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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逝去得太快,我们明白得太迟-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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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哥,你、你真要杀我?”高梓郎喊道,一边注视着渐渐向自己逼近的阿荣手下,一边以眼角余光观察阿荣的表情变化,“荣哥!难道……难道你一点旧情都不顾吗?”
阿荣发眼皮跳了一下。他呸的一声,吐出一口唾沫,连同那根没抽完的烟也吐到了地上。“阿松!”阿荣喝道,“你是老大还是我是老大?”
叫做阿松的男人停下脚步,犹豫几秒,退回阿荣身后,恭敬回答:“荣哥,当然你是老大了。”
阿荣挥了挥手,示意两个手下退开,“你们到后头等我,我有话要和他说。”
待到两个手下退到大厦天台的入口处后,阿荣玩弄着手里的匕首,慢慢走到高梓郎跟前,“人家明码标价,两百万拿你的命,你也不能怪我的兄弟们猴急。”
“……两百万?”高梓郎愕然。出得了这么高的价,看来幕后黑手对自己是铁了心要根除的。
“高梓郎,你倒是讲清楚,我和你究竟有什么旧情?”阿荣伸手掐住高梓郎的下巴,迫使他抬起头,喷了一口混杂着廉价香烟气味的气在他脸上,恶狠狠道,“听说你娶了你公司的那个女人。她不但漂亮,而且还心甘情愿待在家里相夫教子。你家庭美满婚姻幸福,羡慕死我了。”
高梓郎浑身发抖,“荣哥,我求求你别杀我,我会给两百万给你,只要别杀我……我今晚就会带我家人离开,逃去其他地方……逃去哪都好,我们绝对不会再回香港的……”
阿荣如饿狼般盯着高梓郎,“两百万?两百万让你和你婆娘跑路?然后逍遥快活?”
高梓郎的声线带颤,“荣哥,那……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放过你?”阿荣斥道,“你认为我会放过你?”
高梓郎瞪大双眼,大气也不敢喘。
二人僵持着,直到被阿荣的手机响铃打破。
阿荣后退一步,一手拿刀,一手接了电话。“喂?……噢,在啊,我们逮到他了。什么?呵呵……你放心,我这人说得出做得到。不过,丑话抛在前头,这可是人命,你确定?”
霎时间手机里爆出一句:“我叫你杀就杀!他一死,剩下的一百万立即到你账上!”音量之大,足以让高梓郎也听见。
完了,高梓郎内心默念,原来荣哥已经收下了一百万的追杀定金,此事势在必行了。
阿荣骂了一句粗口,然后继续和通话那头的人交涉。
半分钟不到,通话结束。
可是对于高梓郎来说,这半分钟的每一秒,都如同耗过整整一个小时般的漫长。
高梓郎把心一横,趁阿荣低头揣手机入裤袋的时候,一掌劈下阿荣手里的匕首。
明晃晃的匕首哐当一声跌落在地。
高梓郎迅速弯腰去抢,试图拿刀反过来挟持住阿荣,好让自己逼使阿荣和他的两个手下放人离开。
阿荣毕竟混迹江湖多年,身手不俗,脑子转得也快,马上反应了过来,一脚扫开了那把匕首。
高梓郎立即扑向划往远处的匕首。
机会稍纵即逝,阿荣一把抱住高梓郎的腰,不让他去捡匕首。
高梓郎在慌乱之中,提膝狠狠顶了阿荣的前胸。
阿荣吃痛,呛出一口唾沫,登时勃然大怒。他掐着高梓郎的颈脖,满是肌肉的手臂一使劲,把高梓郎整个人拎了起来。
“看我怎么干‘死‘你!”阿荣怒骂。
高梓郎挣扎呼吸,双手死死抓着阿荣的手臂。他个头比阿荣矮,虽然被阿荣拎起来,但腿脚不停地乱蹬乱踹,恰好踹在阿荣的膝关节上。
这回阿荣嗷地叫了一声,一下子没站稳,歪斜着一屁股摔倒在天台水泥地上,同时松开了紧揪高梓郎衣领的手。
电光石火间,高梓郎跌落在地,顾不上疼痛,迅速翻过身,爬向那柄匕首。
