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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恋-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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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平凡家庭好,没钱没势,白头到老,是最幸福的。
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有了钱有了势,有能力消费起那些奢侈的爱好,有能力得到最漂亮的脸蛋,最魔鬼的身材,最让人舒坦的奉承,灯红酒绿,夜夜笙歌。
谁还要什么平凡的幸福。
凌蓝秋说得没错,我们都在缘木求鱼。
…
深夜的走廊很安静,婴儿房外面空无一人,只有值班的护士守在里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塑料手环来戴上。
那是凌蓝秋的手环,和凌浩汤脚上的一模一样。
出生不到三天的凌浩汤,躺在恒温箱里,安稳地睡着,凌蓝秋的苦难并没有白费,他很健康,白白胖胖,手脚糯软,闭着眼睛,他的眼睛睫毛很长,像极凌蓝秋。
我站在恒温箱前面发呆。
涂遥说的没错,我没有办法了。
别人欠我的人情都已经还尽,赵家也已经两清,我要封锁消息,不让凌家人或者景天翔弄走这个孩子,我还要照顾米林,让他远离陆赫。
还有肖航,不能再让他的人生有什么波折了。
还有赵黎。
最好的办法,也是唯一的办法,是我按涂遥的布置走,留在他身边,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皆大欢喜,万事太平。
但是我不甘心。
我活了三十年,就算病过,受伤过,昏迷过,在半夜饿到胃疼过,也曾经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过。
但是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被束缚过。
我并不是性格温和的人,也不是能受委屈的人。
我喜欢一个人,就付出一百分,不喜欢,就当做无关紧要的路人。但是涂遥,他拿着他所谓的爱情,所谓的誓言,机关算尽,所有招数全用上,就为了把我套在他身边。
我不相信,也不甘心。
但是我没办法了。
从招惹涂遥的时候开始,我就半只脚踏进束缚里。我并不是不知道,就算涂娇娇已经不在了,她的儿子,也不是可以轻易招惹的。但我当时能看到的最快最有用的方法,就是这个。
事到如今,不用怪任何人,是我自己饮鸩止渴,终于走到这一步。如果我不是对景莫延起了杀心,也不会冒险去接手涂遥,这世上万事都需要代价。
我只是为自己的决定买单而已。
…
“大叔怎么穿这么少?”
有温暖的衣服盖在我身上,青年修长柔韧的手臂随即环上来,像在黑暗水域里生长的水草,越缠越紧。
明知道沉下去是暗无天日的深渊,但是心里这种想要随遇而安的疲倦感,又算怎么回事。
“你怎么起来了?”我回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现在什么时候了?”
“凌晨六点了。”他皱起眉头,灯光下皮肤光洁得像上好玉石,对着我抱怨:“大叔不打招呼就走了,害我做了噩梦。”
“是吗?”我替他把头顶翘起的头发按下来:“好歹也是个大明星了,这样就跑出来了。”
至少,婴儿房的护士现在已经在偷眼瞄他了。
“这就是凌蓝秋的儿子?”他没管我,凑近了保温箱看,皱起眉头:“好小,像个小猴子。”
“怎么说话呢。”我敲了一下他脑袋:“他才生下来多久,当然小了。”
“我小时候比他好看多了。”涂遥不服地辩解。
我刚准备说话,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
“林哥,快来,”小叶急切地压低了声音:“陆赫找到这来了,他要带米林回去……”
“好,我马上到。”
…
“大叔去哪?”涂遥一路追着我回到病房,看着我急匆匆穿衣服,挡在门口:“大叔去哪?我也要去……”
我打量了他一样。
“也好,你换身衣服。”
“换什么样的衣服?”他一头雾水。
“方便打架的就行。”
…
纽约的出租车难打出了名,我在医院外面打车,等了半天没等到,只听到身边一阵轰鸣,涂遥骑在他那辆巨大的机车上,得意洋洋朝我笑。
“这东西怎么会在这里?”我被他吓了一跳。
“本来我是准备把大叔绑走打持久战的,所以把这车托运过来了……”他皱着眉头解释两句,用手里的安全帽敲敲后座:“说来话长,大叔,上车再说。”
直到到达饭店,他都没把话说清楚。
一下车我就直奔三楼。
这房间都是我订的。
电梯半天没下来,我跑楼梯,一边打小叶电话。
“我到了,你们现在在哪?”
