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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爱着-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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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北,你听我说,我很抱歉,”他似乎有难言之隐,“那是我估计错误,我……我没想到是这么个情况。”
“什么?”
“这不是你该知道的。”
我对于别人不愿说的事情一向不愿意多过问,于是我说,不说拉倒,我早该想到……当初我就要坚持拆散你们。然后我就要放下电话。
“莫北!”
“还要说什么?没必要说了。”
“他,好不好。”
“厚厚,”我冷笑,“这么俗的话亏你问得出来。他很好,好得不能再好,过两天要开学了,你以后想见估计也见不到了。”
“我是爱他的。”李骁哽咽,“但是我不能继续。”
“滚。”
第二个电话是纪向南打来的,问我怎么不去上班。我回答,在家也可以工作。
他说要来看看我,我说好,告诉了他地址。不久就听到了敲门声。
“外面热死了——你们家小刘这几天寂寞死了你知不知道?”
“你一句话死两次了。怎么,你跟他有一腿啦?”
我们相视哈哈大笑。
“是有一腿啊,不行啊?”
“行啊,姓梁的可惹不起你啊。”
他半开玩笑地把我推到墙角,几乎贴到了我的脸:“3P怎么样啊?”
“你那天看着我和小阮,也想说这句话来着?”
“我对小孩没兴趣。”他笑,又亲我。
我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老油条一般,再也没有廉耻之心了。如果有一天我落魄了,会不会沉沦到那种地方做那种“工作”?这个念头并没能让我悚然一惊,这使我对上一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
我没再说什么,任由他的动作越来越过分。
“喜欢你。”他说。
“谁喜欢我?”
“我。”
又想,那天为什么要瞪他,为什么要跑开呢。
他的脸埋在我的衣领里面,仲夏保持这个姿势实在是很热,我觉得我后背的衣服湿透了。
“放开啊,好热。”我轻轻推着他,他却变本加厉了。
“不要啊,放开啦!”
“我是真的喜欢你,莫北。”
那时候,还没有见过他,他的大名已是如雷贯耳了。我每天都要读一读他的书,每当有新书出版,我都在第一时间买回来如饥似渴地一口气读完,然后再慢慢地读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无数次。
那时候,听说他与我们社签约了,我兴奋得几乎昏倒。
那时候,我第一次见到了他,几乎想要发疯。他本人看上去比照片上更加风度翩翩。
那时候,得知我被任命为《说你爱着》的责编,仿佛看到弥赛亚从天上徐徐降临在我的面前。
那时候,他屡次来出版社,半玩笑半认真地逗我,我还因此默默地生气过。
那时候,生病了在外面游逛,他拉着我到医院打吊针。
那时候,我为了小阮的事情坐在G吧喝闷酒,是他一直坐在我身旁。我迷迷糊糊地不明情况,他拉我上车说要送我回家,然后吻了我。
那时候,看到他在霞光中温柔地抚摸一个陌生女孩的刘海,心中竟有些不悦。
那时候,也许,我喜欢的人,是他。
12
12、第 12 章 。。。
十二
至于爱情这种东西,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奢侈品。小市民固然有小市民物美价廉的爱情,而可惜的是,我的爱情昂贵而模糊,但我仍然是个小市民,无福消受。
