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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美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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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份量不重要,饭吃得少就不能支撑到六七点,因此楚暮的饭盒菜很少,饭至少有两碗。虽然带午饭意味他要晨早六点半起身做饭,可这能大大减省伙食费。
楚暮对食的执念很大。每当他进食时才感到自己生存。阅读是种虚无飘渺的浪漫,需等到人有某种诗情画意时才拎得起一本书,细细品味。人疲累时就无法生起诗情画意,而想远离书本,见了文字就头痛——这对於楚暮来说是种痛苦,因他以前是个爱书之人,坚信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可是,当他试过一天为五六个人补习後,他才发觉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书,而是食物。
他带一袋麪包上学,早上吃两个,归家时食一个。上下颚机械式地上下合动,牙齿如两道不断遇合的闸,将橡皮一样的麪包分尸,经食道落到胃里再让胃液分解。神农尝百草,因他的腹腔是透明的。楚暮也想拥有这能力,却并非为了贡献科学,而是想亲看见食物在他肚里被分解,由有变无的过程。麪包与肉一同到胃时,何者融解得更快?
将食物化为金钱,他想知人体消化金钱的速度有几快。一客价值一千元的鱼翅汤,是不是比一碟价值十八元的叉烧饭消失得更快? 那何以不花一千元去买五十五碟叉烧饭,而只去买一盅鱼翅? 买什麽才是最值得?
此刻楚暮食著麪包,十元四个的猪仔包,没有馅料,隔了一夜依然饱胀。这不代表麪包新鲜,而暗示制作者加了许多不知名的化学剂。模型放个十年八载也不会变形,麪包放个三天两夜依然饱满,呈现烤得刚好的金黄色,悦目得可怕,教不知事实的人食指大动。模型与麪包,一个不能吃,一个能吃,却有遇合的地方。
拍卡入闸。繁忙时段过了一半,班次没那麽密,要等四分钟才有车。他自背包拿出那本《液态之爱》,一打开便见右页摺了一个书角,那书角指向某一段的第二句 :「没有谦卑和勇气,就没有爱」,楚暮想 : 谦卑过头即自卑,人不相信有人爱自己 ; 勇气过头即鲁莽,坚信自己无所不能,不屑要人爱自己。
他想,需要爱的人要同时有一半的自卑与一本的勇气,何者过盛,都无法得到爱。某页中间似夹了块硬硬的东西,掀去一看,是一张王家卫的书签,书签抵住那一页的某一句子 :「因为有爱,自我才逐渐在世界生根。」
那麽,生存的人是否必有自我? 可是,生存的人却不一定有爱或被爱,那是否指生存的人没有自我? 没有自我还算是生存吗? 那要看人如何定义生存 : 是要为某个人牺牲,还是用一切卑劣的手段尽量令自己在世上多活一秒、多吸一口氧气。
楚暮双眼疲累,明天还约了秦招,还未想好礼物。以前年纪小,能送生日卡,现在升了大学,一张卡片轻过一张钞票,还哪有勇气送出去? 倒不如真封一包红利是。然而看秦招打扮出色,未见过他重复穿一件衫,可想而知是有钱人——印象中秦招小时候也不缺零用钱的。利是钱太少,又显得寒酸。可惜秦招不特别爱食物,不然能请秦招去食上海菜,大碟又好食。秦招以前喜欢什麽? 他想不起秦招的爱好,因为秦招向来勿论好坏,照单全收。宁滥勿缺的人最能掩饰自己的爱好。
楚暮是面向对面月台的,可因一直在想事情,也没注意对面月台有什麽。他想到累了,便一一打量起对面月台的人。有几个穿著黑色套装的女郎,年纪很轻。有三两个穿西装,脸有皱纹的男人,也许是教授。还有不少人,但他们不是盯著地下发呆,就是低头玩手机。这时楚暮累到极点,不想再查看email、银行户口或即时新闻,也没心情玩手机游戏,只想让脑袋呈空白状。
他恰好接触到对面一个少女的眼神。一愣。看不清面目,可是少女身材纤秀,身穿淡湖水绿色连身裙,脚蹬一对白色矮跟鞋。夜已临,但腥红的夕阳馀晖犹在,紫蓝橙红错落有致,扫在她身上,有种末日的美丽,使楚暮一时移不开眼。
对面月台的列车由楚暮的左方而来,刚自左端冒了个头,就咻一声的飞过来,却见少女移开脸,在一秒间踏出两步 : 第一步越过黄线,第二步踏出月台,快得无法阻止,楚暮见少女的手伸向天空,像佛朗明哥舞者举手的姿态,曼妙有力地完成她生命最後一支舞曲。
