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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西刻勒之雪-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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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我去查探了一番,似乎也真是别有内情。”
  随流这才放心下来,要知道,先知那个说风就是雨的古怪个性,没准他一个打抱不平要上来把司胜就地正法,他们俩都是没法抵抗的。
  “鲁西利娅听说你和司胜竟然和好,气得要死,到处撒泼,所以我就没带她,她和伊龙现在仍然在叶家附近,灵魂协会表示可以庇护他们,他俩都想来找你,所以目前正在从陆路赶过来,林灭尘暂时被皇室扣住,留在了叶家祖宅,但阮流笙护犊子得很,绝对不会让他吃亏。”
  尽管先知没说,随流也知道一定是他去知会了灵魂协会,让他们关照鲁西利娅和伊龙,他想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解除先知的封印,难免有点心虚,于是又嗫嚅着:“老师……我……”
  先知的脸上却显出不介意的神色,他上下打量随流一番,“你已经长大,很多东西我虽然想教你,但并不如你自己体会来得好。我知道你正在寻找灵魂圣章,这没关系,当初给你下封印的时候,就告诉过你你可以自行寻找解封的方法,我不会阻止你,也不会帮助你。”
  说完,他摸了摸下巴,左右踱步起来,“塔西刻勒不容易闯过,对你也是试炼,自己小心。唉……这只凤凰,你还是带着,作为最后的保险吧。”说完,他将那只叽喳乱叫的“秃毛鸡”递给随流,又起来,“若不是凤凰是只狡猾的凶兽,你就可以让它实现你的愿望直接恢复灵魂之术了,它能够实现任何愿望,包括让死去的人复活。”
  “让死人复活?!”
  随流还没出声,他身体内的亚瑟斯和可可一起问出来。
  先知点点头,“没错,我来告诉你凤凰的使用方法吧,诚心地召唤它,并有为了自己的愿望付出一切的觉悟,你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当然,凤凰是狡猾的,请你一定记住,使用它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什么代价?!”亚瑟斯激动地问,要知道,这是他和可可现在最大的希望了。
  “要付出灵魂,或者生命,”祠逸耸耸肩,“我曾经使用过它,它救过我的命。”
  “要付出生命、灵魂或者灵魂之力作为代价……那、那老师您……”随流看向他的老师,先知的样子显然不像是个缺失灵魂或者生命的僵尸或者幽灵。
  祠逸苦笑一声,垂下眼帘,他那一向闪着不可一世光芒的眼睛此时暗淡下来,“因为,已经有人替我付出了。”
  “……”随流沉默下来,他体内的亚瑟斯和可可则开始争吵由谁付出自己的灵魂来救另外一人。这两只灵魂已经没有生命可以付出,但却拥有灵魂,虽然是以奇妙的姿态保存在了随流体内。
  然而他们很快沉寂下来,他们都太了解彼此了。没有人会同意对方为自己付出灵魂,他们是那么爱对方,以至于少了一个,剩下的一个都不能活下去,所以,呆在随流体内竟是最妥协的方法。
  “当然,我并不推荐让无辜的陌生人人付出生命或者灵魂来达到目的,因为必须是真心祈求的声音,凤凰才能够听见。”
  祠逸早知道随流身体里收留的那两个灵魂,所以很清楚他们在想什么,残害别人复活自己这种事,可可是绝对做不出来的,但对亚瑟斯来说不会有任何犹豫,他曾经以此为乐。
  祠逸又意有所指地看了一眼司胜,对方听说凤凰的功效之后,脸上挂出了玩味的微笑。
