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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灯瞎火好摸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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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黑灯瞎火好摸鱼(完结)
作者:火棘子
【欢脱版】
大大小小恋爱数场,炮灰属性的简符丢盔卸甲。
各种暴躁各种血腥各种疗情伤!
神马?
欲求不满,导致他对领养弟弟裴野欲行不轨?
开什么玩笑!他是有道德有理想有…的人…喂喂喂,相差七岁事小,
关键是正太变鬼畜又强势,压不住啊!
额头抽筋忍无可忍的简符拔腿就跑,我闪!
不想,一闪闪了腰!
简符说:“一浪更比一浪高!人生,太特么如戏太特么坑爹了!”
【剧情版】:被甩了。回家了。温暖了。思……了……
内容标签:欢喜冤家 强强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简符 ┃ 配角:裴野,南倾,沈契 ┃ 其它:领养,强制,温柔,鬼畜,热血,运动,暴躁
1、第1章
1。
看到那一幕时,简符复杂的心情变成了简单的拳头。
二话没说,暴雨般的硬拳头跟钉子一样梆梆梆砸下去,生死他算什么,现在满脑子除了揍死这俩混|蛋就再没别的。
顺手抄起酒瓶抡下去。
哐当——
世界平静了。
……
病床上的简符直挺挺地趴着,嘴角抽抽哀嚎:“沈契你给我轻点!我现在是伤心又伤身啊!”
“嚎什么嚎就破了点皮。隔壁躺着的那俩才被你打惨了,你小情人是粉碎性骨折、你情敌是骨折加背上划了那么长一道口子。”一身白袍的沈契眼皮不眨,“解气了吧?我说你用点脑子行不?”
“不解!”简符闷闷地说,“恨不能打死这俩不要脸的!”
“你要成心打死就不会只给这么点教训了。”沈契夹着棉球往简符的脸上按了按。
简符打架是行家,当年赤手空拳打遍全学校不是白夸的。那两人看上去浑身鲜血淋淋,但致命伤口一个也没有,确实是手下留情。
把伤弄完后简符状似满不在乎地苦笑:“去喝一杯得了,喝完这事就算完了,反正,大爷我也不是第一次遇上这倒霉事。”
“等下。换身衣服。”
路过那个病房时,见门敞开着,简符往里瞅了眼。
他的“前任情人”可怜兮兮坐在床沿,没记错的话当时踹中的是小腿。他的情敌背对着门,侧躺在病床,赤着胳膊,背上缠着白色绷带。
前任现任也不过一夜之隔,简符心头的血翻涌上来。
那两个大男人含情脉脉对视着,看来这一顿揍又为他们的感情添上了推波助澜的一笔——简符是同性恋,所以男友也是男的,情敌也是男。嚓,跟打了一场群架似的。
叩叩。
简符敲了敲门。
将无名指上的戒指拽出,扔过去,叮叮几声轻响,指环咕噜咕噜从被单滚到地下:“这事就到这了,谁也不欠谁的!”
大踏步离开,目无表情。
没错,架打完,这事就算完了。
他简符也是有脸有皮的人,死缠烂打他抹不开,隔夜仇他也不稀罕记——不就一个情人么,不就一顶绿帽么,不就,那俩是青梅竹马自己是过个桥梯么!
拳头过瘾了,怒气随着啤酒苦涩的味道酿成煽情的悲催。
身上只破个皮,心里可不知被捅了多少个血窟窿,几瓶下肚,悲从中来。
透过玻璃看清自己的鼻青脸肿,再看看沈契是那么优雅地坐在对面,举起酒杯,抿了抿,喝个啤酒都跟波尔多红酒似的,这世外高人的做作派头——他羡慕啊。
“我难道就是那男二号的命?这都第六个了,TMD还让人消停不消停!”简符呸了一口。
男二号,是沈契给简符封。
男二号的渊源还得从简符自己说起。沈契和简符是中学同学,当年,高中,食堂,两人对坐边侃边吃。
瞥一眼大屏幕,《梁山伯与祝英台》。
吵吵嚷嚷的大食堂听不清主角们说什么,但那个家喻户晓的故事还用得着多说吗?
简符戳起一颗小小的马铃薯,一咬两半若有所思:“沈契,说起来这故事最悲催的不是那两蝴蝶,而是马文才啊。”
“怎么说?”
