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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床难戒作者:恨考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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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J2012。4。30完结

风流渣攻,小配角吃货受

渣攻变忠犬,娱乐圈明星文,

潜规则,有狗血有失忆


【引用网友庚二是心头肉评】

受是演员,被攻包养,但他以陪床为正职,且兢兢业业,

时刻提醒自己要让金主满意XDD 内心其实很喜欢攻

攻除了受在外面还有很多情人,但对受感情很深很特别,且逐渐意识到自己离不开受

受的性格超级讨人喜欢……





  《陪床难戒》作者:恨考试

  伍小可坐在厚重的紫檀木办公桌后面一心一意的盯着电脑屏幕,他的德鲁伊要绕过一个八十五级的精英怪去挖山后面那堆矿石,他已经死了几次了,再要是失败了他决定自戳双目。
  可正在这个关键的时候书房门突然被急促敲响,没等他应门门就自己开了,郑家的女佣站在门口沉重说:“伍少,老夫人来了!”
  伍小可手一抖,他那美貌的人妖小德欢快从精英怪眼皮子底下跑了过去。
  “日!”他砸了鼠标。
  五十岁的管家郑忠给客人倒茶,妆容精致的郑老夫人坐在沙发上,旁边另坐了一位美貌的女子,看穿着像是富家千金。
  伍小可磨磨蹭蹭从二楼下,站着叫了一声阿姨。
  郑喻氏慢悠悠喝了口茶,这才抬起眼皮看他:“怎么?又没去上班?”
  伍小可说:“没活。”他挑了个离她们远的位置坐,挠了挠短发,随意的把拖鞋踢了窝进沙发,叫了一声:“渴!”
  眨眼间便只见厨娘从厨房里小跑出来,将一盅冒着丝丝凉气儿的燕窝恭敬递了上去。
  这个宅子里谁才是主子,下人们分得清楚。
  郑喻氏见他这做派便气不打一处来,明明只是儿子养的玩物,当真弄得自己像个人了。
  “我来跟你介绍一下。”她挑明来意,纤手一指边上的美女:“这是明华的未婚妻,往后你见了要叫夫人。”
  那女子冷冰冰瞟向伍小可。
  伍小可坦荡荡跟人对视了几秒,问:“郑明华自己知道吗?”
  郑喻氏喝道:“废话!要你来问?!他玩过的东西多了,你以为自己什么斤两?!”
  伍小可舔舔嘴唇,决定以和为贵:“哦,我知道了,郑夫人。”
  郑喻氏作罢了,旁边的女子开了口:“我听说过你,明华很喜欢你,他夸你本份老实,说那些个陪床的里头数你最懂事,今天见你,果然是很漂亮。”
  伍小可谦虚说:“哪里哪里。”
  “你放心,我不介意有你,他那个身份地位,人前看着风光,实际也是很辛苦,总要找个地方发泄压力,他总舍不得把气留着回家冲我们撒。”
  伍小可说:“是是。”
  刚应完,见郑喻氏的屁股挪了一下,他立刻两眼发光:“阿姨你这就走啊?不如吃了饭再走吧!可也没什么好菜就怕委屈二位!就一点残羹剩饭了!那我就不留您了!管家!送客!”
  立在一边当柱子的管家立刻便弯腰:“老夫人慢走!老夫人请这边!”
  郑喻氏其实只是想挪平压在屁股底下的裙子,被这么一招呼,立刻站也不是坐也不是。
  寂静的客厅里似有北风咻咻吹过。
  伍小可亲切冲郑小夫人笑。
  郑喻氏于是哼了一声,带着准媳妇拂袖而去了。
  郑忠一直送客到大门口,路稍有些长,他过了一会儿才回来,回来就见伍小可特别伤心的坐在沙发老位置里神游。
  他走过去安慰:“……其实她真没有您漂亮。”
  伍小可吸吸鼻子,扶着管家的手站起来,说:“我看到了。”
  “先生不会不要您的。”
  伍小可说:“我知道,我是为他伤心啊,明华真是太可怜了,有钱有势有什么用呢对吧,走投无路了还不是要出卖色相搞什么联姻,一看那女的就知道是门当户对,你说人生得枯燥成什么样儿就找一门当户对的结婚啊,唉……对了晚餐吃粤菜吧好久没吃了,他都这么可怜了我得吃点好吃的才能安慰他……”
