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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之痕-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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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几人的助威之后,理查德感动地转过头,望向他们。
——就用那招吧!
林秋用眼神向他示意,长达一个多月的艰苦训练就是为了此刻!
理查德深一口气,将不稳定水晶放回亚麻布袋之中,又从中取出一个灰色的水晶——迷雾水晶,提取了迷雾刻印的力量,在击碎的瞬间,足以让水雾笼罩整个赛场。
这种水晶本身不具备杀伤力,但配合林秋教给他的剑技,就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将灰色水晶扔向地面的瞬间,理查德热血沸腾。
这一次,他要用磨炼过无数次的剑技,击败这些所谓的天才们!
水雾升起的同时,观众席发出一片惊呼,就连奥菲莉亚也好奇地正了正身子。
扔出水晶的那一刻,理查德的身影陡然消失,而雾气深处传来的声音让新生们不由停下了交锋,紧张地望向那仿佛从四面八方传来的声音。
“请你们将我当作你们的对手!”
水雾中的声音让新生们产生了一丝警觉,他们方才如梦初醒。
“都说了理查德王子才是最棘手的啊!”天才班的学生们气不打一处来,本来他们就没有十足的把握击败现在的理查德,结果比赛一开始又被耗去了大半的体力。
理查德与迷茫的学生们不同,他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战斗过长达一个月之久,更何况他那时的对手可是林秋!
紧接着,让观众们更为震惊的画面出现了——不断有学生被击飞到台外,其中还包括数名天才班的学生。
浓雾之中聚在一起的新生们乱作一团,神情紧绷地防备着那不知何时会向他们袭来的木剑。
这个笨蛋王子并不是在虚张声势!
特意从王室赶来的宫廷骑士柯布目光惊疑不定,他本来是来看林秋如何输掉赌约的,但此刻被理查德击下台去的银徽骑士,就有不下三位!
——“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在新生交流赛的时候,我会让理查德拥有足以媲美银徽骑士的力量。”
这是林秋的诺言,而他也的确让理查德在短短一个月时间里,做到了他在过去十年都无法做到的事!
提尔…赛琉斯……
他默念起这个名字。
“速剑的精髓,是在对手没有察觉的情况下出剑。”
而这时的林秋,正在对好奇宝宝艾拉解释着:“但是让对手无法察觉却并不一定要速度比他们快,剥夺他们的视觉也是手段之一……台上的新生们,应该还从未有过在浓雾环境下作战的经验。”
“没错,这就是速剑超低配版——为理查德王子量身打造的剑技!”(未完待续。)
第九十四章:笨蛋也能成为骑士
赛场内的水雾渐渐散去,a组的比赛也进入了尾声,剩下的最后三名天才班的新生胆战心惊地盯着不远处的理查德王子。
在击败了二十余名学生后,这位昔日的笨蛋王子竟然只是喘息了几下,他左手握住木剑,目光一凝,冲向了最后三名新生。
“难以置信!”司仪学姐说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仅凭一柄木剑就击败了二十余名新生——这还是他们认识的笨蛋王子么?他们敢确定,在一个月前,理查德还是一个在决斗中会被石头绊倒的废柴。
理查德灵敏地穿梭于三人之间,三人手中的剑不仅无法碰到理查德一下,反而在他刻意引导之下,成为了互相的阻碍。
“你干什么啊!”
“你是故意的吧!”
“别挡着我啊!”
三名新生愈加焦躁不安,这一刻,他们反而更像是差下生,对理查德剑技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他们没少在暗地里嘲笑过他,甚至还一度为理查德和他们分到一班大为不满。
“碰——”
其中两人手中的剑再度碰到一起,理查德一个闪身,来到其中一人的背后,手中的木剑径直捅向对方的胸口。在盔甲的缓冲下,他并没有感到多少疼痛,但整个身子却失去了重心,向后倒退了好几步。理查德没有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他身子一矮,躲过两人的阻拦,一步跨到了对方面前,手中的木剑再次精准地捅到了盔甲上。
这一击力道更甚之前,直接使对方跌出了场外。
眨眼间的功夫,台上又少了一人!
