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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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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偷偷地看了身边的付声一眼,见他脸色阴郁,似是心情不好。
果然,自家的主吉他手到哪里都是这一副难搞的性格。
“走吧,我们也快点过去,马上他们就上场了。”向宽在一旁催促,几人向贝维尔那边走去。
“来的恰好,他们刚刚登台。”贝维尔对他们微笑道:“我为你们占了位置。”
“3,3Q。”严欢第一次实际运用英语和一个活的老外交流,难免紧张。
贝维尔温柔地回应他。“举手之劳。”
付声一言不发。
“哇哦哦哦哦哦!他们上台了!”
“马上开始了!哟吼——!”
附近的人开始喧闹拥挤起来,严欢隔着一个阻挡的栏杆看着他们,都觉得那种热情令人都快心生恐惧。台上的鼓手,开始轻轻敲打。
台下的人们,更加激动。
下一秒,严欢终于知道,什么才是热情,什么才是火热。
迷笛音乐节,开幕!
没有想象中的各种意外,一切都很顺利,但那却仿佛凭空炸雷,一道闪电抛在面前。
严欢一瞬间觉得有些耳鸣,像是什么都听不见。不,其实他听见了,那舞台上要震穿心扉的呐喊和嘶吼,那如擂擂战鼓将每一根汗毛都竖起的音乐。
以及舞台下,人们歇斯底里的喊声,狂喊的热情!每个人激动到扭曲的脸庞,嘶喊到沙哑的喉咙。
还有台上,那在灯光的映衬下,好似几个巨人一样站立着的乐手。他们就是国王,就是上帝,他们掌控着每个人的情绪,仿佛可以任意决断你的生死。
用音乐,用摇滚,用他们的灵魂!将每一道呼吸都变作巨龙的咆哮。
光影在眼前变幻,而耳中传来的那音乐,却让人神魂颠倒。比起光碟上的靡靡之音,比起录像里偶尔看到的一片热情,现场这震撼人心的摇滚,让每个人都只顾得上随之摆动!
怒吼,回应,宣泄压抑已久的情绪。
仿佛要从喉咙里喊出血来才罢休,仿佛要将灵魂片片撕碎才痛快!
这才是摇滚,世界级的摇滚乐。
一个节奏,一个音符,就让人神魂颠倒,为之慑服。
人们摆起POGO,高高地越起,高高地跳下,在人海中翻滚着。互不相识的人们彼此搭着肩膀,随着音乐玩起开火车的小游戏。男人们心里的血性被音乐勾起,彼此对拳碰撞这身体,看似愤怒对望,却相视而笑,淡淡化开。
严欢看着舞台上的几个“巨人”,心里的震撼无法言表。
他曾经以为自己已经有了足够的进步,已经开始踏上着令人炫目的舞台。可直到这一刻,严欢才发现,他还什么都不是,连巨人的脚,都还攀爬不上。
心里突然涌上几分气馁,严欢虽然觉得自己太过被情绪所动,但又无法阻止这股沮丧。
就是因为他已经开始越来越爱摇滚,越来越了解摇滚,他才更清楚地知道自己和别人之间的差距。
这距离,是如此之大,大到让追赶的人开始绝望。
付声和向宽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向宽挑眉,我就说他受不住,看,低落了吧。
付声怒目,当初说要来的可是你们。
“是啊是啊,是我们。”向宽笑笑,“但是这个安慰的工作可是我和阳光做不来的,还只能靠你。”
付声不解。
向宽神秘道:“别说你不知道,你认为当初这小子为什么死也要拉你进乐队吗?”
“——因为打从一开始听到你的吉他,他的心就被你俘虏住了。对于严欢来说,你就相当于他心中一个不会倒下的支柱,是他的向往。”
向宽拍了拍付声的肩膀,“这个时候,当然就要轮到你来安慰他。”
他们是背着严欢进行这段交流,却被没有避开贝维尔。虽然听不懂中文,但是贝维尔看着这两个人再看着严欢,似乎懂了些什么。见付声还是犹豫不决,他上前就道:“还是让我来安慰……”
唰的一下,刚刚还站在原地的付声立马就不见踪影。
严欢再一抬头,却看到付声已经站在自己面前。
“没用的家伙,这么点小事就沮丧成这样,你以后还怎么有出息?”
