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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以继夜 by 李葳-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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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及改造,那可就不是三天两头说改就能改的。以克劳顿不喜欢打折扣、不轻易妥协,一旦做了便要做到最好的性格,他知道自己势必得花出数倍于原本预定的时间,滞留在台湾。
他非常怀疑,这间旅馆值得自己这么大费周章的挽救吗?处分掉这间旅馆、将土地与地上物各别卖掉或分层租赁出去,既省时又可获得一定的利润。对于不想多耗费精力在一次失败投资上的他来说,这是最佳计划。
现在的他仍旧这么认为。
「抱歉,霍普先生,让您久等了。」结束电话,返回他面前的凌恩说道。「有件事想跟您请示一下。今天晚上,用餐时间我可以告假两个小时吗?」
「怎么?有约会?」
凌恩露出一点苦涩的笑容说:「阿夜坚持要我和他跟江老师吃顿饭。」
「凌要来我们的餐厅吗」克劳顿眼睛一亮,什么投资、改造全被他丢到脑后了。「只要我也受邀的话,当然没问题!」
「啊?」
克劳顿跳起来说:「就这么说定了,八点,我们楼下餐厅见!」
「等、等一下──」
这次不给凌恩拒绝的机会,克劳顿把他往门外推,下逐客令道:「你回去上班吧,我现在要好好地睡一觉,晚上要神清气爽地赴约!就这样。」
砰地,把门关上。
这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已经被儿子给甩了吗?
纳闷的凌恩,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瞟着克劳顿那一望即知,经过「精心打扮」的贵公子模样。
普通人一旦被甩,还会这么开心地盛装出席,和甩了他的人一起吃饭吗?不,凌恩默默地在心中把克劳顿由「普通人」之中排除,因为他若是普通人,恐怕全世界都挤满了外星人。
可是,这会不会太夸张了点?自克劳顿那打理得光灿灿的金发,再往下看到刮得干干净净、连点髭须都没有的下颚,活像要参加什么相亲大会似的……简直就是只意图招蜂引蝶的公孔雀。
虽然他对时尚流行没什么概念,偶尔翻看的那些服装杂志全是一些年纪轻的男同事塞给他的,可光靠他贫瘠的审美眼光,都可以看出克劳顿身上那套剪裁得宜的亚曼尼深灰西装(曾帮他整理过行李,因此他知道这家伙的衣柜里除了亚曼尼,没有其它的品牌)、暗红条纹领带与光可鉴人的黑色皮鞋,样样价值不菲,十分讲究。
平常的穿著已经很显眼、突出了,印象中每次见到的克劳顿,都彷佛是从时尚杂志走出来的模特儿,但今天晚上更是……喔喔,那桌的小姐,妳再继续盯着克劳顿看,小心会把茶倒出来了啊!
不只那位女客人,打从他与克劳顿站在餐厅的入口处起,里面几桌女客人的目光就像被强力磁铁给吸住一样,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们。
唉唉,诸位女贵宾的心情,我不是不了解,可是非常遗憾,站在小的身旁,这位高大英挺,宛如好莱坞电影明星的金发蓝眼帅哥,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GAY,而且还是个会对十七、八岁青少年下手的变态郎喔!
像这样只有外貌可取的家伙,有哪点好?女人的眼光与挑选男人的标准何在,对他永远是个谜。
『爸,这边、这边!』
早一步坐在餐厅里的儿子凌夜,举手招了招。凌恩收拾起因为逃避现实而开始搞笑的幻想,默默叹了口气。
人家说「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他此刻却是「无奈岳父总得见儿『媳妇』」。
本来像自己这样未到四十不惑的年纪,就可以和未来的「儿媳妇」闲话家常,是件该令人欣慰的喜事,偏偏这位儿媳妇……是个和自己、和儿子都一样性别的带把儿、不折不扣的大男人!这下子谁还能高兴得起来呢?
