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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戮大道-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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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感步步紧逼,理智节节败退。
谢初咬紧牙关,十指揪住何轩头发,竭力要把何轩从身上推开。一道闪电忽从脚底劈入脑海,谢初一仰头,释放出来。
低头时,又被一道闪电狠狠劈裂。
只是这次的闪电,刀刃一般的锋利寒冷。
不知何时,门口无声无息地站了一个人。
刹那间谢初灵魂出窍,剩下一具躯壳,僵硬地与门口之人对望。
白翌宁双眸如冰,定定站在门口,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翌宁,”谢初慌乱地喊,手足无措地穿上裤子,“你听我说,不是你看到的——唔!”
不待谢初说完,白翌宁一把扯住谢初头发,把谢初的头往墙上砸去。额头还没痊愈的伤口再次迸裂,鲜血霎时染红雪白的墙壁。
白翌宁粗暴的举止吓得旁边的何轩脸色惨白,想劝说,终究没有胆量,愧疚地逃出房间。
谢初痛得瑟缩在地,白翌宁神色冷酷,下手又重又狠,丝毫没有饶恕之意。
被殴打的钝响从房间里一声声传出,何轩蜷缩在楼梯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泪流满面。
鲜血淋漓,浸染触目惊心的腥红。谢初无力动弹,意识和躯体都已痛到麻木。
惩罚不知持续多久,白翌宁用力捏住谢初的下巴,用一种从未听过的阴寒声调说:
“六年前你这样,六年后你还这样,谢初,你把我当傻子玩吗?你可以,你够种。从我这滚出去,不要在我房间里做这种倒尽胃口的事。”
谢初张口想要说话,可是喉咙撕痛,满嘴糊血,根本发不出声音。
他被白翌宁拖着扔到门外,一路上身体摩擦地面,划出血色妖红的长流。
如一道沿地面往深处崩塌的裂缝,在两人之间破裂成深不见底的渊薮。
谢初倒在冰冷刺骨的地面上,听到砰地一声响,在耳膜旁回荡。
那是一张门,在他身后,关闭。
高中二年级的夏天,他背着书包,敲响白翌宁的房门。
多年之后,他重遇白翌宁,鼓起勇气,再次敲响白翌宁的房门。
可是不管他怎么努力、怎么努力,那张门,终究不肯再为他打开了。
空气里长出无数的眼睛,用意味莫名的目光,窥探这个不自量力,愚蠢可笑的男人。
喉咙一热,谢初猛地低头,从嘴巴里呛出一口粘稠的腥血。无力感侵袭周身,这一次,他真的累了。
何轩哭泣着走过来,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要扶起谢初。
谢初冷冷说:“不要碰我。”
何轩畏怯地收回手。
谢初一点点挪动麻木的关节,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脚步虚浮地往电梯走去。
走出电梯,走出楼房,走进寂静的夜色。
何轩跟在他身后。
谢初说:“走开。”
何轩啜泣着:“对不起,谢初,对不起。”
谢初只觉得好笑,疲惫难过至极,反而牵扯出一个嘴角弧度:“谁让你这么做的?嗯?许容砚?”
何轩一颤,哀声说:“是我对不起你,你是个好人……”
谢初冷笑:“我不是什么好人。”
何轩喃喃:“对不起,对不起……”
谢初不想再看他,转身,硬撑着身体往前走:“你既然做了这种事,就不必说这句话。不管你说多少遍,我都不可能原谅你。你不要再跟我。”
何轩流着泪停下脚步,不敢再跟上去。
视线里的谢初伤痕累累,衣服染满血渍,身形摇晃着似乎随时可能摔倒。可他仍然一步步决然、固执而倔强地往前走,即使单薄得被风一吹就倒,即是孤独得无人陪伴左右。
何轩忽然意识到,谢初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其实,和自己完全是两种人。
他的品质隐藏于内,低眉敛目的外表迷惑了人,让人觉得他不过是个很普通、很卑微的存在。
可是真正的他,远非外表所能看透,越往深处挖掘,越是铺展开鲜艳夺目的色彩。
何轩怔怔想,这个自己所不能了解的人,一定有人,会了解的。
一旦了解,大概就不会放手吧。
他心中生出复杂情绪,一个念头飘入脑海——
白翌宁把这样一个人硬生生赶走,究竟,是谁的损失呢。
谢初在黑夜里走了很久,终于体力消耗殆尽,晕倒在地。
晕倒的前一刻,他轻轻想起一个人。
那个人抢走他在狱中的小地盘,却又邀请他一起晒太阳;那个人毫不介意地摸着他蓬乱发臭的头发,对他说绝不会有人再伤害他;那个人那天很奇怪,和他……后来出狱了,那个人一次次帮助他。当他找不到工作时,那个人帮他找到工作;当他摔进灌木丛时,那个人把他背回房间;当他被白沐月为难时,那个人带他离开白家;当他在医院撞得鼻血直流时,那个人用衣袖擦净他的血渍;当他伤心失落想要倾诉时,那个人柔和地坐在一旁聆听;当他在混乱中追逐枪手时,那个人把他按进安全的角落;当他喝醉酒胡闹发疯时,那个人陪他整整一个晚上。那个人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可是一直,无言地给予他帮助。
宗诚、宗诚、宗诚……
他的思念越来越重,重到快要变成一句从心底冲到胸腔,从胸腔冲到喉咙,从喉咙冲出身体的呐喊。
谢初那么思念宗诚,思念到五脏六腑绞痛。直到此刻他才发现,很久以来,每次他彷徨无助时,宗诚总如神迹一样出现他身边,略微倦淡地笑着,用他独特的稳定气场,将他包容于安宁之中。
这次呢?宗诚还会出现吗?
