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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夕间 番外 by viburnum-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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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年,对于不死的神明来说,只是弹指一挥间,然而对于说过了要永远记着他的阿默,却真的是一段不短的光阴。
少年一如他所说过的那般尽忠,照顾老爷的起居,忙前忙后,事无巨细。那不知自己仅剩了一年寿数的老人照常为生意操劳,偶尔会询问这安安静静讨人喜欢的小家丁,是否又在空闲时学了什么新的诗文词句。
老爷子会在那小家丁流畅背诵一首古词给他时满意的笑笑,可那祥和的笑容,却让对方心酸。
人,果然并不比那朝生暮死的蜉蝣强几分,人心牵挂太多,贪念太多,于是就愈加贪生怕死。试问古往今来,能真正敢说自己早就完成了此生的夙愿,解除了红尘的牵绊的,又有几个?
阿默想,也许自己就正是直到最后一刻,也放不下心中某些东西的可悲者吧。
他会在夜不成寐时回想那会淡淡对他微笑的远古神,回想那高大的天马,回想曾经在水岸垂钓时彼此的交谈,满眼看似无边的雾气让夕阳染成镶着金边的紫色,这雾被青翠的柳枝挂住,便凝结成细小的透明的露珠,最终顺着柳叶的弧线滴落在他斗笠的边沿。
那神明触摸过的柳笛也曾在他斗笠上别过,显然获得了更浓郁生命力的叶子整整过了个月有余才逐渐开始枯萎,阿默一直小心收藏着那片柳叶,直到那枯黄干瘪的无生命体最终自己裂开,破碎,变成微尘。
有些时候,他睡不着。
睡不着的夜里,他会就那么躺在家丁们睡的通铺上,听着旁边那些五大三粗们传来肆无忌惮的鼾声,听着北风野蛮的撞在门板和窗棂,听着炉火的哔剥和不知从城里何处传来的犬吠,在恍然不觉中渐渐陷入多梦的浅眠。
冬去,春来。
离开太倏神之后的第六个月,他在晚春四月天开始之前,被老爷调到了管家住的那间房。
“老爷说了,你生来就不是做粗活的人,让你住我这儿,学点儿打点宅子日常琐事的方法,将来就算离开杜家,去了别的宅门儿,也至少该当个管家什么的,不能再给别人扫地喂马了。”热情又透着几分书生气的年轻管家马天志边帮阿默搬出棉被,边招呼他坐下喝口茶水。
“天志哥,我帮你。”赶紧过去帮忙,已经比半年前又高了一截的少年从对方手里接过新做的被子,小心放在宽大的炕上。
从那天起,他耳边再没有响个不停的鼾声了,忽然安静下来的夜,忽然愈加容易失眠。
睁着眼看着月影撩过顶棚,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
习惯了做管家必须有的敏锐神经,马天志睡觉更是浅,那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精明的年轻男人,会偶尔发觉旁边这小老弟的辗转。
他会试探性的跟他聊天,渐渐的,两人的话题会在不知不觉中聊得偏离了原始起点很远。
“早晚,我会辞掉这个职务,回老家去。”马天志带着浅笑说。
“为什么?”
“京城里四处都是锦衣卫,干什么都要谨小慎微的,一旦主子倒了霉,我们这些下人,就更是会一夜之间没了依傍,还不如回乡去,老老实实渔樵耕读。”
“那……天志哥,你准备何时走?”
“还没想好,再看看吧。”
“……”
“那你呢?”
“我?”
