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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绯闻-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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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气卷起树枝的积雪,带着红色的,黄|色的梅花花瓣,在我们身周环绕,是彩灵,她手中玉弓已现。
“灵儿!住手!”彩吉厉声喝止,彩灵愤怒地紧咬红唇退到他的身旁,被她杀气带起的飘雪和花瓣缓缓飘落周围,化作一个色彩斑斓的圆圈。
彩吉看看我们,目光在莲圳的脸上停留片刻,颔首一礼:“我们又见面了。”
“是。”莲圳也淡淡点头。
“只是这次与上次有些不同,看来这位师兄的修为又有提升。”他看向莲圳的嘴唇。莲圳低脸轻笑。
我说道:“彩吉,劳烦你带和皇上回去吧,他只怕要昏睡几天,留在这里不便,也会让宫内慌乱。不用担心,并不是咒术,而是把他体内的一个住客赶了出去,耗了他一些精神。”
彩吉听后陷入迷惑。
我笑了笑:“套用一句老话:天机不可泄露。下次见面。只怕就是你我对战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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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这句话,让彩吉眸光闪亮起来,面带期待的笑容。彩灵瞪眼看我:“怕你不成?我等这个时刻很久了!”
“彩灵。”彩吉伸手拉她到身后,对我抱歉一笑。抱起拓拔宇珪,带起彩灵飞天而去。
这场天劫,并非所有的天神是为赌局,为我风希下来,更多的,是为了亲人,朋友。
北极随南极而下。树神随花神而下,凝清应是陪明杰而来,想必这彩吉也是为助紫微星官入的世,至于彩灵,则更加清晰了。
那么……莲圳呢……
记忆中,对他并无印象,虽然,我也有盘古族的好友。可是,却无人能与他的性格匹配,而且。我与他们早已说清,并无男女之情。
“莲圳,你为何入世?”在回去的路上,我问他。
而他,却只给了我一个深情的微笑。
他没有回答我,或许,他认为我还是不知道的好。
莲圳的到来,无疑帮了我大忙。即帮我教导元旭,又助我修炼。
而且,爹娘很喜欢他。一直以来在蓬莱修仙。爹娘从未见过我之外的蓬莱人,所以莲圳的出现,可以解答他们更多的,关于我的问题。
忽然间,很怀念有着大大兔牙的莲圳,那一笑起来两颗大门牙闪亮的模样。很可爱。
晚上,我独坐在床上,爹娘和弟弟还缠着莲圳问长问短。
“莲圳就是好,性格好,脾气好,真不明白,你怎么喜欢北极大帝,不喜欢莲圳。”二货现在完全是莲圳党。我吐出一口气看向坐在床内侧的小剑:“小剑,你也是这么觉得的?”
小剑没说话,但很认真地点点头。
我“扑哧”而笑,连连摇头:“这就是缘。与他邻居千万年,却未曾得见一面,反而见到了远远在天界的北极大帝。”
“哎……也是。”二货感叹地低下小小鸡脑袋,“莲圳百般好,来晚了就是来晚了,如果你先遇到的是我,那么……嘿嘿嘿嘿~~~~”他笑了起来,笑得有些淫荡。
“就算你先来,主人也不会喜欢你。”小剑一针见血地让二货僵住了笑,“主人身边太多你这种聒噪的人,现在主人留你在身边你该知足,若是往常,主人早把你扔远。”
我在小剑话语中点头,他毕竟跟我最久,最知我喜好。
“主人,小剑现在很困惑。”小剑单腿屈起,坐在床最里面的角落,低脸咬唇,他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多,我看向他:“困惑什么?”难得他愿主动与我谈心。
“灵桑说我对主人是强烈的独占欲,因为我不喜欢北极和南极在主人身边,别的男人只要接近主人,我心里会很不舒服,像喝了醋一样。”
心里浮起淡淡惊讶,小剑有吃醋的感觉和意识了?
他依然低着头,神情很认真,显然他现在很重视自己心里的困惑:“可是,为何小剑独独不排斥莲圳师兄?”他扬起脸困惑看我,“难道,小剑对主人不是强烈的独占欲?小剑曾经还很高兴自己有那样的感觉,因为灵桑说那是喜欢,说小剑其实爱上了主人!”他着急地看我,我在他话中一时怔愣,记起了他在大海蚌边对我说的话:小剑只爱主人!
“可是……小剑却也很喜欢莲圳师兄……”他变得越来越烦躁,那烦恼让他变得有些混乱,混乱地不知道自己的感情,他抱住了头,“如果爱主人,就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可是,为什么,我也很喜欢莲圳师兄?而且,跟北极相处久了,也觉得他没以前讨厌,小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但是小剑想爱主人,想和莲圳师兄,北极一样去爱主人,小剑不想连只鸡都不如!”
