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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在北国+番外-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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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云海拿回来六罐儿,没等放桌子上呢,凌飞先搂过去五个,前者黑线:“冰箱里还有呢,不用这么护食吧。”
凌飞刺啦打开一罐,咚咚咚喝了好几口,又往嘴里丢了块猪头肉,才语焉不详地咕哝:“那不是还要过去拿嘛……”
金云海无力地垂下头,在凌飞的好友印象里填上来自金子的一个大大的“服”字。
冬夜,暖灯,三五知己,把酒言欢,人生最大乐事也。
单从喝酒上看,金云海完全相信凌飞的东北血统,不扭捏,不矫情,就是大口大口往里灌,痛快。很难想象,他会和一个真正认识也就半年的人这么对脾气,这和包子那种在岁月里发酵出来的友情不同,纯粹是凭空掉下来这么个人,然后没等你反应过来呢,就处到一起了,还越走越近乎,越近乎就越想再往一起走。
酒过三巡的时候,金云海把这心理历程跟凌飞分享了,没料到获得了该历程另一参与者的强烈认同。那时候凌飞已经喝出状态了,没醉,但开始话多。这话不是平日里那些抬杠扯淡,而是一些很少跟他人提及的,心里话。
“和你说真的,其实我没什么朋友,在深圳的时候一帮子人天天出去瞎混,但我到现在还叫不全他们名字呢,呵呵,搞吧。”
金云海想了想,认真点头:“是挺搞的。”
“但你跟我说一次,我就把你名儿记住了,”凌飞咧开嘴,“拿着个金箍棒在云海里翻腾,多霸气。”
“霸你妹!”金云海想踹死对方,他算是明白为啥总有人说真相是残酷的了。
“喂,你听过二鬼战荆轲的故事没?”凌飞忽然问。
金云海皱眉:“好像是听过,但记不清了,怎么?”
“那我给你讲哈,”往嘴里扔几颗花生米,砸吧砸吧,凌飞讲故事正式开始,“说是春秋时候有两个读了半辈子书的贤士,一个叫羊角哀,一个叫左伯桃,俩人很投缘结拜了异性兄弟,然后一起到楚国谋事,结果到半路的时候干粮就快吃完了,天上又下大雪,这时候如果把干粮都给一个人,还能坚持到楚国,但如果两个人一起,那就都得死。左伯桃就用计支开羊角哀,把自己的衣服全脱了躺在雪地上冻饿而死,羊角哀呢就靠着左伯桃的衣服和剩下的干粮到了楚国,后来楚王特别赏识他,又赐他金子又给他官做,但他偏要回去寻找左伯桃的尸首,寻到之后就把对方厚葬了,而且自己天天跟那儿守墓。结果有一天左伯桃托梦给他,说自己的坟挨着荆轲的坟,荆轲特别凶暴,总欺负他,羊角哀二话不说提着剑就在左伯桃坟前自刎了,然后两兄弟一起战荆轲……”
故事讲完了,凌飞目光幽幽地看着桌上狼藉的杯盘,自顾自道:“我当时觉得这故事根本是扯淡,那左伯桃是傻子,羊角哀更傻,难怪他俩能结拜,但回过味儿,又特羡慕,人这一辈子能遇见能认识的朋友不计其数,但能挑出来一个肯为你拼命的吗?”
金云海还沉浸在二鬼战荆轲的热血里,听见凌飞问,马上回答:“肯定有,大老爷们儿嘛,脑袋一热就为兄弟两肋插刀了,再说,肯为朋友死的人,朋友也肯定能为他拼命。这就叫过命的交情。”
凌飞心头一动,抬眼看金云海:“那我要死了,有人欺负我,你能自杀来帮我吗?”
金云海毫不退缩地迎上怪物的视线,大义凛然:“我帮你迁坟。”
一口啤酒呛出来,凌飞现在就想捅死他:“靠——”
“好吧好吧,”在被自己端正的三观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教育之后,金云海艰难承诺,“那个,你要真被欺负狠了,我就去帮帮呗……”
凌飞眉眼弯弯,心满意足。
然后轮到金云海讨回报了:“那我死了呢,你是不是也得自杀过来帮我?”
凌飞半点犹豫没有:“放心吧,哪有鬼敢欺负你,你别欺负他们人家就谢天谢地了!”
“……”金云海轰然倒塌。
凌飞还拿手指头戳对方脑袋:“哎,怎么了,喝醉了?”