十几岁的时候,我确实是意气风发的。像所有少年一样,我立志要考上最好的大学,最好再出国读一个研究生博士什么的,然后自己创业或者找一份很好的工作,从此飞黄腾达,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不平凡的恋爱,站在社会的风口浪尖屹立不倒……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先是学会了减法,将远大志向一点点减去;而后又学会了更加简便的除法,一下子将曾有的梦缩短了无数倍。
梦想终究是梦想,现实是,高中时为了一点小事与家里吵翻,本来是可以避免的问题我却把它弄得越发严重和复杂。我爸随手抡起一根擀饺子皮的擀面杖先揍了我两下,觉得不过瘾,又用擀包子皮的擀面杖打,然后解下皮带来抽,把我轰出家门之前还赏了我三个耳光。我妈和我弟弟莫同在旁边拼命拉着他,拼命替我说好话,叫我快点服软认错。十八岁的我脖子硬得很,绝不肯低头。看到妈妈和弟弟帮我挡了几下,心中是非常不安的,只想快些逃跑,快些死掉。跑出去几天,靠着兜里的二十多块钱胡乱吃了点东西,后来实在饿得不行了,就躺在公园长椅上一直睡觉。后来莫同硬把我拉了回去,家里只有头发白了几缕的正在哭哭啼啼的妈妈,爸去上班了。
我永远没法忘记我妈那天看我的眼神,她仿佛是得了大赦一般,惊叫一声冲上来抱住我,也不在乎我身上沾满了汗水和泥土,然后做了一桌子菜给我吃。
当时我头脑一片空白,我心里想的不是感恩家的温暖,不是对母亲的愧疚,不是担心父亲突然回来,不,我没有想到这些。我想的是,我恨我弟弟,恨他那么优秀乖巧,恨他还未出生就夺走了我的父母。我妈第二次怀孕的时候我才三岁,太小的我并不懂得发生了什么事情,只知道父母从此很少正眼看我,很少给我买玩具和画册,很少跟我讲话,很少送我去幼儿园,很少给我吃昂贵的食物,我得到的爱一下子翻番儿地减少。我是十分惊恐的,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惹父母生气,他们准备把我卖掉或是丢掉。后来母亲一天天地发福了,她整天对着她的大肚子讲话,不管我怎么吵闹她都听不见,而父亲也是一下班就马上洗手,对着我妈的肚子拼命讲话,这时候只要我稍微高声说话就会遭到训斥,如果不停止还会挨打。
直到莫同生下来,我望着那个小小的棉被包着一团粉红色的肉才隐隐约约地明白,我小时候得到的所有宠爱都将一去不复返,转移到这个只有我身体一半那么大的小家伙身上。我和莫同一年年地长大了,小学二年级我开始不交作业,三年级开始欺负女生并逼迫她们当我女朋友,四年级顶撞老师被停课三天,五六年级拼命逃学打电玩,混上了一个流氓群集的初中。而莫同一直都乖巧安静地学习,看书,当三好学生,连任六年班长,爱慕他的小妹妹可以组成一个连的女童军,他都很有礼貌地一一拒绝了情书和礼物,然后意料之中地考上了最好的中学。每当我走出家门,总听到背后有人在指指点点——为什么老莫的两个儿子差别这么大,幸好生了第二个儿子,否则下半辈子还不完蛋了。我的耳朵及其灵敏地分辨出这是哪一个邻居的声音,然后总会实施报复:砸玻璃,倒脏水,弄死他们的猫狗。
初中认识了小阮的哥哥阮巍,他们家情况跟我家几乎一模一样:小职员父亲,家庭妇女母亲,乖巧聪明的弟弟和人渣哥哥。我跟他成天混在一块儿,少年时能做的最恶劣的事情被我们做尽了。
有一天我跟阮巍说,我恨死我弟弟了,他还有一年就小学毕业,肯定会考上最好的中学,父母邻居又要拿我跟他比较,我又要在人前抬不起头来,我恨死他了。要不咱俩想办法把他弄死算了。
他知道我在开玩笑,就说:我听说他可对你很好哇,你这人怎么这样。
“切,”我说,“不过是在装而已,谁都看得出来他是为了讨别人开心才假装对我好。”
“何以见得?”
“倒也没证据,反正肯定是这样。哎,你弟弟是不是特小,才三四岁?”
“嗯,”阮巍跟我正好相反,他非常爱他的弟弟阮锋,“很可爱的一个小家伙,他过两天生日,我打算给他买本安徒生,他吵着要这本书几个月了。”
我嗤之以鼻:“你哪来的钱?”
