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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美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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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继续吃巧克力包。吃完後,舌底还有咖哩的馀味,但巧克力霸道地攻占绝大多数领地。舌头一卷,将两种南辕北辙的味道融合,楚暮咽了一下口水,觉得反胃,嗝了一声。夜晚逛街有个好处,人少,做什麽事也没人管你。
回家後他惊喜地发现妹妹做了炒饭——十一岁的妹妹竟然试著用火腿、蛋、香肠跟昨天剩下的叉烧做饭。楚暮自冰箱翻出一条葱,切成葱花加入饭里炒热,吃起来比那两个冷硬的包鲜美多了。吃过饭,有气有力,他拿出表面封尘的背包,放入替换的衣物、放脏衣服的胶袋,梳洗用具、一两袋饼乾——带去也不知干什麽,可不带点吃的,他不安心,他太清楚食物的重要性,饿起来,纵使满腹诗句也不能裹腹的——还有手电筒跟一本小说,前者是学系要求他带的,後者是为免在营中感到沉闷。
手机只馀下十巴仙电量,赶紧充电。他等手机充好电才睡,况且父母又未回家。哄了弟妹去睡,赞了妹妹一番,一个人靠在露台,端著一杯凉茶,静静喝著。月亮挣开了云朵,柔和地普照大地,当然争不过地上的星火——那些数之不尽的街灯与霓虹光管——可楚暮想,知音人应当无视人造的星火。它们都是假的,都不是天然的,都是光得刺眼的。只有那一轮明月千古以来也没变过,依然用那不灼人的银光抚慰万物。
变的是人心与环境。
呷一口凉茶,母亲熬的凉茶倒是十年如一日,淡中带甘。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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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朝秦暮楚》05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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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他们进了社会学系,新生共六十人,以十人为一组,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
「我叫楚暮。」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
「住哪区? 为什麽选这系? 说几句吧?」
「住T市。因为有兴趣。」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他讨厌面对人群,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都是填鸭式教学後得来的收获,死记硬背一轮,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於是他一考过高考,就干起补习来,母亲人脉广,很快便接下两三单、然後四五单然後六七单……
前辈没有逼他讲话。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真不想讲,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
「大家可以叫我Don,我以前住T市,可几个月後应该会住大学。平时最爱出街,最讨厌……」说个不停的人是秦招,最快让人记住名字的,也是秦招。
楚暮看人时,不会在对方脸上停留多过两秒。每人的脸孔在他心内是一饼肉块,像那个压得扁平的咖哩牛肉包。一想来,那包的味道也不错,早知昨天应多买两个,今天就不用空著肚子来大学。几时才有午饭吃? 大学的午饭有什麽菜式? 楚暮抱著双腿,倾前挤压空洞的胃,想人的胃真神奇,无论放多少东西入去,也永没有填满的一天。於是人不断劳动,买食物,塞入胃,满足一阵,排出来,又拿新的食物塞入胃,因而又要用到金钱……
人生没什麽大道理——不需要。最重要的是多找两个包塞进胃,当然,有饭会更好,没有的话,就即食麪算了。不爱吃乌冬,爱吃意大利粉。不爱西餐,爱吃中式炒饭。
他想拿手机出来看看几点钟,但还有其他人在自介,这样做似乎不太礼貌。楚暮人虽不聪明不世故,有时倒识时务。
後来玩集体游戏,全部新生都打乱了,楚暮在人海中踏著散慢的脚步,不算不守游戏规则,但也玩得不投入,冷不防手腕被人捏了一下,那人他耳边神秘兮兮地说 :「是我,秦招。」