“他们刚刚下楼了,陆赫一路跟着米林……”小叶话还没说完,我和对面冲下来的人撞了个满怀,整个人摔下楼梯,眼看着要摔个头破血流,却被涂遥抱住了,他眼疾手快地抓住栏杆,死死抱住我,总算没有两个人都摔下去。
“你们怎么回事!走路不长眼睛的!”涂遥把我拖到一边,指着来人就开骂。
米林冷着一张脸,眼睛里简直要射出冰棱来,他刚刚也险些摔倒,还好陆赫抓住了他。
涂遥实在长得像米林,都是称得上“艳丽”的长相,睫毛长眼睛墨黑,怎么看都像带着妆,只是米林气质收敛一点,也冷漠一些,像冰雕。涂遥却是刚出鞘的宝剑,连目光都是锋利的。
米林看了我一眼,甩开了陆赫的手。
“我要出去。”他这句话是对我说的,说完就从我旁边挤了过去。
陆赫追了过去。
“跟着他们。”
冬天的凌晨,纽约的空气冷得渗人,天还没全亮,路灯照得地上有种湿漉漉的错觉。
我追过去,转过一个街角,看见米林站在那里,和陆赫吵架。
我从没见过米林这一面。
米林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冷漠,当年他红得不行,却拿不到一个影帝,多少影评讽刺他是“冰美人”“移动的雕塑”,他连在电影里,大多数时候都是安静的、冷冰冰的、一个侧脸一个慢镜头就成了一部史诗。
但是现在他在吵架。
像一幅画忽然鲜活了起来,浓墨重彩,活色生香,愤怒的眼神,高挑的眉毛。
我走过去的时候,只听见零零碎碎几个字:“别跟着我……恶心……滚……”
然后他转身就走。
陆赫继续跟。
然后米林和路边水果店的人在说着什么,我以为他要买东西,结果他接过了老板给他的一根棍子还是什么,转身一棍子就抽在了陆赫头上。
我被这暴力画面吓得怔住了。
惨白路灯下,米林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黑西裤,脚上还穿着酒店的拖鞋,一张脸漂亮得成了妖孽,他手上挥舞着一根甘蔗,面无表情地,像对待一个厌恶至极的陌生人一样,狠狠地抽着倒在地上的陆赫。
我冲上去抱住了米林。
他手上有血,温热的,一直淌到我手上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死死抱住他,路灯照得他一张脸雪白,嘴唇却冻得通红,冷漠得像高高在上的神祗,他眼睛死死盯住地上的陆赫,眼里满是刻骨的恨意。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力气这样大,挣扎得我抱都抱不住,我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要是我今天没有赶过来的话,他今天也许会把陆赫活活打死。
还好涂遥赶了过来,帮我拖住了米林。
陆赫躺在地上。他没有闪躲,也没有护住要害,他就这样穿着他的阿玛尼大衣躺在地上,眼睛里一片灰败。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在我心目中,陆赫一直是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的,用眼角看着所有人的,衣冠楚楚的、优越到让人咬牙切齿的独。裁暴君。
我以为,看到他落难,我会很开心。
原来不是。
不过是一个情字而已,或早或晚,谁都要过这一关,伤筋动骨,血肉模糊,谁又有资格来评判是非,谁又有资格怜悯谁?