要是有人在碰上这种场面时,还能呵呵微笑得像个宽容大量的「父亲」,凌恩绝对想和他握握手,顺便称赞对方那粗得可媲美越洋电缆的神经构造系统。
克劳顿一见到凌夜,便做了个让全场的人眼睛都暴出的动作──他握住凌夜的手,低头在他的手背上印下一吻。
「亲爱的凌,过了一个礼拜,你的心意有没有改变呢?是否厌倦了你身旁那一脸醋意的家伙,想要重回我的怀抱呢?」
嘻嘻笑着,凌夜边抽回手,边摇摇头说:「你看起来也很好嘛,克劳顿。住在这间旅馆已经习惯了吗?」
「习惯你在说笑吗?这真是我住过最乏善可陈的旅馆了。」
「不知道是谁买下了这间乏善可陈的旅馆?」挑挑眉,慢吞吞地走到克劳顿身后,凌恩钉钉他说:「你应该认识吧,霍普先生?因为你天天都在镜子里见到他。」
「你看,你的父亲多过分!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这件事,让我想好好休息一下都不行,天天鞭策我要负起做老板的责任,比我老子还啰唆!」指指凌恩,克劳顿逮到机会抱怨道。
凌恩翻翻白眼。「堂堂一个大老板,博取一个十七岁孩子的同情要干么?你不要再丢人现眼了,快点坐下吧!」
由于凌夜与他的情人江尚楠已经比邻而坐,被迫坐在他们对面的凌恩又抢输克劳顿,逼得他不得不与「儿媳妇」四眼相对地用餐。一入席,对方便客气地拿起餐前雪利酒瓶。
『爸……我是说……凌伯父,请。』
『我之后还有工作,就不喝了。』很不给面子的,凌恩在对方倒了一半的酒之后,才缓慢地说。
手僵在半空中的江尚楠唇角抽搐着,笑得很勉强地说:『是吗?哈、哈,我真是粗心,都忘记这点了。那要改喝乌龙茶或是汽水吗?』举高手,一喊:『服务生,麻烦一下,这边!』
『我自己来就行,你不必忙。』又给对方一个软钉子碰。
似乎已经把所有勇气用罄,在凌恩三番两次的拒绝后,不再开口的江尚楠垂头丧气的(像透被踹了两脚,垂着耳朵、夹着尾巴的小狗狗),听着一旁的凌夜与克劳顿热烈的对话。
那感觉宛如一张小小的四方桌子,被无形地切割出一条赤道。赤道左边是热情的南太平洋,右边则是冰天雪地的北太平洋。
采取这样的态度,凌恩由衷对江尚楠感到抱歉,可是他打死也不会说出口的。明知恋爱这种事是一个巴掌拍不响,责任并不完全在江尚楠身上,但论身分──学生与老师;论年纪──高中生与毕业出社会的成年人;论性别……反正,要他敞开胸怀地祝福他们,他实在办不到。
虽说时代潮流与爱情观点日渐开放,对任何事物都不该抱持偏见,凌恩亦非食古不化、顽固到死的硬汉,知道「性」取向不是他人能代为决定的,一切都是当事者自己的「喜好」,可是、可是……
总之,凌恩现在只有大叹三声无奈。
服务生送上了菜单,暂时打断旁边的热烈交谈,凌恩等大伙儿都点完菜后,切入主题说:『阿夜,你不会没事跑来找我吃饭吧?说吧,有什么事要找我谈的。』
凌夜耸耸肩。『可以等饭后再说吗?』
『是一件听了会让老爸我吃不下饭的事吗?那你就甭说了。』
凌夜嘟起嘴,遗传自母亲的漂亮黑瞳,骨溜溜地往江尚楠瞟了一瞟后,勉为其难地开口说:『我们打算搬出江家。』
『这是什么意思?』早在父子争吵的心结解开后,凌恩就一直叫凌夜搬回家住,可是儿子却迟迟未点头。『你要回我们家吗?』
『嗳,老爸,你怎么会听不懂呢?我是说,我们打算搬到外头,找间屋子一起住,也就是我打算和老师同居的意思啦!』凌夜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
凌恩就担心这种事发生。『你、你……你还是个学生!还有你!江老师,为人师表的,怎么可以和学生同居传出去你们两个都会变成社会新闻的头条!』
『凌先生,我已经向学校请辞了!』江尚楠急切地说。『可是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找到下一份工作,是在一间专门出版教科书的出版社里,担任编撰的工作。这份工作的薪水还不错,可以供应我们两人的生活没问题。』
听到这里,凌恩大张的嘴重新合上,半晌后,开口道:『你们不是一时冲动的想法,对吧?听起来已经计划很久了。』
『谁教老师和家人同住,有很多地方都不方便啊!尤其是晚上……老师的家人对我很好,我也很喜欢他们,住在那儿很快乐没错,不过我和老师都很年轻,总是有压抑不住的时候。为了不让大家早上照面时尴尬,还是搬出来的好。』
凌夜笑嘻嘻地握住江尚楠的手说:『以后我们拥有了甜蜜的小窝,就不用再怕被人听见「那时候」的声音啦!』
『小夜!』江尚楠焦急地以眼神制止,红了红脸。
凌恩没笨到追问「那时候」是「哪时候」。
老实说,见到眼前这对傻瓜情侣的相处方式,凌恩忽然对江家人产生了一股歉疚感,因为阿夜好象把江尚楠吃得死死的。唉,真不知道前妻在英国到底是怎么教育这孩子的,竟养得阿夜如此任性、跋扈呀!
