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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作者:膏药狐-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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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後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後,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著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麽,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著。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沈默了片刻,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麽都没说, 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後,忙著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麽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於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
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就这麽停留在这里。
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知道父亲喜欢看书,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路过菜市场,会买一些新鲜的菜,回来长华做晚餐,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如果心情好,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吃完了,收拾好家里,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路过没人的转弯处,长华会牵沈世的手。
有一次,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长华说:“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父亲泡的一手好茶,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
沈世笑道:“那得事先寻好地面,位置不好,到时候也会赔本。”
“有句话不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吗?”长华说,“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做成阅读式的茶馆,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也可收些学生来。”
沈世微笑:“那好啊,什麽时候开,咱们再计划计划。”
长华道:“从计划到完工,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唔……”说著说著,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脸色变得不太好,没再继续说下去。
沈世垂下了眼帘,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
晚上回来,沈世沐浴完毕,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沈世走过去,从背後抱住他。长华回过头来,将他拉进怀里环著。
“想什麽?”沈世伸手,抚著他的脸。明月白光投进屋内,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一时间昏晕莫辨。
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低声道:“没想什麽。你洗好了?”
“嗯。”
“好香。”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
沈世红了脸,微微推开他道:“没个正经。”
“怕什麽?又没人看见。这是我们自己的家。”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吻著他的头发。他吻得很温柔,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最後又回到唇上,深深深的热吻。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吻了一会儿,沈世就承受不住,脸涨得通红,伸手将他推开,有些嗔怒道:“都做了这麽多次了,怎地还如此禽兽?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
沈长华道:“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手探进浴袍内,摸到对方胯下那根,笑了,“瞧,这麽快就硬了。”
沈世无言,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露出红红的耳根,煞是可爱。
两人已做过多次,在性事上向来默契,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不到片刻,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有股要射精的冲动。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用手掐住他的精关,不让他出精,一手搂著他,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先别射,一会儿还有你受的,这麽快就泄了身子,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
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有好几次,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他体质荏弱,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就算後来好了,底子也没了,长华心里也清楚,不怪他,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可也没什麽效果,仍然出精有些快。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
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犹豫半天道:“那,那你先放开我,我忍忍就是了。”
“真的听话?”手仍旧不松开。
“真的。”沈世脸红道。
长华想了想,虽不忍心看他难受,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你又想什麽歪点子?”
“你躺好。”长华解开他的浴袍,将他平放在地板上,欺身而上,轻轻咬住他的唇,手下迅速动作,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沈世感觉到了,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这次却也没说什麽,只在他耳边呢喃道:“那你快些,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
长华点点头:“我会注意。”
沈世咬紧牙忍著,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不到一会儿,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肤色玉白,瘦而不露,骨肉均亭,再沾了些细汗,十分动人,惹人遐思。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明明那般禁欲清冷,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叫他哭泣。
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一种无力的厌恶恨。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控制的他身心全无,一点自己都不存在。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可仍然觉得不够,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喝尽血肉,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哪里都逃不得。
可又做不到,所以恨意就会出现。
沈长华轻轻叹息,低下头去,吻上了他的唇。沈世被他亲的颤栗,唇齿纠缠间感受到对方熟悉的气息,一种来自骨血的温度。身体深处渐渐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骚动感,痒痒的,酥麻的,空虚的,疯狂的想要抓住什麽。被抵开的两腿之间的畸形所在,也慢慢湿润开,在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来。
当他情动的时候,就像一朵妖冶的扶桑花绽开了。他低声笑著,伸手勾住了长华的身子,头向後仰去,眉目间晕染开一层薄薄的红晕,轻轻喘息著。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裸体上,那姿态是一种妖异的献祭。
长华被他逼人的妖色诱的几欲失控,忙住了手,定了定神。沈世却不满了,他身子正被挑到兴头上,身上无一处不渴望著被爱抚玩弄,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你……你怎停下了?继续。”
长华喘息著说:“你乖乖躺下,我先帮你润滑一下,不然进去又得痛。”
沈世摇著头,修长笔直的两条腿在地板上难耐的扭动著:“不用……那处已出水了。不需润滑……你快些进来罢。”
这样盛情的邀请,长华又怎能推拒?