  看来他发现了,自己在试探他。
  祠逸记得自己之前生活的世界流传过一句话,“不要试探爱情,因为它永远经不起试探。”那就让自己来试探一下这位花花公子好了。
  “那么,我就走了,”祠逸上下打量一番随流,看他依然是面无表情,没有显出任何离愁别绪,他知道随流就是这样的人,也不介意,露出一个嘲讽的微笑说:“鲁西利娅脾气暴躁,她可能会一路赶过来搞破坏,笨蛋徒弟你可要注意,最好还是将她送回艾琳悠汀,她不在艾琳悠汀帝国,帝国就没有继承人了。”
  对于这个彪悍的妹妹,随流相当无可奈何,所以他只能抓了抓头,说道:“老师,谢谢您。”谢谢你,陪我来东赤,我知道您只是不放心我而已。
  先知心中郁闷,反而笑起来,说一句,“笨蛋徒弟。”
  太阳逐渐西沉,司胜、随流和清河走在前往利采都市的路上。
  利采是东赤土地最为肥沃的地域之一,盛产粮食,农业发达,不一会儿几人就看到了城外村庄的田埂。
  几个国家的历法微有不同,但除了南荣耀大陆诸国和光明大陆诸国这两个地方四季如夏之外,其他国家的季节基本相同。东赤帝国的南方主种稻类,如今春耕时节完全结束,田上已经没什么人了,借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光,依稀可以瞄到有些农民坐自家屋前聊家常。
  随流被先知调教习惯了,首先关注的就是这地方的气候历法和人类的生活作息,接着就企图前去询问当地有没有什么好的农业种植师傅,然而刚迈一步就意识到司胜与自己牵在一起的手,这才想起他已经脱离了那种跟着先知东奔西跑的生活。
  他低下头,有些怅然。他其实不怎么喜欢那种生活,辛苦,劳累,天天受挫的自尊心给那段日子蒙上了一层灰色,但比起在帝国苦修院的日子,那样的生活犹如天堂,先知博闻强记,对他毫无保留,虽然脾气差了点……
  “怎么,舍不得你师父?”
  随流点点头。
  司胜扑哧一声笑出来,“你还被他奴役上瘾了?”
  “老师才不是奴役我!”
  司胜一看随流不高兴了,自然不再触他的逆鳞,耸耸肩,顾左右而言地说:“从某些方面来说……先知是不错。”当然,我是没有被虐狂,看看师公那副老朽的样子,成为先知的徒弟这种事是绝对谨谢不敏的。
  随流看了司胜一眼,觉得这人又讨厌起来,想起在船上碰到的那些人,气不打一处来,说道:“还有,你那些旧情人都给我列个单子,好让我下次有个心理准备,这次我坐的船和哈博公爵的小儿子还有山南商会的少爷是一路的。”
  司胜一听这话,立马虚心地笑起来,“我两年前就与他们没有来往了。”
  这话随流听那些少爷说过,所以也并不怀疑,但并不就此罢休,“那还是把跟你有过肉体交往关系的人都给我列出来吧,省的我哪天被谁情杀了都不知道自己是被谁杀的。”
  “这……我跟他们是真的没关系了啊……”
  司胜郁闷起来,脑袋没问题的男的自然不会把这些旧账都摊出来给心上人看,更何况就算是让司胜一个一个列举,他也说不全,有财有势的那几个他大约还能叫上名字,其他那些莺莺燕燕连长相都模糊了,怎么可能一一列举。
  随流加快了脚步,“我不管,你不交代清楚,我去看看利采就走。”
  “喂,随流你不能这样对我!”司胜急急忙忙地追上去,苦笑着说:“况且……林灭尘对我说了,你跟那个艾琳悠汀的骑士是怎么回事?他不是跟你妹妹有婚约的吗?怎么突然追求起你来了?”
  随流昂起头,他可一点也不心虚,“我明确拒绝过他两回了,是他非要追求我,这不关我的事。”
  太阳渐渐地坠入远处山脉的边缘,留下一线金光,将天空染得通红绚丽,随流一面盘算着今后的生活,一面向前慢慢地走着,司胜跟在他身边,嘴里解释着,清河不自在地走在他们身后,总之……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远在叶家承受鲁西利娅怒气的林灭尘哀号:哪里好了?哪里?!!!)