秦招拉了楚暮一把,使他免於在游戏里成为输家。楚暮看著秦招胜出游戏後的笑脸,那身水秀、那头浓黑而总被训导主任抓著说过长的头发,与儿时的秦招一样,不知为何在楚暮看来却跟儿时的他无半点相似,因而刚才自我介绍时他才认不出秦招。
午饭时秦招热情地拉著楚暮一起坐。每一组的前辈自掏荷包,请自己组里的新生饮红豆冰。楚暮见了托盘上的红豆冰,骨碌咽了一下,喉结生硬地突前,秦招已拿了一杯红豆冰放到楚暮面前,笑说 :「你跟小时候一样,看了食物就眼发青光。」
楚暮笑著点头,却觉得两人的座椅靠太近,大腿几乎擦过对方的,便趁上菜时把椅子挪离一点,与秦招隔出一道狭窄的空隙。
玩过一天游戏,到下午五点分房间。这迎新营为期四天三夜,大家在大学留宿。前辈见寡言的楚暮难得有个熟人,不问情由就让楚暮跟秦招住同一间房,给二人各配了一条门匙。一入房里,两人一时无话,唯有等食饭。
秦招带了部ipad,不知在玩游戏或看小说。楚暮也拿了自己的手机,缩在床角,先登入银行户口,见了那个数字——这与昨晚的不同,因他今天早上特地将大部分补习得来的钱存入户口。他看了那数字,记於心内,满足地登出,也想不起还可以上什麽网站,大概是玩得太多集体游戏,人都累坏了。
他暗暗扬眼看了秦招一眼。秦招换下那件沾满汗水的Camp tee——即迎新营里的统一T恤,每人三件,每天穿一件——而改穿上自己带来的T恤,衬著海蓝色休閒布短裤。太阳眼镜放在床边柜面上,楚暮瞧上几眼,看不出价钱来,但跟家里母亲惯用的那副不是同一个格调的。
「怎麽?」秦招捕捉到楚暮的视线,顺著他的眼光看去太阳眼镜,便拿起来,说 :「在看这个?」
楚暮又笑了笑,那笑是强挤出来的,然後低头乱按了手机几下,想自己不能不接秦招的话,便急急说 :「我见整个迎新营就你一个人戴太阳眼镜。」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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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06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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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太阳晒。其实我很容易晒黑。」秦招没说的是,男人都爱玩白如玉的少年,他为了保养这身皮肤,也下了一番工夫。每天早晚做脸、护理不特止,还备有面霜、爽肤水、精华液,才修得这滑嫩的皮肤,少不得出街带备雨伞,涂防晒。事实上秦招不著重自己的样貌,他只是享受花费与使用的过程。他用的保养品比母亲用的更要贵,将那些冰凉的洗面奶爽肤水精华面霜涂上脸时,他的灵魂抽空,彷佛他是一个从事装修的工人,为一座大厦粉饰外墙。
他有种他既不是他,而明明又只能是他的错觉。他享受商品为他带来的迷幻,当他将一切好看的昂贵的放置到自己身上时,他就不再是秦招。他是小张,是阿明,是小宋,是Steve,是Jen……全都是他在圈子里用过的名字,各有为客人度身订做的形象。大部分客人还是爱玩学生,这是秦招从来不染发的原因。要碰上有客人爱玩金发小鬼,他就买些外喷的染发剂,把头喷金,用水一洗,又变回那种具有欺骗性的、单纯无知的黑色。
「你以前开始就是这麽姿整。」楚暮不由得笑起来。小学时秦招就很怕阳光,像女生似的,楚暮就笑他是僵尸,见光即死。秦招也跟他闹著玩,当著烈日便双手捂著脸,痛苦大叫要死了要死了,楚暮便拿两枝铅笔砌成十字架,叱叫 :「看我楚大师驱鬼!」秦招总是耍无赖,忽地反扑楚暮,狞笑 :「我是大名鼎鼎的尼古拉伯爵,僵尸之王,你这小小十字架是没用的! 等我吸乾你的血……」有次他真咬在楚暮颈上,楚暮以为他在玩,也装作挣扎,叫著「妖物滚开」,可後来秦招竟真把楚暮的脖子咬出几横带血丝的牙印。
可楚暮也不知自己应否再提旧事。万一只有他记得这等无聊事,就尴尬了。
秦招嘻嘻笑,就架上脸,弄个三七面,说 :「看我,像不像大明星?」
「贵吗?」
「不知道。」这太阳镜是一个叫他做小宋的男人为他买的。不知几钱,只是见款式还勉强能见人,才收下。
「哦。」此後无话。
楚暮翻开他特意带来的小说,看了几页,刚刚看到入神,又被秦招打断 :「去camp都带书,真勤力。」
「我没事做而已。」
「什麽书?」
「哦,閒书而已。」
「总有个书名跟作者?」
「西西的小说集,这篇是《像我这样的一个女子》。」
「没听说过。好看吗? 讲什麽的?」
「关於一个当殡仪化妆师的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但又预感对方会嫌弃她……」
「挺有趣的。」
「我想也是。」
「嗯。」此後无话。
两个曾经是挚友的人相隔七年没见,都急著用某些方式打破困著自己的蛋壳,但只听见各自的蛋壳里传来几下闷闷的敲打声,又沉默无言。以前他们的个性就颇为迥异,还能成为朋友,还是基於一处巧合。可不知道对方还记不记得,现在突然提起,又显唐突了。
