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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的明天的明天 by 玉隐-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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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店里来过一个美国人,急了半天也是要这个,别的牌子的胡椒粉他还不满意。经过这事儿,我们经理就特意准备了这种高档的进口货,平时不摆在外面,就等著招待外宾时才拿出来。”凌零的解释听上去合情合理。 
“你小子还真机灵。”温小乐夸了一句。 
尴尬解除,几个朋友之间的气氛更加融洽。饭後温小乐提议去钱柜唱卡拉OK,凌零却说:“这顿饭就花了好几百,去唱歌也不便宜吧?” 
温小乐微微一笑:“这是我第一次领薪水,又是过生日,当然要好好玩一通。” 
“你找到工作了?”凌零半信半疑地问。 
赵辉赶紧替温小乐吹到:“也不知道他怎麽就转了性子,现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金融顾问,对口专业干得有声有色的,一个月拿不少钱呢。” 
“真的?你学金融的?”凌零的眼睛盯著温小乐,目光里也露出少有的温柔。 
“是。人民大学你听说过吧,全国重点大学。我是那里金融系大本毕业生。”温小乐刚说完,那个法国留学生就万分佩服敬仰的竖起大麽指称赞道:“人民大学,名牌学校,我没来中国之前就知道。” 
温小乐一听更是洋洋得意:“刚开始上班,挣得不多,一个月两千多块。将来干出点业绩月薪5000没问题。凌零你不用担心了,今天就陪我痛痛快快地玩儿,耽误你一天的薪水,我补给你。” 
六个人出了阿吉中餐馆,凌零又问:“是打车去吗?” 
温小乐一笑,指指停在一边的黑色帕萨特:“我特意借了我们副董事长的车出来。我去年就考了驾照,一直因为懒得自己开才没买车。” 
温小乐开车,凌零坐副驾驶,赵辉和英国佬坐後面,瑞士签证官和法国留学生打车跟著,没一会儿工夫就到了钱柜。 
温小乐发现带著这几个外国人去唱歌其实不是很明智的事情。瑞士签证官和法国留学生用怪腔怪调的中文唱了一两首曲子,就黔驴技穷,一边喝茶去了。钱柜的英文歌倒是不少,可是那个英国佬五音不全唱得鬼哭狼嚎,温小乐和赵辉一使眼色,合力把话筒抢了过来,才阻止了听觉污染。温小乐和赵辉郎情妾意地唱了数首经典的国语歌曲,这才觉得似乎冷落了其他客人。 
“凌零,你也唱一首吧。”温小乐将话筒递了过去,“会唱什麽,我帮你点。” 
“我唱得不好。”凌零谦让道。 
“再不好的我们都听过了,你就随便唱一首吧,就当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好吧。”凌零犹豫了一下说道,“刚才我看见好像有back street boys(後街男孩儿)的歌,你帮我点一首他们的《Show Me The Meaning Of Being Lonely》(告诉我孤独的意义)吧。” 
“你也会唱英文歌?”温小乐有点好奇。不过当犹如天籁般的歌声随著音乐响起以後,他再也无法怀疑,完全陶醉其中。凌零的发音很准确,节奏音调半分不差,就好像是受过专业训练的那种,情感也融入歌曲之中,震撼人心。一曲终了,温小乐和在座的其他人已经对凌零佩服得五体投地,找不出什麽贴切的词语来形容。温小乐只是痴痴地看著凌零傻傻地说:“你唱的真好。在哪里学的?当歌星绝对没问题。” 
凌零脸色微微发红,小声说:“在海南的时候,我在一个歌舞团工作过一段时间。那边外国游客比较多,我就学了一首英文歌曲。” 
“那你为什麽到北京来?还浪费才华窝在餐馆里端盘子?”赵辉不解地问,“我认识几个演艺界的人,明天介绍给你认识,稍微包装一下,绝对红遍中国。” 
“我不喜欢表演,想换一种生活方式才来北京的。” 
人各有志,强求不得。温小乐明白这点,就绕开了话题。他想让凌零再唱几首歌,可是凌零说什麽也不唱了。再一看表已经四点多了,赵辉和那些老外们就都纷纷找了个理由告辞。剩下温小乐和凌零两人。 
“今天晚上你去我家住好吗?”温小乐盛情邀请,“我不会做什麽越轨的事情,只是单纯地想邀请你来我家,想跟你聊聊。你也说过咱们要彼此了解的。” 
凌零经不住温小乐的软磨硬泡,终於还是答应。他们谁也没有料到,这次去温小乐家里的路上会发生意外,这个意外使温小乐渐渐开始了解凌零刻意隐藏的一面。 
八 因祸得福 
“凌零,晚饭在哪里吃?”温小乐开著车心里美滋滋地问,“去吃北京烤鸭怎麽样?你来北京这麽久还没吃过吧?” 