“昨天咱不是刚抢了一个初一的小孩儿么。”
“你就不想想,你抢人家小孩儿,人家也会去抢你弟弟的钱。”
他一愣,随即回答:“不会,有我在呢。”但我看得出我的话让他有些心慌了。
再后来,阮巍那短命的小子倒霉地出车祸死掉了。他本来是去偷自行车的,被人看到了追了老远,骑过马路的时候没注意,一辆泥头车就朝他碾了过来。他爸从那天开始拼命喝戒掉了不到半年的酒,没过两天就酒精中毒去抢救,魂勉强回来了,却也丢了半条命,就回到乡下去靠编编草篮子啥的度日,阮巍他妈就留在城里当了个清洁工。
然后,就是那么回事儿吧,我在葬礼上看到了哭得几乎昏倒的小阮,就喜欢上他了。嗨,提那干嘛,都陈芝麻烂谷子喂狗了,现在早忘了那时候所谓的爱情。
我未成年时期的结局就是在高中混了一年多以后就像我之前说的被我爸揍了一顿跑出去几天又回来然后非常恨我爸也非常恨莫同从此我发奋学习终于考上了外地的一流大学留在外地工作发现这儿的清洁工工资特高待遇特好就说服小阮他妈带着他一块儿过来了小阮转学后学习一如既往的好马上进了最好的中学现在又进了最好的高中。
莫同现在也开始参加工作有段日子了,我不知道他怎么样,我才懒得知道。我只有每年过年才打个电话,我妈很明白我的心思,总是不让我爸和莫同来接电话,她亲自来。
每次她都说,钱不用寄了,一个人生活很辛苦,再说那点钱又干不了什么,爸原谅我了,希望我回去看看,她和小同也很想念我。
原谅我?笑话。我可没原谅他老人家。
不过现在工资奖金倒是涨得快,扣掉七七八八一大堆东西,也有三四千块钱可以拿。小阮高中有着落,我的生活比较宽裕,现在放不下的只有小阮和李骁的那点破事。还有,还有纪向南。
他也说,是真的喜欢我。然后第二天就说,玩笑话不要当真,我也说,谁当真了,你当真我还不要呢。然后我们俩讲了几句下流的笑话乱七八糟地笑了一通就愉快地说改天见。
他开玩笑,我是当真的。但我莫北,一个二十六岁的身高一米七八的大老爷们儿,拿得起放得下,趁着陷进去之前赶紧撤退。心里留着念想,是好的。只是我再也不会死心塌地地倾心于谁。君子之交淡如水,这句话一向是我鄙视的。拿来放在这儿,却是那么的合适。
心中还是有万般不甘,思虑再三还是去找李骁。他开门看到我似乎一点都不惊讶,低声叫我进去坐下。我看到他似乎是瘦了些,领子跟胸口有了些空隙。
“李骁,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跟小……”
他也不看我,只是很简短地说:“我是真的爱他。”
我干脆也不看他:“那为什么?”
“我说过!”他把脸埋起来,看上去似乎是有些崩溃,“我说过,你不该知道。”
“你是懦夫!说出来,有什么事情我们大家可以一起承担,你和小阮既是相爱的,他也可以,并且也必须分担你的痛苦!你以为自己一个人撑着很伟大,你丄他妈的相信什么狗屁‘有一种爱叫做他妈的放手’,很好玩是吧,很煽情是吧,啊?”我跳起来咆哮,“李骁,如果你认为这就是爱情,那么我他妈的告诉你,你错了,你,错,了!”
他也跳起来冲我吼:“你不要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事情如果说出来你也是受害者,你丄他妈那所谓的高尚爱情也他妈的灰飞烟灭!!”
“那你当初就不要跟他在一起啊!不要下死命追他啊!他是个孩子,他一根筋,他认准了就不放,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对他喊的时候也会害怕,目光有些游离,看到他身后的电脑上有一排排文字。
李骁的语气软了下来:“我当初,对形势估计错误……莫北,我很抱歉,请你相信我……”
“相信你妈的脑袋啊!”听到这两个字我更加恼火了,“你丫当初还跟三孙子似的说啥‘相信我我一定对他好这样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安排’,我怎么能相信你!”
他哭了起来。
“我是冲动了些,但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希望你好好想想。你若是不爱,就直接说。你若是还爱着,就回去找他。他现在在一中,7班,男生宿舍B栋305。”
我希望他能回心转意,并且我愿意再相信他一次,最后一次!