  番外 先知的故事

  我不知道亘古的生命是怎样的,或许就是指我吧……没有太过强烈的爱情,没有任何政治立场,只要我看着顺眼的人,我就给他们以知识与恩惠。
  从五大陆有历史记载的时候我就活着了,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到达的这个世界,但我确实是来了,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浑身赤裸,大约人都是这样,赤身裸体的来,赤身裸体的走。然而即使我这样地来到这里,也被这里的原始人类奉为神明,我其实,什么也不会。
  由于和中学课本中介绍的有偏差,我一开始还对这里的原始人类很感兴趣,他们的生活与常人不同,他们会魔法……当然,后来我知道那不叫魔法,那叫灵魂之术,说白了就是现代小说里的元素魔法加超能力。
  后来我还知道,只有我呆的那个原始部落与别不同,只有这个部落的人会灵魂之术。
  而我,据说是灵魂之力最为强大的“自然神之子”,是最接近神的存在,可以永生不死,后来改名叫“灵魂之子”。
  没错,这地方已经发展到了宗教祭拜的时期,好吧,还不算坏,至少那个什么神给了我这样一个好用的身份,因为是它的孩子,我整日不出去打猎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我整日优哉游哉闲晃,对这些原始人指手画脚也是可以的,当然,我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去跟这些丑陋的原始人发生什么超乎友谊以上的关系。
  然而,最初的新鲜劲儿过去之后,我开始变得很沮丧。
  原始社会……如果按照中国的历史发展速度来算,我还得再活几千年才能享受到文明程度与我之前生活相符的种种福利。
  他们的语言简单,缺乏形容词,没有状语和补语,我不知道那段长大的日子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总之每天的目标就是锻炼身体,练习那个叫灵魂之术的魔法,让自己变得更加接近神,更加无所不能。
  后来,我还跟着部落去学习了打猎,没有办法,如果我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只有这一个方法。为了不让自己在路上饿死渴死,我得学习一切东西——寻找食物和水源的方法,根据地形分辨气候,对抗野兽的技巧,制作工具的手工艺。
  我这个人向来做事是很有计划的,在之前的生活中也是。我有写日记的习惯,会清楚地记录下来每一天发生的事情,旅行之前会写好详细的旅行计划,将每一步规划到位。这一次,我也一样,我先在脑子中模拟了自己的出走旅行:我要行走的路线,我将遇到的野兽,怎样躲避蚊虫,要携带多少东西等等。
  最后,等我要成行的时候,我已经在部落中生活了十几年,而且这一走,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百年之后了。
  这近百年间,我走了很多地方,在每个我认为有意义的地方都会呆上几年,在那里,我学习当地部落的语言,研究他们的手工艺,揣摩现在的生产力,预测将来会怎样发展,我有些恐惧这个世界走到一个我不明白的未来,所以总是有意无意地告诉这些部落“真理”,好让他们按照我所希望的前行,这也让我得到了先知的称号。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优哉游哉地环游世界,直到有一天我又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但是,我发现我错了。shu xiang men di
  我认为地球是圆的,这地方,应该也是圆的,但我错了,这地方是方的。
  没错,正是中国古书所记载的那样,“天圆地方”。
  我走了很多路,甚至造了一艘船,终于到达了世界的尽头,然而那里我不想再去,因为那里真的什么也没有,世界从那里突兀地消失于虚无,在那个地方无法使用任何灵魂之术,大约是因为我已经触及了“自然神”的底线。
  触摸到世界底线的恐惧,让我很长一段时间不能恢复,因为这超越了所有一切我的知识和我能想象的真相。好在,有劳布斯德和凤凰陪着我,使我不至寂寞。
  它们是我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大陆上发现的凶兽。
  当然,劳布斯德原来不叫劳布斯德,我和管凤凰叫凤凰一样,直接管它叫狮鹫,可是后来发现它活的实在很长,凤凰都死而复生三四次了,它依然是那副死样,于是我就叫它“劳布斯德”,它以为我给它取了名字,还很开心,当然,直到它死我都没告诉它这名字真正的蛋疼含义。
  可是后来,它还是死了,死之前,他把他的儿子交给我抚养。实际上,劳布斯德和它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后的两只狮鹫,而这小狮鹫就是最后一只。那个时候,这个世界已经逐渐不需要这些上古凶兽了,连凤凰的寿命都在变短。
