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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神探事件簿by淘气骨头-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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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逮捕后,他承认杀死了28名女学生。但参与调查的探员,却认为他谋杀了一百多名女学生,并且制造了一百多宗强奸案。
    岁月荏苒,时空变换。
    几十年后,地球另一端、现代大都市的b市,发生一连串女学生被奸杀案,和昔日泰德·邦迪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辙。
    从地狱里归来的杀人魔王,再次开始了他的疯狂屠杀之旅……
    ***
    嗤、嗤、嗤……
    刀子磨得雪亮雪亮,刨锛松动的一头,已经钉得很牢固,电锯也充足了电。
    校园杀手又要开始行动了。
    他的下一个目标是谁?
    是你,是她,还是她?
    这是杀戮的游戏,屠杀者和被屠杀者。
    天黑请不要出门,凌晨也不要出门。
    也许,你就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
    b市。
    十月三日,星期五,凌晨四点十一分。
    厚重的天鹅绒窗帘,阻隔了本来就稀薄的晨光。
    房间里的一切,都蒙上了层细腻的铅灰色,黯淡、迷离、暧昧不明。
    我躺在床上,歪着头,静静看着立在旁边床头柜上的闹钟。
    白色的,很普通的式样,圆圆的钟面像一轮满月。
    表盘上,用黑色粗线条勾勒出一只憨态可掬的泰迪熊。
    它用那双漆黑漆黑的眼珠,快活地瞅着我,唇角弯弯,笑得没心没肺。
    它不懂得,我有多残忍、多冷酷。
    当然,我不会残忍、冷酷地对待它。
    因为它——不是“她”。
    回给泰迪熊温和的一笑,我闭了下眼睛。
    在心里默默思忖着待会儿要做的事,尽量考虑到每一处细节,和可能遇到的意外状况。
    我知道,自己现在就站在悬崖边上,不能有任何闪失,也完全没有退路。
    所以,必须谨慎又谨慎,小心又小心。
    翻来覆去,斟酌得差不多了,才起身下了床,趿拉着拖鞋,摇摇晃晃走到窗前,哗啦一声,拉开窗帘。
    窗外雾气昭昭,天地间混沌成一片:鳞次栉比的楼宇、商铺、街道……在苍茫茫的雾霭中,若隐若现,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仙宫神邸。
    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计划中的目标,还会不会像平常那样,坚持晨跑。
    不过,无论怎样,都得去碰碰运气。
    心情郁闷地又瞧了一眼窗外,我掉头,进了卫生间。
    沁凉沁凉的水扑到脸上,昏昏沉沉的脑子,顿时感觉清爽了不少。
    凝视镜子里那张眼眶发青、皮肤苍白、神情倦怠的脸孔,简直跟吸血鬼一样,我厌恶地拧紧眉毛。
    抓起挂在镜子旁边的毛巾,胡乱拭干脸上的水珠。
    挂回毛巾的时候,手指无意间蹭过墙壁,碰到什么硬刺刺的东西,抬眼一看,是一小块碎肉,已经风干了,血痂凝结成恶心的棕褐色。
    猛地倒吸了口凉气,胃里一阵翻腾,喉咙发痒,像是被一块烧得通红通红的烙铁,猝然间烫到了似的。
    我想,我知道它是什么了。
    可是,这种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我被这个想法吓到了,心脏砰砰跳,赶紧扯下一截卫生纸,把碎肉包裹着,丢进抽水马桶,使劲按下冲水开关。
    随着哗哗的落水声,它一下子就被冲进了下水道,一点影子也看不到了。
    使劲吞咽了几口唾液,勉强忍住呕吐的*和慌乱的感觉,我拍拍胸口,定定神,边仔细回忆边安慰自己,不会是我带回来的,我每次都很小心的。
    说不定是家里的厨子,不经意间甩上去的碎猪肉沫。
    我对自己说,要镇定,不要自个儿吓唬自个儿。