灵桑黑了脸,想驳斥,我拦住他,他气郁地拍拍翅膀蜷在床上。
“连那只鸡都那么清楚自己的感情,只有小剑越来越混乱,混乱地……”
见他快要崩溃,我立刻抱住他,轻抚他的后脑勺:“别想了,小剑,别想了,平静下来,感情本就很复杂,我没想到你那么想爱我,但是,爱也有很多种,并非只有男女之爱,每一种爱,都值得我们去珍视。所以,小剑,平静下来,顺其自然,心太急会让你奔溃,你毕竟心性刚成,但灵桑他本就是生灵,心性早成,他甚至比我更要成熟,所以,别去跟他比,你可以跟他慢慢学。”(
第六十章莲圳护家很放心
别扭小天,再次上场罗。
小剑在我的怀中点点头,伸手抱住了我:“小姐,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只是感觉好烦,从来没有过的烦,有时烦地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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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烦是好事,证明你有了七情六欲,有了完整的人性。”我为他的烦而高兴。
小剑在我的话语中,慢慢平静,可是随之而来的,是一份喜悦的激动。
“不烦,就不是人了。”忽然间,莲圳轻悠的话也随即而来,我尚未放开小剑,暖黄的衣衫已经映入眼帘,他坐上床,手放落小剑头顶:“小剑,恭喜,你现在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莲圳师兄……”小剑从我怀中离开,百感交集地看莲圳,灵桑也转身抬头直勾勾看他。莲圳俯脸另一只手放落灵桑的小脑袋,温柔微笑:“怎么?想看我真容?”
灵桑在他手心下转脸:“我不太相信你还能美过我去。”灵桑自傲地昂首,眼神勾勾。
莲圳呵呵笑,落指轻捏灵桑头顶翎毛,灵桑倏地浑身羽毛一颤,瞬间跳开,躲到我的身后。莲圳盘腿坐于我的面前:“希儿,我们开始吧。”
我愣愣看他一会,见他坦然伸出双手,才想起双修之事,忽然之间,却有些尴尬起来。房内红床软枕,烛光暖昧,旁边灵桑坏笑,小剑用崇敬的目光注视莲圳,感觉,很怪异。
莲圳笑了笑。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不浓不密,也没有带着卷,但是。给人清爽的感觉。这份清爽,像是外面的雪,让人静心。
慢慢地抬起手。与他手心相触,立时,温暖如同太阳的神力从我们连接之处而来,带起我如月亮的力量,缓缓在体内运行。
之所以……盘古女娲两族总是联姻,因为,他们一个是太阳。一个……是月亮……
色彩斑斓的花田现于眼前,那是女娲族圣地的花田,茫茫花田无边无际,女娲族的女孩们,喜欢在那里采集花露。半人高的花枝。随风摇曳的时候,花瓣会卷起,飞在女孩们的周围,很美。
我很喜欢这片花田,常常在里面睡觉,那里的地面很柔软,铺满了花瓣,带着清幽的花香,调皮的女孩们时常围在我的身边。捧起花瓣洒在我的身上,有时醒来,浑身上下都是花瓣,脸也被她们用花瓣埋起。
眼前,又是女孩一起飞起的美丽景象,我又回到了这片圣地。怀念起以前只知睡觉玩乐无忧无虑的日子。那样的日子,很安静。一直,喜欢安静,才会对安静的北极,一见倾心。
一见钟情的事,谁也无法说清,也无法解释。
就在这时,我看到从花海中缓缓站起了一位身披花瓣的女孩,她甩了甩长发,长发上的花瓣飘入风中,她从花海中慢慢飞起,身上还沾染着无数花瓣,她在空中突然一个转圈,身上的花瓣从她洁白的衣裙上甩脱,如水一般溅开,在她快速飞起之时,化作一条长长花链跟在了她的脚尖之后。
那是……我。
奇怪,我怎会站在自己体外?难道,这不是我的记忆?
“你因一眼,爱上了北极……”身后,是莲圳的声音,我想转身时,一双手臂轻轻环抱我的身,“你却不知,有人也是因为这一眼,随你入世应劫……希儿,这不仅是你的劫,也是我的。感情之事,不能勉强,所以,不必感觉亏欠于我,谢谢你,让我看到自己还不够大爱的心。”
原来,这是莲圳的记忆……
“为何要随我入世?你应该知道,我迟早会回圣地。”
“因为……我也想看看我们是否有缘,脱去盘古女娲神族的身份,做一世凡人,不知对方身在何处,全凭缘分的安排。若是有缘,自会相遇。无缘……我也不会再来缠你。”
“莲圳……”
“溟海他们已经在北海魔域开战,想必很快会需要你去收场,我会在这段日子里,继续提升你的神力,助你成仙。其他的,你不要想,我也不再想,可好?”
