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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当娶长条条-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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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君今天没有呆在笼子里,前台桌面上摆着一个迷你的南瓜黄kingsize豪华毛绒老板椅——不知道哪个有爱的白领姐姐给买的专座——前面还摆着一张办公桌,上面居然连电脑都有,小小的苹果标志,真是土豪的一比那啥,特别衬南瓜君那富二代的真实身份!!!
温端看着南瓜君十分惬意的坐(蹲?)在老板椅上啃着玉米粒——话说这货还真是给啥吃啥啊,难怪会被人抓住卖掉——脸色有些黑,尼玛,还有没有王法了,这家店到底谁是老板啊卧槽?
且不论温老板内心如何的纠结,不得不说,Boss Pumpkin还是给力的,身体力行的认真工作,使得本日的营业额依旧居高不下……
而茅慎行领着刘清普进门吃饭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十分爱岗敬业的好老板还有他的专职私人管家。
茅慎行虽然没见过,但是从小熟读古籍的他当然第一眼就认出了南瓜君的真实身份——不是富二代那个,是耳鼠!
身为一只耳鼠,居然还能有这种功效,一向稳重的茅家大少难得的呆了呆。
“慎行,这小老鼠挺可爱的。”刘清普也露出了这些天来的第一个笑脸。
“嗯哼,是吧。”茅慎行回神。
茅慎行之前跟温端见过面,对彼此的影响都不错,温端见他来吃饭,也不让他等了,直接把茅慎行跟刘清普带到了员工休息区,让泱泱给端些吃的。
茅慎行也不客气,他可是真饿了,刘清普还有些拘谨,不过也被茅慎行给硬拽住坐下,想了想也就不客气了。
刘清普是刚刚回来,家里暂且回不去了,自个儿那里还是毛坯房住不了人,更不想跟刘秋月住,茅慎行索性就让他跟着自己住到茅盈那里,当然不能照实说是老祖宗,只是说是家里的堂兄。
回去放好东西,两人就出来了,虽然不愿意,但是见一面刘秋月还是必要的,不想去刘秋月的住处,所以刘清普就打算到学校附近来,见上一面就行。顺便解决中午饭——茅盈茅衷和喵喵都出门了,家里没人做饭。
到“泱泱家”吃饭,也算是巧合,茅慎行从来是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的,所以,听说了这家餐厅味道很好后,就过来了,谁知还是熟人开的,倒是免了排队,运气不错。
刘清普是头一次露面,模样跟他的名字很是不搭,温端本以为是个白净的大男生,结果一见面才发现这人长得十分“农民的儿子”,那一副淳朴的模样,简直就差在脑门儿上写着“我是实诚人”了。不过想想刘方的样子,温端也就不奇怪了。
刘清普个儿头快赶上温端了,看上去有些老成,不过泱泱没有排斥,进门的时候南瓜还在他旁边蹭了蹭,这俩小动物都敏锐的很,尤其是南瓜,平常虽然也不躲着凡人,但是主动接近的,除了家里人之外好像刘清普还是头一个。
观察力片刻,温端心里也转了几转,这刘清普,身上的气息纯净的很,比一般人好出太多,不知道,这是他天生就是如此,还是有什么缘故,说不得,可能就跟他家里的事情有关系。
虽然心里转过几个念头,温端面上神色不动,按下心思,打算回去之后再说。
☆、第六十一章
泱泱很少讨厌什么人,即使是不喜欢,也顶多是躲远些,说讨厌的,实在不多,偏偏刘秋月算是一个。
泱泱都是如此,更别说他家男人了。在温端看来,小孩子可以不懂事儿,可是都上初中了,念了那么多年书,还能不懂事儿?所以一开始,“泱泱家”的员工就没人待见刘秋月的。
所以这天下午,当刘秋月再次出现在餐厅里的时候,所有人的脸色都有些复杂,因为工作的缘故当然不可能摆什么不高兴的脸色出来,但是,集体头疼还是免不了的。
泱泱看了一眼,就抱着南瓜往后厨去了,不知是不是受了泱泱的影响,南瓜一时都有些蔫蔫的。
大厅里的几个人都忍不住看一眼,再看一眼正在说话的兄妹俩。