    我读过不少法制文章,知道许多罪/犯都是因为心虚,自己露出马脚,才被逮到的。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啊。
    老祖宗说的话,总是有道理的。
    回到卧室,我打开衣橱。
    里面的横杆上挂着一排衣裤,我从中取出黑色夹棉卫衣和黑色运动长裤。
    它们的外面料都是尼龙质地的,我又特意自己买了块尼龙料子,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摸摸加了层内衬。
    为什么要用尼龙质地的料子呢?因为它最适合犯罪了,不会在现场留下纤维。
    为什么是黑色的呢?答案更加简单,万一沾上血迹,不容易被发现。
    这些,在第一次行动前,我就已经考虑的非常清楚了。
    嗯,我素来是个粗枝大叶的人,就是所谓的单细胞生物,懒怠动脑筋。
    既然事前就知道所做的行为,有多危险多可怕,迫于形势,就只能翻来覆去的琢磨。
    小心再小心,唯恐有一丁点疏漏,招来灭顶之灾。
    这年月,大妈们都忙着去跳广场舞,会做针线活的委实不多了。
    我自然也不会,又不方便找人帮忙,更不能被人发现(被发现了一定会被怀疑的),只好一点一点学着缝。
    其实我挺笨的,手指一点也不灵活。
    缝缝拆拆、拆拆缝缝,连续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终于弄妥当。
    当然,我买了不止一套,也修改了不止一套。
    衣橱的最下面,叠着床夏天才会用到的夏凉被。
    我弯下腰,掀开被子的一角,露出藏在底下的运动背包。
    拎起它,我对着衣橱上的穿衣镜细细检视了一番,没发现什么不妥当的,这才往外走。
    走廊里灰蒙蒙的,光线比室内还要黯淡。
    像平常一样,我穿过客厅,直接进了厨房。
    其实我向来都是做完运动才吃早餐,刚刚在卫生间里发现的那块碎肉,勾起某些血腥的回忆,更是让我倒足了胃口。
    然而考虑到待会儿要做的事,需要消耗不少体力,不得不勉强自己先吃点东西。
    拉开冰箱门,最上面一层,放着昨晚吃剩的半盘子笋干炒肉和一碟油焖尖椒,中间那层有半瓶糟辣鱼酱,还有一盘凉拌菜。
    笋干炒肉、油焖尖椒,只要用微波炉稍微加热一下,就能吃。
    可惜最近做了太多残忍可怕的事儿,我看见油腻腻的食物,就犯恶心,一口都吃不下。
    凉拌菜则是用腐竹、黑木耳、芹菜心、枸杞、香菜等材料做的,清清淡淡,很合我的口味。
    但是我肠胃不太好,早餐不敢吃生冷的或者难以克化的东西,担心会闹肚子。
    关上冰箱门,我打开碗柜旁边的的储物柜,在里面翻了半天,才翻出一包泡面,积了一层浮灰,也不知道是谁买的。
    仔细看看保质期,幸好,还没有过期。
    抓起旁边挂着的抹布,仔细擦拭掉包装袋上的浮灰,从碗柜里拿出平时盛汤用的大号骨瓷盖碗。
    撕开袋子,我将面团放进去,油料包直接丢进了垃圾桶,然后加热水、加调味料,盖上盖子。
    等待的功夫,我拉开椅子,坐在餐桌旁。
    将背包放在桌子上,打开,最后细细检查了一遍。
    里面有一个蛇皮袋子、一副淡茶色的防护眼镜、两个医用口罩、两副塑胶手套、一把泥瓦匠用的刨锛、一把德国原装进口的可收缩式小型电锯、一把家用剔骨刀,还有一根绳子,和其它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
    俗话说有备无患,事前准备充分些,总是没错的。
    整理好挎包,我把盖碗挪到面前。
    掀开盖子,热腾腾的香气,袅袅升腾,立刻钻进了鼻子。
    闻着,还蛮不错的。
    可惜,也仅仅是闻着不错而已。
    从卖相上来看,浸泡的时间,明显不够。
    面条还蜷曲着,聚拢成硬挺挺的一坨,完全没有伸展开来的意思。
    不过,我现在也没心情挑剔味道,只要能填饱肚子、不耽误待会儿的行动就可以了。
    拿起筷子,刚要吃,忽然听见客厅里传来“哒”的一声,很轻微,像是有人无意中碰到了什么。
    我竖起耳朵仔细倾听,足足过了有十几秒钟,却再也没听到动静。
    犹豫了下,我还是站起身,快步走到厨房门口,张大眼睛,向客厅里张望。
    触目所及,除了家具和陈设,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影儿也没有,两边卧室的门,都关得紧紧的。
    难道,是我听错了?