  再说我找到这些凶兽的大陆,它被我命名为冻土大陆。在那块大陆上,我失去了我第一个恋人。
  他也是个灵魂术士,是火系的,我叫他阿火。
  但是他没有我厉害,大约和我最初部落里那些人一样,而且他还是个很年轻的小孩。他是火属性的,很活泼,我很喜欢他,可是他并不懂什么是恋爱。这也没有办法,在那个时候,所有的人类都是那么愚昧无知,他们只懂得肉体的交合与繁衍后代。
  他算是我的学徒,也算是我的仆人,同时,也是我的朋友。我那时候的性格比较沉闷,所以很喜欢跟话多的他相处,为了让他明白恋爱是什么东西,我固执地花了很长时间来教育他,为了让他明白这和肉体交欢是不一样的,这段时间里我没有碰他。
  可是,直到他为我而死,他也没有明白我每天告诉他的“爱情”是什么。
  冻土大陆实在是太冷了,我没有想到这个地方的气候居然这么恶劣,温度大概达到零下十几度,而且这里的环境不仅仅是对普通人类恶劣,对灵魂术士同样恶劣,这片土地元素力混乱,无法聚拢,而且还会吞噬我们的力量,我们是乘船前来的,可是一场暴风雪之后,船被冻在了冰面上,我们为了躲避猛兽的袭击,逃往大陆深处。在那里,结识了凤凰,同时,也了解到它是头狡猾的生物。
  那个孩子对无所不能的凤凰许愿,让我活下去,然后,凤凰果然让我活下来,然后取走了他的生命。
  那之后,我艰难地活了下去,并且受到劳布斯德的帮助,终于脱离冻土大陆,郁闷的是,凤凰也跟来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这些上古凶兽闲得蛋疼了吧。
  我继续我的生活,这两只野兽也跟着我走南闯北。阿火死后,我又收了几个徒弟,但是他们没有死于天灾,而统统死于战争,这让我不禁怀疑起来,灵魂术士其实并不是被自然神所爱着的吧,否则为什么许诺给永恒的生命,却总是要提前取走它。
  徒弟总是夭折,有一段时间,我是慵懒的。
  我在维斯联邦有个秘密的歇脚点,终年有仆人打扫。
  那段时间,我整天懒洋洋地坐在自己在山中那座尖顶木屋外的躺椅上,漫无目的地看着蔚蓝色的天空,午后耀眼的阳光从胡桃树的枝杈中间射下来,在点点金光中那团强烈炫目的白色光团照耀得我只想闭眼,然而还是眯着眼睛,努力地去看那些泛黄的秋叶。
  这情形太美好了,没有杀戮,没有战争,不问世事,我那十几岁的徒弟正在胡桃树下捡着今年新落的胡桃,并用纤细的指头剥好送到我的嘴边。
  我记得那徒弟是夜阿兰之前的最后一个徒弟。我也很中意他,可惜,他跟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尽管我劝阻他,甚至将他囚禁在我的房子之内,学成之后,他还是脱出牢笼跟他的什么青梅竹马跑掉了,然后再也没有回来。我听说他遭到了恋人的背叛,自杀了。
  这些年轻人,总认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但他们忘记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爱他们。
  那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收徒弟,讨厌呆在人多的地方,而且厌恶那些人类创造的国家,也厌恶战争,在古代的时候,他们明明那么淳朴善良,为了食物而奋斗,而不是为了权势。
  我一直浑浑噩噩度日,直到,荣耀女英雄莫路·斯佩拉出现在我面前。
  她是个权势欲望很强烈的女人,我听说她的恋人为了救她,死在荣耀大陆第一次争霸战里。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停下脚步,她度过海洋,从荣耀大陆到达维斯大陆,找到了我。
  我一年有好几个月是滞留在这块大陆上的,因为我对它了解最多,也热爱最多,它是我的第二故乡,这里也是灵魂术士的发源地。
  那个女人告诉我,帮助她,教导她,她可以帮我统一整个世界。
  我对她露出微笑,然后让劳布斯德送客。但她很执着,一定要我教给她知识,似乎跟定了我。我被她纠缠得受不了,就告诉她,虽然我绝不会收她为徒,也绝不会承认她,但是如果她能封印自己的灵魂之术50年并且用这50年的时间来修习格斗术,我可以将我知道的所有倾囊相授。
  她做到了,这个女人对于知识的渴求超越了对青春的珍惜。
  后来,我又认识了风之子庞西,那是个很洒脱的年轻人,他有个美丽的妻子,还有个天赋很高的徒弟,我喜欢他们一家,虽然那个徒弟有点阴沉。
  我很珍惜我遇到的每一个人,尽管我并不是每一个都喜欢,我看过的人太多了,对他们优点统统不太敏感,也许是因为这群人在我眼里都是蠢货。美丽的蠢货,平凡的蠢货,有野心的蠢货,执着的蠢货……后来就渐渐麻木,并不讨厌蠢货了。
  然而我知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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