一听到付声是来骂人的,严欢更加抬不起头了。
“我也知道为自己太没用……”
“不过你更笨,竟然愚蠢地想要把现在的自己和他们相比。”付声望着舞台,神色莫测。“你知道他们都是些什么人物吗?”
严欢不解,“不就是国外的摇滚乐队?”
“那可不是一般的乐队,他们可都是登上过摇滚殿堂的家伙。”付声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怅然,“一群变态一样的家伙。”
摇滚殿堂,那是聚集着摇滚史上历任天才,神话,与传奇的一个地方。
能在摇滚殿堂留下自己的名声,对于一支乐队或者一个乐手来说,是一生最大的荣誉。
美国摇滚殿堂,曾经青史留名的例如披头士,猫王,滚石,皇后乐队,涅槃,性手枪,枪与玫瑰。而以个人的名义登进这个殿堂,更是一种无以伦比的荣耀,而历史上有这个资格的人,少之又少。
但是却有一个人,他的个人排名在殿堂遥遥居于前列,甩下了一大批的神话级乐队,甚至于是他自己曾经的乐队。
这个人的名字是——John Winston Lennon。
约翰·列侬。
是悼亡者
摇滚殿堂,对现在的严欢来说还可望而不可即。但是迷笛音乐节,却是近在眼前。
“做好准备。”
付声说:“一会,上台吧。”
一句简单的话,却撩拨起严欢心里阵阵波涛。
这是属于你的舞台。
犹如巍巍高山之脚的一块碎石,山顶风光尤不能及,心里惶惶,但又何必如此!
攀登这座高山的,并不是他一个人。
一同经历路途艰险的,也不只是他一个人。
即使是再惶然,再害怕,身边终究是有人陪伴。就好比现在,仅仅是付声的几句话,却能让他冷静下来不再焦躁。
身边还有这么一群伙伴,所以,害怕什么,畏惧什么,退缩什么呢!
来吧!睁开眼,踏上这舞台就是!
先前出场的乐队才刚刚退下,台下观众们热情未散,都在高喊着刚才那支乐队的名字,要求安可。无形的压迫,笼罩子啊即将登场的每个人身上。
KG的过来招呼人了。
“走吧,伙计们。”丹迪对着大伙露出一个畅快的笑容,“终于轮到我们上台了。”
他过来拍了拍每个人的肩膀,轮到严欢时,大大一笑。
“让所有人为你折服吧!小子!”
严欢傻愣愣地听懂了,却来不及反应,丹迪已经带着他们的队员们率先登台。大屏幕上,打出了即将出场的乐队的名字,还有主持的大声介绍——KG&The Prayer!
光影,动静,热情与冷却,仅仅一台之隔,却仿佛是完全不同的世界。
“上了。”付声走上舞台时经过严欢身边。“还等什么?”
向宽和阳光也相继走过,三个伙伴的背影就在前方等着他,没有语言没有动作,却是无声的默契。
严欢笑,抬脚,登上这舞台!
台下的人群挤得跟沙丁鱼罐头似的,连从细缝间穿过都觉得困难,可以感受到附近的人身上喷薄而出的热情以及汗味,那都是摇滚的味道。
陆佑飞挤过一个有一个人身边,拼命地挣扎着向舞台前靠近。
他是第一次来音乐节,却觉得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到处是乌烟瘴气,人挤人,隔着老远甚至连舞台上乐队的音乐都听不见!只有耳边人们狂躁的喊声!
陆佑飞心烦意乱,已经有些暴躁了。这已经是他辗转的第三个舞台,他下定决心,要是在这里还是和之前一样的结果,他就立刻收拾包袱回家——虽然他本身就是逃家出来的。
舞台上一阵烟雾升起,彩色的灯光打在白雾上,将它染上妖魔鬼怪一般的色彩。人群开始躁动起来!下一支乐队登台了!
“是谁!台上的是谁?”
身边有人问着,陆佑飞心里也很想知道。
“是KG啊,你没看演出单吗?”
似乎是一个国外的知名乐队,但是陆佑飞不感兴趣,他正有些兴致确切。
“哎!竟然是合演!还有另外一支乐队的名字!你看,是——”
The Prayer!
当这个词传进陆佑飞耳中的时候,像是一道霹雳,让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
他拼命睁大眼睛,不顾周围人的抱怨,向前挤着。只为了看清一点,再看清一点!直到看清那熟悉的的面容,那年轻稚嫩的容颜!
