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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通缉作者:安岭(高干刑警受x黑道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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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今宵把椅子放平了,在吴越光裸的后脑脖子那里敲了下:“这回不折也得折了,躺下,老子给你上药。”
  吴越大大咧咧地趴下,下巴抵着自己手臂,整一片赤条匀称,宽肩窄腰的上身呈露在韩今宵眼皮子底,低腰牛仔裤松松垮垮的挂在细腰上,隐约能从阴影里看到脊椎尾骨下初露的沟线……
  韩今宵瞥了一眼,不知怎么的就想起韩小婷之前和自己说过的,说这小条子盘儿靓条儿顺,走路还扭一小腰。
  他这小腰平时裹松垮的白T恤下,看不出来,穿着制服的那几次,自己也没留意,这回算是近距离欣赏到了,的确他妈的蛮细蛮细。
  就不知道这么细的腰,忒么揍起人来怎么还这么大力气。
  吴越趴放下的座椅上,一开始还没觉得有什么,但当韩今宵拿着药棉给碰上来的时候,他一个激灵,整个人都不自觉地绷紧!
  “我操!”吴越破口大骂,“你他妈涂之前不会跟老子吭一声吗!”
  韩今宵嘲笑:“怎么,疼了?”
  废话!你他妈伤口上抹这种消炎药试试!他妈明显是故意的!
  吴越一肚子火噌噌的烧起来,烧的他愈发的倔,怒道:“疼什么疼!!一点都他妈……咝……不疼!!”
  韩今宵斜眼瞟着这小子豹子般微弓绷紧的背脊,有些意外,半晌他嘴角掠起一丝难以琢磨的弧度。
  他真是欣赏吴越这种硬气的性子,也爱看吴越那张风流漂亮的脸儿,如果这小子不是个警察,这个朋友他倒是真交定了,如果这小子不想和他做朋友,那么一身匪性的韩老板丝毫不介意一巴掌把人掀了直接压上去尝鲜儿——
  可惜吴越偏偏是韩今宵最不愿扯上关系的条子,还是管刑事案件那一旮旯的。
  韩今宵给吴越抹完了药,又沾着酒精把人背后没破损但沾了血的地方,给擦了一遍。
  酒精沾的有点多了,来不及消耗的水滴顺着背脊的弧度流下去,冰凉冰凉的,带起肌肤一串激灵的痒意,吴越不自觉起了些小小的鸡皮疙瘩。
  操了……
  这回他才觉着实在有些别扭。韩今宵给他擦血的时候,因为碰的都是完好的皮肤,动作显然不像刚才涂药膏时那么小心,男人粗砾糙硬的指腹时不时推按摩擦到他裸露的背脊,一下一下的动作,带着些令人遐想的节奏——
  吴越狠狠咬住了自己的手臂!!
  打住!他妈的想什么!怎么又记起了那些把他折磨的半死的梦!
  这车里俩人谁都没看见对方的脸,一个趴着,一个低着头擦拭着,各怀着些连自己都不怎么愿意承认的鬼胎,车厢内一时没人说话,只能听到两人的呼吸,以及纱棉摩挲过皮肤极细微的声音。
  吴越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又想分散自己的主意,于是松开了咬着自己手臂的嘴,重新把下巴抵回去:“嗳。韩今宵。”
  “干什么?”
  吴越趴在那儿,黑亮的眼睛望着前面的座背,闲闲慢慢地说:“你是不是特闹不懂,为什么我要找你碴架?”
  “你不是不愿意说吗。”
  吴越哼了声:“其实我特早就见过你,在我之前说的那胡同。”
  韩今宵:“……”
  吴越:“那胡同早些年也确实有个捏糖人的老头子,捏的糖人也确实齁甜齁甜。再往里头走,就我俩上次过手的那地方,有个大树桩子的,早些年也确实是棵大枣树。”
  韩今宵挺不在意地:“……老子和你在那儿见过?”
  “算不上。”吴越说,“我见过你,你没见过我。”
  “不对,你可能也看见我了,那会儿我见到你回头,但你又给转过去了。”
  吴越想了想,又说:“我那时候就躲枣树后面看你来着。”
  韩今宵撇了他头发乱糟糟的后脑勺一眼。
  “你看老子干什么?”
  “看你打人。那人我不喜欢,你揍了他,揍的痛快。”
  韩今宵冷笑:“你那时候多大?”
  “……十四?……没准十三,我记不太清,你问这干嘛?”
  “难怪。”韩今宵说,“你要是再长大点儿,猫背后看老子打架,老子一准是连你一块儿收拾。……我那时没动你?”