进去的过程很顺利,除了有一些小小的胀痛感,并无太多不适。毕竟做过多次了,沈世的那处早就被调教的习惯吞吐男人的阳物,会自己分泌爱液润滑。阳具被紧致的小穴包裹吞吐著,直进直出,抽插几个来回後,淫水便溢满了整个蜜穴,抽出时溅开来,好不淫靡浪荡。沈世也说不上来这种被插雌穴的感觉是什麽,他为这个地方羞耻了几十年,如今却觉得,这地方竟也能让他如此快活,享受鱼水之欢,尤其是被顶到深处的花心时,那种快活简直难以形容,只想大声尖叫。
长华顾忌他身体不好,动作放的很温柔,九浅一深,慢慢摩擦。起初是这样,但越往後做越觉得难以控制,父亲那处实在太过销魂,下面那张小嘴简直就跟自己会动似地,一直吮吸绞缠著他的阴茎,有好几次差点都被他吸射了,只好停顿下来,缓一缓,再继续插入。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他动作越来越粗暴,干的沈世眼若春水,浑身绵软,呻吟不断。
每个男人都喜欢在床笫间说一些情话,尤其是长华。他素日里行为端方斯文,到了床上却没个正样,总爱逼沈世说些不堪入耳的淫词浪语。若是沈世不肯遂他意,他就一直用龟头碾磨著他的酥心。那地方本身就敏感,平时被随便顶几下都会高潮,怎耐得住这样碾磨?沈世只好哭著听他的话,他问什麽,他就答什麽,词儿也是往那越淫乱的地方说越好。就比如现在,长华一边亲著他的嘴角,一边用手玩著他的乳头,下面那根巨大的肉棒深深的插在父亲的蜜洞中,龟头抵著凸起的穴心曼斯条理的碾磨著,一边问:“舒服麽?”
沈世自然舒服,扭动著身体发出含混的声音:“唔,舒服……”
“喜欢儿子这样干你吗?”
“喜欢……”
“喜欢怎样干?”长华动了动自己那根泡在淫水穴里的肉棒,问,“是喜欢这样?还是……”肉棒突然加速抽插,每一下都重重插入最深处,搅的软穴内淫水四溅,“还是这样?”
沈世惊呼,被插的身子不稳,连带著拴在阳具上的蝴蝶结都抖了几记。忙抱紧了他,眼角红红的不肯说那些话。长华便将方才的动作又做了一遍,道:“快告诉我,喜欢儿子怎样干你。”
沈世心里知道,这小子是又犯起浑来了,若不遂了他愿,估计今晚会很难熬。便挣扎著凑到他耳边,撒娇讨好似地说:“好相公,你怎样干我都喜欢。相公快疼疼我,让我泄了吧。”
长华被这一句“相公”挑逗的忍无可忍,一把将他翻过身来,就著肉棒还插在他穴里的姿势,从背後狠狠的操弄起来,动作几近暴烈。沈世一边轻笑一边与他纠缠在一起,叫著他相公,念著他的名字,与他抵死缠绵。直到二人都射了几次,筋疲力竭,这才停下。
四目相视。沈世伸手轻轻触摸他的脸,临摹著他五官的轮廓,婉转深情。沈长华低下头来,与他吻在了一起。
窗外的白月光,广袤的苍穹,水银倾洒了一身,仿佛时空静止。
愿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结局(下)
到了冬至那天,长华与沈世二人回了一趟母亲去世的地方。几年没回来,这里依然山清水秀,与鲤鱼镇不同的是,这里虽然偏僻,却与外界相同,并不封闭。
几年未见的老仆人头发已经花白,提前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腰背佝偻,每日所做的事不过是打扫老宅与夫人的坟。
见到长华归来,又见身後的沈世,道:“夫人没有看错人,少爷做到了。”
三人去扫墓。
坟前一柱青烟。
长华给母亲烧了纸钱,给她磕了几个响头。父亲问他:“恨吗?”长华平平淡淡道:“不恨。没她就没我。”沈世没接话,过了会儿,也拿了檀香点著,给坟中女人曾经的未过门的妻祭拜。
南方深冬,萧条寒索,江水滚滚,几只孤鸟从天边飞过,天水一色。
人到最後,机关算尽,最终逃不过一捧黄土。
老仆人送他们离开。长华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出去了给他安排个家安度晚年,老仆说哪里都不去,就留在这儿替夫人守墓,等到哪天走不动了,就死在夫人坟边。长华也不勉强,向他告辞。老仆说:“少爷。”
长华驻足。
老仆道:“少爷不记得我了罢?”
长华摇摇头:“我记得你。”当年向母亲传达消息、帮母亲养鬼的男人,就是他。老仆人笑得有些苦涩:“我跟夫人这辈子,若说真造了什麽孽,也就是对不住少爷您。这孽,死後下了地狱,也必定会偿还,只是到了那天,还望少爷您将我跟她葬在一处。”
长华顿了顿,最後长叹一声:“如果那时我还活著。”
天高水远,风轻云淡。
老仆朝他们离去的背影,深深跪了下去。
回去之後,生活继续。
近来,邻居很喜欢来串门儿。这个邻居不是大人,而是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生的机灵可爱,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小嘴又甜,一口一个沈哥哥沈叔叔。沈世好像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给她一堆零食。沈长华见了就笑著说:“父亲喜欢小孩啊?”
沈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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