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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损友-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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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不是还没吃饭?要不你先去吃,我要把活做完了才能下班。”
  “哇,你的老板是吸血鬼啊?不做完活儿,连饭都不让吃?”
  “没办法,谁叫我拿人工资呢。”
  “是不是那男的又欺负你了?怕个屁啊!快下来和我去吃饭。”
  “算了,你别等我了,我下班了再给你打电话。”
  “小圈,你怎么这么窝囊?!满大街都是公司,这家不行换另一家,非得委屈自己么?!”
  ……
  我被他说得哑口无言。
  为了冯逸,我默默无闻了一年,甚至想去找一个自己喜欢的工作都办不到。
  我原来的雄心壮志都去哪儿了?
  “唉,我算是服了你了。”大概见我半天没吭声,路天居然妥协了,“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我知道你胆小怕事,哦不对,应该是尽职尽责,但工作归工作,总不能让自己饿肚子吧?身体要是垮了,你拖着一副皮包骨送上门给人欺负,别人还嫌你寒碜人。”
  “你这张嘴真缺德!”我被路天逗乐了。我觉得自己就是个受虐体质,每次被他挖苦,不仅不生气,反倒挺开心的,我拉长腔调说,“小路子,朕突然想吃葱油大饼,你速速给朕买来。”
  “朕你大爷!十分钟后,楼下等。”
  路天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我头一次觉得他还挺有魄力,生怕错过时间,马上去公司门口乖乖地候着。数着时间,十分钟一到,路天就像变戏法似的出现在我的视野里,看着他越跑越近,我的心里竟然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他就像这冬日的暖阳,在冰冷的空气中,慢慢散发着它的热情,虽然不热烈,却总是能带给我无限温暖。
  我主动迎上去,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大饼,大口大口地啃起来。
  “小路子,干得不错,朕最稀罕你了。”
  小路子斜眼望我,满脸鄙视。
  “你不是尽职尽责吗?不是做完活才下班吗?怎么跟饿牢里放出来似的?”
  “还不是承你贵言,我要把身体养好了才能送上门给人欺负啊,免得别人觉得我寒碜嘛。”
  “哟,小样儿,跟爷混了几天,嘴巴变利索了。”
  我装无辜:“我只是说事实。”
  路天毫不客气地在我脑门上种了个栗子:“少装,你把两个饼全抢走了,我还没吃呢,快点给我吃一口。”说完握着我的手在大饼上咬了一口。我不甘示弱,也咬上一口。我们两人就像两个斗气的孩子,一起捏着大饼,你一口我一口将饼全部啃光。朋友之间也许就是这样,可以同吃一个大饼,同穿一条裤子,简简单单便可相处一生。
  
  随后我和路天约好晚上下班一起回家,我便进了公司。
  刚踏出电梯,我又和冯逸遇上了。他拿着杯子,应该是去茶水间泡咖啡,换做平时,我早就冲上去接过他手中的杯子然后屁颠屁颠地帮他泡咖啡去了。可今天我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便径直走向格子间。
  一种莫名的喜悦感顿时窜上心头,原来我唐小全也能在他面前挺起腰板做人。
  去他妈的爱情,我不稀罕!我只要有路天,有友情,就足够了。
  