同样一个爹生的,刘清普跟他妹妹这也差的太多了。之前就连原本有些迁怒的季嘤嘤都不得不承认,刘清普这人给人的感觉是真舒服。
学生放学都比较早,如今还没到晚餐高峰时段,餐厅里人不多,刘清普又特地挑了个不起眼的位置坐着,兄妹俩说话声音不高,一时间也不引人注意。
刘秋月是打心眼儿里不愿见到她这位大哥。懂事之后,她就知道这人跟自己不是一个妈,天生亲不了,况且,据说她那个早死了的大妈也是个乡下人,土的要死,刘清普也跟她一样,刘秋月很是看不上。
这一回,爹妈突然出了意外,她也是一时没了主意,家里有没有其他的他人了,刘秋月虽说做人不怎么样,倒是遗传了她亲娘那灵光的脑子,知道外家的几个舅舅靠不住,归根到底,他就是再不待见刘清普,那也是她亲哥,养自己是应该的,不会一门心思惦记自个儿家那点子家底。
其实,刘秋月小时候,刘清普还是很喜欢她的,兄妹俩也很亲,他后妈虽说有些不冷不热,但这么些年也没短了他的东西,就是他爸开口说要给他什么,后妈也从来没当面儿反驳过,总算过得去。
两人关系渐渐不好,大概是刘秋月十岁以后,那时候家里生意做大了,父母经常往外跑,于是,年幼的刘秋月就常常被托付给他外婆,日子久了,人也渐渐变了。
兄妹两这么好好坐下谈话也是好几年钱的事情了,刘清普忍不住就感慨了些,收回思绪,刘清普开始想妹妹询问事情的始末。
刘家兄妹两个说了什么自然瞒不过店里几个耳力非凡的人,楼上休息区里,茅慎行跟温端听着刘秋月的诉说,时不时微蹙眉头。
泱泱不喜欢刘秋月,温端一直以为是上一回被欺负了的原因,可是刚刚仔细问了才知道,不仅如此,据泱泱说是因为刘秋月给他的感觉很不好,说这话的时候,南瓜还在一旁凑热闹似的的直点小脑袋。
这倒是有趣儿了,人家兄弟姐妹,那都是往相似的地方长,他家可好,不说相像了,这根本是南辕北辙么,当哥哥的气息纯净到不行,做妹妹的不说温和,反倒是周身都一股子让人不舒服的感觉?
晚上回到家里,茅慎行带着刘清普看房间收拾行李,另外几个都挤在温端家里,把一天的收获汇了个总。
茅盈他们依旧没啥发现,不过去了酒店跟别墅这两个地方布置了点儿东西,以后有什么动静,他们也好即使知道,别墅里头“干净”的过分,至少喵喵去了一趟非但没觉着不适,反倒是精神好了不少。
沧冴跟姜圭去了趟定林寺,聪慧大师托人捎了些果子给泱泱,放在了定林寺的主持那里,让他们去拿了。
最后是温端这边儿,听完始末,茅盈跟沧冴都挺好奇,打算好好瞧瞧这位刘清普,至于刘秋月,他们的直觉倒是没有两只小动物那么敏锐,之前接触了几回,尚未发现什么不妥,不过对于泱泱和南瓜的本能,他们还是很相信的,看来还是得去一趟刘秋月的住处,好好再查查。
收拾好卧房,刘清普跟着茅慎行过来温端家里,茅盈不着痕迹地打探着刘清普的成长历程,不过看起来毫无特色,难不成这纯净的气息,真是天生的不成?倒不是他们多疑,反正在座的年岁超过四位数的都不信——包括茅三三。
其实这道理很好明白,气息的纯净,一般源于魂魄。刘清普是普通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算是毫无自保能力,要是生来就是这样的纯净,要么就是被人带走修行了——毕竟当今世道,少有资质的都是宝,茅慎行这样家学渊源的除外——要么就是被些心怀不轨的害了。
总之,一句话,尽管目的不同,结果都是一样,除了被掳走还是被掳走的命,没有茅家这样的人家护着,想要在自个儿家里安然活到成年?那不叫奇迹,那叫零概率事件。
问了半晌也没什么线索,刘清普倒是没有多心,茅三三在一边儿听得烦了,看看一边儿乖巧的倚在温端身边的泱泱,最终还是决定到旁边儿找南瓜玩儿,今天叶家小两口回叶老爷子那里吃饭了。
刘清普说话有些多,伸手端着杯子喝了口水,一回头,就看见正和南瓜玩儿的欢的茅三三,不由得带了笑。
“我家以前也养过小动物,是只小狗,淘气的很,不像南瓜这么乖巧,之前还把我家一只古董花瓶给打碎了,我爸心疼了好久。”提到父亲,刘清普的笑脸也有些挂不住了。
“我去过你家里,楼下一个挺漂亮的博古架子,不过右上角少一格儿东西,就是那个花瓶?”茅三三听他提到南瓜,也来了说话的兴致。
“嗯?不是,你肯定看错了,我家博古架子右上角不可能是空着的。”茅家人去家里查探的事情,刘清普是知道的,这回听他提起倒不奇怪。
“怎么不会?是真的,大哥也看到了!”