在与理查德交手后,他们感觉到了深深的无力感,他们每一个动作,仿佛都会被他预读到,并作出相应的躲闪。
“理查德研究过他们每个人的剑术么?”
艾拉停下手中的笔,惊愕地看着台上的战斗——理查德每一次躲闪都恰到好处,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仿佛在此之前已经演练过无数次一般。
林秋得意地摇了摇头,说道:“这是直觉。”
——与力量、速度强过他数倍的魔物战斗中培养出的直觉。
“一个月里,这个笨蛋王子可是干掉了不下十只b级魔物。”
“b级魔物?”艾拉失声重复道,想要独自对付一直b级魔物,至少也要有皇家骑士的实力,这意味着,那个笨蛋王子真实的战斗力已经达到了皇家骑士的程度?
林秋肯定道;“你没听错,b级魔物。”
他敢保证,如果算上科技结社的种种发明,现在理查德王子与灰阶皇家骑士绝对有一战之力。
奥菲莉亚身后的青年沉思许久后,最终将理查德…亨利的名字列在了名单上。美中不足的是,这位王子在这场颇为精彩的较量中并没有使用出丝毫的刻痕力,这也是他迟疑的原因——不是不想用,而是没有刻痕力。
对刻痕力波动极为敏锐的他,自然能知道理查德的处境。然而这个发现却更让他吃惊,在他看来,王子能有如此蜕变,和站在台边的林秋脱不了干系。
“那个是速剑。”奥菲莉亚忽然对他说道,而青年也将擅长速剑标注在了理查德王子之后。
虽然已经被改得面目全非,但王子每次出剑之时,她都能从中看见速剑的影子。
赛场上的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相比于从容不迫的理查德而言,两名新生气喘吁吁,一副随时都会体力不支的样子——为了防止自己步那位被击下台去的新生后尘,他们挪动到了最中心的位置,并且背靠背试图封锁理查德任何可能进攻的线路。
他们每挥出一剑,都恨不得用上全身力气。
不想输!
身为天才的骄傲让近乎体力透支的他们无法退缩,他们知道如果此刻投降,一定会成为别人耻笑的对象。
理查德停下步伐,望向两人。
事实上,如果借助道具,他从一开始只要向人群中投掷一颗不稳定水晶就能结束战斗,但他想测试一下自己的实战水平究竟到达怎样的地步。
结果令他满意——付出的汗水获得了相应的回报,这对一位曾经被视为废柴的笨蛋王子而言无疑是最欣喜的事。
……
体力不支的最后两位学生倒在地上,司仪学姐宣布道:“a组的胜者是——理查德…亨利!”
“我就说吧!”本…堂吉诃德激动地站了起来,没有什么比看见一位热血男儿成长更让人激动的事了。
当理查德王子一人站在台上高振右臂之时,观众席上鸦雀无声。
没有意外,也没有借助任何其他的力量,这位曾经被他们视为笨蛋的王子凭借自己的实力战胜了所有人。
这是绝大部分人都无法想象的结局。
“我成功了!”理查德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这份喜悦分享给台边的林秋等人。
然而在他跑到台边时,忽然脚下一滑,整个人都失去重心,笔直地往前扑去。莉莉丝的笑容僵硬在脸上,王子手中的木剑逐渐占据了她的全部视线,就在所有人都以为熟悉的画面又要重演之时,木剑突然化为了粉末。
“今天是值得庆祝的日子!”林秋的手摁在剑柄之上——“我说你好不容易逞了一次英雄,给我好好地以英雄的方式退场啊!”
除了少数几人外,没有人发现林秋出剑,大部分学生都惊讶于砸向莉莉丝脸上的木剑为什么在顷刻间化为了粉末,并对此议论纷纷。
“我听说今天理查德王子要请我们去品尝皇室盛宴……莉莉丝,你听人说了吗?”
莉莉丝立刻明白了林秋的意思:“当然,不过我还听说在皇室盛宴结束后,王子还要请我们去体验皇家温泉。”
一旁的艾拉也忽然加入了讨论:“体验完皇家温泉之后,王子还许诺帮我请来怪盗桑克斯并完成一期专访!”