楚暮却无法说出火车撞向少女的那一刻发生什麽事情。他只知自己双眼久久没有合上,眼眶乾涩,风吹到眼球上,带来阵阵赤痛。心脏像要冲出胸口,他一声也叫不出来,书掉下地,但没人——包括楚暮自己——注意到这件事。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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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13
…4是一个长达近二万字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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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来是秦招说约十二点半,在附近屋村商场的便利店前等。秦招约人出街惯了迟到,到达时已是十二点九,却不见楚暮。他心生闷气,想他秦大爷什麽时候要等过人? 可楚暮又不是他的客人,他为何要楚暮等他? 这时秦招才察觉出自己的职业病。
他原以为昨晚陪过原先生,今天会累得不想起床。可闹钟响之前他就醒过来,才不过九点半,想来他睡了不够六小时。或许他还年轻,反而原先生昨晚那麽拚命,倒怕他今天连按键盘的力气也没有。毕竟男人年纪大了,还为了面子而一夜逞强来数次,是伤身得很,亏秦招昨晚还要扭扭拧拧地装出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才让原先生肯鸣金收兵——他秦招哪会招架不住客人? 是怕原先生马上风而已。人确是难免一死,至少不要死在床上。
那麽窝囊。
再等了五分钟,秦招左顾右盼,还是不见人。T市是寻常新市镇,自非游客区,今天星期五,正是上学日,学生未放学,大人都去上班,往来的几乎不是老人就是师奶。秦招以脚踢著铺了米色砖的地下,他穿的是黑色男装运动凉鞋,是叫他阿明的那位萧先生买给他的,一千元有找,也算划算。本来他少去Sogo百货购物,嫌那里閒人多,想一个人静静在店里看几件东西也不行,但那次黄先生都肯半跪在地上为他秦招挽鞋,使秦招觉得那鞋不只值八百元了。
那个做酒店经理的黄先生为他跪,别人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倒不全是假。
一个不慎踢得用力,指甲刮了地板一下,一种痛麻自指甲与血肉之间扩散开来,他低咒一句粗口,用力扯紧米色斜肩袋的粗布肩带,布带勒得颈侧至锁骨处隐隐作痛,他才罢手。袋里有裹了花纸的iPad、纸巾、伞、防晒霜、手机……手机。他掏出手机,自长长的联络人名单搜寻楚暮的号码,刚拨通了,一个衣著朴素的大男生急急跑到秦招面前来。
楚暮穿著一件宽松的净灰色T恤,看得出杂质颇多,隐约见到段段黑色的细纹,并非纯灰,大概是一百元三件的街边货 ; 下身穿著一条黑色短波裤跟一对黑色人字拖。两手空空。他在秦招面前俯下身,两手撑在膝盖上,背脊起伏急促,然後拍了拍胸口,喘定了气,才说 :「我晚了起床……抱歉。」
秦招看了看楚暮的脸,见他双眼挂著两个大眼袋,但脸上清净无胡,头发还是乾净贴服,心里倒顺气,只说 :「我也刚到。」
楚暮跑得脸也红扑扑的,发根灌了水似的,汗如河流般淌到两边脸颊,顺著轮廓滑到下巴处,他觉得一阵痕痒,擦过下巴的汗水,抄起T恤下襬就往脸上抹。秦招给他递上一包纸巾,他推开 :「都是男人,用什麽纸巾! 擦擦就乾,别浪费。」
二人离开便利店门前,暂时还未有目的地。楚暮呼吸畅顺了,便抓秦招去便利店隔壁的麪包店,用八元买了两个猪仔包,心里肉赤 : 昨晚不知怎的,游魂似地飘回家里後,就忘了去楼下茶餐厅买平价麪包,现在倒要捱贵包了,可不吃不行,他十五分钟前才起床,又差不多天光才睡,想来睡了六小时也没有。
「八元两个麪包,真是物超所值。」秦招想,他只有在别无选择时才勉强食麪包,最好去A1 Bakery买麪包,连锁店,处处划一又有品质保证,二三十元一个麪包,说真的也不算过分。
「还说便宜?」一付过款,楚暮便咬了一口麪包,愤恨说 :「我楼下茶餐厅在每天关门前都会低价卖麪包,才十元三个猪仔包,有时老板娘赢了马仔,心情好了,肯让我用十元买四五个包。八元两个猪仔包,没馅又没芝麻,跟抢也没分别。」