茅盈点头,心里也是疑惑,怎么着刘清普如此笃定?家里的博古架子少了一两样东西再正常不过了。
“就是因为之前小狗打破过花瓶,所以我家不少东西都被我爸特意加固过,博古架子上边儿就有不少,本来最上边儿两角的格子,我记得放的好像是我爸不知从哪儿讨来的玉件儿,不名贵只是好看,我爸索性就把底座直接给焊死在架子上了,这还真不容易不见,要真撬下来,估计连博古架都得坏。”
茅盈跟沧冴的脸色丝毫未变,心里却是一个咯噔,别说坏了,当初他们去看的时候,连个焊接过后的印子都没有。
☆、第六十二章
因为非自然死亡,刘家夫妇的案子涉及的问题又比较诡异,所以,至今两人的尸体还是放在刑警大队里冻着,这也意味着虽然刘清普这个儿子回来了,但是刘家夫妇的丧事还是没办法办。
父亲无法入土为安,纵使理智上明白这样做也是为了早日得到线索,但是心理上肯定是过不去的,所以刘清普这段日子以来,脸上很少有笑脸。最后,还是茅慎行看不下去了,打电话求了求他爷爷,看看是否能够通融一下——至于为啥舍近求远,放着茅盈不求?咳咳,虽然老祖宗为人似乎很是随和,不过心里还是没办法过去那道坎儿,直接开口神马的,总觉得有些别扭。
茅家总算是能说得上话的,况且这件案子眼看着就不是普通的走向,所以,警局那里考虑之后也同意了这样的要求。
刘方的父母五六年前就过世了,他自个儿年纪也不小了,家里又是北边儿的,离得远,很多亲戚已经不拉扯了,所以葬礼上,最惹眼的,还是刘秋月他外婆一家子。
火化,下葬,答礼。这些事情,刘秋月都不用操心,她今年也十五岁了,不过显然她娘生前没空好好教育,给他外婆宠坏了,刘清普本来心里就不好过,一时也懒得顾及这个妹子,索性把人托给了从小照顾她的保姆阿姨,自己把所有摊子都给接了过来。
茅慎行是刘清普的好友,自然要出面的,不过润园里的其他人就算了,毕竟没什么关系。于是,当茅慎行到了葬礼上时,看到的就是一脸憔悴的好友。
“怎么黑眼圈这么重?”拜过逝者,茅慎行也没急着离开,他们这里的规矩,参加葬礼,不作兴丢下东西就走,至少要喝杯水,甚至吃过些东西才好离开。茅慎行不放心刘清普,索性就多留了一会儿。
“也还好,就是事事都要看着,睡得晚了些。”
“等到你爸事情过了,还是住到我那里去吧,在这儿,我不放心。”
“行,我知道了。”
刘清普虽说不是十分清楚茅家还有那几个邻居到底什么来头,但也知道,自家亲爹后妈死得蹊跷,可能还得指望好友帮忙。
刘清普小时候,爹妈一忙起来顾不上,所以直到他娘死之前的九年人生,都是跟着爷爷奶奶住在老家的,不论哪个地方,只要是老些的村子,老人们多少都有些敬畏鬼神的,刘清普从小耳濡目染,对这类事情倒是很能接受。
两人正说话,刘清普又是难得的放松一下,明天就要下葬了,少不得又是一顿忙乱,就像乘着这会儿有空,眯瞪一会儿。茅慎行也是这个意思,连小毯子都拿在手上了,可偏偏就有人不愿意让他们如意。
好在来吊唁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如今剩下的也就是几位亲近的几家,要不然,刘清普绝对会被刘秋月外公家里那几个人的大嗓门儿逼疯。
别人的烦心事再糟心,也烦不到温端这里,这两天磨合下来,南瓜君以他无与伦比的魅力,彻底征服了温老板,一人一鼠相处越发和谐。甚至,温老板已经在考虑用那块儿鸟牌透明皂似的玉砖剩下的下脚料,给顺手雕个什么送给南瓜,长命锁是不可能了,那玩意儿太复杂,南瓜个儿小,带着也不好看。
“哎,南瓜,你喜欢什么?玉牌?玉珠?还是铃铛?”
