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朝秦暮楚(美攻)-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脂,得到原始的快感。
秦招吃了一颗炸烧卖,又吃第二颗。吃了一条只不过是用热水灼熟的香肠,又吃了第二条。两个人安静地吃东西,没有评价食物的味道,吃到最後一包鱼蛋,两人互相推让要对方食。楚暮先抓起来,两手握著那薄薄的塑胶袋,挤出三粒鱼蛋,尽量避免嘴唇碰到胶袋而吃了那三粒鱼蛋。还未吞下去,他把那胶袋递给秦招,说 :「还有三粒,你吃吧。」
秦招并未接过,想起他的父母或客人带他上酒店或酒楼吃饭时,都由侍应将小菜均分到每人的碟上,然後各人吃著自己盘子里那份,连餐具也不会相碰,确保符合卫生。
「你嫌我食过吗?」楚暮悬在空气中的手垂下来,笑起来眼尾也垂下来,像太极图里一弯黑色的鱼,他说 :「你不食,就我食了。」
秦招按住楚暮的手,盯著地下的一颗小石子,犹豫地说 :「我又没说过不想食。」
(TBC)
======

  ☆、《朝秦暮楚》16

…更文
========
结果两人解决过熟食,零食还吃不完,便由楚暮抽著那白色胶袋,他一边行,一边自胶袋掏出零食,一路上吃个不停。有时秦招也伸手入零食包里,拿几块薯片、牛仔片来吃,渐渐也忘了刚才手指头曾沾上长椅的灰尘。他揉了揉指头,感到味精粉粒粒磨娑著皮肤,像磨砂膏。秦招一时无聊,打算用手机玩游戏,却发现手机只剩下六巴仙电量,只玩了一盘游戏便因电量太低而自动关机。他向楚暮借手机,楚暮说他昨晚有事,忘了充电,现在手机电量也很低,秦招借来一看,竟只有四巴仙电量,按了几个掣便自动关机。
「手机无电了!」秦招讶然大叫,像见到怪兽在眼前经过了般,觉得难以接受。秦招有个习惯,每隔几分钟就要掏出手机看看。所谓「看看」不一定等於真正的「看」,因为有时他按过几个手机键後,放好手机,就忘了前一刻他用手机来做过什麽。想要看时间,但只是看著手机的某一点,就把手机放回原处,而丝毫没有看见过手机上显示的时间。
从这个角度而言,很难界定手机是有用或无用。可他只知道,他一旦缺乏了手机,心里就像有千万只蚁虫咬著跳著,咬出一个破洞来,空气穿梭於心里的那个洞,使他处身在人群中时,生出莫名的恐惧,好似处在大海的溺水者没有浮木,一拥抱,就只有无际的海水,可是无论拥抱多少次,海水还是自他手臂间溢出,回归到那淹埋他的大海里。他无法捉住什麽,去证明自己的什麽。
然後,他慢慢忘记自己为何要证明他是什麽或他有什麽。然後,他慢慢学会用「他有什麽」来证明「他是什麽」。他有最新型号的手机,所以是个时下年轻人,他的手机不会用多过三个月的 ; 他没一件物品用多过一个季节。他不断买新的回来,使新的变成旧的,使旧的变成垃圾,再将新的买回来。他不以为自己是卑劣的,相反,若是缺了他这种人,社会就无法运作如常,因无法推陈出新。
推陈出新才能保留一个社会的活力。他们到了一个时代,那是一个无法将一张旧棉被反覆修补或典当再用上十多年的时代。那是一个物品以被丢掉为前提而被制造出来的时代。那是一个没有创造,只有制造的时代。那是一个人人都自以为是、傲慢地认定自己已走在古人无法追上、而後人也无以超越的尖端的时代。人人无病呻吟著太阳底下无新事,用化妆品往脸上扑出一分自恋的沧桑。那是一个人人不会回望的时代。那是一个只有进步才为人赞赏的时代。那是一个自制怀旧——去怀念那些被自己一一抛弃或谋杀的物品——换言之是杀戮之後却又去哀悼——的时代。
不能使用手机的这个事实使秦招爆了一串粗话。
「什麽? 真没电了?」楚暮也瞪大双眼,取回自己的手机,胡乱按了几个掣,手机却死尸似的一声不吭。他气呼呼地把手机塞回去自己裤袋,叹了一口气 :「算了。」
楚暮没说的是他自昨天後,就没心情做任何事。看书,老觉得书上的文字密密麻麻的像一群聚在寸方之地的飞蚁,深棕色而油亮的身体蠕动或相交,薄如蝉翼却染上一种肮脏瓦色的飞翅在他眼前拍动,却似受了伤般,飞不起,困在原处。看手机,又觉萤幕的光硬生生刺入双目,脑里一阵嗡嗡声的,钻得他痛而烦,乾脆不看手机不上网不看书。一食完饭就爬上床,双手叠在脑後,看著近在咫尺的天花板。他是睡上层床的,弟弟睡下层,故他这话不夸张,手也不用伸直就能碰到天花板的灰,稍一用力,白色的灰碎便跌落到他头脸。
他从来没有好好看过天花板。因为它一直在他面前,而他知道它不会有一天忽然倒下来,便以为它一直会留在原来的地方,不加察看,也不加珍惜。去珍惜一面灰白而充满坑洞的天花板,是一件愚蠢的事。可楚暮昨晚以一种崇敬之心,以手指描绘天花板上每一道近乎神圣的纹路,让灰掉落在自己身上、入了他眼睛,勾起苦涩的刺痛,那时,他感到一种户口帐目与食物均不能带给他的满足。
痛楚是生存的证明。他想,灵魂是不能察觉到痛楚的,故与痛楚相对的愉悦也不能为灵魂所感知。因此,人死後虽回归到圣父的身边——或许——却已被剥夺了痛或乐的权利。若人死後下了地狱,久受痛楚的折磨,那种痛也会变为麻木,遇了火便像淋了温水,遇了冰雹所受的震动还不如一场毛毛细雨所带来的痕痒,那是另一种痛楚至极端的平静。
(TBC)
======