  “……没动。”吴越说,“不过收拾就收拾,谁他妈怕谁。”
  “过个十年,你二爷不照样找你来决个高低了吗。”
  吴越说着,翘了翘薄薄的嘴唇,朝着眼前的座椅笑的特得意,特觉得自己英雄出少年,特自恋。
  韩今宵也听出这小孩儿口气里的轻狂,但他只是沉稳地笑了笑:“大院出来的就这斗性,狂到天上去。不过你好歹也是个条子,吴警官,有些事情你这警官可做的不地道。”
  “比如?”
  “邀人私斗。”
  “还有?”
  “人治办案。”
  吴越从鼻子里哼出声:“你那些赌场夜店,我要查起来还不得连着我某些个同僚一块儿查。更何况全北京做你这档子事儿的人,也不是一个两个,老子要网就一起给网了,单查你一个,我和你有仇?”
  韩今宵冷笑着不说话,只是帮他把最后一点血迹摸掉,棉纱扔到一边:“好了。”
  吴越坐起来,T恤团在那里就和血衣似的,没法穿了。吴越抓着那团衣服暗骂一句。
  韩今宵看了他一眼:“怎么,这衣服成千还是上万了?”
  “三十一件地摊货。”吴越白了他一眼,“老子三里屯那块儿淘来的。”
  “那你这么心痛。”
  “老子还了半天的价!老子忒么早出晚归三餐从不按点儿节假日加班风里来雨里去每个月就赚那俩个烟钱,现在房租一交还得从老子储蓄卡里倒扣,你他妈赌场一开日进斗金,你是不心痛!”
  韩今宵看着这小子五官紧皱一脸深仇大恨的模样,忽然就笑了,那笑容亮亮的,沉和的,在他漆黑深邃的眼睛里闪烁着。
  可惜吴越低着头,翻弄琢磨着自己的衣服能不能再穿。没有看到韩今宵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在他面前笑起来的样子。当吴越沮丧着叹着气,再一次把头抬起来的时候,韩今宵已经笑容渐敛,唯有眼角还停着尺寸笑痕,正从口袋里摸打火机点烟。
  韩今宵烟瘾很重,吴越也是,臭男人的臭毛病,韩今宵不想戒,吴越戒不掉。
  吴越摸摸自己的口袋,没烟了,估计刚才打架的时候掉在那里了。
  吴越就斜靠在副驾驶上看着他:“嗳。”
  “干什么?”韩今宵慢慢吐出口烟圈,斜眼瞧他。
  “你说干什么啊,给根烟孝敬你二爷啊。没规没矩的。”
  韩今宵摸摸裤子口袋,把空烟盒扔给他,黑色的眸子闪烁着不算太冷的光亮,似笑非笑的。
  “对不住,这儿最后一根。”
  “……妈的。”吴越嘀咕着骂道,直接把烟盒捏扁了,丢前边,眼睛骨碌着往韩今宵那边一看,烟瘾犯的难受,干脆抬手——把韩今宵咬着的那颗烟给抢了。
  韩今宵哪里被人抢过烟!压根没反应过,手里头半颗烟就给易了主!
  “你——”
  “谢了啊。”
  吴越挺得意地扬了扬手里的烟,好像偷了腥的猫在翘着尾巴炫耀自己的战利品,都老爷们,大大咧咧的,也不避嫌,吴越就把那颗韩今宵抽过的烟往自己嘴里一叼,深吸了口。
  很浓烈的味道立刻充斥了鼻腔,灌进肺腑,整个车内霎时间都是同一种粗犷的气息……
  吴越把淡青色的烟雾吐出来,脸色因为血失的多显得有些苍白,他脸颊贴在真皮靠椅上,在迷离的青霭后挑着双漂亮的凤眼,微扬着下巴,满是挑衅地瞧着韩今宵。
  “嗳,这烟挺辣的啊。”
  韩今宵不说话,眼神深邃地从他脸上慢慢滑下去,滑到吴越肆无忌惮暴露出来的喉管脖颈,顿了顿。再往下,眼神刀割着案板上雪白的鱼肉似的,一寸寸割过吴越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的胸膛,腹部锻炼出的匀称腹肌,一路向下……
  “……真他妈想弄死你。”
  韩今宵低声说。
  吴越一愣,忽然就觉得特别的奇怪,丫不知怎么的就觉乎着被韩今宵看过的地方寒毛都竖了起来,倒也不是因为怕,反而是一种血液叫嚣着的兴奋。
  他下意识地顺着韩今宵的目光,摸了摸自己的皮带——
  这裤腰真他妈低!自己脑抽了买这么件裤子?操了!