金云海无声流泪,他喝的不是酒,是鹤顶红T T
什么样的爹妈能生出来凌飞这样的物种呢,他好奇,好奇的肝胆俱裂,五脏翻腾!!!
凌飞把眉毛皱成九点十五,帅哥的直觉告诉他,金云海现在的挺尸状跟自己脱不了干系,可型男的理智告诉他,自己没干啥啊,怎么金云海就趴桌上起不来了呢。
凌飞纠结的时候,金云海也没闲着,他趴在那儿用足以媲美柏拉图的大思想家风范说服了自己。被甩死不了人吧,被骗死不了人吧,被戴绿帽子也死不了人吧,和凌飞过完招再看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而且是手纸做的。
思想解放外带酒精壮胆儿,金云海那电话就稀里糊涂拨出去了,直到那边传来沈锐的声音,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但开弓没有回头箭,心一横,话也就出口了:“沈锐,你告诉那女的,当然你也听好了,我以后再不帮你,但也不会毁你,我真不是死拉着不放的人,还有……算了,没有了。你俩记着以后别搁我眼前晃就行,烦。”
语毕,听筒里一片安静。金云海等了几秒,还是只有呼吸声,便没了耐心直接挂上电话。该说的都说了,其实就是沈锐真回应了,也没什么意义。
闷闷地喝几口酒,吃几口肉,总觉得有可疑视线在自己身上打转,循着电波追根溯源,于尽头处对上某人热切眨巴着的眼睛。
“干嘛?”面对凌飞,金云海的导弹防御系统开启几乎是即时的。
“你刚刚是给沈锐打电话吧。”好奇宝宝又出现了。
“嗯哼。”防御系统继续升级。
“你刚刚说你不是死拉着不放的人,然后还有,还有什么啊?”
金云海迎风流泪:“不好奇你能死不?”
凌飞可怜巴巴:“我已经好奇死了……”
胜负立现。
永远不要去怀疑八卦者的韧性。
“还有,还有就是别他妈说自己不是GAY,一边儿舔我一边儿说爱我的时候想什么了?我拿枪逼他了?操蛋!”金云海把空了的啤酒罐重重摔到墙上,铝箔在撞击中发出刺耳的声响,“我不信两年多快三年,没一点儿真心,就是演戏演这么久,也他妈该假戏真做了……去他妈的,不说了,没劲。”
凌飞伏在桌子上,听金云海骂,其实也不算是骂,应该叫控诉,这种事情法院不受理,再大的委屈,再多的苦,也得自己吞,他知道有多难受:“那以后呢,不准备打击报复了?”
“不报了,”金云海冲他笑,很难看,“跟人还能打打,跟俩王八犊子扯什么啊,你说对吧。”
凌飞没说对,也没说不对,他只是恍恍惚惚地抬手摸了摸金云海的脑袋,然后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如果你一个人真打不过,就给我托梦。”
凌飞,喝多了。
意识到这点时金云海已经被对方拉着唱完了黄土高坡小白杨和南屏晚钟,正低沉地嚎着八十年代热播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曲——
“悠悠岁月,你说当年好困惑,亦真,亦幻,难取舍……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这样,执着,到底是为什么……”
嚎完了,醉鬼还要发表感想:“我当年觉得刘慧芳特别苦,现在想想,更苦了,和她一比我就生活在蜜罐儿里……”
金云海没喝多,但有一点点飘,看着直接从三十三蹦到十三的凌飞,他就想乐:“你敢不敢找个大老爷们儿比比,别总跟那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妇女叫板。”
“男的?那里面也没谁啊,”凌飞还真卖力思索起来,“就一个宋大成,苦逼中的战斗机,还一个王沪生,我才不跟他比,我当年最看烦他,现在也看不上……”
金云海最后一丝阴霾也在渴望回忆录里烟消云散。
或许明天一早醒来,他又黯然神伤了,但管他呢,人不是活在过去,也不是活在明天,而是活在此时此刻的分分钟里。
终于,冰箱里的啤酒消耗殆尽,然后金云海就目睹了怪物升级成妖孽的全过程。要不是他死命拦着,凌飞铁定就抱着桌子腿儿跳钢管舞了。最后没辙,他生生把人扛回客卧的。结果被摔进床里的凌战士又爬起来用最后一丝意志力扯过他啵儿了一大口,没啵儿准,估计原本想亲脸蛋儿,结果啃脖子上了,但人家依旧心满意足地躺回去,冲受害人微笑,晚安。
金云海捂着脖子夺门而逃,三分钟后又折回来在外面把门反锁了= =
失恋是小,失身是大。
夜已深沉,整个世界都睡着了,金云海躺在自己的大床上,静静发呆。
他想睡,可睡不着,想数羊,浮现在眼前的却都是这一天发生的事情。按着时间顺序,从凌飞叫他起床,到接电话,到出去见沈丫丫,到回来窝屋子里冷静,到吃咖喱夹馍,到喝酒,到给沈锐打电话,最后停在了凌飞的妖孽变身……
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能,所以那些破事儿总是走马灯的过,而怪物一出场,节奏便慢下来。渐渐地,金云海发现,虽然某人又自恋又得瑟又二时不时还很欠抽,但有句话还是说对了——他真挺好看的。