“是没有吃过,因为太油腻。”凌零温柔地笑著看著温小乐,“咱们不要在外面吃了,不如到你家,你做饭给我吃?” 
温小乐虽然觉得这个提议不错,既能增进感情,又可以营造温馨气氛,但是他除了炸荷包蛋,还真不会做别的。而且温小乐家的厨房他除了煮煮咖啡榨榨果珍,其他的东西自从父亲去世以後他碰都没碰过,估计落了一层土。“这个,我除了荷包蛋不会做别的。”温小乐试探地问,“锅碗瓢盆很久没用过,厨房里很脏。不过你若是想做给我吃,我就立刻打扫出来,拭目以待。” 
凌零害羞道:“其实我还不如你,一样中国菜都不会做。在海南的时候,都是阿潮做给我吃。” 
“你还挺幽默的,一样中国菜都不会,难道你会做外国菜?”温小乐想凌零和他毕竟都是男孩子,不会做饭也没什麽稀奇的,於是提议道,“这样吧,熊猫环岛附近有一家海棠药膳坊,有清淡可口又滋补的饮食,回我家还算顺路,咱们晚上到那里吃怎麽样?” 
凌零拗不过温小乐,车子随著温小乐的心思开到了海棠药膳坊。海棠药膳坊是建在土城公园里的一座四合院式的建筑,古香古色的,透著浓浓的中国味儿。这里别看偏僻,慕名而来的人还不少,才五点多,院子里的车位就全满了。温小乐兜了一圈没找著更近的空地,只能把车子停在马路对面的小树林旁边。 
进了馆子,温小乐没敢点贵的,怕凌零嫌他乱花钱,只点了莲子粥和几样清淡的素菜。 
凌零似乎很喜欢中国传统味道浓厚的地方,东看西看,脸上透著天真的喜色。凌零开心,温小乐也就高兴,他觉得这回来对地方了。菜上来以後,两人边吃边聊。 
“凌零,阿潮是谁?你女朋友?”温小乐早就想打探凌零的过去,尤其当凌零好似不经意却幸福地从嘴里说出另一个人的名字时。天天给凌零做饭,温小乐直觉地以为,阿潮一定跟凌零关系不一般。 
“是男的,是我海南的朋友。5000块钱就是给他急用的。”凌零也不隐瞒,“他是我在海南时最好的朋友。” 
“你们是那种关系?”温小乐有点嫉妒地问,“他比我长的帅?还是体贴温柔家里有钱又会做饭?” 
“你说什麽呢?人家是乡下人很纯朴的。今年元旦已经结婚了。新娘子是邻村的姑娘,漂亮温柔……” 
“可惜不是你。”温小乐才不信,看凌零说起阿潮时深情不舍的样子,两人之间绝对不可能那麽简单,“你不会是因为被爱人抛弃了才愤然离开海南北上打工的吧?” 
“你确实有当小说家的潜力,想象力不是一般的丰富。如果真是你说的那个样子,他对不起我,他怎麽还有脸面向我借钱?” 
“他知道你心软,厚著脸皮求你,你又是对他旧情不断,所以牺牲自己也要成全他的幸福。”温小乐说的煞有介事,“真的好感人啊。” 
凌零已经无可奈何,找不到辩驳的方法:“随你怎麽想好了,他人在海南也没法出来证明什麽。虽然你不信,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和他之间是纯粹的友谊,清清白白的,绝对不是你脑子里想的那种色情关系。” 
“行行,我不惹你了,清纯小玉男。”温小乐调笑道,如果凌零和阿潮不是那种关系,那凌零的那种技术都是跟谁做出来的?难道在海南的时候凌零操的是皮肉生意?“在海南的时候,你在歌舞团工作是吗?” 
“嗯,在大城市的娱乐场所里唱唱歌跳跳舞什麽的。” 
“你长得这麽漂亮,一定有很多追求者吧?” 
“我那时扮女装,如果有客人对我有什麽企图,暴露性别以後他们就会吓跑的。” 
“如果遇到同性恋盯上你怎麽办?” 
凌零眨眨眼睛:“我们团都是去正经的地方演出,再者我不说没有人能识破我的性别。男同性恋怎麽会对女人感兴趣?” 