“对啊,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会走的。”摇了摇头,阿默轻叹,“等老爷……走了,我再想别的办法。”
“唉……要说你可真是个好人呐。”有点儿夸张的叹了口气,马天志低声念叨,“杜老爷绝对是好人,可我确实不想寄人篱下的过活,回老家去,买一块地,娶个老婆,养几个孩子,将来……让他们老老实实念书,哪怕只做个私塾先生,也不能一辈子目不识丁为他人操劳。”
阿默始终安静听着那些话,听到最后只是微微一笑。
他说,若是我有了子女,只求安分守己为人正直而已。
马天志没有回答,唯有轻叹。
屋外,倾洒着月光的高大院墙上,鬼魅一般的影猫,边听着屋里人的交谈,边缓缓眯起了金色的眼。
第八章:莲子剥落莲心间
羲和,也许并不是冷漠的妖类。
情感上,他自私一如凡人,道德上,他无私胜过天神。
“我去看过你家阿默了~”懒洋洋靠在窗棂上,黑色的影猫舔了舔脚爪,他略作停顿,直到看见那背对着他的白衣男人皱着眉扭过头来才再次开口,“他好的很,无病无灾,而且,他家老爷似乎对他很有些‘意思’呢~~”
这下,刚才一直沉默的太倏神终于瞪大了眼出了声。
“你说什么?”
“让他念书识字,让他和管家住一起,看样子十有八九是想让他接管家里一部分事务~”黑猫愉悦的眯起眼来嗤笑了一声,而后在看到那老神仙更加皱眉时无奈的一声叹,“我说上仙呐,你已经决定不再跟他见面,就不用总是这么愁眉不展吧,应该替他高兴才对啊~凡人一生无比苦短,你这个远古神要是真想找个暖被窝的伴儿,就应该从水平差不了太多的群体里头找。哎~~我听说跟我家阿离当初一块儿做八方神的西方风神巽还活着,只不过从汉武帝芒砀山斩蛇起义那时候起,就进入休眠了。你要是想见见他,我可以让白虎神把他叫起来,那小白老虎当年神魔之战时是我的下属,听话得很呢~~~”
羲和说了一大堆,只换来太倏神一个沉默的摇头。
“不乐意?”
“神灵再完美无瑕,也没有凡人来得鲜活。羲和大人,这等事,还是就不麻烦你操心了吧……”
太倏神拒绝了。
他发了誓不要再见阿默,不再去影响那孩子的生活,他就得做到,不管默守着那些原本欢乐的记忆有多难过。
然而,这原本已经狠了心不想再进入凡尘的神明,却怎么都没想到,会那么快那么快,就又非见到他的阿默不可了。
几个月之后,突然出现的羲和,那说是来探望他,却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其它神色线索来的疑点,让他这个没有谁的心思读不出来的至神惶惶然起来。
杜家横遭不测,一夜之间被一场大火烧得片瓦无存。
所有家丁奴仆树倒猢狲散,各自打点了行囊走了个头也不回,这其中,还包括那一直忠心的年轻管家。
马天志临走前告诉阿默,小兄弟,我要回老家去了,娶妻生子,诗书耕读。老爷还有些积蓄,就在茶庄里,你去取回来,能伺候老爷一天是一天吧。我得走了,从此天各一方,但如若有何变故,你就来找我。
阿默听着,只是点头。
他没有哭,他安安静静送走了管家大哥,而后回到勉强支撑着半边屋顶的老宅深处杜老爷的卧房。
他坐在弥留之中的老人床边,默默守着日子已经屈指可数的主人。
杜老爷撑了四天,第五天的黄昏,他睁开眼来,拉住了阿默的手。他说,只剩你了?好,至少我没看走眼,我知道你是个靠得住的孩子。阿默,我一生无儿无女,现在产业也灰飞烟灭,只剩了少半库陈茶,几百两存银。这些年在我跟前,你应该也学到了一些经营手段,虽说你心地良善不会计较,可兴许这样偏偏就会红火了买卖。阿默,茶庄,我就给你了,你愿意经营也好,或是打算变卖了也罢,全都随你,我只求你给我买一口薄皮棺材,浅浅埋了,想得起来时给我烧几串纸钱,我死了,也就闭得上眼了……阿默,你就算是继承了我杜家的香火吧,今后你就姓杜,名字……名字就叫默宣,我想你应该明白个中意思……