“你听错了,王子没有许诺过这件事。”
林秋皮笑肉不笑地否定了对方的提议,对于试图浑水摸鱼之人,他向来毫不留情。
阿利德凝视着气氛融洽的几人,若有所思。
——如何才能让王子成为一名优秀的骑士?
五年前,他的老友柯布这么问他。
他当时的回答是不可能,因为在他的认知中,还从未有过没有刻痕力的人成为骑士的先例。
现在看来,似乎是他孤陋寡闻了。(未完待续。)
第九十五章:诗人与酒鬼
新生选拔赛在一片掌声中圆满落幕,除了第一场让所有人大开眼界的战斗外,其余六场显得平庸无奇,没什么看点。
从风炉学院出来后,艾拉婉拒了理查德王子的邀请,孤身一人走在帝都的夜道上。街道两边是她熟悉的夜景,或许是因为日报的原因,今天的帝都显得冷清了许多。作为一个自律的撰稿人,每夜收集素材是必不可少的。
虽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但很少有人比她更熟悉这个城市。
她走进一间小巷,几经周转后,来到了一间名为暮色玫瑰的小屋前。酒馆里没几个人,坐在吧台前的几人装扮怪异,他们带着兜帽,仿佛生怕别人认出他们来。艾拉知道,绝大部分小道消息都是这些人提供的。
他们的小道消息往往能在这直接转化成金币。
平民间流传着一句话——没有瘸腿塞缪恩不知道的情报。
塞缪恩是这的老板,不过习惯称他为瘸腿。相传他年轻时组建了一个盗贼团伙,专门针对帝都的贵族,由于从未被贵族们逮到过,所以那时人们叫他狡猾的塞缪恩。当然,这是他在最后一次盗窃行动失败前的称号。
被贵族们打断腿后,塞缪恩就在这间小巷里开了一家名为暮色玫瑰的酒馆,靠着以前的门路,倒卖一些小道消息。
吧台前的两人都是贫民区的无业游民,他们只要在某个地方待上一天,再将听到有趣的消息告诉塞缪恩,就能获得一顿饭钱。对贫民们来说,这是最划算的买卖。
两人小声说完情报后,塞缪恩丢给他们一小袋金币。
“哟,这不是我们风炉学院的天才么?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见艾拉向自己走来,塞缪恩提高了声音,故作热情地张开了怀抱,他毫不掩饰的目光在艾拉凹凸有致的身上来回游移着。
之前因为某篇报道,艾拉的朋友将塞缪恩介绍给了她。
不过她对塞缪恩的印象不怎么好——贪财如命、色迷心窍,他的身上几乎有着所有恶棍的品性。
艾拉无视了他拥抱的动作,径直坐在了吧台前:“最近发生的杀人事件你应该听说了吧?”
塞缪恩为艾拉倒上一杯酒,色眯眯的眼神不断朝她学生制服内探去:“阅读你写的报道是我每天醒来所做的第一件事。”
艾拉厌恶地紧了紧上衣,问道:“那么你的人应该看到是谁做的了吧?”
那些无业游民几乎到处都是,一共死亡了五人,她不信连一个目击者都没有。在这偌大的帝都,最有可能知道这个情报的,就是眼前的光头男人。
“也许?”
典型的商人式的口吻。
在对方开出他心仪的价码前,他的回答一律都是不知道——“你应该知道,像我这种上了年纪的人,记忆力越来越差了,但是如果你能陪上我一夜的话,说不定我就想起来了。”
“100金币。”
艾拉报出的价格让塞缪恩明显一愣,周围起哄的酒鬼们也停下了吵嚷。
100金币只为了一个情报?
塞缪恩立刻嗅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至少他能确定,这个情报对艾拉十分重要,所以他心里很快有了考量:“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个消息是我的一个手下冒死带回来的……你知道,我是一个非常重视手下的人,所以1000金币,或者陪我一夜。”
如果能将风炉学院的学生弄到手,那么这在他人生的履历上又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狮子大开口!