  ☆、《朝秦暮楚》17

…更文
========
然则,无论那个跳轨女子最终的归宿是天堂或地狱,也只有以永恒的平静作为她的结局,她生前肉体被火车肢解时所感到的刹那间无法忍受、一次性的、没可能外道的苦痛或极乐,是她存在的最後一次感知。
此後,一切归於无。
楚暮感伤。他发觉人有的时候是真正无助的 : 当文字、网络、金钱、数字都无法入了人的心眼时,人所馀下的安慰要不是她与先前代代人所享过的虚无,要不就是现在楚暮用手指自天花板刮下来的。
那些灰。
「楚暮? 楚暮?」
秦招见楚暮久久低头不语,遂在他面前招招手,见他回神过来,才问他 :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哦、哦。去……」
秦招见楚暮沉吟不语,以为他想回家了。可是,楚暮即时回家,也是躺在床上咀嚼关於生死的无聊幻想,故他宁愿在街上游逛,身边有一个活人。人对於人而言重要,陪伴的价值高贵不在於语言或声色,也在於身边某个人的存在——他那占据空间的肉体、动态、气味、呼吸吐息……无一不给以楚暮一个信息 :
这里不只你一人。
此刻,楚暮不想秦招离开他。
「我们带彼此去各自的中学看看。」
秦招与楚暮的学校均不在这区,要乘搭十几分钟的轻铁才能去到。待他们去过各自的中学後,已是下午四点了。他们既无处可去,又不想就此回去,竟然去了看海。
「你平时常来黄金海岸看海吗?」
「不常来。」
t
「那你又带我来?」
「这很重要吗——关於我平时有没有来。」楚暮想,他与秦招分别太多年,两人之间除了小学时那麽一点又遥远又渺小的记忆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牵连。大学。学系。人浮於事,每个人就像海面那一个个无依的、呆瓜一样而有一根无形的线将它们一个个串连、束缚在某一片水域的——
浮球。
鲜橙色。
浮球不远处是一条长长的胶索,色彩之所以斑斓,乃由於要警示游水客不能越过那道界,不然游得太远,就危险。不知为什麽他们这个社会常常保障人类,但人类总无法自危机与死亡之中脱离。大厦有保安,少女在後楼梯被暴徒压在地上淫辱。酒店里有保安,少年少女迳自进入升降机上了某一层某间房,被他们熟悉的人灌醉。街上有警察,大排档里古惑仔互劈,斩死对家大佬就胜出游戏,生命力拼发出最闪亮的光辉,烟灭。因而,胜利等於死亡。
火车月台有穿著浅黄色制服的职员,繁忙时段便一个个站立在黄?线後,一有车到,冷静地拦住急欲登车的乘客,说 :「让人下车,先让乘客下车。」太整齐。不礼让的人变得不得不礼让,大家说,这叫文明,这叫秩序。少女却自月台跳出去,或许,来不及感受柔软背脊下坚硬的轨道与细碎的石子,就要跳人生最後一支佛朗明哥,有力纤瘦的手染上夕阳的血红,蹦紧前臂,指向天空,旋著手腕 : 外张而折了一半的拇指,正直的食指,渐次倾斜向内卷曲的中指无名指尾指,如一朵绽开了泰半的火百合。
「我太久没有看海了。」楚暮说。
这时候,沙滩人很少。他们自入口步下不多过十级的石梯,愈靠近沙滩的阶梯,便愈铺得多沙子。沙不幼滑,倒像是磨幼了的泥土,秦招恍悠悠想起他家对马大马路的地盘。每日,工人站在起重机吊臂顶端一个载人的小匣子,上到十几层楼的高度做事。营建中的大厦有了雏型,外面罩著绿色的尼龙网,网底下是一根根竹条搭成的棚架,像人皮肉下的森森白骨,粗幼不一,复杂繁多。秦招自出世起就住在各种房屋里,却从不懂得建一座楼要花多少工序。
大厦是用来居住的。学校是用来上课的。医院是出生时住的一个临时落脚点。酒吧是用来勾搭人与被人勾搭的。茶座是用来作验货的场所。酒店是用来接客的。
具体要如何建一间屋、一座大厦,秦招无必要知道。不知是那班工人手脚慢或怎样,秦招每朝早看那营建中的大厦,也察觉不出任何变化。可是,他习惯去看,看这个他不太关心,但又不习惯不看的物体,他对它没有任何感情与责任,有时幻想它建成後会变成怎麽个样子。外墙是香槟色的吗? 它名叫「逸情居」,会是浪漫的玫瑰红吗? 住进去的人会因为它名字屘逸情居。而选择了它?
(TBC)
======