  开心过后,那堆文件还是要打印出来。我一边打文件一边和路天发短信,忙里偷闲,也不觉得时间难熬。只是做事拖拖拉拉,快到晚上八点才把手上的活儿做完。我收拾好东西准备下楼,顺便发短信通知路天,叫他在公司门口等着。正在此时,最令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冯逸居然也没回家,之前我见他办公室的灯灭了,还以为他早就走了,我真怀疑他有毛病,关着灯在办公室里干坐了几个小时难道不觉得无趣么?
  我们在电梯门口相遇,他主动向我打招呼。
  “小全。”
  我客套地回应:“哎哟,冯经理,原来您也没走。”
  他静静地注视着我,过了好大一会儿,才叹了口气:“你还在气我?”
  我冲着他笑,笑得把脸上的肥肉都挤在了一块:“瞧您说的,我哪敢生您的气啊。”
  他蹙起眉头,不再吱声。我知道自己嘴贱,惹他生气了,但就是不愿退让半步。尴尬的气氛包围着我们,和他这块冰山闹别扭,还真锻炼人的意志,我表面装得若无其事,其实内心非常慌乱无措,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硬撑多久。正巧,电梯到了,我像是看到了救星,赶紧冲了进去。
  我以为他不会和我乘同一个电梯下楼,因为他这人一向很高傲,平时谁要是惹怒他了,他可以十天半个月不理睬那个人,而且绝不会和对方呆在十米以内的范围里。不料,我前脚刚进电梯,他后脚便跟了进来。摁下1楼按钮,他对我说,小全我请你吃饭。
  我愣住了,这算是打一下摸一下么?
  如果他之前没找我的茬,听到这句话我现在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但是回想他所作的一切,我心里只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我说,算了,我朋友还在楼下等我,我们说好了回家吃饭。
  他“哦”了一声,摁下负一楼按钮,动作潇洒利索,直到我走出电梯也没再说一句话。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说他装酷耍帅,还真是冤枉他了。他那惜字如金的个性,让我感到崩溃,突然觉得和他在一起真是压力很大,因为我永远无法了解他内心的想法。
  
  我走出公司,发现外面下过雨,地面儿全湿透了。路天推着自行车冲我大喊:“小全,快上车,这天气忒冷,我们快赶回家吃顿热乎饭暖暖身子。”
  我戴上围巾帽子,坐到他身后的车架上,身材高大的他伸脚轻轻一踏,自行车就无声无息地滑走了。估计之前的雨下得挺大,路边积水严重,淹没了小半个车轮。我和路天开玩笑,我说如果现在有辆车从我们身边开过,我俩肯定变成落汤鸡。不知是不是我的乌鸦嘴显灵了,话音刚落,一辆黑色轿车从我们身边飞驰而过,车轮溅起的水花肆无忌惮地喷在我们身上。
  路天马上停车怒吼:“操,现在的人真没道德!”
  被水淋了一身,我也很生气,但我并没有附和他,因为我发现那辆车是冯逸的。我说:“算了算了,我们快回家换身衣服,免得感冒了。”
  路天盯着远去的轿车,过了几秒,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他拿眼瞪我,凶巴巴地说:“你别和我打马虎眼儿,那车子是你上司的吧?怪不得这么眼熟,他这不是明摆着欺负你么?爷明天帮你去找他理论。”
  我用手帮路天揉着背后,想让他消消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肯定不是成心的,天这么黑,估计他没看见我们在前面骑车。”
  路天直翻白眼,不知是替我惋惜,还是感到不值,带着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教训我:“唐小圈,你活得真窝囊!他把你欺负成这样了,你还向着他说话,我真怀疑你喜欢他。”
  路天一语道出真相,一时之间,我有点不知所措。还好他只是随口提了一下,便把话题转到别处,“算我倒霉,上车,我们回家。”
  
  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我看着路天的背影,心情突然变得很低落。
  如果他知道我是同性恋,并且喜欢冯逸,我俩的友情还能继续吗?




☆、帅哥,原来你我是同一类人

  “淋雨”门事件过后,路天直接把冯逸列为头号敌人,每天都要换着花样把对方讽刺一遍,我要是为冯逸说一句好话,他就骂我没出息,时间长了我便由着他去了,谁叫他大少爷这么小心眼呢。
  在之后的日子里,冯逸再也没找过我的茬,我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只是普普通通的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我和他之间突然变得很陌生,偶尔聊上几句,说得也全身客套话。而我和路天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我们同吃同住了一个多月,两人之间基本上已经没有秘密,但我还是有点顾虑,我始终没有勇气把自己是同性恋的事情告诉他,正是因为拥有,所以才害怕失去,我不敢冒这个险。
  