他明白,他又怎能不明白?默宣,沉默的声音,有时候,即便没有言语,也是一种宣告,有时候,真的不需要什么言语,也能发出心底最深处的声音。
阿默哭了。
他哭得无声。
就在杜老爷撒手人寰的那天。
这世上,终于又只剩了他孤身一人。
然后,就在他花了一半的存银厚葬了老爷,脸上挂着残存的泪,从城外的坟地一个人走回来时,就在他路过一片僻静的树林,被围拢过来的匪类盯上时,就在他听见了身后刀锋划过空气的声响,刹那间吓得全身僵硬,只觉性命难保时……
他就只是闭了眼,下意识的,却又不知为何的,喊了一声“白先生!!!”……
他不知道匪类为何忽然间在一阵苍白的雾气涌起的同时僵住了所有动作的,更不知道为何眼看着那些正值壮年的活生生的人,就那么转瞬间急速变得苍老不堪,继而又转瞬间化为一把枯骨。
枯骨落在地上,最终成了随风而散的微尘,吹散微尘的风也停息下来之后,就在他面前,站着一个明明表情平和,却有种远离俗世,凌驾于造物主之上的威严的男人。
白衣,黑发,赤着脚走过来的男人用一双细长的漆黑的眼看着对面的少年,而后在对方刹那间落泪时皱了眉,闭了眼,口中只念了一个字的咒诀,就忽然感觉到在风云变色之后,整个世界的运转都骤然停了下来。
空中好像镶嵌着一般,是凝固在云端的飞鸟,树上的落叶还没接触到地面,就停止了原本降落中的盘旋,四周没有了一丁点自然界的声响,有的,只剩了那眉眼不知为何透着隐约煞气的神,一步步走近时,踩在地上的细微动静。
“……白先生……?”终于带着颤音念了一句,阿默没能再说出更多言语。
“永别二字,果然说一次是不管用的。”带着给自己的嘲讽说着,总算让煞气消失掉的太倏神走到阿默面前,轻轻抬手,同时化为实体,摸上了对方的脸颊。
“白先生……你不是说我不能再见你了吗?”苦笑着抹掉眼泪,阿默轻声问。
“嗯……所以说,永别二字,果然是要说第二次啊……”隐约的嘲讽,到头来成了尽数的哀伤,太倏神话音落下,一声长叹,而后凑过去,俯下身,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一点点接近了阿默的脸,跟着轻轻缓缓,却不容拒绝的,贴上了自己的嘴唇。
那以凡人之躯的化身,带着凡人温热与柔软的嘴唇,就那么吻住了少年的嘴。
阿默并不知道那亲吻的意义,但眼泪却止都止不住,那是一种真的要永远别离,永远忘却的伤痛。他不明白脑海中隐约听到的神秘的远古咒语究竟会起到什么作用,他就只是任凭对方亲吻着自己,而后在闭上眼,又睁开时,眼前已经没了那白衣男人的半点踪迹。
世界重新运转起来,飞鸟重新扇动翅膀,落叶在最后一圈盘旋之后落在了地面。
一切都恢复了常态,唯独少年满眼的茫然。
而在虚无中的太倏神殿里,却是一番格外惨痛的景象。
刚刚幻化回本体的神明,原本就苍白的脸色变得愈加没有血色,原本就是没有实体的身形变得愈加飘渺。他全身颤抖着,无力的喘着靠在墙角,从雕花窗外飘进来的血红色花瓣落在雪白的衣衫上,而后竟一直落在地面。
“唉……你疯了,你比我当年还要疯啊。”窗台上的黑猫缓缓摇头,“你竟敢违背了盘古开天地之后就没被破坏的光阴流转法则,杀了几个匪类也就罢了,还罪加一等静止了时光流转。倒是啊~~天地间没有凌驾于你之上,能惩戒得了你的律条,可你终究自作自受,让自己体力大伤吧。我那老神仙呐……”
羲和的唠叨没有继续下去,他所有的言语都在勉强支撑着身体站起来的太倏神,摊开掌心,把一朵白玉般清透润泽的莲子展现给他看时,愣了个彻底。
“你……!!”