艾拉眉头紧蹙,即使是她也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那么多金币来。
就在两人僵持不下之际,暮色玫瑰的门又被人推开了。
今天客人多得让他不安。
塞缪恩望着走进门来的红袍男人,莫名升起了一丝不详的预感。这与生俱来的危机意识在他年轻时帮他逃过了贵族们一次又一次的追捕。
他向待在暗处饮酒的两人使了使眼色,后者放下酒杯,不动声色地握住了腰间的匕首。
“不要紧张,我的朋友。”红包男人无害地摊了摊手,他仿佛一个神棍般语气高昂:“吟游诗人法兰恩在小巷里寻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那间名为暮色玫瑰的酒馆。酒馆光线很暗,里面充斥着金币与阴谋的腐臭气味。老板是一个光头男人,50岁左右,他面露凶光地凝视着推门而入的法兰恩……但在这时——”
红袍男人忽然提高了声音,他快步走到吧台前,向艾拉行了一个贵族礼:“吟游诗人法兰恩看见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姑娘,这腐朽的气息丝毫无法染指她的美丽,她是多么纯洁无暇呐——”
吟诵般的语调停了下来,在艾拉不知所措时,红袍男人温和深沉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位美丽的小姐,我能否知道你的芳名?”
这个人是来找茬的!
不了解吟游诗人并对此毫不感兴趣的塞缪恩暗中向两人使了个眼色——给他点颜色看看。
塞缪恩只知道,这是他的酒馆、他的地盘,就连那些贵族们来这都要压低声音说话,而这个男人竟然当着他的面和艾拉**?
手握匕首的两人是从盗贼团成立之初就追随他的手下,他们立刻明白了塞缪恩的意思,在靠近红袍男人的瞬间,手中的匕首朝着他的腹部捅去。
“小心!”艾拉惊呼。
然而红袍男人仿佛毫无察觉般笑了起来,他语调一便,高昂的声音再度响起,而两人握住匕首的手突然变得僵硬。
“暮色玫瑰里的两位酒客也深深被这位美丽的小姐所吸引,借着酒力,他们做出了不可理喻的事——为了决定谁去和美丽的小姐搭讪,他们发生了争执,并将匕首刺进了彼此的心脏。”
浓稠的红色液体溅到了他的脸上。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艾拉瞳孔一缩——男人话音落下的同时,两人真如他所描述的那样,将匕首狠狠刺进了对方的心脏。
“谢谢你们陪我完成这个荒诞而血腥的演出。”红袍男人朝艾拉鞠躬,接着他的视线挪动到了惊恐万分的塞缪恩身上:“顺便说一下,刚才的对白是我下一本书的构思,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帝都动荡记事如何?瘸腿塞缪恩,我听说在你这能得知一切我感兴趣的情报,那么在这场华丽的演出中,你打算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直到此刻,塞缪恩都不知道眼前的男人究竟做了什么。
“我的意思是,我最近听说帝都有一个小老鼠对我的杰作很着迷,并四处打听我的情报——你能帮我把它找出来吗?”
“不……我不知道。”
“是么?”男人叹了口气,再度提高了语调:“暮色玫瑰的老板凝视着吟游诗人法兰恩思考了片刻后,便打算将他所知道的告诉对方。”
“那个人是艾拉……就是你旁边的人!”
塞缪恩突然觉得自己的身子脱离了自己的控制,他拼尽全力也无法阻止自己指向艾拉的右手。
“艾拉?”
红袍男人饶有兴趣地望向浑身紧绷的艾拉,他的目光忽然变得柔和:“多么美丽的名字,请原谅我的失礼。”(未完待续。)
第九十六章:老乡见老乡,背后开一枪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吟游诗人法兰恩,《血色修道院记事》的作者,最近来帝都是为了取材。”
红袍男人面朝艾拉自我介绍道——帝都王室血脉断绝,王国陷入动荡,这对一位吟游诗人而言无疑是最好的素材。
对于四海为家的吟游诗人而言,这个世界越乱,他们反而越开心。当人数十年后,他相信,人们回头审视这段混乱的历史时,每个人都会提起法兰恩这个名字。他坚信,真实的历史是由吟游诗人们谱写而出的。
虽然法兰恩温文尔雅,但艾拉的心中却产生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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