  也许是相处久了,人的本性便暴露无遗,你会发现身边的他和刚接触时的他根本是两个人。路天就是个典型,现在的他和最初的他简直相差太远。他身上有许多坏毛病,嘴巴坏、睡觉打呼噜、缺根筋就不提了,他还自恋、霸道、小心眼、不爱干净……缺点实在太多,真是掰着指头数也数不完。
  自恋的人我见过不少,但从没见过像他这么自恋的人。有时候他对着镜子梳头,梳着梳着会突然感叹一句,怎么可以帅成这样?!我在一旁哭笑不得,我知道你路天长的帅,但也不能自己夸自己啊!还有,这位大帅哥特别喜欢照镜子,并且已经达到疯魔的程度,只要会反光的东西就能被他当成镜子使,大到街上的玻璃展示柜、路面上的水洼,小到自行车的金属龙头、手机屏幕都是他臭美的道具。
  暂时把自恋这事儿放在一边不谈,我再来说说其他的毛病。和路天朝夕相对,我基本上能确定他家境不错,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虽然他不是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纨绔子弟,但还是难脱骄横之气,如果和别人发生了冲突,他是吃不得半点亏,也受不得半点气,而且他还有点霸道,就拿健身的事儿来说吧,自行车房里性能最好的两辆车早已经成了他的所有物,谁要是没长眼骑了上去,他居然能理所当然地把那人“请”下来,我说他霸道,他却说他有洁癖,他说车座上沾满了别人的汗水,太脏,所以只好霸占一辆专属于他的自行车,顺便也好心帮我也占了一辆。瞧他都患上洁癖症了,如此说来,他应该是个非常爱干净的人。可事实并非如此,谁要说他爱干净,那简直是大错特错!在外面他挺注意自己的形象,但是回到家里就变了个样儿。他经常不洗脸不洗脚就爬上床睡觉,我说他两句,他还嫌我啰嗦。如果连着几天不出门,他就能几天不洗澡,胡子长出一大截,他也懒得刮,一直穿着脏衣服脏袜子心安理得地过着野人般的生活,直到再次踏出家门他才会洗澡,因为他不把自己彻底收拾一番根本不能出来见人。
  人不可能十全十美,虽然他有许多坏毛病,但我并不介意,我能容忍他的一切,因为他对我很好,好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他可以坚持不懈地送我上班、接我下班;他可以为我买好午餐送到我的面前;他还可以一味的迁就我,我想做什么他就会陪着我做什么,而且毫无任何怨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变得很依赖他,心也失去平衡,向他倾斜。而冯逸似乎慢慢地淡出了我的世界,我已经分不清楚,是我有心回避他,还是他有心回避我?即便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们可以一整天碰不上一次面。
  而我并没有心思去纠结这些问题,因为目前还有一道难题摆在我面前,我到底该用什么方法告诉路天那隐藏许久的秘密?正当我伤透脑筋的时候,一场聚会,突然让我明白了一些事情。
  
  我听路天提起过,他有三个关系特别铁的好兄弟。这三人性格迥异,一个沉稳内敛,一个飞扬跋扈,还有一个是个傻缺。我对那个傻缺特别感兴趣,路天说了不少关于他的趣事,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次他被一个女生缠上了,那女生的胆子特别大,非要做他的女朋友,他拒绝了却没用,人家女生就是认定了他绝不回头,最后没辙了,他对那女生说只要不做情侣叫他做任何事他都答应,那女生见没了希望就想拿他出出气,叫他站在市中心广场唱国歌,而且要唱五十遍,声音还不能太小,朋友们叫他别把那女生的话当回事儿,他却说自己伤害了对方,应该要做出点补偿,最后他真的去了,昂首挺胸,慷慨激昂,站在广场中心把国歌吼了五十遍,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件事被大家当成笑料津津乐道,而事件的主角并不介意,不管别人说他笨还是说他傻,他都能回以一个憨厚的笑容。
  