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下,两个黑衣人走出来,将昏迷的谢初扔进车中。
神没有出现。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比噩梦更加狰狞可怖的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至此,上卷就结束了。
有些话想说,嗯,会有点啰嗦,咳咳。
在十六章,写了许容砚、何轩拍摄电影《龙鳞》的情节,那一天,是谢初主动找到白翌宁,叩响白翌宁房门的开始。此后经过种种起伏,在四十六章,谢初和白翌宁似乎已经从过去走到现在,能够心平气和坐在电影院里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电影正好是《龙鳞》,而他们前座两个女孩对《龙鳞》的故事的议论,给了他们三人现实宿命的暗示。在这一章,谢初被许容砚、何轩所设计,被白翌宁误解,成为他离开白翌宁最重要的一个点。
至此,他对于白翌宁的追逐,对于过往时光的执着,连接成了一个环,但是环,是不管怎么努力地往前走,即使头破血流、疲累万分,依然走不到尽头的。环,没有起点和终点。
上卷叫“时光与信仰之殇”,明线和主线,都是谢初。谢初之所以不肯放手白翌宁,除掉对白翌宁诚挚的情感外,其实还有一个深层次原因,即:父母已死、许浩离世后,白翌宁是与他过去有联系的,唯一一个人了(这个时候的谢初还不知道,当他眼中只有白翌宁时,他在宗诚逝去的时光里,也是唯一性的存在)。如果连白翌宁也失去掉,对他而言,意味着“曾经美好,纯粹的时光”的彻底死亡。
但是在上卷的结束,时光终究流逝不可返,寄托于时光的信仰,也终将成殇。
下卷为“血誓与无赎之罪”,宗诚的故事,会逐渐从暗线浮出水面,整个故事将一步步走向黑暗。在上卷中,我很拙劣地借鉴了一把李安拍电影的手法,在很多地方,藏了隐喻。这些隐喻将在下卷一一挑开,指向故事里各个人物最终的宿命。咳咳,另外,由于个人的不良嗜好,从我个人的角度说,我喜欢下卷明显多过上卷。
后天我会开始放下卷。下卷一开始,真的会暗黑,童鞋们要有心理准备!
谢初、宗诚和白翌宁都是主人公,他们三个,都有他们的可怜、可爱、可恨、可悲之处,都是我的心头肉,所以都会被我狠狠地虐。
关于CP的问题……小谢的心意明朗了,CP就明朗了。
谢谢葡萄的地雷!
【下卷】血誓与无赎之罪
第48章 幽禁(一)
月色如雾,弥漫空中,高低起伏的房屋被黑暗抹得模糊不清。灯火尽灭,整个世界只剩下一条被幽光隐约映出轮廓的大道。
一个人赤着脚,缓缓沿大道往前走,身形摇晃如夜行的魂灵。
这是哪呢。
他不知道。
灌铅的沉重双腿在惯性驱使下艰难地挪动步伐。大道在他身后悄然无声地退去,退到末端,幽深暗昧,似乎一张吞没天地的血盆大口。
于是他走在了怪兽伸出嘴巴的长舌上。
耳侧,一个声音攀着他的脖子,告诉他:这就是杀戮大道。
他问声音:什么叫杀戮大道?
声音发出低笑:看到我们身后张开血口的怪兽了吗?那个怪兽叫“杀戮”,所以这条大道的名字,叫杀戮大道。
他说:我要离开。
声音说:你来到这里,就不能离开。
他激动起来,大喊:为什么不能?怪兽没有把我吃掉,只要我坚持往前走,走到尽头、走到天亮,就能离开!