是严欢!是严欢啊!
看着那个少年站在舞台上,和周围其他乐手一起,站在这个巨大的舞台上!有那么一刻,陆佑飞简直想对所有人大喊!这是我认识的人,这是我认识的乐手!这是我喜欢的乐队!
啊——!
打破了砌筑在心里的一道墙,终于可以畅快的呼吸。陆佑飞睁大眼睛看着台上严欢的每个动作,他抓起话筒,他站到了前台!
他是要主唱?
在这里,在这个伟大的舞台上!悼亡者的初啼!
而这时,却有人说:“啊,那个The Prayer是什么玩意?来借光的菜鸟吗?”
“名单上都没有他们啊,不会拖后腿吧。”
“哈哈,谁知道呢……”
陆佑飞紧紧握拳。
“不会……”
“恩?小子,你说什么?!”
“绝对不会!”陆佑飞恶狠狠地看着对方,大吼道:“他们是最棒的乐队!严欢是最棒的乐手!他们绝对不会拖后腿!”
站在这附近的人都齐齐转头,想看看是谁这么不客气地放下大话,见到是个毛都还没长齐的年轻人,不由嗤笑起来。
“小鬼,你知道个屁!”
“你们知道个屁!”陆佑飞激动地顶嘴,“我就是知道!悼亡者比你们想象中的好一万倍!”
“是吗?那你敢不敢和我赌一把?”
“堵你身上的全部家当,让这周围的人作见证,以那菜鸟乐队的实力做赌。”膀大腰圆的汉子看着陆佑飞,桀桀怪笑。“怎么,敢不敢赌?”
“赌!”陆佑飞涨红了脸,狠狠地看着他。“赢的一定会是我!”
“好啊,等着瞧吧,小子……”
“嘘,别吵!”
有人打断了他们的对峙,此时台上的两支乐队已经做好准备。演出,即将开始。
即将弹起的节奏是什么?
即将奏响的旋律又是什么?
陆佑飞着迷地看着悼亡者乐队,付声抚上琴弦,阳光轻点着脚尖,向宽站在最后,而严欢则走到了舞台的最前!
他轻轻握住话筒,将它拿到嘴边。
下一秒,带走所有人灵魂的歌声又会是怎样?
陆佑飞屏息等待着,因为他知道,悼亡者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READY?”丹迪敲响一声鼓,问严欢。
严欢回以一个可以的眼神,丹迪笑一笑,手中的鼓槌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敲响一连串的旋律。台下的观众们听到鼓声后振奋起来,挥舞着手臂。
吉他与贝斯紧随其后,带着划破夜空的犀利。
“开始吧!”
严欢深呼吸一口气,耳中听着节奏,紧紧握着麦克风。
这一次他没有背着吉他,完完全全以一名主唱的身份站在舞台。而在他身后不只是三个人,而是一共八个人正成为他的支柱。
乐手赋予音乐生命,而主唱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赋予音乐灵魂,让它能够顶天立地!
张大手,迎天歌,大声欢呼吧!
迎接属于他们,悼亡者的歌!
舞台下一片昏暗,只有手机反射的光芒,仿佛是夜空中点点闪烁的星辰。
夜空中的星,让他开始奔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才明白所谓乐手的使命。
如今他明白,他的命运转折,是从今天开始!
所以——今天吧,就从今天开始吧!
成为世上,最独一无二的悼亡者!
轻轻凑近话筒,严欢闭上眼,启唇而歌。
夜,欢闹的人群。
是谁的歌声在传遍昼夜,是谁的嘶哑正响彻天地。
人们涨得通红的脸庞映在严欢身后的大屏幕上,红色的灯光打在他们脸上,看起来就如同在燃烧!
人群在燃烧着,摇滚在燃烧着!鼓动着摇滚的生命,如烈日之火,灼痛你!却不愿松手!
严欢闭上眼,唱着那仿佛印在心底的歌词。他笑起来,这一刻,他仿佛看见未来的那条路,无论多么坎坷曲折,终究会走到重点的那条路。
灯火摇曳,人影斑驳,疯狂的,热烈的,痛苦的人们!他们听到了那音乐!