    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别说人了,连只苍蝇都没看见。
    或者,真的是听错了吧。
    我摇摇头,返回餐桌旁。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赶紧加快速度,大口大口吃面。
    一直到我把碗筷收拾妥当,离开厨房,在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要推门出去了,整栋小楼都安安静静的。
    像是沉浸在一片酣睡中,一点儿也没有要醒来的意思。
    看来,刚才所谓的声响,确实是我的幻听。
    其实即使不是幻听,我也不在意。
    就算有人撞见我这么早起来,也没有关系。
    我本来就有晨练的习惯,完全可以打哈哈蒙混过去,说是去晨跑,谁也不会怀疑的。
    踏出门口,我才知道,天气真的很冷。
    今年冬天,较往年相比,似乎来得特别早。
    才十月初,昨天夜里,气温就已经降到了零下十四五度。
    早晨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呼出的气息,都物化成了白色的烟霭。
    戴上防护眼镜、口罩和卫衣的帽子,我将拉锁拉到最顶端,整个下巴都被兜住了,包裹得严严实实。
    这副密不透风的样子,别说旁人,就算站在亲妈面前,她都未必认得出我来。
    近几年,城市的空气污染越来越严重,出门戴眼镜、戴口罩的人越来越多。
    加上天气比较冷,我的装扮,丢在大街上,并不会显得太突兀,不用担心会引来别人的瞩目。

  ☆、120|3。15 /

跟起床时相比,雾气倒是散了不少,周围的景物,依稀露出狞猊的真容。
    寒冷把一切都改变了,头顶的天空,不再是秋季那样湛蓝、明净、高远,而是灰蒙蒙的,呈现出混混沌沌的阴郁气象。
    太阳孤伶伶嵌在云霭间,灰白灰白的,宛如一个冷冰冰的陶瓷盘子,感觉不到一丁点热度。
    院子里的老树、灌木、枯草、石板……都覆上了层灰白色的霜,跟涂了层白灰似的。
    又湿又黏的冷空气,在四周氤氲缭绕。
    一路穿过庭院,快要走到大门口的时候,狗舍里的小白听到动静,乐颠颠地蹿出来,兴奋地摇晃着尾巴,拼命往我身上扑。
    它是一只白色的京巴,圆滚滚的,很可爱。
    我很喜欢它,平日里晨跑,总是会带着它,今天当然不行。
    我轻轻挠挠它耳朵后面——这是它最喜欢的爱抚方式,它舒服地眯着眼睛,快活地摇尾巴。
    我温声叮嘱:“乖乖回去睡觉,晚上带你出去遛弯。”
    小白听懂或者说听出了我的意思,垂头丧气地耷拉下脑袋,撒娇地用鼻子哼哼着,两只前爪扒拉着我的裤脚,半趴在地上,脑袋压得低低的,屁/股翘得高高的,毛茸茸的尾巴摇得更欢了。
    “听话。”这小家伙,又开始卖乖了,我无奈地推开它,加快步子往门口走。
    拉开的距离,很快超出了小白能够活动的范围,它两条后腿用力一蹬,猛地蹿起来,使劲往我这边扑腾。
    拴在颈圈上的铁链,绷得笔直笔直的,哗啦哗啦作响。
    我硬着心肠,没有再理会它。
    其实宠物跟小孩子一样,都是很喜欢撒娇的。
    而它们比小孩子要好哄多了,还永远都不会懂得背叛你、伤害你。
    大门上,安装着比较先进的密码锁。
    我伸出手指,熟练地依次按下数字和英文字母组合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按键,“啪嗒”一声,门打开了。
    回身掩上大门的时候,看见小白还拼命摇晃着雪白漂亮的毛茸茸尾巴,歪着脑袋,湿漉漉圆滚滚的漆黑眼珠,无限委屈地瞅着我。
    那表情实在很无辜很可怜,我被逗得忍俊不禁,一直郁结的心情也缓解了不少,转身踏上人行道。
    踩着红黄绿相间的菱形方砖,我沿着新民大街,径直往北走。
    时间太早,路上稀稀拉拉的,没有几个人。
    两边的店铺,除了两三家卖早点的,其它都门窗紧闭。
    偶尔有车子,从身畔疾驰而过,卷起冷冽的寒风,像置身在空调开得很强的冷气房里。
    我缩了缩脖子,又往路边靠了靠,几乎是贴着马路牙子走。
    走着走着,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什么人在跟踪我——那种被咄咄逼人的目光、紧迫盯着的感觉十分强烈。
    我停下步子,猛地回头。
    距离我不远处,有个穿着橘黄色外套的环卫处大妈,正拖着大扫帚,唰啦唰啦扫着枯黄的落叶。
    再远点,有两三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边走边嘻嘻哈哈地打闹。