阿荣急于阻止高梓郎的行动,猛然一脚踹向了高梓郎的小腹。阿荣力气大,这一脚又踹得狠,高梓郎的整个身体都被这股力道踹得往后一倒。
高梓郎本来便处于大厦天台的边缘,但两人抢夺匕首,经过一番打斗,一时间竟忘记了自己身在高空边缘。他被阿荣这么一踹,没来得及抓住任何物体,瘦削身子便离了天台边缘,坠向下方毫无保护的虚空。
“高梓郎!!——”阿荣瞪大双眼,嘶吼着,伸手想去拉高梓郎,却没够着。
高梓郎睁大惊恐的双目,仰面朝上。
失重状态下,时间拉得极为漫长,一切宛如慢动作。
湛蓝的天空,淡金的阳光,一缕缕的洁白云朵。
阿荣趴在大厦天台边缘,张大嘴,神情慌张。朝自己伸出的手,越来越远。
耳畔是呼呼风声。听不见阿荣在喊什么。
高梓郎的身体就像一个断了线的风筝,轻飘飘地往下掉。
他绝望地阖上眼帘,眼角溢出一滴泪。
绮绮,对不起,我要先走一步了。
以后的人生路,我无法再陪伴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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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到了这个章节……前文提过的手表的伏线原本是准备会引出一个番外的,但现在那个番外坑了……所以我大致讲一下它的情节……
番外的名字叫《港岛故人》,分两部分,BG和BL都有。
第一部分是从白凌绮的视角去叙述的。
白凌绮大学毕业的时候她家人送了一只女装手表给她,她十分爱惜。她刚刚加入赛思克,任职女公关,与同公司的高梓郎见过一两面,但不大熟。
有一次公司派白凌绮去和某个富商谈生意,那个富商见她漂亮,故意约她去卡拉OK包厢,不停叫她喝酒,还对她毛手毛脚。那时高梓郎与同学们开生日聚会,就在隔壁包厢唱K。高梓郎出了包厢站在走廊打电话,恰好有个服务生开门送酒给富商,高梓郎从门缝里看见白凌绮被富商毛手毛脚,就冲进去踹了富商一脚,然后跟富商打了起来。场面混乱,白凌绮被撞了一下,手表跌在地面,被人踩坏。白凌绮眼泪汪汪,不敢上去捡,哭的样子被高梓郎看见了。
公司与富商的生意自然是做不成了,白凌绮和高梓郎也一起挨罚了。高梓郎凭借记忆,买了一只外形差不多的女装手表送给她,并且很诚恳地向她道歉。两人因此熟络起来。
后来,高梓郎向白凌绮告白,两人成为了恋人。
后来,高梓郎觉得自己应该挣更多的钱,这样就可以让白凌绮不用当女公关,不用抛头露脸辛辛苦苦去应酬。于是他开始了窃取和私下买卖商业机密的行为。
后来,二人结婚,白凌绮辞职,做了家庭主妇。
再后来,高梓郎因为他掌握的某些秘密而丢掉了性命。白凌绮为了赡养两家老人,重新回到赛思克工作。
有一次公司派白凌绮去和某个华侨商人吃饭谈生意。华侨商人在饭席上喝多了,抓住她的手腕强摘了她的手表,对她说,你这手表太贱了,破铜烂铁一块,只要你跟我回家好生伺候我,以后吃香喝辣穿金戴银,随便买什么都行。华侨商人说完就把那手表扔进酒杯里。
白凌绮立即站起身,刮了那个华侨商人一耳光,踹了一高跟鞋,捡起手表,拂袖离去。
白凌绮离开酒店,走在深夜的空荡荡的大街上,手里握着她亡夫最初送给她的女装表。就像那些年,他还在她身边,牵着她的手。
第二部分是从阿荣的视角去叙述的。
阿荣是个小混混,打人特别狠,得到社团(帮派)老大的赏识,成为了老大的贴身保镖之一,在社团里的威望也不低。他因为经常跟着老大四处外出谈黑道生意,所以了解到不少商业上的内幕消息。
阿荣其实是个双的,但他没表露出来。他想搞女人的时候就去马栏(妓院),想搞男人的时候只能自己撸。他认为如果社团其他人知道他对男人有兴趣,会瞧不起他。
高梓郎找阿荣买消息,阿荣盯着高梓郎的脸,答应了。两人交易了几回,总算攀上点交情。阿荣有时会对高梓郎说一说社团里的事,高梓郎有时会对阿荣说一说公司里的事。但高梓郎从没有对阿荣提起过自己的父母和女朋友白凌绮,因为他觉得阿荣始终是黑社会的人,万一以后翻脸,可能会对自己身边的人不利。