『你们都决定好了,我这做父亲的还能说什么?』
『我们总是得跟你报备一声的嘛!』拍拍江尚楠的肩膀,凌夜微笑地说:『不然老师担心他会被你当成绑架儿子的犯人,揪到警察局去。我就说他想太多了,老爸才不是那么不明理的人呢,呵呵!』
结果,自己根本没什么立场反对。凌恩怎么看,都觉得江尚楠比较像是「受害者」的那一方。
伸出手,凌恩朝江尚楠说:『子不教父之过,不好意思,养出这么个蛮不讲理的儿子。你要处处忍耐他的任性,一定很辛苦吧!』
受宠若惊般地张大眼,江尚楠急忙地握住凌恩的手,感动地说:『不、不!我很感激您的谅解,我能了解凌先生的心情,毕竟这不是寻常的……可是请您相信我,我对凌夜是真心的,我这辈子都希望能和他手携手,努力走下去!』
「发生什么事啦?为什么那家伙一脸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被晾在一旁当背景的克劳顿,耐不住一头雾水地追问。
「克劳顿,恭喜我们吧,我们要同居喽!」举起酒杯,凌夜得意洋洋地说。
「什么我不敢相信!这是骗人的吧,凌(夜)?」
「真的、真的!」他兴高采烈地要大家把酒杯举起来。「祝我们幸福,干杯!」
这光景也够奇特的了。
四个大男人同桌吃饭已经是奇景。
一张小方桌上,能分别聚集了喜、怒、哀、乐四种不一样的表情,也算是难得一见。
凌恩敢打赌,这辈子他都不会忘记这顿饭的。
「可恶!我要喝它个不醉不归!」悲伤地嚷着,克劳顿拿着红酒泄愤地灌下去。
现在凌恩也颇有一醉解千愁的冲动,但他不能。他有预感,等会儿负责扛着喝醉的「老板」上楼的人,九成九是自己。
预感应验了!
真是的,何苦把自己喝得这么醉?
凌恩原本不怎么相信克劳顿对儿子凌夜的爱是真心的,毕竟在儿子与他分手之后,他还不是夜夜春宵,每天都在外头玩到三更半夜、通宵达旦?既然克劳顿还有这么多「备胎」,想必对凌夜亦是逢场作戏,嘴巴说说而已的情爱罢了。
可是现在看来,事实并非如自己所想的那样……
凌恩忽然记起自己与妻子刚离婚之际,也是拚命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的」、「妻子不爱我了,那也不能强留」、「与其两个人在一起痛苦,不如分开比较快乐」之类的话,企图让自己释怀。
但,很快地凌恩便领悟到自己在「自欺欺人」。
不可能会不在乎的,不可能会不受伤害的。不论再怎么样地投入工作、投入柴米油盐的琐事中、投入任何能让自己忘记胸口中破开的大洞,以及那股呼呼吹过洞口的寒风,终究现实还是现实──孤单躺在双人床上的滋味、醒来时发现身旁枕头始终是冰冷冷的滋味,没有实际经验过的人,是无法体会那是种多么冰寒彻骨的伤心。
对了,那时候的自己,总是爱逞强,在众人面前表现得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强颜欢笑着,该不会……这家伙也是?