13
13、第 13 章 。。。
十三
算来,我生活的混乱情况是从认识纪向南开始的。自从我当了他的责编,平淡这两个字我就忘了怎么写。真是家门不幸。
不过最近倒是平静了一阵子,弄来弄去又快要过年了。自从上大学以后,每年入了腊月别人都冻得要死还准备开开心心地过年,而我则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并且痛苦地计算着日子——给家里打电话的日子。我是不情愿跟家里有联系的,但是一年到头连个电话都没有未免太过分了些,我每次都打算正月初一或者是大年三十儿打电话,却每次都因为想速战速决而在二十几号就草草地解决了一分钟不到的省内电话。
今年打电话的时候,我妈苦苦哀求着我回去,于是我就回去了。坐在开往家乡的火车上,望着窗外包了草绳准备过冬的一排排树木向后退去。那些树仿佛是例行公事一般秋天落叶春天发芽,沿途成百上千的树节奏竟然完全一致,似乎早已忘记了自我,忘记了还是一颗种子时做过的梦。我也是它们中的一员,浑浑噩噩地生活着,只要活下去,别无所求。
心中生出一丝悲凉。我想,在家乡的火车站,应该没有人会认识我,没有人会迎接我吧。
少年叛逆的时候,常常会跑到火车站来。有时候有一两个同学一起,更多的时候是孤独的。实际上,就算身边有人在,我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不是指身体旁边没有另一个身体存在,而是灵魂旁边没有另一个灵魂存在。这个火车站是我逃学后的避难所,是我偷鸡摸狗的场地,是我抒发少年寂寞的房屋。在这儿我认识了小卖部老板荣叔,扫地阿姨王老三婶,瞎了一只眼睛瘸腿吊胳膊的乞丐“鼻涕虫”,卖报纸的小男孩“骨头”。他们也并不是什么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荣叔卖假烟酒和过期食品,王老三婶随便跟哪一个旅客都能打一架,鼻涕虫的手脚其实都是健全的,那只眼睛也不全瞎只是中度近视,骨头偶尔也把干瘦的小手伸进旅客的皮包。他们的老底我都知道,我的老底他们也都知道。
下了车才发现,原来的火车站早就拆掉了,建了一个更大更好的。我那些发黄的砖墙,水磨石砖地和破旧岗亭的记忆哪里去了?现在是做梦吗,还是以前是做梦?
一个白发苍苍的、大腹便便的、令人作呕的老头搬着一箱矿泉水路过,我刚想叫一声“荣叔”,就听到身后有个很有磁性的很性感的男声:
“哥?”
我一回头,看到一个漂亮的青年,长的真是太英俊了,穿着动作也很绅士。我简直认不出来这是我那个二了吧唧的弟弟莫同。
他看到我还在发愣,笑着又说:“哥,这么几年变化好大,我都认不出你了。”
莫同印象中的我,一定是邋遢不堪,吊儿郎当的不良少年形象,而现在的我怎么说也是个白领了,虽然还是那么一副死脾气,外貌毕竟大不相同。我也假惺惺地笑:“是啊,你小子也变帅了不少。”
他拉着我上了一辆出租车,我看着他殷勤地帮我提行李的样子,心想我要是能上这个小子该多好。这个念头真丄他妈的混账,但是他确实很漂亮。
路上他一直兴高采烈地说个不停,问这问那。我嗯嗯啊啊地回答着,一句话最多不超过五个字。当他问什么时候能见见嫂子的时候,我半开玩笑地说你们希望我娶老婆,我偏要当个G。他哈哈笑着,出租车司机也嘎嘎笑。
到了家,看到了妈,我尽量做出热情的样子叫人,我妈高兴得老泪纵横,抱着我又哭又笑,好一会儿才松开。我爸出来坐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报纸假装看得很认真,其实是为了挡着脸。我妈说儿子回来了你也不欢迎一下,他似乎这时候才发现我的存在,爱答不理地“唔”了一声,我也懒洋洋地点点头。这在我和他之间算是很亲切的招呼了。
过年的那几天就忐忑不安地过了,我和我爸始终没什么对话,莫同和妈倒是说个不停。
我对这儿没有感情,真的没有。人们都说,在外面遇到风浪的时候才会想起家庭的温暖,才会觉得父母的唠叨有道理。我还没经过风浪,尚无从体会。我对父亲的恨意是淡了不少,几乎没有了。我跟他之间只剩下了尴尬和陌生。可是对于莫同,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恨,非常恨他,只是不表现出来而已。
终于捱到了可以拍屁股走人的时候。我爸说出去溜达溜达,我妈说买些东西给我带着,我和莫同在家里收拾行李。
莫同说:“哥,你歇会儿,咱做兄弟的来给你收拾就好了。”
我嘴上说好啊谢谢,心里想谁把你当兄弟啊,小阮早就代替了你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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