    除了他们,街道上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人影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精神太紧张,产生的错觉吧。
    一阵风吹来,头顶的树枝轻轻摇曳,树叶窸窸窣窣作响。
    一片枯黄的叶子,以飞翔的姿态翩翩然飘落,停在我的肩头。
    不知怎么,我忽然想起了那些遭遇不幸的、青春姣好的女孩子,她们也像这片落叶一样,萎黄、干枯、破碎,彻底失去了生命的色彩。
    轻轻闭了下眼睛,我抖抖肩膀,让叶子滑落到地上,稍微加快了点行走的速度。
    事情发展到眼下的程度,我已经不能回头,也无法回头了,只能一直一直地走下去。
    大概十五六分钟以后,我来到和民惠路相交的十字路口。
    往左拐,再继续走一段,就是过街天桥。
    桥两侧的栏杆上,竖立着硕大的广告牌。
    左手边是某著名女星做的珠宝广告,挂的时间太久了,经过风吹日晒雨淋,已经被严重侵蚀,脱皮褪色。
    女星脸上东缺一块、西少一块,露出锗红色的底板,像是贴着脏兮兮的狗皮膏药。
    右手边则是本市一家大型室内装修公司的平面效果展示图,色泽光鲜亮丽、构图柔美和谐,很是赏心悦目。
    两幅图片相对而立,形成鲜明的对比。
    展示图下面,堆着一大团破烂,像脏兮兮的蒲草团子。
    留心细看,却是个流浪汉,裹着床被子,蜷缩成一团。
    纹丝不动的,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呼吸已经停止了。
    身上裹着的被子,恍惚是那种草绿色的军用夹被,破烂不堪,早已模糊了本来面目。
    绽开的蚂蚱口,流出一团一团的棉花,黑乎乎的,极脏。
    其实他算得上是我的老熟人,虽然我们彼此间连招呼都没打过——差不多每次从这座桥上经过,我都会看见他。
    默默地,我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样子。
    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五短身材,顶着一头乱蓬蓬的、花白的头发,也不知道几年没洗了,纠结缠绕,跟鸟窝似的。
    四四方方的脸膛,黝黑黝黑的。
    额头、眼角的褶皱里,积了一条一条乌黑的泥垢,像是阡陌纵横的梯田。
    行人比较多、桥上比较热闹的时候,他就会拄着根灰突突的棍子,颤颤巍巍地举着个掉了漆的大号搪瓷缸子,一跛一跛地向过路的行人乞讨。
    虽然他的双手和腿脚,一点毛病也没有——我亲眼看见过,有个中年乞丐偷他的钱,被他发现了。
    他跟打了鸡血似的,瞬间爆发小宇/宙,化身成超级战/斗/机,那乞丐被他打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我倒是对他的搪瓷缸子比较有感觉,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常见的物件,纯白色的,缸子口镶着一圈蓝边。
    早先我家里也曾经有过一个,现在倒是很难得见到了。
    目不斜视地从他身边经过,我一点同情心也欠奉。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在这个繁华与浮华、进步与退步、传统与创新并存的年代,大富大贵固然不容易,有手有脚的人,要想饿死也是不大容易的。
    据说那些拿着铁钩子翻垃圾箱的拾荒者,一天都能糊弄个几十块,对付个温饱,还是不成问题的。
    下了天桥,左转,穿过十字路口,街道左边,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b大。
    虽然离上课时间还早,但是也有不少朝气蓬勃的学生,正陆陆续续往校门里走。
    这些大男孩、大女孩,一个个看起来风华正茂,仿佛青翠欲滴的小白菜,神情活泼可爱。
    其实我跟他们的年龄差不多,却觉得像是两代人,中间隔着道深深的沟壑。
    提前迈入衰老期,沧桑而疲惫的,是我的心。
    过了b大,再继续往前走一段,马路斜对过就是人民公园。
    早晨七点之前,它是不收门票的,方便附近的群众在里面晨练。
    现在,还没到收费的时间段,正门当然是铁将军把门,我从旁边敞开的角门进去。
    门后是一大片空地。
    一群中老年人,排着还算工整的豆腐块方阵,正在跳健身操。
    站在最前面领操的妇女,已经一把年纪了。
    眼角的鱼尾纹,深刻得能夹死蚊子。
    两鬓花白,身材又矮又胖,看起来不只是其貌不扬,而且臃肿不堪。
    没想到她做起动作来,居然相当灵活,弯腰劈腿的幅度,都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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