想借着和其它人的性爱游戏,来忘却痛苦吗?这固然不可取,但他却不能说自己不了解这家伙为何会这么做。
逃避,是一切罪恶的起源。
「好了,别再喝了。你已经喝醉了。」
拦下正不断地灌酒像在灌开水的男人,凌恩示意酒保不要再给他添酒。
似懂非懂地,克劳顿摇头晃脑地说:「谁说我醉了?我清醒得很!我认得你,你是……是小美人的老爸对吧?哈哈哈,你一定很高兴吧?你这么讨厌我,看我这样子你一定很高兴吧?呵呵……」
「我送你回房去。」
「少啰搜,偶要继续喝!哈哈……」
「连话都说不清了,还喝什么?起来,我送你回房去。」
「葡要!方开……偶葡要……」
无视他胡乱抗议的言语,强硬地架起男人的身躯,凌恩协助克劳顿回到顶楼的VIP室。
2、
心头的哪个地方藏着的另一个自己,正以微弱的声音嘲笑着他自己。
嘿嘿,你失算了吧!
自以为保持大方、温柔的相貌,或许可以争取最后一点挽回的机会,结果却是搬石头砸自已的脚。今天看到的一切,已经再清楚不过了,凌是不会再回你身边的,他已经幸福地跟他的小狗儿双宿双飞,你们之间早是过去式了。
住口!
那时侯,我不是叫你快快吃了他吗?当他失去所有能收留他的地方的时候,你就该强势地占有他,彻底破坏凌和他的男人之间的情感,让凌死心塌地的留在你身边的。
不要再说了!
现在后悔又有什么意义呢?在这边借酒浇愁,你还是不是个男人啊?真是够滑稽、够可笑的!你完全成了个丑角,一个被淘汰出局的演员,一个没有舞台,不会再有你出场戏分、无用的「前」男人了。凌夜已经在别的男人的怀抱中,享尽爱情的滋味了,你算老几?
给我闭嘴、闭嘴、闭嘴!
蓦地,额上覆盖着一股沁心的……啊,好舒服喔!冰冰、凉凉的,在头上……那么地温柔、那么地令人欢喜……
再多抚摸一点儿,不要停下来……
是谁?是你吗?凌……
克劳顿想要确认那份温柔的来源,因此唤醒被酒精浸泡到无力驱动的脑部神经,接收到命令的眼睑笨重地半开启,蒙眬的视线出现了朦胧的人影,过度的渴望招来美梦成真的幻影。
「凌……」低喃着他的名,扬起手覆盖在那温柔的手背上。
「好了,什么都别想了,只要睡醒,一切都会过去的。」
凌……是你回来了……「真的、真的是你吗?」
啊,又要走了吗?为什么要把手移开?
你要离开了吗?
「凌!不要走!」奋力撑起身躯,扑上前去抱住。「我不让你走!我不要把你让给别的男人!你是我的,属于我的!」
怀抱中的「凌」挣扎了起来。
克劳顿好难过,没想到连在梦中,凌也不肯留下。绝望促使他冲动地印上那两瓣柔唇,就怕下一秒钟这个美梦即将逝去。他不想再啃着手指当个虚伪的绅士了,他宁愿化身为一匹没有理性的野兽,占有自己日思夜梦的猎物。
他要……
恣意吸吮着甘美的唇。
他要揭开……
一切遮蔽住那具华美身躯的无用布料。
他要以火热的欲望穿透……
日以继夜不断地侵犯、蹂躏、强取豪夺,直到粉碎了那死扣在心门上的锁,直到两人的身躯融合为一,直到他和他的气味彼此混杂、互相晕染,再也无法分辨谁是谁,紧紧相连、密密相合、永不离分。
「唔……嗯嗯……」
「凌」抗拒地扭动着头颅,紧闭的唇瓣顽固地不肯开启。
惩罚性地咬上他的唇,趁着他痛呼的瞬间,克劳顿把舌头探入到久未造访过的甜美小口里——
喀滋!
在克劳顿品尝到他的蜜津前,口中先蔓延开的却是自己的血味!
「凌」咬了他?!
……不对!眼前的这个人,这个我刚刚抱在手中的人,并不是凌,而是……凌的爸爸?!
醉眼乍明,呆若木鸡的克劳顿张大了嘴。
「我不知道你在作什么美梦,可是拜托你张大眼睛,先搞清楚发情的对象!不要以为喝醉了,做什么事都会被原谅!」气呼呼地以手背擦去唇边所染的一抹红,凌恩一咂舌说:『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狗咬吕洞宾!』
听不懂他的最后一句话,克劳顿逐渐恢复一点运转的脑袋,只能够挤出一句。「我、我吻的是你,不是凌(夜)吗?」
回以他一记超级大号卫生眼,凌恩忿忿地掉头离去。
「怪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摸了摸自己的唇,克劳顿对方才的吻依稀只记得……
原来年纪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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