声音又笑了,“格叽格叽”的,尖细刺耳:这里没有尽头、没有天亮。
他指向远处一角微亮的天际:那是什么?!
声音说:黑暗。
他说:不对,那是即将黎明的亮光!
声音说:嘻嘻,那是比此刻更绝望的黑暗。
他很愤怒,挥手把脖子上的声音一把扯开摔到地上,大吼:你等着被那个叫杀戮的怪兽吃掉吧!
声音在他后面发出格叽格叽的嘲笑。他捂住耳朵、咬紧牙关,拼尽全力往前走!
越来越近了!
猛烈跳动的心脏快要撞出胸膛。天际细微的光亮,在他眼前翻腾为如潮的烈焰。
热度和亮度灼烧眼球,他抬臂遮住脸,颤抖着,努力适应这骤然而至的变化。与身体的极端难受相对的,是心底如幼苗般窜出的鲜活希望。
去他妈的杀戮大道!
看看,他来到了尽头、来到了天亮!
他挺直后背,满怀期许地睁开眼睛。
但是,他并没有见到明媚清澈的天亮。
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幅地狱图景。
无数尸体从脚底延伸到远处地平线。说是尸体,却没有一具完整。有的只剩下头颅,有的被砍掉头颅只剩躯干,还有的空余残肢和器官,飘飘零零似枯叶四散。暗黑色洪流从天际奔涌而来,冲刷满地浮尸,却如遇到坚不可摧的大坝般,无法冲过。洪流嘶吼、咆哮,狠狠拍打尸体,翻腾的泡沫和水珠溅满他全身。
他闻到刺鼻的异味,那味道令他一阵窒息,眩晕作呕。异味沿他周身每个毛孔钻入他体内,忽然间,他意识到那异味是什么——
血的腥臭!
无比强烈、粘稠、恶心的血的腥臭!
他急切地挥动双手,惊惶地想要挥散掐住他呼吸道的恶臭。暗黑洪流冲刷着尸体堆积成的大坝,轰轰炸炸的声响里,他骇然惊觉,那些尸体正在被洪流消化。
先是皮肤,接着是血管,然后是脏器……最后,就连森森白骨,也被洪水吞噬殆尽!
那根本不是什么洪流!
那是——是某样东西汹涌的胃液!
杀戮大道,不是杀戮的舌头。
忽然间,声音又缠上他的脖子,细细地说。
是……什么?
他战栗着,呼吸慌乱。
格叽格叽。声音发出嘲弄的尖笑。
是食道。笑了很久声音回答,我们,早已被杀戮拆吃入腹。
他震愕,下意识侧头,声音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转身想要寻找声音,双脚的脚腕却突然被什么东西扣死。
两只浮肿的手从地底冒出,五指紧抓他脚腕。泥土松动,慢慢地,露出手臂、露出肩膀,露出身躯,最后,露出脸庞。
大片惨白,瞬间泼到他脸上,恐惧往他喉咙里突突冲去。
那两个人,一个被他杀死在人潮涌动的街头,一个被他焚烧成下水道里的灰烬!
他们来找他了!
“啊!!!!!”
嘶哑、痛苦、慌乱、夹杂浓郁血腥的大喊,捅破压抑幽闭的房间。
谢初从梦魇里惊醒,缩起肩膀急促喘息。
他一动,锁链叮叮当当地碰撞。那声响残忍地提醒着他现在的处境。
他在心中苦笑。他想,醒来,无非是另一场噩梦的开始。
从白翌宁那儿离开后,他艰难地走在路上,最终陷入昏迷。
当他苏醒时,发现自己被囚禁了。
身体扔在一张冰冷的手术台上,眼睛被黑布蒙住,手腕、脚踝全部锁着铁链。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人给他喂饭,每次喂的食物都是一成不变的米饭、肉类和青菜。不过,给他喂饭并非出于囚禁之人的恻隐之心,而是为了让他维持基本的体能,以接受变本加厉的折磨。
没错,折磨。
有时是皮鞭抽打的疼痛。鞭子打在他身上发出噼啪脆响,衣服破成碎片,血肉淋漓模糊。他很痛,想躲,可是锁住他的锁链让他根本无处藏匿。皮肉似乎从他身躯剥离,鞭子直接抽打他脆弱无比的骨头。在他快丧失意识的分界处,皮鞭又会很有技巧地,残忍地停止抽打。
有时是药物所致的剧痒。这简直是比鞭打更狠毒的酷刑。疼可以忍受,可是痒却极端难忍,无休无止的酥麻感从他四肢五骸传来,逼得他把指甲嵌入肌肤,刮刻出一道道皮开肉绽的血痕,用剧烈的痛来抵抗难耐的痒。后来那些折磨他的人甚至按住他的手,阻止他自伤,逼迫他在啮噬全身的麻痒里辗转煎熬。