比那个什么周航好看多了,金云海想,就是不知道将来哪路强人会把这娃收了,不过不管是谁,到时候他都会语重心长地拍着对方肩膀说,这个妖怪,你值得拥有。
第 44 章
凌飞在金云海家里刚住没几天便到了正月十五,于是又跟着金云海回老宅蹭了顿名不正言不顺的元宵。
金子爹妈还是亲亲热热,一回生二回熟,先前是不把凌飞当外人,这回则直接当成了自家人。老两口房子常年空荡荡的,天天做梦都盼着儿孙满堂,金云海三十大几连正经女朋友都没影儿,孙子孙女一类自然还在遥远的阿拉伯神话里,所以老两口退而求其次再求其次,能带回个活物给老房子增点人气儿就行。现下活物来了,还是个懂事有礼俊俏嘴甜的,横竖瞅着都和儿子一样顺眼,自然欢喜。
饭后,一家人到楼下给逝去的长辈们烧纸,按理说凌飞非亲非故,这种场面是不需要参加的,可金云海一句“不给你妈烧点儿?”凌飞就加入了中国传统民俗大部队。
在深圳的时候凌飞随父亲给列祖列宗们烧过几次东西,亮亮的箔金纸被折叠成大个儿大个儿的金元宝,银元宝,洋房,汽车,甚至一些匪夷所思的玩意儿,反正只有你想不到的东西没有纸扎店做不了的物种。每次都是老爹让人采办回来,然后爷俩儿寻个吉时将之在小火盆里毕恭毕敬的烧掉。
可这里却又是另一番光景。
金子妈只是捧过来几摞厚厚事先买好的长方形黄泥色冥纸,每一摞上面都会应景的覆上一张薄得不能再薄的冥币,以示这一摞黄纸的价值,然后全家老少齐上阵将黄纸三五张放在一起或者七八张放在一起简单地折叠,通常是折三折,然后这一叠纸就成了个说火炬不像火炬说令牌不像令牌的形状。最后所有的纸折叠完,比之前平整的时候要高出许多,金子妈就把它们平均分成几组,每组的最上面都写上不同的字,比如“父亲XXX收”,“母亲XXX收”,金云海则拿着属于自己的那四摞挨着个写“爷爷XXX收”,“奶奶XXX收”,“姥姥XXX收”,“姥爷XXX收”。凌飞有样学样,也拿过一摞在最上面的黄纸上写母亲收,落款,儿子,凌飞。
纸叠得了,字写得了,一行人便踏着夜色下楼,寻到十字路口。凌飞发现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这里烧纸,没有火盆,烧着的纸灰随着夜风四处飞舞,有些还带着火光,像黑暗中的萤火虫。金子妈用筷子在路边的土地上画了两个圈,说是一个圈给自己家,一个圈给凌飞家,然后凌飞就蹲下来跟着他们学,先是烧几张纸扔到圈外,意思是打点打点小鬼,免得阻挠钱送到亲人们手上,打点完了,才开始在圈里面烧,也不用什么技巧,就是一叠纸一叠纸的烧,一次不能放进去太多,不然容易沾到地面上的雪水,那样就烧不着了。剩下的就是说话,其实说得也不怎么漂亮,就是什么妈妈给我你送钱来了你要在下面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还有保佑你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什么的,但,很实在。
凌飞没经历过这个,一开始怎么都开不了口,直到快烧完,才用自己都听不太清的声音咕哝:“妈,我给你送钱来了,我现在在沈阳,我刚在朋友家吃完元宵,我挺开心的……我想你……”
金云海早把该念叨的念叨完了,这会儿蹲在一旁看着爹妈往火堆里递纸,顺带侧着耳朵把凌飞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微微转头,凌飞的侧脸连同火光一起映在了金云海的眼睛里。那是一个金云海没见过的凌飞,安静,忧郁,还带点儿小孩子般的天真。金云海觉得有一只小手偷偷潜入自己的身体,慢慢探索到心脏,倏地摸上了一下。因为猝不及防,心跳便乱了,噗通,噗通,变成,噗噗通,噗噗通。
不知是不是受了正月十五烧纸的影响,回到金子家后一连几天,凌飞都梦见了老妈。在一个不算太冷的清晨,凌飞就把这事儿和金云海说了。
彼时金云海正在厨房里煎鸡蛋,听见这话,便想到了凌飞烧纸时的碎碎念,不禁心生感慨,这得是个多溺爱孩子的妈啊,一听儿子想了,马上进梦里来看望。不过嘴上却是一片唯物主义:“你那是想她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凌飞深以为然,捧着抹好沙拉放好火腿就等金云海那煎蛋出锅的面包片,自言自语:“捡日不如撞日,等会儿我去给她扫墓,上新年的第一柱香。”
金云海端着煎蛋盘子出来,正好听见这话:“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
凌飞摇头,那模样就好像夫子在说“非也非也”:“你太不了解我了,我通常想一出是两出。”
金云海淡定落座:“那把第二出也说了吧。”
凌飞露出抱大腿前的招牌微笑:“车借我开一下呗?”