  ☆、《朝秦暮楚》18

…更文
========
秦招知道不会,正如他的客人不会因他叫小宋子张Steve或王仔阿明,才挑中他。那麽,日後人住进逸情居,或许会是看中它的年轻貌美,正如客人之看中秦招。
初行几步路,沙子确很粗糙,但多走十步去到沙滩中间,忽地沙子松软得像厚而轻的海绵,一脚踩下去半只脚掌便陷入去了,秦招险些跌倒,他张开两臂平衡住了,斜肩袋移至他身前晃盪,肩带挂在他颈後,脖子承受袋的全部重量,幸而袋里没重物。
楚暮在乱中揪著秦招的手臂,朝他露齿一笑,阳光底下,白如银碎。楚暮放开秦招,脱下拖鞋,右手勾著一对黑拖鞋,左手依旧托著秦招送他的那份生日礼物,走在前方。
他们经过一群玩沙滩排球的年轻人,大概是中学生,有外籍人有本地人,玩在一团,尖叫连连。他们经过一个三人家庭,外籍工人牵著个三四岁的孩子,在近岸处堆泥沙,孩子用胶制的小耙挖著湿软的泥沙,一见到沙堆里埋著贝壳,便用那胖蚯蚓似的小手指抠,抠出来发现是蚬壳,也照样叽咕笑起来,与工人分享喜悦。孩子的父母坐在不远处,都穿上泳装,懒洋洋地晒太阳。他们经过救生员看台,螺旋状的灰白梯级通向一座高约一层楼的看台,间中有白鸟停留在看台的上端,不知是什麽品种的鸟,不知停留几耐,又飞走了。
秦招跟在楚暮後面,一直行了十分钟,几乎行到去沙滩的尽头,那时楚暮背部湿出一块灰黑色的汗印,那一块布料就紧紧贴在他的背部,颈背的汗灌得T恤的後领湿了一片。楚暮回过头来,说 :「就这里,好吗?」
秦招不语,这处是沙滩尽头,後面介乎沙子与泥土的地方种了几棵大树,树冠密如穿了绿色长裙女子的裙襬,恰好投在沙的後方形成一处深啡色的影子。
「可以,但坐後一点。」
「你真怕太阳晒。」楚暮摇了摇头,还是依了秦招。两人走到树荫下。楚暮先是坐在沙上,呼了一口气,双颊红得像黄昏时的彩霞,他摘下眼镜,低头用T恤抹了抹镜片沾上的汗水,几条汗水在他额角至下巴处形成带弧度的痕迹,显得他一张脸像一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鲜苹果。楚暮垂著眼抹完眼镜,将之举高,扬起脸看镜片是否乾净,又草草多擦几下,直至镜片映出光泽来,才半合上眼,戴上眼镜。他把头抬得老高,对仍站著的秦招说 :「还不坐?」
秦招正用纸巾仔细印去脸上的汗,感到脸颊热得快要烧起来,因穿著黑色运动凉鞋,刚才便吸了不少阳光的热力,走在沙滩上便如同行在炒红的铁砂上,刺得近乎辣,尤其难受的是沙子入了鞋,与脚板底磨擦,他一身皮肤养得嫩,疑心沙子会否刮伤他的脚。可若像楚暮那般脱了鞋,便等於走铁板路,故他忍著不脱鞋,每行一步就像受刑。现下他一手抽著刚才吃剩的一袋零食,紧了紧斜背袋的肩带,踌躇不已。
「你不坐? 坐吧,这里不热,又有树影。」楚暮拍了拍身旁的位置,甩甩手上的沙,吐舌 :「忘了这里是沙滩,弄得一掌都是。」又随便在裤上擦几下。楚暮穿的是短裤,一坐到沙上,两条腿都沾染碎如粉末的沙,还微张著腿,两条腿便成人字形般躺在沙上,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秦招不想弄得一裤子沙,又没想过会跟楚暮来沙滩,哪有铺地下用的东西? 这裤子这背心这鞋都不便宜,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似楚暮一样不在乎。楚暮身上的东西都便宜,或许加起来还不及一部mini iPad的价钱,可因楚暮不知那是一盒mini iPad,便只将那盒子放在沙上,还用惹了沙子的手去摸那盒子。不知若楚暮知道花纸底下是一盒iPad,他还能否潇洒如此?
楚暮忽然理解秦招的难处。他双手交叉揪著自己T恤下襬的左右两角,往上一掀,露出一板胸膛,双手一抽就脱了一件灰色T恤,铺在沙上,跪起来整理衣角,铺得平整了,才说 :「垫著比较好,这样不热,又不会弄脏。你总不会介意我的T恤脏,难免是有汗,总好过坐得一裤子沙。」
(TBC)
======