“所以我说,阿默心里清净到犹如释迦牟尼啊。”浅浅苦笑着,太倏神重新收拢指头,将那枚莲子握在手心,“他竟然有颗莲花心,知道吗?莲花心呐……从古至今,有莲花心的凡人屈指可数,他们都是命里注定将来要去侍奉西天如来的。他有佛缘,我终究留不住他……我能留住的,只是他心里一颗莲子,这是他对我的全部记忆,也是他全部的负担和纠葛……忘了我,再也想不起来我和他的事儿……对他来说,也许正是最好的结果。”
:凡人一生旦夕过
羲和感叹着忘却也许确实是最好的结果时,太倏神只是在虚弱的苦笑之后说了一句话。
他说,我不敢用我的永恒,拴住他的生生世世。
然后,那元气大伤的神明,就慢慢走向大殿后头的寝宫去了。
他在那黑猫从后头问他“用不用我帮你看着那孩子,保他半生平安?”时略微停了一下脚步,跟着便抬起手来,轻轻摆了摆。
羲和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沉默。
他知道,身在虚无之中的太倏神,他这白马大哥,是什么都看得见的,更何况现在又有了那颗莲子做媒介,更是看的清楚了啊……
他知道,太倏神会亲眼看着忘了他存在过的阿默长大,看着那孩子辛苦用老爷留下的产业重新做起,看着他带着存银和陈茶离开了京城,离开了这苦海幽州,看着这连自己故家都不能记起的少年一步步把自己变成一个稚嫩的生意人。
阿默做到了,不,或者该说,杜默宣做到了。
他成了个茶商,他在某个距离京城不算太遥远的市镇站稳了脚跟,他在生意场上不存半点奸猾,他苦苦积攒着每一文钱的所得,他在有了宅院奴仆车马声望之后,修桥补路,造福乡里,他成了人人口中年轻有为又德高望重的杜员外。
紧随其后的,就是有媒人前来提亲了。
他没有挑拣这位夫人的条件,他应下来了,他甚至未曾在意那女子是否是完璧之身,他就只是在新婚之后,将后宅的钥匙全数交给了这眼角眉梢万种风情的新嫁娘,而后带着家丁,上了客船,直奔江南购办茶叶去了。
杜家长男,在两年后出生。杜夫人并不明白自己的丈夫为何会抱着那肉肉的婴儿跪在祖先堂前,对着那只有一块无字灵牌的供桌说什么“老爷,杜家右后了,您看看吧,这是杜家的香火承传……”
杜家有了后续的香火,然而杜夫人却未能亲眼得见这香火的旺盛,心思细密狡黠的女人在几年之后亡故,临死前留给儿子的话是,如果将来你爹续弦,再有了子女,你绝不能做受欺负的那个!!
小小的杜家少爷记住了这句话,他眼看着父亲真的续了弦,真的娶进门一个温良恭谦的女人,那女人真的带进门一个与前夫所生的儿子。
“明棠,过来。”坐在太师椅里的一家之主叫过自己的亲生子,“从今起,这是你娘,不许惹娘生气,要听话,知道吗。另外,这是你兄长,他原本叫‘安堂’,以后就改成和你一样的那个海棠的棠字。你们兄弟要和睦相处,不可勾心斗角,记住了。”
小小的杜家少爷记住了这句话,但他半个字也没放在心上。
他憎恶这个半路插进来的“兄长”,憎恶这个长得如此标致如此漂亮还如此谦卑懂事的哥哥,母亲死前留下的话又开始在耳边回响起来,从那一天起,杜明棠再没有过纯净的,无忧无虑的生活。
凡人的光阴,终究容易流转消逝,眨眼间,当年为了与一个神明永别而哭泣的少年阿默,不觉已是年过半百的长者。
他的心思,仍旧是干净的,心里的空缺,仍旧无法填补。
那空缺是莲心的一颗莲子,自从被剥落了去,就留下了永久的空洞。
他想不起来这种空虚感究竟来自何处,他以为自己还有未能实现的夙愿,还对这世上有所亏欠。
于是他开始一点点弥补,他费劲力气寻找当年的旧相识,他回到京城,重新为杜老爷修缮了坟茔,他四处打探马天志的行踪,他在得知那当初的管家大哥早就成了黄土下一缕魂魄时顿足哀叹,他苦苦搜罗马家的一对兄弟却总是没有结果,他不知道那对兄弟竟然被自己的亲生子偶然接济过,而后,当他终于在几许年之后,收到来自马天志次子马进武的书信,说当年就是明棠少爷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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