“你说梁祝谈恋爱,掖着藏着,大家又不知道你俩私定终身了。人家马文才屁颠屁颠跑来提亲,你拒绝不就行了;你要不拒绝,也得跟马文才说清楚呀;你丫还拖啊拖啊愣是拖到了娶亲那天,好家伙眼看洞房了,你俩化蝶了,可怜马兄还坐在高头大马上眼巴巴等呢。瞧这绿帽戴的,这辈子要不举了吧。”
噗,沈契差点喷饭。
“男二号的命就这样啊!有才有貌有势力又能咋,就让你眼巴巴看着那俩比翼双飞。”简符咽下最后一根青菜,盖棺定论。
山水轮流转。
在恋爱场上大家纷纷抢着自己的角色。
而悲催的简符第一次恋爱就被学弟甩得一干二净时,沈契脑子瞬间冒出的不是安慰,而是——男二号,马文才。
顺利开启命运诅咒,从此简符在男二号的康庄大道上一骑绝尘。
屈指数来,简符充当的全是悲情角色,谈了五六场恋爱,悲情纷呈:表白被拒、情人劈腿、情人和前任复合、情人不明不白说拜拜……咳,往事不堪回首。
刚才那情人算是时间持续最长的,1年。但某天遇上了青梅竹马,不知情的简符非常热情地把“情敌”请进门。在简符眼皮底下,那俩好上了。
男二号就这样,他什么都好,但注定是要被主角甩的——而且大部分是被当了过桥梯之后甩,因为人家是真爱。
“真TMD恶心,他们是真爱我的就不是真爱?我挖心掏肺怎么就没人看得见啊!3个月啊!他整整骗了我3个月,出TMD的什么差!分明就是出TMD轨啊!”啤酒的白色泡沫溢出来,简符趴在桌子上,灯光不明不暗,眼角有可疑的晶亮。
沈契好笑地将他扶起:“行了,买醉还买哭了,瞧你这德行脓包不脓包。”
“哭什么哭我这是被酒辣的,我就这德行怎么了,你试试被人戴绿帽的滋味好受啊,你说我哪点不好?一个一个的,都走了。”一开始是义愤填膺,到后来渐渐成哽咽。
“行行行,你真好着呢,是他们狗眼不识英雄,回家啦回家啦。”
啤酒醉不了人,简符脑子还留三四分清醒,憋屈之后就变成了话痨,呱唧呱唧倒数着历任情人的过往。学生时代的简符是热血运动俊男一枚,球场上跑起来那真是活力四射,揍起人来那也是痞俊痞俊的看得人热血沸腾,所以他的那些个情史也少不了折腾劲。
“呦,我还当你每次说什么‘这事就算完了’是真的完了。这不是记得挺清楚嘛,都追溯到大一的初恋了。”沈契一边听一边笑,扶着他斜靠在后座上。
“他不是我的初恋,我的初恋是……”简符闭上了嘴,双手覆着眼睛,再没说话。
沈契一边开车一边撩拨:“第一次听你说初恋,那是怎么回事?”
沈契二十七八岁,戴着金边眼镜,框架简约,挺斯文一人,但也不能掩饰他有一颗奔腾的八卦心。
“还能怎么回事啊?就这么回事啊!暗恋啊暗恋!等我知道这心里头酸酸麻麻的味道是暗恋时人家都走了……”就是这个七分醉三分醒时,简符最管不住自己的嘴。
沈契隐隐一笑,少男情怀总是诗。
“走了……然后留下一孩子,我替他养咯。”
呃,咦?孩子?养孩子?
简家十几年前确实领养了一孩子,叫裴野,比简符小个六七岁,白玉团子一样,总跟在简符后面叫哥。简符这哥当得比亲哥还亲哥,宠得不行,上大学后离开家,还特意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念书,好吃好喝供着。
难道暗恋是个女人?不会吧,简符向来都是只抱男人的啊——他她不分的沈契惊了:“女的?”
“什么女的,就是裴野他爸!啊——”简符忽然咬了下舌头,“这话怎么都说出了。算了算了,反正都过这么久了,想起来我也记得不清,光记得他穿个白衬衫,牛仔裤发白的样子,唉……”
替暗恋的人养儿子这事,也是男二号必干的事情之一哇,但简符实在不像这么圣母情怀的人啊。
“咦?那你对人家儿子不会……想入非非吧?”沈契可疑的问。
“滚!我能是这种混蛋吗?裴野自小就跟我玩,跟我亲弟一样亲。你是没见那小子蹲在垃圾堆旁,流浪狗一样,我能当没看见?领养他,这跟初恋暗恋也没关系,他就是、跟我亲弟弟一样……”简符开始颠三倒四了,“转眼都二十多岁了。”
看来你这暗恋够穷的,人一走,孩子就流浪了。
不对,裴野领养前是学过钢琴的,这家境能穷?看来这八卦挖下去有料啊。
眼看转个弯就到家了,兜里悦耳的手机铃声骤然响起,沈契的思绪被打断,接起电话。
几句之后,沈契踩下刹车:“简符,今天你是不能去我那里了。”
“哦,你那里有人了?”