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前,遥看那女孩化花瓣为蝶,飞舞在她身周,她与它们嬉戏,是那样的自由自在,洒脱不羁。
阿爹说过,我这人性子野,偏偏又慵懒,如同黑白完全相反的颜色,却在我身上互溶。也是奇特。
我得空就喜欢跑出圣地找敖姬玩,然而,慵懒又让我不喜欢上天入地地跑,只喜欢和敖姬躺在温泉里嬉闹。回来,也总是爱睡觉。若是看到小动物,又喜欢化作猛兽去追逐吓唬,若真吓坏了他们,又会把它们抱入怀中温柔安抚。
可是下一次,我还是会吓唬它们。敖姬说,我这人有些恶趣。
可是,这就是我,真正的我。
莲圳每天白日帮我教元旭,让我可以专心致志联系法术。晚上,陪我双修助我增加修为。
元旭除了我,又有了一个崇拜的人,就是莲圳。以致后来,他与我一起,聊的最多的,也是莲圳。


莲圳如何如何厉害,莲圳如何如何精通诗词歌赋,莲圳如何如何……
转眼,过了年,二娘的精神有所好转,只是,一直不敢踏出门。爹爹也不想原谅她,不想看见她,倒是娘说,娶都娶了,而且二娘前半辈子也没过过好日子,对于元家来说,多养一个人,不算什么。
娘的心肠总是那么地好。
坐在桃树下,拿出玉牌,始终犹豫要不要联系溟海他们。
“想见,就见一见吧。”莲圳坐在我的身旁,我们身下化开一片积雪,阳光洒落,带出一丝温暖。
积雪化去,现出干枯的桃花枝。
“莲圳大哥。”元旭朝我们跑来,手里拿着书,崇拜地看他,“你能教我念《神女赋》吗?”
莲圳对他温和微笑:“好。”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如果觉得不便,你可以找天命,他必不会在战斗。”说罢,他起身带走了元旭,留我一人在桃树下。
他说得对,北海一战,天命他们四人不能插手,他们是真身下凡,与溟海他们性质不同,如若参战,事情会变得复杂。
在玉牌上划出天命的名字,玉牌飞速转动,停落之时,映出了天命的脸:“你也会想我?”见面之时,便是这句冷语,满脸的阴沉,满眼的傲娇。(本
第六十一章溟海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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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年,天命依然未变。
与他遥隔千万里,我依然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深深怨气。我正色看他:“我想知道溟海他们的情况。”
“哼,我就知道,你怎会想我?”他生气地给了我一个青葱白眼,甩开脸,“自己看!”玉牌翻转,我看到暗紫的天空,从未见过这样颜色的天空,整个天空像是被妖魔之气完全覆盖。
忽然间,空中剑光闪闪,火球飞蹿。隐隐可见六人缠斗的身影:“六个人?!”
“恩,尹神和空镜的人,哼,尹神空镜不过如此,训练出来的人实在太差了。”天命的话语十分自得。
我放心点头,殊不知,这也让我看了其他人的实力。尽管看不清缠斗的是何人,但是,应该就是蓬莱大考里的那些人:“溟海露华本是帝君,自是比他人强上一些,也是你运气好。”
“什么?”画面陡然翻转,露出天命生气的脸,“如果没有我,他们怎能进步神速?哼,懒得跟你说了!”说罢,他就要关闭玉牌。
我立刻说:“小天!”