…
我带着米林,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回走。
外面太冷,我把衣服脱给米林穿,涂遥把外套拉开,把我包在里面,勾着我肩膀往回走。
我怕米林跑了,一直抓着他的手。
灯光惨白,我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完美得像许愿池边的石雕,我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让他一个人面对以后的事,我不会让他饿着渴着冻着,我不会让人辜负他,欺负他,也不会让媒体来黑他,如果他想演电影,我就给他找电影演,如果他不想,我不会让任何人打扰他。
这世界并不温暖,相反的,对成年人来说,它太过严苛。我并不是多厉害的人,但是如果我够努力,还是能让我在乎的人过得好一点。
凌蓝秋已经死了。
他是我的责任。
作者有话要说:进入收尾PART,也就这两天的事了。
☆、123·孤岛
〃大叔。〃
“怎么了?”
“陆赫到底犯了什么错?”
“小孩子不要问这么多。”
……
“如果有天我犯了这么重的错;大叔可以打我;可以骂我,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不理我……”
“……涂遥。”
“嗯?”
“你的意思是你以后也会像陆赫一样出轨吗?”
…
凌浩汤可以出院的那天;我决定带他搬到涂遥的那个岛上去。
虽然这些天涂遥在不停地劝说,但我自己也认真衡量过,这是最好的打算。
金熊奖的事之后;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国,现在国内的狗仔队见着我简直就像蚊子见了血一样。在国外的话;又不能让景天翔知道凌浩汤的存在;再加上陆赫又常常过来找米林;我问过米林,他也默许我想法,愿意去涂遥那里躲一阵子。
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天气很好,街道两边堆着未化的雪,我带着一帮人,去接凌浩汤小少爷。
小少爷被医院养得白白嫩嫩的,眼睛也睁开了,乌溜溜的像两颗葡萄,我们都围在它床边,小东西就转着眼珠,一会看下这个,一会看下那个,涂遥和小叶也像小孩子一样,争着说它看的是自己,争了半天。
我替它穿好贴身的纯棉小衣服,穿好毛衣,用毛茸茸的毯子裹着它,像一只软软的小团子。米林在一边看着,屏着呼吸,大气也不敢出。
我笑着把小团子抱到他面前:“米林,要不要抱一抱?”
米林小心翼翼地看着小团子,像是用了莫大的克制力一样,依依不舍地摇了摇头。
小东西却对他来了兴趣,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米林,伸出手就抓他的脸。
米林被抓得怔了一下,半晌才说:“它的手好软……”
“是啊,”涂遥握着小东西的手感慨:“好像个糯米团子啊。”
“嗯,糯米团子,倒是蛮贴切的。”我看着小东西怔怔看着涂遥的样子,笑了起来:“就叫你糯糯好了。”
“糯糯好,”涂遥用一根手指,掂着糯糯握着他手指的小手,笑着逗它:“糯糯,糯糯……”
…
这一次人多,岛上派了船过来接,糯糯还小,不能吹风,我抱着它坐在舷窗边,看外面的碧海蓝天,小东西在瞌睡,头一点一点的。
涂遥跑到甲板上站了半分钟,又风风火火地跑进来:“大叔,外面好漂亮,我们去看海。”
我被他拖着,只能把糯糯交给小叶,小叶受宠若惊,盯着糯糯,声音都有点结巴了:“我,我抱着……”
涂遥不管,一路拖着我上了甲板。
天很蓝,很高,云淡风轻,海面上没有一点浪花,安静得像一幅画,朝阳刚刚出来,水面上浮着金子一样的光,我忽然想起自己的毕业论文,本来是准备写宋朝文人,范希文的岳阳楼记里写: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记忆里的字一个个跳到了眼前来,目光所及,每一抹颜色,每一束阳光,都是以我的词汇无法形容的美景。
这些天来郁结的情绪,都好像在这样广阔的风景之间消散了。
涂遥从身后抱住了我,手臂上酸软的肌肉被捏住,算不上娴熟地按揉着,我整个人都想往后倒。
“刚开始抱小孩,还不习惯,以后就好了。”我轻声和他解释。
他难得这样安静,下巴枕在我肩膀上,按了一会,捏过我下巴,悄无声息地和我接吻。
阳光洒在他肩膀上,呢子大衣被晒得有了点温度,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嚣张的少年也有了不算单薄的肩膀。
客舱里小叶在小声哼着歌,米林在低声问她:“它睡了这么久,会不会饿?”