  ☆、《朝秦暮楚》19

…更文
========
「我……你不用这样做。」秦招倒後悔先前太别扭,现下要楚暮像迁就一个女朋友般来惯著他,他一时不敢对上楚暮的眼睛,终於还是坐下来,以免弄得场面更难看。秦招为了挽回一点面子,一咬牙脱下脚上的凉鞋,脚掌一踏上沙,发觉沙子还真不热,只暖暖的,且幼而软,他不禁用力踩了几下,看脚掌能陷多深。这一片沙压得平实了,就踩另一片。斜背袋没有解下来,抱在怀里,以免碰到半分沙子,一袋零食就被楚暮拿去,刚开了一包虾条,楚暮一手抓起五六条就往口里塞。
「没关系。你不惯,而且你小时候就姿整过人,有洁癖。我有一个学期坐你旁边,有次我大伤风,包了十几只云吞往抽屉里跟课本塞成一堆,抽屉位置不够,我就直接放到桌上。你就立刻移开你的桌子,跟我的相隔了一个方砖的距离,一过了小息,也不知你从哪里找来一个胶袋,叫我之後将纸巾团都丢进胶袋里,我说这不就手,你就帮我将那胶袋挂到桌边的铁勾子。」
「有这种事吗?」秦招脸带浅笑,被楚暮这样一说,又好似记起来了。忽然觉得怀里的斜背袋累赘,还是解下来,挑了一处较少杂物与垃圾的沙地,小心翼翼地放上去。
「你不怕弄脏吗?」
「等回儿拍一拍就行,我回家会拿去洗洗。」
楚暮身子仰後,两手撑在臀侧边,放远目光,望著天空,不知在想什麽。秦招却打量著楚暮的身体。衣服底下楚暮的身材不健壮,但双臂结实,小腹紧而平坦,两边腋下均有一撮黑毛,因浸了汗水,显得亮而润。秦招习惯处理身体的毛发,尤其腋毛,因客人爱玩年轻男孩,多不喜见到毛发。
渐渐秦招处理毛发的次数愈来愈频密,比如昨天刚剃过,不过一两日见腋下长出毛刺,又要用剃刀再三剃净,为卫生计,每星期换一次刀片。有时明明毛发未长出,他心里不安,一阵焦躁,也偏要用剃刀一遍遍刮上手臂或皮肤薄的腋下,刮出血来也是常事。第一次见银刀片沾血,他著魔似的用指头揩上去,果然见指头染上稀淡的血丝,一吮,除了有血的甜味,还感到一阵酸麻,原来是刀片刮伤了指头,血像未乾的红色水彩,晕染在食指头上,幼细的指纹一条条往中心旋著,他数这旋涡是由多少根细纹卷成,未数完就感到头晕。
他原来是怕血的。
以前秦招真想过去做激光脱毛,但他发现剃毛发也有其乐趣。每看著刀片上黏附黑色的毛发,他会比较身体不同地方的毛发有何不同。手臂上的毛幼得呈棕色,像自一根毛冷分出来的十几条幼线 ; 腿毛短而硬 ; 脸上的胡子更细得像黑芝麻 ; 腋下的毛长而鬈曲。他自卑於自己身体的光滑,每见到毛发旺盛的同年男子,既暗自嘲笑对方像只海胆,但又觉得自己矫揉得厉害。某次,有个客人要秦招连小腹至性器的毛都剃掉,他剃完後望入镜子,明明浴室里没有别人,他却要伸手掩著光裸的下体,感受到裸体的羞耻,他慢慢蹲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