  吴越把揉成团的T恤往自己身前一盖,嘴里还特不服气:“就为了根烟你他妈还想弄死国家公务人员了,真忒么抠门。”
  韩今宵看着他的动作,嘴角渐露一丝不加掩饰的嘲笑,把头扭过去,一脚油门,悍马直朝着眼前灯红酒绿的夜黑扑杀而去!

    

21、送错的GV

  韩今宵把吴越送回他的小出租房,没跟着人上楼,看感应灯一层层亮起,一直亮到顶楼。
  顶楼吴越家的客厅灯闪了两下,亮了。
  韩今宵靠在车座上,下意识地想要拿烟,一摸口袋,这才想起最后半根让吴越这小子给顺走了,抽完的烟屁股还扔他车台上,周围散落几点烟灰。
  一路上韩今宵时不时地瞥一眼吴越丢那儿的残烟,车窗没开,车子里一股浓重的烟草味长久不散,韩今宵呼吸着这熟悉的味道,舌尖品着那小条子一眉一眼间留下的那股子神韵。
  第一次见吴越,韩今宵觉得他强悍,骄横,霸道,就一八大处纨绔弟子里面的老大。
  但渐渐的,韩今宵觉得这小条子身上似乎有很多和纨绔弟子全然不同的气质,他从来没见过比吴越还能扛疼的人,那么倔强,好强,一双明明该是十分柔和妩媚的桃花凤眼,硬是让他瞳仁里那种斗焰,那种坚持,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刚毅,淬炼的如刀刃般明亮硬净。
  要说这个人正吧,他其实也不正,他飞扬跋扈,心比天高,他很多时候按着自己的性子办事,压根不把规矩放眼里。
  可是他底线很清楚,亦正亦邪之间,这小子似乎竟有了些出于淤泥而不染的意思。
  韩今宵不认为那些军二代红三代会把别人的命看得比自己的命重要,但是吴越——他见识了吴越两次拿自己的身体挡在别人前面。
  第一次他没有亲眼看到,是韩小婷告诉他的,吴越把韩小婷护在身后,自己一个人去面对喝了酒举着碎瓶子,狂性大发的黄储。
  如果说这一次是因为有很多吴越的朋友在场,还不算什么,那么刚才呢?
  韩今宵瞥了眼悍马车门,那上头还留着自己踹门下车时的一大脚印子。他得到消息赶来的时候,其实也不算太及时,车子开到巷口,有个混混已经举了刀朝吴越挥了下去。
  这一刀并不巧妙,以吴越的身手,完完全全是可以躲开的。
  但是他竟然硬生生受了这刀,鲜血喷出来的时候,坐在车里的韩今宵不觉有些许的错愕,随后他看到,吴越前面那个吓傻了的绿毛小青年。
  如果吴越躲开,这一刀,就是落在他的脑袋上……
  怎么还会有纨绔子弟干出这种事情,愿意拿自己的血来换别人的血,愿意把素不相识的人护在身后,而自己站在风头浪尖。
  今天只是流血,那如果明天是换命呢?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官二代,嘴上不说,但谁不觉乎着自己的命金贵?
  他还拿自己八大处军区大院太子爷那金贵的命,去换随便一个扫地的大伯,一个卖菜的大妈?
  那个在韩今宵眼里只代表着专制,权利,自私,暴力的大院里,怎么会……走出这样一个……一个蠢货!
  韩今宵很是恼怒;就好像一只饥肠辘辘的狼,瞧见了挂在农户窗下的肉,很显眼的位置,肉的成色很好,也很新鲜,吃到嘴里一定是鲜嫩无比的滋味。
  可是谁都不知道,贸然去咬这块肉,下一秒会不会就撞上农户的猎枪。
  所以,这个哥们,他结不得,这个义气,他也傍不来。
  不过后来韩今宵想,结交不来就结交不来吧,这也不是什么太有所谓的东西。
  人家韩爷,过命的弟兄可以从长安街的头排到长安街的尾,床上的傍家能从长安街的尾再倒回长安街的头。吴越这时候对他而言,不过是个让他觉得意外,让他隐约有些许的佩服,让他觉得能算的上“义气”的一个人,这人性格对了韩爷的口味,长相也讨韩爷稀罕。除了这些,还真没太多别的情谊。
  但他没有,不意味着别人没有。
  这不,韩小婷自从享受了一番英雄救美的待遇之后,对吴越那可是更加上心了,姑奶奶算不上动了春情,但姑奶奶已经是彻底把吴越认成了自己人,隔三岔五地邀吴越出来玩,平时有什么好东西,也记得给吴越留一份。
  韩小婷网站上挂出的吴越拍摄的时尚男装买的挺红火,淘宝店给顺利冲了皇冠,韩小婷一个人忙不过来,就让韩今宵的手下过来帮她打下手。姑奶奶财源广进了,也没忘了人家模特,她想想人警察同志昼夜不分,工作挺辛苦的,大手一挥买了一盒虫草王,打算拿去给吴越补补。
  韩今宵正好要出门,韩小婷就说:“哥,这个你帮我送去呗?”