他停下手鼓脸看我,我对他微笑:“新年快乐。”
他大大的眼睛睁了睁,圆鼓鼓的脸突然涨了个通红,撇开眼白我:“你们凡人才过年呢,不说了不说了,我忙着呢。”他迅速关了玉牌,看到溟海露华都无事,心中安了心。
轻轻的,莲圳和元旭走了过来,站在阳光下一起看我。
“怎样?”莲圳关心地问。
我笑看他:“都没事。”
他在阳光下而笑:“现在,我已不能助你战斗,只能做这些小事。让你安心修炼。”他的身份已经暴露,如果动用神力加入我的战斗,很容易被玉皇当做借口,向盘古族兴师问罪。
倒是帮我打理打理家业。教教元旭,陪我双修双修,我佯装不知他的身份,只当他小兔师兄,玉皇也是拿他没辙。
“姐姐,我念神女赋给你听好不好?”元旭迫不及待地要向我炫耀他新学会的《神女赋》。
于是,静静的院中。是他认真吟诵《神女赋》的朗朗之声:“夫何神女之姣丽兮,含阴阳之渥饰。披华藻之可好兮,若翡翠之奋翼。其象无双,其美无极……”
他双目炯炯有神,灿灿生辉看我,宛若我就是他吟诵的神女,那个他心目中,崇拜的神女。

()
转眼。在家已经月余,有莲圳相帮,我即使不在蓬莱。也不会荒废修仙。
隐隐感觉有人从高空监视,莲圳也是淡笑佯装不知。那监视的人自然不是为我而来,而我,也继续佯装不识莲圳真面目,只当他是师兄。
元旭对元家的生意也渐渐上手,感觉只要再住半月,即可返回蓬莱。
可是在这天,玉牌忽然响起,是溟海。难道,他们已经结束了?
坐在书桌后打开。他面目依然清俊,但带憔悴之色,衣衫也有破裂,隐有血痕。
“你受伤了?!”心里为他忧急,他却只是淡淡一笑:“既是战斗,自有受伤。宝宝不必担心。倒是露华,伤地比较重。”
“露华怎样了?!”
“还死不了——”画面之外,传来露华咬牙的喊声,“小宝你快来亲我一下,我就会没事——”
溟海拧眉抿唇,低语:“受伤了还不老实。”
“啊!”忽然间,露华传来一声痛呼,“你居然还踩我这个重伤的人——”
溟海冷眼俯视,沉脸看向下方:“我几时踩你了?”
“你————”露华咬牙高呼,我低脸偷笑。溟海朝我静静看来,脉脉温情透过玉牌传递,手中的玉牌也仿佛染上了丝丝热意:“宝宝,你……”话未说完,他的神情倏然收紧,立时转身,玉牌落下之时,我竟是看到了小白。
他白狐姿态,正立于另一个黑袍男子身边,因为玉牌放落,我只能看到那男子的下半身,无法看见全部。
忽然画面掐断,心中立时升起不祥。对方定是魔域的人,因为,有小白!这世上,除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召唤师有能力让小白成为自己的契约兽,那么小白会帮的,只有可能是魔域里的妖魔。
“小剑!灵桑!”立时,小剑灵桑现于书桌之前前,我起身沉声道,“走,去北海魔域,溟海他们有危险!”
“啊?怎么这么突然?”灵桑飞落小剑肩膀,“我都还没休息够呢?”相较于灵桑的不愿,小剑已经激动地无法掩盖自己浑身的青金之光。
我白灵桑一眼:“你永远都休息不够。”
“岑——”忽然间,玉牌再次响起,灵桑兴奋地飞落我桌上:“太好了,溟海露华肯定没事,来给你报平安,咱们啊,又可以休息了。”他的话,瞬间让小剑浑身泄了气。
立时打开,却是天命,他立于紫色天空之下,一脸烦躁:“该死!你的狐狸把溟海他们捉走了!”
“什么?”不是说要小心魔域的人偷袭吗?
天命烦躁挠头:“烦死了,本来设了结界防止魔域的人偷袭,可是你那狐狸来帮忙,他是妖族皇子,拿来了东皇钟,突破结界进来把溟海他们抓走了。问题是我现在不好插手,麻烦死了!你快来,我在这里等你!”
“好!”关闭之时,面前已站着莲圳,小剑正在他身旁浑身冒青金光芒,准备随时战斗。
一身青衣的莲圳,神情微露凝重,温和柔和的脸,也因此多了一分肃然之色,他单手随意放在身前,一手背于身后,沉沉而语:“东皇钟是东皇太一的神物,当年他既是用东皇钟开辟了新世界,供妖族居住,成为六界之一的妖界,从此与各界井水不犯河水。东皇钟神力巨大,能吞噬天地,亦能成|人形,希儿,那只狐狸捉溟海和露华,应该是为救他的母亲,作为人质交换。”
心中大惊:“不好,蓬莱四殿大弟子已被视作天帝门生,否则当年瑶霜的事,也不会闹如此之大。小白这一闹,会给玉帝兴兵魔域的借口,若是东皇钟启动,后果不堪设想!”小白真是乱来,他这样做,会害了无数无辜。(未
第六十二章北海妖魔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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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圳的双眉在阳光中担忧拧起:“东皇钟虽已能成|人形,但和小剑一样,有少许心性,所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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