一直到深夜两三点,全天活动结束,各人离开前辈的房间,眼也不太能睁开,就回去自己房里睡觉。楚暮觉得自己只是睡了不够一分钟,就被某种力推醒,逼自己脸移离枕头,擦擦眼睛,惊觉一室大亮,但外面还是黑夜。床边站著一个肥大的身影,硬生生吓了楚暮一跳,人都醒了泰半,竟是同组的一个男生。
他身体强壮如牛,此时一脸惊悸,压低声音说 :「我房里好像有那什麽……」
「那什麽?」
「就是常常传来一些怪声,我张开眼一看就见到床边有个穿白衣的女人跪著,吓得我差点尿出来,再用被子闷著自己的头,待了好一会儿,我打开一条缝隙,偷偷看著被子外面还有没有那女人,一见她走了,就跑出房间。别的房都锁门了,就你这里没锁门……可不可以收留我一晚?」
楚暮无法用理智作判断,只想快点睡觉,便点点头,扬起被子,示意对方上床。可对方一跨上床便占了大半张床的位置。楚暮虽身材瘦,也远未至於瘦得像灯管,还是跨下床,独自坐在书桌旁,打算伏案而睡,也想不起这男生的行为是鹊巢鸠占了。此时肩膀又被人推了推,他倒真想来只女鬼把他吓晕,一抬头,就著窗外的灯光隐约看出是秦招的脸。
「你睡我那边,我们两个身形差不多,应该能挤一晚。」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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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的话:
於是下章有H

  ☆、《朝秦暮楚》07

…有没有孩子真的相信了本章有H?
…我只是在戏弄大家而已,这文全是清水的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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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暮迷糊地点头,任秦招拉他上床。秦招睡在外侧,楚暮则面向墙壁,睡内侧。室里开了空调,故将手递出被子外,能感受风的流动,可是背部却感到对方的体温,显得冷热分明。楚暮抗拒身体接触,便扯了扯被子,往墙靠,试图拉开一段距离,可这床很窄,他一动,连带秦招也转了转身子,背脊是没有靠著了,但双腿碰触是避不开的。
他知道秦招是好心留他睡一晚,也不想闹得别人无觉好睡,便尽量蹬直双腿,像一尾晒乾的咸鱼般僵在床上,枕得身体的右边一阵发麻,皮肉可像有千万条虫钻著,心里叫嚣著要转动身体,不然会压得右边的肌肉坏死——事实上当然不会,可楚暮已被折磨得一背冷汗。
倒是秦招动作颇大地翻了翻身,楚暮感到他转了一圈,也就是说原来脸孔向外的秦招正脸朝著墙的方向。寂静是夜里特有的,要是有半点声音发出,也不能干扰这胶质的沉默,而只反衬出这种安宁的死寂。声音放大数倍 : 那个占了楚暮床被的男生鼻嚊如雷、外面蝉声大作,以及秦招翻身时那窸窣的布料摩擦声。楚暮的脚板碰到一块温热,大概是秦招的脚背,他赶紧贴向墙壁,形同一只死在墙上、尸体和著血液黏在墙上的蚊子。
他心下滋长不满 : 既是秦招邀他上床睡,又占了一半张床的位置,结果又是一夜无梦,倒不如一开始就伏著书桌睡,说不定就能断断续续睡上两三小时。楚暮心想,就算这张床本来是秦招的,但秦招既然请他上来睡,他自然有资格占上一半位置。为了宣示自己对半张床的拥有权,楚暮逼自己做个无耻的人,特地用力翻身,形成脸孔向著床外,却迎入秦招那双熠耀的大眼,顿时心里炸开一个雷,紧紧合上眼睛装睡,脸上热辣辣的——在深夜与一个男人对上眼睛,则莫论对方的眼睛多有神,也使楚暮吓得一阵心跳。
半晌又悄悄地张开眼,眯著,不断眨动,从上下睫毛间的缝隙察看秦招是否合上了眼。确定秦招又合上眼,楚暮才舒一口气,可他的舒气声又使秦招受惊,猛然张开眼,这下子两个人四只眼,呆呆地看著对方。一种笑的欲望自怪异的对视生出来,楚暮闷笑著别开眼,秦招说 :「我睡不著。」
「我也是。」楚暮背对著秦招,两个大男生面对面、相隔不够十五公分地聊天,委实过於亲密。
也许是看不见对方的脸孔,楚暮显得自在,也自然打开话题匣子 :「想不到你还记得我。我们升上不同中学,差不多七年没联络过了。」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我人生还只碰过一个,想忘记也难。」秦招看著楚暮的发脚贴服地伏於他的颈背,想他多年来也没变过 : 总是理著规矩安份的短发,没有军装平头的爽朗,又非文艺青年的长发,更不是日韩台奶油小生的张扬乱发,而是永远贴贴服服的短发。头发却是一根根又粗壮又润泽,月光映在他的发上,一根根像浸润露水似的,几乎数得出来。