「啊,对,」吃了个包,楚暮才算清醒,他自裤袋掏出一封信 : 白底信封镶了蓝红相间的斜纹花边,信封面写著「致秦招」,他吃第二个包,续说 :「生日快乐。我想了好久,都想不起你喜欢什麽……或许你喜欢的我都买不起。我这人没什麽长处,就一手字写得算好看,中三时参加全港书法比赛得过奖,可文采就……这信是我几天前便开始写,也许有些长,还是昨晚才写完。以後我们留在同一个系,等下年我知道你喜欢什麽了,才送你真正的礼物。」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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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14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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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招接过那封信,握著信封的两端折了一下,感觉到里面的纸层层摺得厚硬,这厚度没有五六张信纸是摺不出来的。他这才记起楚暮自小而来便写得一手好字。每当他见到楚暮用那端庄的字体去作幼稚短小的文章——例如《记一次与家人旅行》——彷佛见到一个穿踢死兔正装的男人字正腔圆地讲黄色笑话,那反差常使小时候的秦招捧腹大笑。
秦招没说什麽,将信妥贴地放入斜肩袋的暗格,拉上暗格的拉鍊,以免信掉出来,弄皱。他拿出一个扁平的方盒,随随便便递给楚暮,好像他只不过是给他递一盒面纸。
「这个给你。」
「哦! 真抱歉……你送我这麽大盒东西,我只给你一封……对了,那信摸起来有点湿,那只是我的手汗,没有沾上脏东西。昨晚我一写完信就用一本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参考书压在案上,今天本来十二点七就出门,行到一半才想起忘了拿信,急急跑回家里拿信,放在後面的裤袋,以免弄皱。」
楚暮见这盒子裹著浅绿色花纸,颜色与秦招身上的背心颇相似。拎上手份量挺重,他将这方盒举高於顶,明知不会看出什麽底蕴。又摇了几下,立即被秦招阻止 :「别乱搞。这东西虽然不贵,但很容易弄坏,小心一点。」
「很容易弄坏?」楚暮心里有底,这十之八九是食物。他不禁舔了舔乾燥的唇,想像这是一盒巧克力。若是真的就好,这盒子有份量,说不定是一盒双层巧克力,若是软心或酒心就好了,可是弟弟年幼,不能吃酒心巧克力,还是软心的好,全家都能吃。口里生津,想起自己乾啃两个麪包,於是经过下一间便利店时进去买了两枝水,一枝递给秦招。
「我们接下来去哪里?」秦招问。
「不如去母校,我指小学。你还记得怎去吗?」楚暮左手挽著秦招给他的礼物,右手拿著水瓶,一饮就饮了一半。
「废话,我也是住这附近的。」当然自他陪客人後,一星期有两三晚不回家睡也是常事。
两人缓缓行至小学,行到去才发现学生都放学了——这小学是近年硕士班的半日制学校,学生十二点八就能放学回家,玩课外活动的最多去到下午两点也能回家。哪像别的全日制学校,不把学生困到三四点都不罢休。
正门聚集大量家长与孩子,一个女人牵著两个、一个孩子,自孩子手里接过书包,往自己肩上擂。有的沉默寡言,甚至面黑,有的也会面露笑容,压下生活上诸多困苦,听自己的孩子说童言童语。楼高六层的小学侧边外墙扯起几幅横banner,均是宣传几年前的三十五周年校庆。一幅褪色的直banner打印著两张小学生手绘的书签图样,上面歪歪斜斜地各写著一组对联,当然无平仄可言,只是能押韵。
这教秦招想起,以前他和楚暮不时被逼参加标语创作比赛的。学校常常接下许多大小比赛,有绘画有写生有画卡片有填色有书法,也有标语创作。因为写标语简单,故老师常常用渔翁撒网方式,逼令班上每个人交出一组标语,挑选佳作拿去参赛。秦招素来不爱读课外书,一见标语就心烦,楚暮比他好一点,也说不上有书缘。两个孩子便在放学後去小公园,找张长椅坐下,两个人一起想两组标语出来,总是填得荒谬可笑,可老师本来就对他们无大期望,也从未退货。
楚暮爱吃东西,秦招家里有点钱,不时请楚暮吃东西。小食部没一种熟食或糖果或零食是楚暮未食过的,可楚暮也不贪婪,每次只让秦招请他食一种东西,他说 :「零用钱别都花光,要好好储起来,以後用得著的时候就用。」
「废话! 钱就是用来花的! 人不买东西,那还用钱来干什麽? 拿去铺地板、或当墙纸用吗?」小时候的秦招说起话来就老气横秋,有种铜臭味。
