是这样生活。

  晚上睡同一张床,就好像一些交情要好的男生一样。他们表面上好像十分要好的朋友,然而,他们从来无将对方当为「朋友」,要问他们是什麽关系,他们说不定也会哑口无言。

  林春在陈秋的家住了整整七天,然後他就必须回去了,因为到了第八天,林母便回来。第七天的夜晚跟第一天的夜晚一样,叫人感到格外不安。

  林春仍是维持著俯伏的睡姿,尽管他已习惯了陈秋的气息,睡在陈秋身旁也能很快入睡,但到了这第七天,他还是用著这种睡姿,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会失眠,也许是不想让陈秋知道,他又骗了他。陈秋则仍是背对著林春,面向冰冷的墙壁而睡。

  不知过了多久,林春又感到那一双手来到他的颈项。是的,到了这第七天,林春几乎可以确定,果真是有一双手抚著他的颈项跟头发,而不是他的想像。每一晚的某个时候,这一只手都会摸上他的颈项,但并不带有一点情色的意味。

  这一只手喜欢先在他的颈背、以指腹轻轻打圈,直至林春的身子快要忍不住颤抖时,那灵巧的手指便移向他的发根处,深入他的发然後静止不动。待林春以为那只手要离开时,那手就一下子顺著林春项背的线条,滑入他的衣领下,然後迅速抽离。有好几晚林春睡得特别熟,所以也不确定那只手有没有抚摸过他。

  但只要是林春失眠的夜晚,就必定会感觉到这一只手。

  如果他是个迷信的人,他可以说服自己相信陈秋的家有鬼,可惜他不是。奇怪的是,林春似乎亦不觉得陈秋伸手抚摸他,是一件恶心的事。没有一个男生会这样抚摸他的同性朋友,林春应该抓住陈秋那只企图犯罪的手,然後义正辞严地质问他,再与此人割席绝交。林春却没有这样做,因为这种行为是「应然」的行为,并非「实然」。

  所为「应然」,是指你应该去做但不一定去做的事,也就是what you should do ; 所为实然,是你事实上去做的行为,无论那是好事或坏事,就是what you do or what you have done——林春应该去制止陈秋的行为,却没有这样做。

  这一晚,那一只手又来了,在他的颈背打圈、潜入他的头发,再滑入後领下的小片皮肤,在往常的夜晚,这只手在做到这一步时就应该已经抽离,但这一晚,那只手却停留於林春後领下的位置,没有打算抽离的意思。

  奇怪。

  林春是这样想著,但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转身,问陈秋 :「你为什麽还不放手?」如果他那样做,就暗示他一早知道陈秋的行为、并纵容、默许他的行为。不行,不可以走到这一步。林春想,只要他继续安份地伏下来,陈秋过了不久就会放手,陈秋会以为他已经睡死了,对於他的行为一无所知。那他们这种不太合理的相处方式就可以维持下来。

  林春不知躺了多久,久到他几乎忘了後领下停留了一只手,久到他几乎放松下来要入睡,此时,衣襬处却窜入一阵凉风,一片冰凉自他的腰部滑上他的後背,然後用力贴上他的背部,林春给那种刺骨的寒意冷得完全醒过来,执著枕头套的角子的手一紧,身子轻微支起来、前倾,想脱离背部那一只手,他顾不得陈秋会否发现他是醒著的,只想向前爬,可是额头只撞上床头的板,身子却无法从那冰凉的手逃开。

  那冷冷的手掌依然贴在他的背部,但後领下的那只手却抽离了,转而抓住林春的手腕,然後是一阵被单窸窣的声音,一股暖意罩上林春俯伏著的身子,好热,热得好像顶著一个太阳那般。林春震惊得想不起自己要挣扎。

  他感觉到了。

  他感觉到陈秋的腿搭在他的腿上面、叉入他两腿之间,然後陈秋的身子带著一股温柔,慢慢地、缓缓地贴著林春微寒的身子,他颈背敏感的皮肤被一种湿热的吐息喷著,有种危险的感觉,有什麽东西要破茧而出,而这已超过林春所能容忍的限度。