  路天骑车载着我又来到了上次那家西餐厅,我对这个地方有阴影,进去之前特意摸了摸荷包,发现里面根本没装几个钱。路天见我犹豫着不走,笑着安慰:“放心进去吧,想吃什么随便点,自然有人会买单的。”
  我被他拉了进去,他的朋友全到齐了,冲我们招了招手。
  坐定后,我仔细打量着坐在对面的几个人。
  坐在最外面的一个男人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穿着一身黑色风衣,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直到路天把我介绍给他们认识,他才冲我礼貌地一笑。他的名字叫周驰,应该就是那个性格沉稳内敛的人。
  他身边坐着一个穿着打扮很时尚的青年,这个人挺热情,站起身主动向我伸出了手:“原来你就是路天经常挂在嘴巴上的小圈,我叫秦海,是路天从小玩到大的铁哥们,我听他说你们在健身房里认识的?健身多没趣啊,跟我去PUB里跳舞,一个月下来,保准你这身肥肉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要碰到稍微有些热情的人,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好在周驰替我解了围,他握住秦海的手腕,把他拉回到座位上,嘴上还说:“小海,别闹。”正在这时,我无意中发现,他们无名指上戴的戒指居然是同一个款式,难道他们是一对情侣?
  容不得我多想,坐在最里面的人朝我笑了笑,笑得有几分含蓄:“你好,我是魏延林。”说实话,打一开始,我就特意多看了他几眼,他很安静,那双黑色的眸子里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五官线条柔和细致,皮肤白皙,身材清瘦,是时下最流行的韩版单眼皮帅哥。
  当我在心里对他赞不绝口的时候,路天在一旁插话:“他就是那个唱国歌的。”
  我大囧!这人看起来温和友善,身上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温润的儒雅之气,我实在无法将他和傻缺联系在一起。
  
  路大帅哥的朋友也全是帅哥,而我和他们坐在一起就像个陪衬。不是常说鲜花还要绿叶来衬,再美丽的鲜花,若是没有绿叶的衬托,都会显得孤寂和失色,更不要说生辉了。有了我这片绿叶当陪衬,瞧他们这几朵鲜花开得多旺盛,以至于令餐厅里的目光全都聚集了过来,我还是头一次被这么多人注视着,心里觉得怪别扭,虽然知道大家不是在看我,但就是有点坐立不安。
  路天突然站起来,把我推到最里面,还坐直身体帮我挡住了那些目光。
  我用感激的眼神看着他,小路子,你果然是最明白朕心思的人!
  秦海在一旁阴阳怪气:“路天,有你这么霸道的吗?别人不就多看了小圈两眼,你就不乐意了?既然接受不了,那就不要把他带出来见人。”
  我替路天打抱不平:“没没,他是怕我自卑。”
  “自卑?!”秦海好笑地看着我,“路天难道没告诉你,你是他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闻言,我又惊又愣,如果他说的是真话,我严重怀疑路天的眼睛被浆糊给糊住了。强咽了几口口水,我才能勉强使自己发出声来:“最好看……你在和我开玩笑吧……”
  “我没和你说笑,是他亲口告诉我的,不信你问他。”
  秦海朝路天瞥了一眼,笑得诡异,一看就是没安好心。
  路天干咳了两声,表情有几分尴尬,直视着我的眼睛,向我道出实情:“我的确说过这话,不过被他省掉了几个字,我当时是这么说的,小圈是我见过的胖子中长相最好看的一个。”接着他又说,“你的五官本来就很精致,只是脸上的肉太多,所以优点全被掩饰了起来。胖点其实挺可爱,没什么好自卑的,我觉得是胖是瘦都没关系,只要身体健康就行了。”
  听完这番话,我都还没来得及做出回应,秦海就开始瞎起哄:“小圈我没骗你吧,你在路天的眼中是这世上长得最好看的人。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情人眼里出西施,后面的不用我说,你懂的!”
  一直以来我只是把路天当成好哥们,我以为他对我的好完全是出于友情。现在突然被人开这种玩笑,我感到有点不知所措。如果路天真对我怀有别样的感情,那我又该如何面对他?
  正当我感到彷徨时,路天敲了敲桌子,对周驰说:“把你的人管好。”
  这句话无疑是证实了我的猜想,秦海和周驰真的是一对情侣。
  周驰冲我安慰似的一笑:“他总是满嘴跑火车,你别把他的话当真。”然后把一杯清水递给秦海,低声训道:“你给我老实点!叽里呱啦地说了半天,也不嫌口渴,快把水喝掉。”被教训过后,秦海果然变得老实多了,只是他一边喝水一边朝周驰做鬼脸,好像挺不服气的样子。我忽然觉得他这人挺不正经,也许他刚才说得那番话真的是在开玩笑。想到这里,心情便轻松了许多。再一看路天,表情很自然,似乎根本没有把刚才那段小插曲放在心上。
  
  之后,这顿饭吃得还算愉快。路天为我点了一份秘制牛排,就是他上次吃的那种,这牛排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外焦里嫩,肥美多汁,好吃的不得了,害我恨不得把舌头也一起吞进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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