「或许也行。钱之所以可以用来买东西,是因为大家承认它有用。或许有朝一日,大家觉得用石头比用钞票方便,那银纸到时也不过就一堆公仔纸,用来撕、用来画、用来糟塌,又有什麽不可以?」那时的楚暮这样说。
倒是让秦招一呆 :「那可是钱,是银纸。大人做生做死、做牛做马,都是为了钱,你怎会这样说?」
「又是,」楚暮搔搔头皮,自己也一脸不解 :「我怎会这样想? 可我真是觉得有些东西,钱是未必能买到。比如我以前养过一只仓鼠,可它後来病死了,秦招你能买它回来吗?」
「我能给你买过别的仓鼠,品种也一定比你那只好。」秦招趾高气扬。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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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15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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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楚暮傻气地笑,眼镜片後一双眼睛常常像半醒的惺忪睡眼,可专注地看著某一点时,显得极有神采,他说 :「我喜欢它,也不一定因为它品种多好或有多出色。我喜欢它撒娇,喜欢它耍小性子咬我的手指头,喜欢它身上灰灰黑黑的皮毛,像在尘堆滚过一圈似的。如果你买来太好的,就不是它了。」
「正一怪人,不好的东西也去喜欢。」
「可我父母喜欢我跟妹妹,也不一定因为我们好。我父母说,人就是要有点好、又有点不好,才是个可爱的人。」
秦招那时哑口无言,转身买了几包熟食,强逼楚暮全部吃下去。楚暮只有进食时才会安静,他总是说进食是最神圣的行为,必须全心全意地食,留意食物刚进口时、味蕾所同的刺激,并因外来者而引起舌头後方带起的一阵麻酸与紧缩,随後是咀嚼食物,感受过成为渣滓的食物碎的味道,才安心地吞下肚,直至感到腹部的饱胀感,整个过程才完成,方可说话。
进食时的楚暮带有祈祷的虔诚。
这时楚暮停留在小食部旁边的侧门。小食部开在学校的地下层,隔离就是侧门。每逢放学时段,侧门的闸就会打开来,让家长直接从侧门接走刚光顾小食部的孩子。校方这样做也是为了疏导人潮,以免人都挤在正门。
秦招拍了楚暮的背一下,他才回神,给以秦招一种夹有歉意的礼貌微笑。
「看什麽看到出神?」
「在看昨日的自己。」楚暮指著两个从侧门走出来的小男孩,说 :「戴眼镜、拿著两三袋小食的像我,隔壁那个咬著长条形提子味软糖的男孩像你,长得好玩,秀秀气气的。」
「我觉得我比他好看。」秦招半开玩笑地说,竟大模大样地行入侧门,站在小食部前以指托著下巴,思忖要买何物。楚暮一惊,连忙进去扯他出来 :「你疯了! 也不看看你现在都几岁了,还行入小学买东西吃!」
「你别烦,」秦招皱眉,推开楚暮,命令他行出去,在侧门下的绿色栏杆前等他。楚暮拗不过秦招的怪脾气,在那里等了不够五分钟,就见秦招手抽著一个大白色塑胶袋,悠悠走过来,一脸洋洋自得。楚暮没说什麽,脸上就有了无以解释的笑容,自动转身走在前方,带秦招过去以前他们常常坐在一块儿想标语的小公园。
当年棕色的长椅涂成深蓝色,也许是油漆涂得太厚,把手处有几滴凝结的油漆块,摸上去硬硬的铺著薄尘。秦招不慎揩了一下,指头沾了灰,拿著纸巾抹抹手,还感觉到指头带有粉状质感。楚暮没有管他,先自秦招手里夺过一袋食物便寻起宝来 : 棕色包装袋的牛仔片、卡乐B薯片、虾条、长条状草莓味跟提子味的软糖、盒装水果味软糖,熟食则有炸烧卖、鸡翼、牛丸、鱼蛋、香肠……几乎是他俩小时吃过的,都有。
楚暮看到眼突,说 :「你也用不著买这麽多。要给你多少钱?」
「不用了。」秦招没说的是,他银包里只有五百元面额的纸币,小食部的大婶说不够零钱找给他,他就乾脆给出五百元,不用找钱。
楚暮一脸狐疑地看了对方一眼,心里不愿受秦招恩惠,然而再争论下去又觉婆妈,倒不如爽快接受,日後有机会再请他食饭。一想通,楚暮豁然开朗,就先抓了一袋鸡翼自己吃了。儿时觉得这鸡翼又香又酥,如今却略嫌油腻,可是这种油脂满溢的甘润带来另一种满足,像是直接吞下动物的血肉膏脂,得到原始的快感。
秦招吃了一颗炸烧卖,又吃第二颗。吃了一条只不过是用热水灼熟的香肠,又吃了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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