  管家一路走一路听,给人扶上楼了。
  郑氏是家族企业,生意做得很大很广,郑明华不是郑家长子长孙,所以董事长这位置不是理所当然落到他头上的。
  他年轻的时候念书很棒,十九岁就在这个星球上最牛掰的学校里拿了一个博士一个硕士;打架也很棒,二十岁时一个人在祖宅里跟叔伯过招,一抵三,差点弄得几位叔伯下不来台;做人也很棒,哄得祖父肯把自己一辈子的经验倾囊相授,最终在遗产分配时,给了他足以在郑氏呼风唤雨的份额。
  郑明华的父亲死得早,原本这个董事长的位置,是由他的大伯父代理,照轮也轮不到他头上,可惜这位大伯父没多久便被亲生儿子气死了,郑明华的大堂兄豪赌,把父亲在郑氏的股份偷偷拿去抵了赌债,最后是郑明华去拼了回来的,当然也就因此没了大堂兄,他的大伯父本来咽不下这口气,生生让郑明华给弄得咽了下去,没气儿了。
  郑明华手段了得,商场上向来是有威名的,自他二十六岁掌舵郑氏,这十几年来,还没有他谈不妥贴的生意,没有他搞不定的人。
  伍小可很年轻,他十六岁报了一个演艺培训班,十八岁进了“华艺”做伴舞,十九岁认识郑明华,当时郑明华已经三十四岁了。伍小可是被进贡上去的,“华艺”的老总想拉郑氏的赞助,伍小可不是唯一一个“贡品”,但却是郑明华最喜欢的一个。
  有多喜欢,看管家。伍小可住在郑明华的私人小别墅里,郑忠是郑家老管家的儿子,也是郑家祖宅里头的下人中最靠谱的一个,郑明华特意把他调了出来伺候伍小可,郑忠在郑家,实际就如同郑明华的叔伯一样,是长辈。
  郑喻氏走后,管家便打电话叫人送新鲜的食材过来,郑家的厨娘有着十八般武艺,伍小可很喜欢她的手艺。
  厨娘问做几个人的份,管家有点犹豫,郑明华不见得回来吃晚餐,通常他不回来的次数比回来的要多,一是忙,二是外头总有新鲜玩意儿,伍小可再怎么得宠,也已经跟他五年了,很了不得了,还没有谁能跟他这么久的呢。
  于是管家说,一个人。
  结果等伍小可举着筷子准备享受他的大餐时,郑明华却突然回来了,管家听见外头有声响就心喊了一声糟糕,伍小可已经扔了筷子,拖鞋也不要了,赤脚跑到玄关,勾着郑明华的脖子给了一个热情的拥抱,人就挂在他身上不下来了。
  郑明华把钥匙扔在钥匙盒里,一手搂着他的屁股,把他压在鞋柜上亲了一口,含笑说:“又甜又香。”
  伍小可说:“你中十香软筋散了?”
  郑明华示意他下来,把包跟外套递给管家,换了拖鞋进餐厅吃饭。
  管家已经机灵的备了另一份餐具,又暗暗叫厨娘赶紧的再加菜。
  郑明华坐下便问伍小可:“今天见过李雪了?”
  伍小可盯着他筷子上夹的一撮象鼻蚌,咽了记口水说:“谁是李雪?”
  等郑明华把筷子递到他嘴边,他一口叼住了,才眉开眼笑说:“见了见了,挺有气质。”
  郑明华笑问:“喜欢吗?”
  伍小可老实说:“不是我的型儿。”
  郑明华又笑,耐心问:“那你喜欢哪一型的?”
  伍小可吮着筷子不加思索:“安吉丽娜。茱莉!性感死了!”
  郑明华不说话了,手肘撑着桌面看他。
  伍小可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连忙补救:“你,我喜欢你!”
  郑明华笑问:“喜欢吗?”
  伍小可老实说:“不是我的型儿。”
  郑明华又笑,耐心问:“那你喜欢哪一型的?”
  伍小可吮着筷子不加思索:“安吉丽娜。茱莉!性感死了!”
  郑明华不说话了,手肘撑着桌面看他。
  伍小可马上意识到自己说错话,连忙补救:“你,我喜欢你!”
  然而他这句亡羊补牢欲盖弥彰的话已然说的太迟了。郑明华靠向椅背,对一边的管家说:“让厨娘歇了吧,别弄了。”
  管家低低应说是,去了趟厨房,又回来站一边等吩咐,心里明白主子爷这是生气了,就等着挨骂。
  郑明华问:“是不是没想过我要回来?”
  伍小可看向管家,管家低着头。
  郑明华又问:“是不是压根就没想起过我?”
  管家的头于是更低了。