后来阿荣把交易地点定在桑拿中心。高梓郎赴约。两个人待在湿热的桑拿房,全身脱光,只围了白毛巾。阿荣把高梓郎推倒,强了他。
高梓郎是个直男,认为阿荣是羞辱自己,决定不再找阿荣买卖消息。
阿荣去找高梓郎道歉,却远远见到高梓郎接女朋友白凌绮下班,小两口亲亲密密。
阿荣火大,觉得高梓郎存心欺骗他,于是找人撞了白凌绮的车。
白凌绮受伤了,没大碍,但留下了车祸的心理阴影。(正文的后面章节会提到白凌绮在北京不买车,就是因为过了很多年那次车祸留给她的心理阴影还在。)
高梓郎查到是阿荣找人撞了自己女朋友的车,怒气冲冲地去找阿荣。正巧遇上阿荣被仇家追着砍。仇家以为高梓郎也是阿荣的手下,也要砍高梓郎。阿荣一边拉着高梓郎逃跑,一边帮高梓郎挡了两三刀。两人逃到一间旧屋,是阿荣的临时落脚点之一。高梓郎看在阿荣帮自己挡刀的份上,为阿荣消毒和包扎伤口。包扎完伤口之后,阿荣用剩下的绷带把高梓郎的手绑在床头,第二次强了高梓郎。强完了,阿荣对着伤痕累累的高梓郎说,我跟你从此两清,我不去害你的小女朋友,你也别在我眼前出现。然后阿荣就走了。
阿荣为了养伤和躲避仇家追杀,东躲西藏,销声匿迹几个月之后才出现。但此时他在社团里的威望已经大跌,他以前的小喽啰们都不愿意跟随他。
阿荣过得穷困潦倒,很需要钱。
后来有一笔生意找上了他,给两百万,杀一个人。那个人叫高梓郎。
六十八:
香港。
落日西沉,赤彤耀眼的夕阳被海平线横截了一半。
晶蓝的海水已被全部染得橙红,如同一海的沸腾铁水,又如一团烈烈火焰在海面燃烧。
白凌绮远眺天边的红彤彤的火烧云,“我在梓郎的遗物里翻出了那本《雪国》,对照着译出了记事本里的所有线人的联系方式。”
“记事本里除了线人的联系方式,还有其他线索吗?”黄翰民问道。
白凌绮黯然摇一摇头,“没有了。”
黄翰民若有所思,“秦旭……冯浩……”
“我自从接手了那些线人的资料,实际上也就是接手了梓郎的工作。”白凌绮幽幽道,“我不仅会搜寻谋害梓郎的凶手,也会继续追查秦旭的私生女和冯浩的私人账户这两条线索。”
“绮绮,你依靠个人力量去追查,很容易使你自己也陷入危险处境中的!”黄翰民焦急地说,抬手按在女子的肩上。
“你不必劝我了。”白凌绮决绝道,“我发过誓,一定要为梓郎报仇,以慰他在天之灵。”
行驶完一段黄昏旅程,天星小轮停靠在中环码头。
白凌绮走下轮船,步伐沉稳而坚定,背后的如火红云漫布天空。
厦门。
东方旭升技术部门前任经理徐弘星与文子启坐在老屋的檐下,同望向小院上那四方形的青灰苍穹。
无根水由天而降,滋润着小院内的茉莉、蔷薇和常夏石竹。檐缝处积存淌的雨水潺潺,如注流下。
小院靠墙有一口铜水缸,水缸壁有青苔,内里蓄水深幽,栽种着黄菖蒲,叶片碧翠如剑,茎秆粗短挺拔,花朵已盛绽,旗瓣为娇艳的嫩黄色,形姿秀美。
老徐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大蒲扇,缓缓开口,“小文,为什么要问我关于冯浩的事?”
“徐经理,”文子启回答,“您是秦总成立东方旭升后第一批招募入公司的人,来得比冯总更早,所以我想……东方旭升早期的事,您最清楚。”
“是啊,我可以算是亲眼见证着东方旭升从一间全部职工不足十人、代理国外通讯耗材的小型公司,发展成如今拥有自己独立研发的高端网络通讯设备以及众多代理商的全国性公司。”老徐慨然长叹,“一晃眼,都几十年了……时间过得真快。”
一堵墙之隔,后方是厨房。老徐的女儿正干脆利落地切着莴笋,炖锅里飘出了木耳炖豆腐的清淡香味。
“我也是亲眼看着冯浩从刚进东方旭升时一个市场助理,一步一步攀上副总裁高位的。讽刺啊讽刺,我竟然是被他排挤出公司的。”
“徐经理,我……”
“别喊我做徐经理了。我早就不是什么经理了。”徐弘星摇一摇蒲扇,自嘲地笑了。静了片刻,回身嗅了嗅,“唔,木耳炖豆腐,闻到了吗?”