温小乐套问不出什麽,只好先作罢。就目前凌零说出的这些也足够温小乐消化一阵子的了。 
“你问了我这麽多,你也给我讲讲你的事情好吗?”凌零恳求道。 
於是温小乐就讲起自己从小学便开始的风流逸事,这一讲起来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女人不断年少多金的生活温小乐越吹越得意。凌零似乎也听得津津有味。直到餐馆打烊,他们这顿饭才算吃完。 
走出海棠药膳坊的大门,已经十点多了,四周人烟稀少,静谧诡异。温小乐忽然看到有四五个人正围著他那辆帕萨特鬼鬼祟祟的不知在做什麽。紧走两步,温小乐嚷了一声:“你们干什麽?” 
其实那夥人正想撬车,听到喊声一愣,转过头一看,是两个弱不禁风的小子。於是领头的大汉阴森森的一笑:“爷们儿看你小子的车不错,拆几个零件下来借著用用。” 
这车是向上司借的,明天就要还,若是温小乐自己的,见到这种阵势,他肯定会先撒腿跑开再报警。不过等警察赶到,车子估计也散架了。现在却为了保全车子,温小乐不得不壮著胆子说:“你们敢动车子,我就立刻报警。” 
没想到今天遇到了狠主儿,那夥歹徒仗著人多,手里又都有家夥,竟然摩拳擦掌一哄而上,把温小乐和凌零逼进小树林里。领头的那人狠狠道:“你们要敢报警,爷们儿今天就把你废在这里。” 
温小乐把凌零护在身後,小声说:“待会儿若打起来,我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你赶紧跑。”然後温小乐悄悄取出手机刚想拨110,有个歹徒眼尖,一棍子打在温小乐手腕上,温小乐惨叫一声,手机也掉了。 
“大哥,这小子手机可值两三千呢,一定是个有钱的公子哥儿。咱们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把他们放倒在这里拿了值钱的东西开著车走人。”有个贼眉鼠眼的人亮出明晃晃的弹簧刀,逼了上来。 
温小乐吓得早就不想那辆帕萨特了,不过一直坚持挡在凌零身前,胡乱踢了几脚,腿上立刻挨了两刀,血流如注,疼得他站不稳倒在凌零怀里。温小乐此时还用颤抖的声音说:“凌零,别管我,你快跑。” 
凌零却好像没有听见,一只手扶住温小乐,挥拳出腿。温小乐只觉眼前一花,那夥歹徒就都哀号著倒下,家夥散落一地。 
“快滚!否则我再打断你们的腿。”凌零的声音异常地冰冷残酷,那一瞬间从他身上爆发出的凛然杀气让人不寒而栗。那夥歹徒歪歪斜斜连滚带爬地立刻消失无踪。 
温小乐可能是因为失血过多再加上突如其来的惊吓震撼,大脑已经处於白痴状态,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 
“急救电话是多少?”凌零急切地询问,捡起温小乐的手机,拨弄了两下发现手机已经摔得接触不良彩屏变成了黑屏,於是又问,“最近的医院在哪里?” 
温小乐指指东南面,那是安贞医院的方向,然後断断续续地说:“车,车。” 
凌零知道温小乐还惦记著借来的帕萨特,於是一用力打横把温小乐抱起来:“给我车钥匙,我送你去医院。” 
“你会开车?”温小乐难以置信地问,却还是把钥匙递给凌零。 
凌零也不答话,扶著温小乐上车,然後坐进驾驶座,打著汽车、挂挡、松手刹,用一连串熟练麻利的动作让温小乐目瞪口呆!汽车唰的一声启动,那声音,那速度,有点像警匪电影中的车技。车子开出路口,凌零才说:“我可没驾照,警察要是检查可是扣你的。” 
凌零调侃似的语调缓解了温小乐高度紧张的神经,他靠在座椅上,什麽也不愿多想。 
温小乐在安贞医院夜间门诊部包扎好伤口,没伤到筋骨,他说什麽也不住院,恳求凌零开车把他送回家。等凌零扶著温小乐走出医院时,已是深更半夜,竟然开始下雨了,细细密密的雨水使夜晚的街道更加萧条,医院门前几乎看不到任何过往的汽车与行人。路灯昏暗,整个城市因此而显得有几分暧昧,仿佛每一个角落里都可能会有些秘不可宣的事情发生。 
九 一波未平 
回到亚运村,幸好没过十二点,电梯还没停,否则凌零就要把温小乐背上十九层了。 
开门锁的时候就听见屋里电话响,凌零把温小乐扶进房间的沙发上,赶紧跑过去接听。“小乐,是位女士找你。” 
温小乐挣扎著接过话筒,声音立刻变得乖巧平和,说的无非是一天的行踪,只是避过了受伤的那段。聊了一会儿,撂下电话,凌零问了一句:“你的红颜知己?” 