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在所有人身上都刻下印迹。
不去管那些瞠目结舌的人们,不去管被悼亡者所震撼的人们。
此刻,严欢的意识内,JOHN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个大舞台。
你爱摇滚吗,有多爱,愿意为它付出生命?
这个他只能通过严欢的眼睛才看得到的世界,它像是一个五光十色的舞台,而自己只是台下一个匆匆看客,旁观着台上的精彩。
永远被一层纱隔住,无法触摸到它分毫。
这个让他爱过,恨过,遗忘过的世界,如今已经属于别人。
老鬼轻轻地叹了口气。
他是不是,真的该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严欢肆意地笑着,因为他预见自己未来无垠的道路!
老鬼轻声叹息,因为他预感自己或即将与摇滚告别。
一老一少,上个世纪与这个世纪,处在不同时光中的人们。
在这一刻,都在为同一个魔鬼神魂颠倒。
摇滚呐。
摇滚啊!
星辰的夜晚
喉咙像是有火烧过,严欢现在只觉得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干渴无比。
他坐在昏暗的台后,头上盖着一块毛巾,脸全部被毛巾覆盖住,身体藏在阴影里,却止不住嘴角的笑意。
周围是一片寂静,而在不远处的舞台上以及舞台外,却是闹腾一片,翻天覆地的景象。
两种极致的对比显得这儿更加冷清,但是严欢却一点都不觉得,他只觉着自己好像还神游在刚刚那个舞台上,无法回神。
——那个让他呐喊、沸腾,拼尽一切的舞台!
脑海中似乎还有着幻影,是台下观众热切的脸孔,又似乎是身边伙伴们默契的笑容,更像是无限精彩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汗水,吼声,湿透的衣服,沙哑的喉咙,摇滚倾尽一切,他也奉献一切。
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意想不到的!
观众的热烈回应,那被人举起用力挥舞的摇滚旗帜,那结束时的喧闹与强烈的安可声!还有,他们炽热的眼神!
即使是现在回想,严欢都觉得那温度烫人,仿佛连那时的空气都是炙热的,在身体里烙下印痕。
“呼……”
深呼吸一口,严欢仰天闭眼,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他想找个人聊聊,以宣泄自己此时过于激动的心情。
“JOHN,你说,我今天算不算成功?”
“JOHN?”
直到喊了好几声,才传来老鬼懒懒的回答。
“是啊,你成功了。”不过随即又道:“ 不过只是踏上世界舞台的第一步而已,没什么好自鸣得意的。”
“……哈哈,你打击不到我,我都习惯你的讽刺了。”严欢笑着说。
“欢,我是说认真的。”JOHN道:“今天你在这里点燃了他们心中的火焰,是的,你做到了。但是这些乐迷只不过是世界上千万上亿的摇滚乐迷的万分之一,你才点燃了一颗星星的火光,就妄想拥有全宇宙吗?”
“你还差得远。”
严欢睁开眼。
今夜的天空很黑,衬得星星也格外明亮。他看着最亮的那颗,即使如此,它比起整个星空来也都只不过是九牛一毛而已。太渺小了,太微不足道。
他有些明白JOHN说的话了,这星星的火光,还不足以燎原呐!
但是这并不能让严欢气馁,刚刚获得人生第一次真正意义上认可的少年,此时比谁都雀跃。哪怕是付声站在这里说一通他的冷言冷语,都扑灭不了严欢此时心中火焰。
彻底点燃起来的,踏上摇滚世界征途的火焰。
“不远泼我冷水了,JOHN。”严欢笑了笑道:“我知道你想让我冷静地看清自己,我明白还差得远,还有许多不足够的地方,但是我们不是说好了么,迟早会带你去伍德斯托克音乐节。我不会忘记的。”
老鬼沉默了好久,才来了一句。
“那你想要让我等多久?”
“很快,尽快,更快!”严欢道:“这是我们的梦想,我会尽一切努力,JOHN。”
听着严欢这番热烈坦诚的话,JOHN久不动摇的心也渐渐地有了些软化。他也有些开始期待起来。
“好啊,我等着你带我去伍德斯托克的那天。”
“恩。”
“不要忘记约定,欢。”
严欢笑,刚想回一句“那当然了”,就听到身边有脚步声,这打断了他的脑内对话。
“躲在这干嘛?”
付声快步走了过来,似乎找了他一阵子,有些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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