有时是难以承受的冷热。房间里不知安装了什么样的温控系统,冷起来,把他冻得如坠冰窟,全身僵冷,热起来,又仿佛在油锅煮沸,大汗淋漓。忽冷忽热让他右半边的骨头粉碎般的疼痛,让他全身瘫软在床上似涸辙之鱼。他觉得即使死亡也不会比这更难承受……偏偏那囚禁他的人,从摧残他、蹂躏他,看着他如蝼蚁般徒劳无功地挣扎里获得无比的乐趣。
……
一次次谢初被折磨得神志昏聩,又一次次,在噩梦和锐痛中惊醒。
恍惚中有人用仪器检查他的身体,把药丸塞进他嘴中,把药膏涂到他身上,把药液注入他血管。
躯体的伤势得以缓解,然而稍微缓解,新一轮的折磨便接踵而至。
他成为关在笼中的小白鼠。
实验花样百出,试探他崩溃的极限。
空间?时间?全部扭曲压碎。
蒙住双眼的布条使他无法视物。
狱中关禁闭的一个月,轻轻飘入他的脑海。那段日子多难熬啊,陪伴他的只有自己,但是如今回想,那是多好的时光啊。陪伴他的,至少还有他自己。
现在却连自己也支离破碎了。
他不知道置身何处,不知道伤势如何,他甚至不知道时间过去多久,这样的折磨,究竟还要持续多久。
也许……直到自己变成疯子,或者变成尸体吧。
因为那个声音说:来到这里,就不能离开。
因为那个声音说:这里没有尽头、没有天亮。
因为那个声音说:我们,早已被杀戮拆吃入腹。
嘀嗒一响,有人推门而入。
他端着饭盒,步伐踩着节拍,固定不变。
虽然熟悉“幻梦”的效力,但看到这个人脆弱不堪的样子,他心中仍是跳了一下。
这个人本来就瘦,气色也不好,一副病恹恹的样子,这样连番行刑大半月,简直瘦得只剩下一把苍白的骨头。
只是……
他沉吟。
大半个月过去了,这个蜷缩在房间里的人,竟然没有求过饶。
一般人挨不过两三天,至多一周,就会哭天抢地哀求饶恕。被逼惨了什么样的话都能说出口,做牛做马,当蛆当粪,只要饶恕他们,他们愿意跪在地上,捧起凌…辱他们之人的鞋底,用一种亲吻爱人的甜蜜表情,把鞋底的脏污舔得干干净净。
可是这个叫“谢初”的人,承受了这么久、这么多的折磨,竟然一句求饶的话都没说过。
一开始,他在屏幕里看着谢初被皮鞭抽打,觉得那么细弱的腰肢、纤细的骨骼,大概一鞭子下去就会劈成两半。可后来他发现谢初比想象的强韧很多,痛了会战栗、会嘶鸣,会骂人,甚至会掉眼泪……但是,痛至晕倒,他也未曾开口求饶。
他的主人也注意到了这点,嘴角露出玩味的笑意。
主人的笑意,令一旁的他毛骨悚然。
之后,折磨的方式变得千奇百怪。
使人痛苦却又不至死的酷刑在谢初身上依次使用,手术台的白色床单不知多少次染成湿透的腥红。他的主人喜欢白色,每次行刑后,谢初的衣服,锁住谢初的手术台,还有被血弄脏的墙壁和地面,都会被迅速清理干净,恢复成一片纯净无暇的洁白。
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可是无辜承受折磨的青年,却一日比一日虚弱下去。
即使如此,青年仍然没有开口求过绕。
主人嘴角的笑意,也从玩味,逐渐变成愠怒。
“给他注射‘幻梦’!”
主人说,尾音里带出阴狠的一颤。
“幻梦”是一种药剂。名字很温柔,但是效力,却和名字截然相反的可怕。
它渗入血液,钻进神经,会让人产生强烈到真实无比的幻觉。如果说毒品的幻觉令人醉生梦死,那么“幻梦”的幻觉,是无休无止的恐怖梦魇。
从噩梦里惊醒,缓口气,以为回到了现实,结果现实又是一层噩梦。经历痛苦地挣扎后再次醒来,掐一掐自己胳臂,触觉分明,意识清醒,这次应该是真的解脱了。
但不是,噩梦还没结束——你还会醒来。一次、两次、三次……压抑绝望、阴暗血腥的场景重复不断上演,等到“幻梦”药效消失时,很多人都神智失常,变成了疯子。
即使放出去,一生都将活在惊恐之中,沦为废人。
他走到手术台边,打开饭盒,用调羹舀起一勺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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