沈契没有回答:“我送你回家。”
这个家指的是是简符自己的家。后座上的简符两眼迷离,跟被丢弃的小狗一样茫然无辜,一门心思想着往事,没把沈契的话往心里去,嘴里含含混混的嘟囔,沈契就当他同意了。
十几分钟后,车缓缓开进小区。
后座上的简符还在嘀咕被甩啊、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夫之类的。
车门一开,往外一瞅,立刻跟被踩狗尾巴一样惊了:“这是哪呀?”
“你家啊!”
你不至于醉得连自家都不认识了吧?住了两三年的家,当初买时挑了一大圈。莫非一直住在情人家里,把自家都忘了?
“不行不行不能回,裴野那小子在。你又不是不知道那小子……那什么看不得我喝酒。”嘴皮子又快又利,这会儿脑子倒好使了。
沈契拍了拍他的肩膀:“放松放松,那小子也二十多岁了,又不再是十岁小孩。”
简符还留着一丝清醒,扒着座位不放:“我喝了酒真不能进去,不然又得刺激那小子——你不知道裴野他爸就是因为喝酒后……哎呦,沈契你快随便送我去哪个酒店睡一晚得了。”
沈契郁闷地在车顶撞了一下,撞得咚咚地响:“倒八辈子血霉了,你早不说去酒店。”
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还没转身,听见低沉一声:“沈契哥。”
作者有话要说:棘子有礼了!多多支持!
2、第2章
2。
沈契一惊。
回头,不知何时身后站着一人。身材高大,阴着脸直直注视沈契。路灯照耀之下,目光隐在灯光投下的阴影里,看不分明,只觉目光犀利,压迫感十足,跟黑夜蛰伏在丛林里的猛兽一样气势凌人。
“……裴、野?”沈契迟疑的声音向上一挑。
说什么来什么,这是那白玉团子?几年没见长这样了?脸庞勉勉强强能找到点熟悉的轮廓。
没错,就是裴野。
那时是个粉团子,经过几年的茁壮成长,他由男孩顺利地长成了男人——而且是线条硬朗、沉默肃杀的男人,虽然才二十一二岁。正是这种让人无法直视的压迫感,让人忽略了裴野拥有一张完美的脸。
明明十岁到十五岁还是很清秀的正太。
就像金刚钻在玻璃上无意一拐,人生轨迹从此一骑绝尘。
“裴野,你出去啊?你简符哥喝醉了——真的喝醉了,我送他去酒店。”沈契可不是会被气势压倒的人,联系起刚才简符的话,他反应迅速。
到了家门口却送酒店,难怪自己说着都怪异。
“为什么要去酒店?回家不就行了?”裴野皱皱眉,径直开了车门扶简符,“酒有这么好喝吗?次次都跟醉鬼一样。”
乍听这么硬邦邦的声音,沈契哑然失笑,果然自己对裴野的记忆还停留在稚声稚气的时候。根本没必要担心,裴野不再是那个十岁小孩了。
“不是酗酒,简符失恋了。”沈契温和地解释。
简符并不嗜酒,不过有时应酬过头了难免醉醺醺的,以及,失恋了——借酒消愁,总比举刀杀人好,是吧?
听了那俩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剩下两分清醒的简符郁闷了:“失恋失恋,什么狗屁失恋,敢不敢给我留点面子?好歹我也是……”
无论潜意识还是下意识,简符都还是把裴野当小一辈的人,虽然他也就大裴野七岁,毕竟,当初……反正自己得有点家长的尊严。
脑子虽清醒,脚却不停使唤,伸腿了半天出了车,还没直起身就往下滑。
沈契连忙要扶,被裴野抢先一步抱住了。
跟抢一样,沈契一怔,还是本能伸过手去:“我来吧,我抱他上去。”哪一次烂醉如泥时不是咬牙把他扛回床上的。
裴野没吭声,伸手一把将沈契推开,皱眉直视沈契,锋刃一样锐利。
“谢谢,你回吧,沈契。”
生硬如铁。沈契一愣。
热浪还没褪去的夏夜忽然一股凉气窜上来。
沈契?以前不是都叫沈契哥哥的吗?