  “……送哪儿?”
  “近的很,耽误不了你赚钱的功夫。”韩小婷说,“东城区刑侦支队。”
  “不去。”
  开他妈国际玩笑,他能乐意去这种地方?
  韩小婷可不管,把虫草王的袋子往韩今宵手里一塞,把人往家门外推了,直接关门。
  这下可为难了英明神武的韩今宵了,东西他必须得送,否则韩小婷要闹脾气,但他也不能让手下送,那帮孙子一见条子,不是腿软站不住,就是咬牙切齿恨不得抽筋扒皮。
  得,送就送吧,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那帮穿着制服的炒肝儿,韩爷不想接触,但要真接触了,咱韩
  爷能怕他们?太阳真得打西边升起了!
  从事刑事侦查工作的其实都没什么固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轮到排班接警自然得担着,就算轮休,队里接了案出场说要你,一个电话你也得麻利地滚来工作,碰到难破的案子,十天半个月不着家的也是常事,要不怎么总说人刑警离婚率高,嫁个称职的刑警等于守活寡呢?
  吴越也是,前阵子去良乡那儿出了整半个月的警,前天才回来的,支队长没脸再折腾人家,毕竟丫公子哥儿呢。赶巧这两日又没什么大事,队里人员不吃紧,吴越还是挺悠闲的。
  韩今宵过去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他眼尖,老远就看见小吴警官束着小皮带踩着大皮鞋一身标挺的夏季制服小跑着从支队大门那儿出来,小鹿似的轻轻快快颠进了对面马路口一家老陕面馆,生怕别人和他抢似的大喊:“老板!!一碗油泼辣子面!一碗歧山揪面片儿,一碗臊子面加重辣!三份打包,快点快点!”
  “一共三十六,这四块找您的,您瞧好了!”
  吴越接过四个硬币,眼睛瞪的圆溜:“操,怎么又涨价了?原来不是三十五的吗?”
  “警察同志,现在肉价又上去了,要想料不给您缺斤短两,这价钱就得往上窜啊。”
  吴越挺不高兴地:“……你这臊子得给我多搁点!少了我把你店给拆了!”
  那老板和他认识,熟人,也知道这年轻条子是在和自己斗气儿耍嘴皮子呢,哪里会真拆,笑笑,回头哟嗬了声:“给警察同志多加点臊子啊!”
  吴越随后又提着三份面条,颠颠地往支队里跑,跑的有点急促,过路口的时候还给绊了个小趔趄,咕哝着骂了句什么,一溜烟儿又进支队大楼里了。
  这一切都给韩今宵看了个清清楚楚,人韩老板嘴上不自觉地带笑,心想这条子真有意思哈,家里有的是钱,不用,在这儿和路边摊一分一毛地抠门,家里有关系,不要,在这儿愣头青似的靠自己打拼。
  太子党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爷,偏偏乐得给同事带个外卖,这小孩儿不是脑抽是什么?
  脑抽的小孩儿这天下了班,先是去超市逛了圈,拎了两大袋子零食日用品,其中一大包清风纸巾赫然就是超市外头挂着打折海报的,一包10卷才卖29。9元,吴越给一群大妈脸上挠了俩血印子才抢来。
  他拎着这两袋东西风风火火回了家,没两分钟又出来了,换了他最常穿的白T恤牛仔裤,又小鹿似的轻快下了楼,开始在胡同里遛弯。
  这里
  招惹一下陈大妈养的猫,那里逗弄一下王大伯喂的狗,挺乐呵,看起来就和普通人家的孩子似的,才住来没多久,和周围的人就都混熟了。
  王大伯抱着他家的小京巴,咧着个漏风的牙口:“小吴啊,下班啦?饭吃过没有啊?吃的什么啊?”
  陈大妈端着个碗,里面装着一碗炸咯吱盒,挺热情的:“小吴,吃咯吱盒吗?大妈刚炸出来的,这回绿豆皮儿擀的可好可好了,你尝一个看看……哎,好吃吧?好吃多拿点儿,大妈家里有的是,等会儿给你包一袋子送过来啊。”
  吴越那嘴金贵的,其实哪里馋这玩意儿,但他就是乐意要,稀罕吃。
  人小爷过惯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现在就爱没事儿往胡同杂院儿里扎,他就爱那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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