不知道是风景太好,还是他动作太温柔,我忽然有点想落泪。
情绪一点点沉淀下来,疲倦感肆无忌惮蔓延,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心里说:就这样吧,都过去了,现在你该安安静静地过一点属于自己的日子了。
前方的岛屿已经若隐若现。
…
小叶很喜欢这个岛屿。
可惜她不能留下来。
我让她跟着涂遥当助理,华天新派了经纪人过来,不出所料,是周子翔的经纪人Reid。
其实涂遥现在已经不能完全算华天的人了,有聂寅之撑腰,他在外面弄了个工作室,签了两个演员,现在上节目,主持人都开玩笑叫他老板。
我带着糯糯,不能脱身,只能远程看着,好在Reid是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而且周子翔走的风格和涂遥也相近,出不了什么大篓子。
米林倒是慢慢和我混熟了。
米林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他在人际关系上,几乎是迟钝与笨拙的,但是他并不讨厌人群,涂遥和小叶回来的时候,我们一堆人围坐在桌边,吃着饭喝着酒聊天,他就安静看着,而且认真听我们说话,只是不插嘴。
我想他喜欢热闹。
他还很喜欢糯糯。
基因是很强大的东西,我看着糯糯一天天长大,眉目渐渐长开,五官就有了凌蓝秋的样子。
有天下午,我在洗奶瓶,米林抱着糯糯,拿手指摸着他脸逗着他笑,我转过头去看,糯糯笑得眼弯弯。
他眼睛的轮廓和凌蓝秋一模一样。
我瞬间就湿了眼眶。
…
涂遥还是很任性。
他现在很高调,行程排得满满,两部戏同时在拍,乐子佼请了他去做男一号,还有JK的代言,各种综艺节目和宣传,一个月剩不下几天。
但他一到月底就飞回来。
哪怕只能呆一晚上,他都要飞回来。
我经常半夜醒过来,被一个澡都没洗的家伙熊抱住,蒙头在我脸上乱啃,气得我拎着他一顿暴揍。
我不知道这岛上有什么东西吸引他。明明半年前还畏如蛇蝎,《吕不韦》拍完他闲了三天,天天趴在客厅沙发上,米林带着糯糯在地毯上玩,糯糯刚学会爬,很开心地到处爬来爬去,他最近好像要长牙,抓到什么咬什么,涂遥在客厅沙发上趴着,忽然一声惨叫:“大叔,他咬我的脚!”
我正在冲奶粉,跑过去一看,他睡裤裤腿上被咬得湿湿的,不知道是奶还是口水,他在一旁夸张地惨叫,糯糯完全不清楚状况,偏着头坐在地毯上一脸无辜地看着他。
我顺手抓过茶几上的书在他屁股上“啪啪”地拍了两下:“咬你又不痛,鬼叫什么。”
糯糯看他被打,开心得尖叫,在地上欢快地爬来爬去。
涂遥臭着一张脸,在沙发上坐了一会,抓着糯糯把糯糯提起来:“小屁孩,你还敢笑我!”
糯糯一点不怕他,以为他提起自己是在玩游戏,悬在空中兴奋得尖叫。
涂遥把糯糯扔给沙发上,又开始找我麻烦。
“大叔太过分了!”他一路追着我进了厨房:“自从有了这个小鬼,就不管我了!”
我专心晃奶瓶:“你也才三个月?”
“我才在家里呆两天!”涂遥头发睡得蓬蓬的,眼睛下面两抹青,眼神却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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