  郑明华哼了一声,问:“一个个的,眼里头还有我吗?”
  伍小可心说你一个月来几次啊谁敢打电话问你啊,可看管家不敢作声,他也就沉默了,盯着一桌子看起来就特别美味的菜肴内心泣血。
  郑明华扫了一圈杵着听训的众人,径自上楼去了。
  伍小可留恋的看了一眼他来不及动筷的晚餐,毅然放弃了。做什么都得有职业道德,陪床的职责就是讨雇主开心,一顿饭算什么。再说他就是想吃那管家也不让啊,暗示他的眼神拐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沉稳大气的中式装潢风格的书房里一塌糊涂,地毯上各种书籍杂志铺得无处下脚,书桌上一堆的零食加半个果盘,还能闻到盘里菠萝的清香味。
  郑明华在门口看了几秒,揉着太阳穴踏了进去。
  伍小可端着咖啡上来,平衡感没他好,踩到铜版纸印刷的杂志,脚下一滑人就往前扑,连同一杯咖啡一起亲吻地毯。
  郑明华坐在沙发上说:“该。”
  伍小可狗腿状赔笑:“谢大爷夸赞,要不小的再给您摔一个?”
  郑明华没理他,看起来有些疲惫。
  伍小可膝盖贴着地磨过去扶着金主的大腿,温顺看着他。伍小可的眼睛长得好,水汪汪像小孩子般无邪,眼白都微微泛蓝,其实他讨好人的方法很拙劣,尤其当对方是郑明华时,就剩下一种。
  他伸手笨拙而谨慎的解金主的皮带扣,然后贴近了磨蹭。
  一直到晚上十点多,伍小可才从书房出来让管家熬点白粥,就白粥。他的双腿看起来有些哆嗦,但脸颊却红扑扑,站在楼梯口俯视管家,哑着嗓子说话。
  郑明华就在书房地毯上睡着了,高高大大一个中年男人,卷缩起来也占了很大一块地方,伍小可从卧室拖了毯子过去小心替他盖上,然后在浴室把郑明华留在自己身体深处的那些东西清理干净,便回书房悄无声息的收拾一地的书。天完全黑了,他分辨不清楚哪些书上溅到了两个人的体 液 而哪些则没有,他只能把它们摞在一起,想等明天一起拿到阳台上去晒一晒,反正郑明华的书房是外人的禁地,这些书不会有其他人看到。
  他的腰似乎用力过度了,弯着难受,只好慢慢的爬着收拾,可膝盖也疼,勉强撑着收拾完了,他坐着,在黑暗中看郑明华的睡颜,即使只是轮廓也完全可以想到他此刻的脸,五年了,他们了解彼此的身体。但凡是赚钱的活儿都难做,这话真有道理,这个月他统共才回来几次啊,伍小可觉得自己好像老了,经不起郑明华中了蛊似的折腾了。他决定明早开始认真去健身房锻炼,让管家监督自己,这次绝对不偷懒,下次再不能像刚才那样还没做到一半就求饶,实在是太不敬业了。
  伍小可看着金主,以备在第一时间周道的伺候着,可没多少时间他就倚着沙发打瞌睡,渐渐睡着了。
  这一觉醒来他在郑明华怀里。
  凡是金主在家的日子伍小可都睡不太熟,所以他刚刚被抱起来便醒了,睁开眼睛看郑明华,这老男人衣着凌乱,表情慵懒,看起来很性感。
  伍小可揉了一下眼睛,把眼屎擦在金主衣袖上,问:“几点了?”
  郑明华说:“四点。”
  伍小可说:“吃点东西?我去拿粥给你。”
  郑明华没作答,抱着他下楼,把他在客厅放下,然后坐在餐桌边,等他盛了热腾腾的白粥出来,又去拿了一小碟玫瑰腐乳两双筷子。
  两个人坐一道默默喝粥。
  从一桌精美的海鲜到一碗白粥,伍小可颇为无奈,可他知道郑明华必定合心意,外头大鱼大肉腻歪了,回来不就是想清清口么。菜是这个道理,人也是这个道理,伍小可知道自己那方面技术也就一般般,比不过郑明华身边其他床伴儿花样繁多,但他们肯定不如他听话顺从,甭管金主怎么玩他都舍命奉陪且绝无二话,要不呢,除此之外他再想不到他被留下的原因了。
  郑家厨娘的白粥也做得极好,煲粥的砂瓮是从郑家祖宅带过来的,且粥不是用火煮熟,而是连密封的砂瓮一起埋在烧红的碳堆里焐熟的,精华一点不漏,开瓮时闻着香味儿便使人通体舒泰。
  伍小可喝完了粥,仔仔细细舔干净勺子,才发现金主在看他。
  “还要吗?”他问。
  郑明华说:“还要。”