温小乐撇撇嘴:“是我老妈,从美国打过来的。每年我过生日,她就深更半夜地给我打电话问候一下。去年我喝得烂醉睡得正香就是被她吵醒的。” 
“你妈妈在美国?看来她很关心你啊。半夜打电话过来是因为有时差吧,你怎麽能怪她?” 
“别在我面前提我妈。”温小乐现在头昏沈沈的,伤口也在痛,真想闭上眼睛好好睡一觉,但是好奇心他无法压抑,“凌零,你究竟是干什麽的?以前那两个抢劫的也是被你打伤的吧?还有你居然会开车,别告诉我这都是在歌舞团学的。” 
“是啊。”凌零显然不想讲出实情。 
“你不告诉我也可以,不过我可能会把你的姓名和住址提供给派出所或者新闻媒体,让他们好好犒劳一下勇斗歹徒的英雄。”温小乐不想威胁凌零,但是不用这招,他怎能逼出实话。 
凌零显然也知道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只好妥协:“好吧,关於我的过去我会详细的讲给你听,但是请你答应我不要告诉别人,替我保守秘密。” 
“那当然。” 
“我的过去很复杂,一时半刻说不清,况且你受了伤,应该好好休息。”凌零温柔地说,“不如这样吧,我明天下午请半天假,来看你的时候,再告诉你。” 
“你说话算数?”温小乐也知道自己今天肯定撑不住。 
“我有把柄在你手里。我可不想与派出所的人打交道。” 
温小乐一想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点头答应,昏昏睡去。一觉醒来,天光大亮凌零已经走了,桌上留著一份从楼下买来的早餐。 
温小乐看看表已经十点多了,他赶紧给公司打电话,如实汇报自己的情况,只是隐去凌零斗歹徒的那段。副董事长一听,表示十分的同情,让他在家好好养伤,车子也不用急著还。搞定了公司里的事,温小乐还是有点不放心的给阿吉中餐馆的经理打了个电话,经理说凌零下午确实请了假,理由是朋友病了他要去照顾。 
温小乐躺在床上,盯著床头的挂表,总觉得一分一秒都那样难熬,凌零的过去到底是怎样的呢?他迫切地想要知道,不只是因为对神秘事物的好奇,更重要的是因为凌零是他现在最关心的人。 
中午温小乐叫了两份外卖快餐,自己吃了一份,给凌零留了一份,瞪大眼睛盯著门口等到下午两点,凌零终於来了。 
温小乐一瘸一拐的奔过去给凌零开了门,看他满头大汗面色苍白的样子,温小乐心中一阵怜惜,但还是埋怨道:“怎麽才到?” 
“公车开的慢。”凌零随手关上门,扶著温小乐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怎麽不坐地铁?要麽打车也行,我肯定给你报销。”温小乐忽然又想到凌零根本不是一个单纯的外地打工仔,玩笑话说出口就有点後悔。 
“我问了一个同事,他告诉我坐公车的,说地铁到不了。”凌零有点委屈地辩解。 
温小乐不知道到底谁是白痴,地铁是到不了,但是可以先坐一段再倒公车,也绝对比全坐公车快。天气这麽热,凌零穿著长袖衬衫,在人山人海的公车里挤来挤去,那个同事分明是故意整他。温小乐心想,如果自己有凌零一半的身手,绝对比现在活得还滋润,怎麽可能窝在餐馆里当跑堂的,听人家呼来喝去,忍受刁难和欺负? 
“渴了喝水,饿了吃饭。”温小乐语气温和却掩饰不住内心的好奇,“你现在可以开始讲了吗?” 
凌零看见桌上还有一份没动过的快餐,有些羞涩的小声问:“我能先吃点东西吗?因为下午请假,不好意思在餐馆吃午饭,现在有点饿了。” 
温小乐彻底折服了,心里想,就算过会儿凌零说他是外星人他都有可能会相信,看凌零也老大不小的了,怎麽没有一点正常人的逻辑?还是他根本就是受虐狂? 
凌零吃了两口,忽然想起什麽似的,前从衬衫口袋里取出一张五寸彩色照片:“这是我和阿潮的照片。” 
温小乐接过来一看,背景是天涯海角,照片上的凌零长发披肩,穿著一件过时的灰格子衬衫,但是仍然飘逸出众,美丽非凡。他旁边是一个又黑又瘦二十七八岁的小夥子,面貌普通,短发,穿著白色半袖衬衫,一脸傻傻的笑容,从头到脚土得就像偏远地区来的民工。凌零怎麽会喜欢这种人?温小乐心有不甘,但是他只能相信,萝卜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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