凌飞这一借就借到了城郊,还附带个司机,因为他遍寻不到驾驶证,后来灵光一闪,哦,可能是忘家里了。金云海好端端的嘛事儿没有,愣是顶着寒风载着凌飞来了个城郊半日游,去路都开了一半依旧愤懑,没好气道你怎么不把脑袋也忘家里!凌飞苦下一张脸,说没脑袋怎么出门,多难看。金云海半管儿血又没了。
不过金云海那点儿愤懑到了墓园也就发泄得差不多了,及至下车立于瑟瑟北风里,最后一点渣儿也随风飘散。
对于这个墓园,金云海并不陌生。因为姥姥和姥爷都葬在这里。奶奶因为去世得早,那时还没有这座墓园,便葬在了山上,爷爷更早了,直接把热血撒在了朝鲜战场,后来只好拿些衣服放在奶奶的墓里,算作合葬。所以既然来了也别打酱油,凌飞去找妈妈,他来祭长辈。
不过直到金云海搜肠刮肚再找不出什么话跟姥姥姥爷唠,抬眼望去,凌飞依旧站在遥远的东北角,黑色的长款羽绒服把他从头罩到脚,但还是瘦。其实凌飞也就大在骨架上,金云海回忆起那夜的扛醉鬼,浑身上下没二两软乎肉,倒是被对方的骨头硌得生疼。
待走近,金云海发现凌飞就是站在那儿,不说话,也不动,只静静看着墓碑。
“跟你妈相面来了啊。”金云海淡淡调侃,弯腰把花和水果又摆了摆正,方才站好,礼貌地鞠了一躬。
起身,发现凌飞不看墓碑改看他了。金云海皱眉:“干嘛?”
凌飞很认真地问:“你不说点儿什么?”
金云海半张着嘴,想询问,又发现实在无从问起,再看凌飞,对方眼睛里分明闪烁着“你懂的”。金云海咽了咽口水,又下意识后退半步,头顶一排麻雀叽喳喳飞过,他悟了。
立正,站好,微微颔首:“阿姨好。”
凌飞露出满意微笑,终于收回视线继续对着墓碑了:“妈,这是我朋友,一个很好很够意思很……照顾我的朋友。”
金云海皱眉,那小手又来骚扰他的心脏了。
“但是他脾气不好,嗯,不太好。所以妈,你记住他的样儿,要是有小人想害他,你就保佑他,要是他欺负我,你就保佑我。”
心跳恢复= =
凌飞又碎碎念了一小会儿,才心满意足。然后从怀里摸出张照片递过来:“这就是我妈。”
金云海不知道凌飞干嘛把照片给自己看,但人家都递过来了,他只得顺势接过,不过照片上的女人,却是真的漂亮。那个年代没有PS,所以相片上的美,就是纯粹的美了。细细去看,凌飞其实很像他妈妈,除了鼻子,其余眉毛眼睛嘴巴甚至整张脸的轮廓,都透着一点点秀气,平日里不觉得,这会儿看了照片,才觉出来。
“好看吗?”凌飞忽然问。
金云海把照片还回去,实话实说:“好看。”
凌飞笑了,把照片收回里衬口袋。其实他也不知道干嘛要把照片给金云海,仿佛就是为了要这两个字——好看。但也只是要金云海的,换做别人,他根本不会让对方看。再往上一步,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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