“唔唧~”
“铃铛啊?那个难度比较大啊,真的要铃铛?珠子也很好看啊。”
“唧唧!”
“好了好了,知道了,给你铃铛。”
“唔咕~”
Darcy是奉命来给自家总裁夫人送东西的,但是一进门就看见这相谈甚欢的两只,万能的助理也有些不知所措了,玛蛋,果然自己只会六国语言神马的还是太少了么?居然完全无法和我家南少沟通,这真是太失职了。
没错,在得知南瓜的真实身份——富二代那个——之后,江沿集团上下对南瓜的称呼,已经不再是肤浅的南瓜君了,那必须是尊称才能体现大家对叶总澎湃的景仰之情,“南少”妥妥儿的!
“嗯?大喜来吃饭?”温端伸手看了下时间,不对啊,这才九点多。
“……不是,叶总让我给季先生送点东西。”虽然语调很随意,但是为什么自己还是从称呼里听出了浓浓的强调之感?错觉吧,叶总朋友都是很上档次的,嘲笑别人的名字这么没有品味的事一定不会做。
“哦,他这会儿估计还在休息室,你去那里找他吧。”
“好的。”
Darcy转身离开,温端也带着南瓜去办公室里了,既然决定要送小东西铃铛,那就趁着这会儿没事儿,就动手。
把乾坤袋拿出来,南瓜看得有趣,上脚踩了两下,感觉脚感不是很好,于是嫌弃地踢了踢。
给泱泱的长命锁已经雕琢好了,个儿头不大,大概这有温端四个拇指指甲盖那么大,小锁长得跟云朵似的,一面雕的是常见的“麒麟送子”,另一面,温端则是花了些心思,雕的不是现成的图案,而是只胖乎乎的小蛇,那傻憨的样子,活脱脱一只小泱泱。 下面缀着三个豌豆粒儿大小的圆铃铛,一动就能听见叮叮当当的响声。
温端一拿出来,南瓜就喜欢的不行,伸着小爪子,使劲儿往上够。
“这可不是给你的。”
“唧唧~”想要~
“这个不行,而且也太大了,不适合你。”
“唔叽~~”声音不要太谄媚……
“特别特别喜欢也不行,这个是给泱泱的。”
“咕……”这样啊,那就算了。
把长命锁收好,温端拿出块儿玉料开工,爷儿俩一边琢磨一边讨论,学术气氛简直不能更浓。
“镂空的?”
“咕!”
“行,这样儿是好看些哈?”
“咕唧唧……”
“你确定?”
“唧唧!”
“不是,你一老鼠,非得在铃铛上边儿安上两只猫耳朵?这样不好吧?”
“唧唧!唧唧!”
“好了好了,听你的。”
……
话说,其实你们才是亲父子吧,季嘤嘤跟叶哥哥其实只是养父母是这样的吧,是吧是吧?
铃铛难度不大,一个小时不到,就挂在南瓜的脖子上了,挺胸!啧啧,不能更美腻!
南瓜君忍不住就要炫耀一下,十分急切的表示,自己已经离开岗位太久,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不对的,所以自己必须马上回到楼下前台。
回到专座的南瓜君果然第一秒就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尤其是他爹手下那一圈小白领,恭维起总裁家的大公子来简直不要太真诚!
☆、第六十三章
大喜送东西只是顺便的事情,很快就离开了,于是也就错过了自家南少的英俊时刻,简直扼腕!
人一多,鱼龙混杂,眼睛毒的自然也有,于是,混在一堆疯狂赞叹南少真是十分玉树临风(……)的狼嚎声中,一个清清淡淡的声音反倒显得突兀起来。
“这铃铛……不知是何材质?”
显然,虽然突兀,但是还是被周围热情的喧嚣淹没了。
温端耳力倒是颇好,只是也不在意,毕竟这东西,虽说这的的确确是天下绝无仅有的好东西,不过那也得有人能看出来才行,不懂行的凡人,即使是大家,也顶多看出这有些类似羊脂玉罢了,再么有灵性些的,还能觉出些暖润之感,其余的,再不会有什么。
这也是温端敢直接把小铃铛挂在南瓜脖子上的原因之一,当然,更多的还是知道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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