「我也是。以为这种小肠小肚的事你都忘了,就没有刻意提。我们都是九月六号出生的。那时每到这个日子,才不过是刚刚开学,与班上同学不熟,年年都没人记得自己的生日。有一年……小学二年级? 我一开学就跟你成了邻座,刚巧在填写学生手册的资料,填到出生年月日时,我八卦看了看你的手册,才发现我们同一天生日。就那年开始我们一起过生日了。」楚暮忆述当年事,竟比这几年发生的事还清晰。
「是的。你还记得第一年交换了什麽生日礼物吗?」秦招看著楚暮颈背底那块微凸的骨,因楚暮从家里带来的T恤洗得发黄又宽身,套上身像穿了块烂布。不似秦招惯穿的那种,洗上一两年还未变旧,只是他渐渐不爱穿旧衫,即使是二三百元一件的T恤,穿够一季就丢掉。到他丢弃一件衫时,看看衣服上的图案,会惊觉自己连这件衣服的图案都记不住。过後习惯了,若某天他丢弃某件衫或某条裤时,能记清上面的图案或商标,才叫他惊讶。不断拥有,不断抛弃,不断接触,不断经过。头也不回。
「第一年不算有交换,只是从学校小食部买东西,交换来吃。」
「交换了什麽?」
「你还记得吗?」
「我请你吃了香肠,你请我吃鸡翼,比我给你买的香肠还贵一元。」
「真的? 我怎麽就吃亏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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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秦暮楚》08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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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你的。那麽久的事,谁还记得。」秦招想,他这半年来跟什麽人睡过、赚过几多钱,自己也记不清,更何况是小学二年级的事。他说服自己人应该忘记。抛开一些东西,身体变轻了,才能跑。在跑的时候有些什麽东西掉入自己的背包,变得太重,又要停下来,靠住树木坐下,执拾背包,把多馀的东西都丢去——没有一丝不舍。
会不会有人能够一直背著现有的东西,跑、跑、跑,而从来不抛弃? 也许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背包里的东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开电视,每天有新产品上市,广告里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发著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无奇的商品彷佛也镀上无限光华,必须被人买回家,放上神台供奉。上网,有数不尽的广告网页弹出来 ; 上facebook,你有时发现自己被add入一些宣传消费品的page,里面一张张图片都在秀著最新的产品与跳楼折扣。
几乎是一张开眼,便被逼吸入新资讯,不够一天背包里的信息量就饱和。睡完一觉醒来,前一天吸入的信息已混成一团,或流失於梦中,或藏於记忆深处,或像水龙头里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汇入洗手盘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见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习惯这种吸收—忘记的本能,渐渐发展出一种技能 : 吸收—拒绝记忆。铺天盖地的信息与记忆像一幅幅水帘,他裸著身体穿过每一幅水帘,水打在他的身体,顺皮肤滑落到脚边,铺成一条水路。那些是供人践踏的信息,还没人让人遗忘的资格,因为人甚至无法记著它们。
「升了小学三年级,我们交换了什麽生日礼物?」秦招问。
「好似是生日卡。小学四年级是信件,都是手写的。你每个月总花光零用钱,我家又没给我零用钱,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穷光蛋——但现在我们去餐厅吃个饭,都要花上廿几三十元了。」
「五年级时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制的东西。我说过我喜欢收到食物,没什麽比食物更实在了。吃进肚里,摸摸微胀起来的肚子,轻轻一压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制的卡片或信件也实在,过许多年後还在,能时时翻看。然而物件往往脆弱 : 像手机,花三四千元买一部新手机,用不够两三年就摔坏了,拿去tray,只换来二三百元,还不及当初价钱的十分一。愈昂贵的产品,愈容易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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