厨房的窗开了一道缝,文子启依稀看见老徐女儿忙碌的身影。
“闻到了。”文子启点头,赞道,“您女儿很能干。”
“今晚留下来住吧。”老徐和蔼笑着,邀请道,“我这有空房间,都干净,铺个床单摆个被子就好。”
文子启不愿打搅对方与女儿的天伦时光,“我不要紧,等下去旅馆住就可以……”
“鼓浪屿这个月在办旅游节,市里的酒店旅馆基本都住满了人。”徐弘星摆了摆蒲扇,“我闺女待会还得回去给女婿和孙子做饭,陪不了我。你就当是陪陪我这个糟老头吃饭,顺便体验一宿厦门老屋。”
文子启犹豫。
“小文,别客气。其实刚刚我们来院子闲坐那会儿,我就已经吩咐闺女多煮一人的饭了。”老徐用蒲扇拍拍文子启的肩膀,叹道,“我闺女回来探望我的时候不多,我都快寂寞成空巢老人了。”
热腾腾的住家菜摆放在饭桌上,徐弘星的女儿和父亲告别后,掩门离去。
老徐将筷子递给文子启,“多久没吃家人做的饭菜了?”
文子启一边接过筷子,一边回忆着某只狐狸的烹饪手艺,掩饰道:“自从大学毕业离家工作开始,就没怎么和家人一起吃饭。”
“你大学毕业——”老徐心算一下,“有四年了吧。”
“对的。”文子启笑道,“是您亲自面试我的。我当时挺紧张,入职后才知道原来您一直以来都坚持着亲自面试每一位工程师。”
“面试又不是什么很累人的活儿。招人,挑选适合公司的新职工,是我们部门头头的本职之一。况且我想亲眼见见你们每一人……即使是不会被录取的人,我也希望通过面试,给他们提点意见,好让他们在下一次面试中能够被录取。”
徐弘星坐下,夹了一筷子蒜炒青菜到碗里,顿了一顿,似乎记起什么,“当年面试新一轮工程师前,韩光夏来找过我,让我选一个工程师,配给他专用。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说来也相当蹊跷,脑子不知怎了就只冒出一个想法:‘这年轻人一定适合韩光夏’。”
“……光夏?”文子启抬头看向老徐。
“韩光夏,就那个华东区业务总代表,现在好像升成销售总监了。你还记得他吗?”
“记得。”文子启低垂眼帘,光夏,一辈子都会记得。
徐弘星一边咀嚼青菜,一边慢慢叙述:“那阵子华北区闹过一个笑话——投标书里的设备参数写错,导致丢了一个大订单。秦总就下了一个命令,以后负责大订单的销售团队,无论哪个区域的,不能只有销售人员,而是必须配备一个工程师。实际上呢,我也挺担心的——放着公司技术服务部里的老牌工程师不选给他,偏偏选了一个新招的,于是没过多久又去跟他私底下打招呼,说如果你干不来,我就换一个给他。结果他回答,就你了。”
文子启回答:“那时我新入职场,什么都不懂,光夏他给了我很多帮助。”
徐弘星扒了一口米饭,“对了,你说你现在赛思克,顶头上司是沈逸薪?”
“是的。”
“说起来,沈逸薪和韩光夏,是同一批招进东方旭升的,如今倒成了对手。”
文子启微怔,“他们……是同一批?”
“嗯哪。”老徐歪着脑袋回忆,“他们大概比你进公司时早个五、六年吧。公司的海外业务扩展,需要招一个常驻尼泊尔的业务负责人。另外,当时国内华东区业务总代表洛玉华也需要招一个助手。洛玉华,记得不?一个姑娘家没到三十岁就当上总代表,不容易唉,十分肯干,也十分能干。秦总很赏识她,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待她。名义上说是给她配一个助手,其实是打算让她培养一个心腹干将。”
“他们都没跟我提过这事……”文子启喃喃道。
“本来啊,选去驻点尼泊尔的人是韩光夏,选去华东区的人是沈逸薪。不料秦总在看了两人的履历后,认为沈逸薪有国外生活的经验,更适宜派去负责海外业务,就把两人的职位调换了。”
“可是尼泊尔的环境那么艰苦……”
徐弘星摇一摇头,语意感慨叹惋,“何止艰苦,简直是恶劣。尼泊尔局势混乱,打仗打得特厉害。留着当业务人员,生命安全根本没保障,闹不准哪天遇上反对派军队进城,就直接被一颗炸弹炸飞,或者被一枪蹦了。”
“……逸薪在尼泊尔的那几年,想来一定熬了不少苦。”
“听说秦总还承诺过,等他干几年后回来,给他一个总监等级的职位。后来秦总退了,权利交接棒给了冯浩,这个承诺自然没法子兑现。”徐弘星嚼着爽脆的木耳,沙沙作响,“不过,沈逸薪他如今在赛思克挺受重用的,又有你陪着,也算是过上好日子了。”
饭后,文子启将碗碟洗干净,依次放入消毒碗柜中。关上柜门,按下开关,一回头,就见到老徐摇着大蒲扇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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