  「手……很冷吗? 不好意思,刚才我太无聊,一直将手贴在墙,所以好冷。」

  林春感觉到陈秋的鼻尖贴著他的颈背,他说话时的吐息落在林春的後领与颈项间的那方位置。林春的身子窜过一阵战栗,陈秋也感觉到他的抖震。他把林春的手腕捉得更紧,另一只手在林春的背部上下来回抚摸著,移动得很慢、很慢,就好像一个屠夫摸著那逃不出他掌心的猎物、思忖著要怎样下手。他感到林春的背出了一层冷汗。

  林春说不出什麽,甚至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应陈秋。陈秋分明知道自己已经醒著,自己再装下去只会更可笑。然而,他要怎样做? 他知道陈秋不是在玩。

  陈秋从来就不是在玩,他已经试探了很多天,林春更是由第一天开始就感觉到陈秋的抚摸,然而,翌日他照样跟陈秋吃早餐、做菜、做功课、玩游戏机,到了夜晚,又顺从地接受陈秋的抚摸。日复一日。

  试探。一场十分聪明的试探。

  是的,他一早就知道陈秋在试探,这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但是,林春从来没有阻止或反抗过,并不是他无法反抗,因为陈秋的手只是轻柔地抚摸他的颈背,若是林春感到厌恶、一手拂开陈秋的手,那是绝无难度的事。问题是,林春明知自己反抗起来很容易,却还是没有去反抗。与那次在学校厕所不同,那次陈秋牢牢箝制著林春的手脚,明著说 :「你不可能挣开我。」但这一次,陈秋给过林春反抗的机会,很多次,由第一天至第六天,每一天都有一个机会。

  到了这一晚,机会已经用尽。

  陈秋笑,他知道林春一开始就是醒著的,一早就知道,由第一晚开始就知道,因为他看见林春的手紧握著枕头套的角子。第一晚,林春的手紧握著那角子,指骨都凸起来 ; 第二晚的情况与之前一样 ; 第三晚,林春的手只是虚握著枕头套 ; 第四、五、六晚,林春的手完全离开枕头套的角子,只是无力地搭在枕头上。

  陈秋笑得很美,就是在夜里,他的眼也很像会发光似的,美丽得让人不敢一视,可惜林春看不了。陈秋在他耳边说 :「你知道吧? 我一直在给你机会。如果你在之前那六个晚上的任何一晚,有用力拂开我的手,我就会知情识趣地收手,然後第二日跟你说我有梦游的习惯,你会否相信我就是另一回事。但你没有这样做,所以,之後发生了什麽你不愿意的事,你还是占最大的责任,那都是因为你明知道我的打算,却没有将自己的意愿好好表达出来。」

  林春的身子颤了一下,然後就没有再动。

  「你会说我卑鄙吗? 来吧,我早就知道你已醒著,再装下去,就是丑态了,你不是宁愿让人打你、侮辱你的身体,也要维持著尊严、咬牙忍下去,也不愿教人看见你的丑态吗? 我承认我不是光明磊落的人,但也不至於是卑鄙小人,我已给过你太多暗示与机会了。我俩变成现在的这种状态,你真的觉得自己没有丝毫责任吗? 抑或,你认为只要默默躺在这里,明天醒来再说自己完全没有知觉、睡得很熟,压根儿听不到我的话,再将今晚的责任推到我一人身上,那样做就可以了吗? 或者只要你保持沉默、不作任何抵抗或表态,我们之间的事就永远不会改变吗?」

  陈秋撩起林春的衣襬,将之掀上他的肩胛位,他整个背部便和著夜色,展露於陈秋眼前。他将林春耳旁的碎发撩向耳後,反覆在那耳後的位置搔著,勾起一种教人心惊的痒意与炽热。林春看不到陈秋的样子,但对方的行为使他能清楚在脑海,拼凑出陈秋现时的动态。

  他是带著一副怎样的表情,对自己做这种事呢? 不知为什麽,在这种时候,林春想的不是怎样推开或击倒陈秋,而是想像著陈秋那一双眼会否变得幽深,会否盈满欲望和复杂的感情,会否……

  欲望。欲望。欲望。

  陈秋的唇落在林春的颈背——那也是他第一次碰触林春的地方,在T市公园单车径尽头的那次、在这六个夜晚里……他的手对这一处老地方已十分熟悉,现在,轮到他的唇登陆於这一处地方。指骨是硬的,却是冷的 ; 唇舌是软的,却是热的。

  林春软软的发出一声低而短的轻吟——他终究是表态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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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於是你们猜下一回会见到什麽吧,不过tips是不要期待太多~

  《春秋》31 (美攻平凡受)