小时候的裴野跟小大人一样,给他好吃时,矜持而有礼:“谢谢沈契哥哥。”
这么生硬,听上去,怎么跟剑锋相对一样的紧张?
看着裴野半扶半抱着简符离开,空空落落的车里还有酒味。
沈契按下音乐,柔软的乐曲潜行,驱散满身寒意和别扭,全身血脉舒展开来,嘴角荡起一个微笑,想起简符酒后不能回家这事,也是有渊源的。
这事说起来都过十年了。
——沈契按了按额头,搞什么啊,自己和简符也才二十七八岁,怎么动不动想起个往事都过十多年了,搞得多沧桑似的。
那年,大学一年级快放暑假时,简符在聚会里喝高了。
沈契拼死把他拖回了租住的地方,开门就看见小裴野在沙发上躺着——穿着雪白的睡衣,短胳膊短腿,脸蛋挺可爱的,小白玉粉团一样,听见响声起来,擦着朦胧睡眼,睁得大大的:“简符哥哥回来了?”
外人面前是小大人,唯独在简符面前动不动就撒个娇。
沈契把醉到人事不省的简符扔到床上,扶着腰咬牙切齿:“死沉死沉的喝不了就别喝了,除了我这么好心把你扛回来还能有谁?”
裴野跟着后面愣愣地看着死猪一样躺着的简符。
沈契蹲□,摸了摸小白玉粉团柔软的头发:“小野,快睡觉去。”
而后迅速窜去卫生间解决了三急。
待全身放松地回到客厅,被眼前一幕吓了一跳,只见裴野半趴在简符身上,不停地摇着简符,眼泪流得跟瀑布一样,一边哭口里一边喊着“简符哥哥”。
这悲催的模样就跟——哭丧一样?沈契赶紧过去一把将裴野拎起来。
“小野怎么啦?”
“简符哥哥是不是死了?”裴野死死拽着简符的胳膊,挣扎着。
沈契松了一口气,什么小屁孩的逻辑啊:“不是死了,是醉了,你简符哥哥喝醉了。睡一觉就好了——简符哥哥要是知道你咒他死,非狠狠打你屁股不成,你也快去睡!”
“我不睡!我要在这里看着!”裴野不相信地看着沈契,大声地说,“简符哥哥不会有事吧?”
“我有事他都不会有事!”好笑地按了按太阳穴。
就简符那强悍的劲头,几杯酒能把他怎样?
可裴野压根儿不信,急得满头大汗:“那为什么我叫那么大声简符哥哥都不醒呢?”
他要会醒那就不是醉。
沈契本来就累得不行,被孩子拽着缠着,叽叽喳喳的声音吵得耳朵嗡嗡直响,又烦又躁又困。
“小野,他真的只是醉了,你听,他还有心跳呢。”沈契按着裴野的脑袋瓜子往简符的心脏上听了几秒,“是不是噗通噗通的响,有心跳就是活着。”
裴野对这个“未来的医生”哥哥半信半疑,纠缠着就是不让他走。
“简符哥哥明天早晨就会醒,你要不相信就呆在这里看。”把简符的手机摸出来,耐心地说,“喏,第一个就是我,发生什么事你就给我电话,好不好?”
说完之后,也管不了多少,抬脚就走。
好不容易回到家,洗澡完毕沈契倒床上呼呼大睡。
合眼没多久,被巨大的铃声震醒来,那边的声音也很大,带着哭腔:“哥哥,简符哥哥没有心跳了……”
那几杯酒顿时化作冷汗呲呲的流:“怎么回事?”
“就是、就是、就是没有心跳了!”
“啊?你再听听!”心里知道孩子的听觉灵敏,一般大人听不见的小孩也都能听见,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哥哥是不是死了?”
跳起来就拽衣服,太过心急几乎被长长的牛仔裤绊倒,一边穿一边飞快地说:“你别急……哥这就过去!”
他还是学生没有车,又独自一人住得偏远。一边等一边骂,这路上别说出租车,连个车影都不见。
好不容易跑到有人影的地方打上车再赶到简符那里时。
就见简符楼下120救护车呜呜直叫,车灯一闪一闪地。
沈契心一下子凉了。
怎么回事?
明明只是多喝了几杯而已,明明离开时简符还跟头醉猪没两样啊。
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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