  伍小可于是利索又去盛了一碗双手递上,金主却反手把他拖进了怀里,伍小可差点泼了粥,赶紧的搁桌上,郑明华已撩起了他的睡衣狠狠捻他的乳 头,低声骂道:“……吃我的住我的,半个月一通电话都不来问候,你这妖精要成仙了?!”
  原来不是要粥,是要算账。这个小心眼的奸商。
  伍小可还来不及想哄人的话,郑明华蘸了粥油的手指已经用力戳刺进了他松软的后 穴,伍小可一下子软了下来。
  “……管家说、说你忙。”总不好说忘了,只好栽赃。
  郑明华当然不饶他,咬他的小细脖子恶声恶气:“腿张大!”
  伍小可跨坐在人大腿上有些气短,他想放松自己,但那根粗长的硬物蛮横捅进来时,他还是反射性的夹紧了金主的腰身。
  越来越快的肉体撞击声夹杂着衔接处黏液的摩擦声,响在清晨宁静的餐厅里,淫靡不堪。
  伍小可累的不行,前半夜才做过的身体非常敏感,他很快便战栗着射了出来,而后便在快感跟痛苦之间浮沉,昏昏沉沉的求饶:“……好,好了吧……我,我会打电话了……”
  郑明华兴致正浓,哼笑道:“不行了?那说句好话来听听。”
  伍小可哽咽着搂着他的脖子,心里骂混蛋,嘴里却哀哀的求:“不要跟别人结婚……”
  郑明华不为所动:“还有呢?”
  伍小可颤颤巍巍凑在他耳边呜咽:“我爱你。”
  郑明华眸色一暗,最后一丝理智绷断了。
  郑家与李家是世交,据说两家从晚清时代开始就已交好,郑家世代经商,李家是书香门第,郑明华的二嫂是李雪的姑姑,两人的婚事便是她做得媒。李雪在自家教育集团旗下的大学教外语,大家闺秀举止端庄,郑喻氏一见就非常满意,郑明华已经三十有九,到现在还后继无人,结婚是势在必行的。
  报纸很快就刊登了两个人的订婚照,准新娘面目含羞看着准新郎,壁人一对。郑明华的相好们表面上都拿它当笑料,实际却都恨的咬牙了。这位洒脱不羁的独身主义着要结婚了,真正大新闻。
  片场午休时伍小可找了个角落吃管家不辞辛劳从家里送来的午餐,三菜一汤都是厨娘精心之作。他喝着什么内容物都没有的清汤仔细品到底是用什么熬成的,至少有鲍鱼、土鸡、海参……
  边上有人小声聊郑李联姻,又说这部剧的男一号贺清晓是郑明华的新欢,听到这个消息立马就伤心买醉了,所以今天才改了戏,先拍下面配角的。
  这是一部谍战偶像剧,伍小可演一个地下 党,扮作一个酒馆跑堂传递密信,暴露之后死于枪下。小配角,就几场戏。
  他的经纪人是业内铁腕叶迦,去年的影帝师影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伍小可隐约听说师影跟郑明华也有那么一腿,但叶迦从没不提起,他挺喜欢叶迦,因为叶迦也很敬业。
  伍小可从没演过主角,他跟郑明华说他演不了,他吃不了苦。通常都是他跟叶迦说,啊呀我要是能演个什么什么多好。叶迦就给他侯着,有合适的便给他弄来。他演过无数配角,觉得自己演的最好的就是郑的陪床这一角色。
  其实伍小可真长的很好,巴掌脸,嘴巴小眼睛大,瞟人一眼都跟要化成水似的绵柔,郑明华第一眼就是被他的相貌吸引,再然后一试他的上下口活,便叫“华艺”不必再送人过来了。
  伍小可是伍家长得最好的,他还有个念研究生的妹妹伍梳柳,跟他全不像,确切的说,他跟伍家谁都不像,他像他妈妈,他妈妈是他爸爸的姘头,是个站街的妓女,她不要他,送他回了伍家。伍梳柳的妈妈接纳了他,没办法,她没有儿子。
  伍小可本来想靠念书改变命运,老师们都是这样说的,但初中毕业了之后,哪怕他考了全校第一,伍梳柳的妈妈都不想再供他了,至于他爸爸,好几年前就因为赌博被逮了进去,伍小可无所谓爸爸如何,因为他就是没进去,也不会管他死活的。
  郑明华是伍小可活到现在对他最好的人,他把他从社会最底层一下拎到了天堂,从此山珍海味荣华富贵。所以伍小可才对郑明华感恩戴德,他决定了除非郑明华不要他,否则他绝不会离开他。
  再好看的人都有年老色衰的一天,况且像郑明华那样的金主本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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