  …这天上来更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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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有一个错觉,好似自从考试之後,时间就停滞了,他被夹在时间的缝隙之中,人迷迷糊湖的,不知道做过什麽。他记得一个城市传闻,所谓城市传闻就是一些广为流传在社会之间、不辨真假的故事,其中一个是这样的 : 有一个男人上内地寻欢,搭上一个美人,後来不知怎的晕过去,结果他人醒来时,躺在一缸泡满冰的冷水中,不感到痛,他奇怪自己为什麽会身处在这种地方,正打算站走来,却发现自己的腰破了一个洞,一摸,发现自己的肾脏不见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个不见了肾脏的人,只是他所失去的不是肾脏,而是别的东西。他好似从新年开始就失去意识,不,是失去了判断力,然後做了很多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尤其是今年的天气很反常,也许是因为温室效应的关系,本来过了二月,天气就会转暖,然而到了三月,天气竟然比二月的时候还要冷。

  但人们对於这一种反常已经习以为常,反而有时天气如常地更替,他们会说 :「真奇怪呢,今年的天气怎麽这麽正常,到了九月、十月,秋天就真的来到,很久没有看过这麽正常的气候了。」好似天气不闹一下反常,他们倒浑身不自在那般。但无论天气反常不反常,也没太多人在意,除非是你环保组织的人。

  香港人倒比较在意股市升跌,不只是在中环(注一)做事的金融才俊,就连屋邨师奶(注二),也关注股市动向,林春想,如果大家将他们放在股市的注意力、倾注一半到气候问题上,那香港的空气就有救了。

  可是,事实是,到了三月,林春仍天天戴上围巾、穿著大衣,回校上课,寒冷天气警告(注三)已经维持了十多天,打破了本港有史以来的记录。

  林母前几天对林春说 :「这几天天气冷,你还常跑到那个有钱同学的家,然後夜晚九点多才回来,晚上正是最冷的时候啊! 看,你这几天已开始闹感冒了,一回来就『包云吞』(注四),声音又沙哑,一定是冷病了,你那个有钱同学住哪儿?」

  「……独秀居……乞嗤!」说著,他又打喷嚏了,一管管鼻涕像无尽的蠕虫般滑动出来,真是讨厌,他又抽起一张面纸。

  「你晚晚从独秀居经T市公园走回来,当然会冷病! 这几天,你就别再去那同学的家了,等迟一点天气和暖才去吧!」

  那天之後的翌日,林春跟陈秋交代说 :「总之我妈叫我这阵子都别再上你家,等天气暖一点再说。」他们在学校新翼的楼梯聊天。新翼是学校前一两年扩建的新校舍,因为新翼那边没有常规的课室,只有电脑室、小礼堂、演讲室这一类特别室,所以平时会经过这里的学生很少。

  陈秋听了,没说什麽,坐在梯级,两手交叉在胸前,靠著侧旁的墙,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林春也坐在他旁边,觉得头有点晕,便将头枕在自己的膝盖上,昏昏沉沉的差点就要睡著。陈秋伸手抚上他的头顶,一下一下地以手指来回梳著林春那凌乱的短发,陈秋说 :「这几天,你就不要上来,你看起来的确有点不妥。感冒了?」

  「……也许。」林春吸一下鼻子。有一件事他没有跟他妈说,就是他感冒并非因为从独秀居走回家时、被冷风吹得病了,而是因为一个他说不出口的原因。

  「是在那些时候冷病的吗?」

  「也许。」林春没有抬头,他还挺喜欢陈秋像现在这样,轻柔地为他梳理著头发。陈秋有一双很漂亮的手,指甲总是修剪整齐,只露出一小条白边,不似一般男生的手般,又短又粗、指甲还陷著污垢。陈秋的手也是骨节分明,修长,恰如他给人的印象 : 清秀、整洁,以及总是比一般男生长得优秀。

  「你冷吗? 我不是指现在,而是……那些时候。」

  「不。」林春的脸有点热,本来冷风从身後吹过来,今天天文台也悬挂了寒冷天气警告,可是陈秋一问起那些时候的事,一股热潮就禁不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

  那些时候。那种事。这是林春和陈秋对於他们那不可告人的行为,所作出来的代号。是的,他们正在做一些所谓见不得光的行为,不,并不是说真是罪大恶极,只是如果教学校、或他们的亲人知道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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